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會議記錄

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會議記錄
賽德克族民族議會籌備會推動小組提供
2009/2/3(二)

紀錄者:Yayuc Napay準博士
校稿者:Watan Diro Mtabu
※會議時間:2007年11月16-17日
※會議地點:仁愛鄉廬山溫泉─「廬山園」會議室
※與會人員:詳見簽到冊
※11月17日研討會會議流程暨討論議題:
時間
議程
說明
8:30-9:00
報到
仁愛鄉公所
9:00-9:30
開幕&致詞&介紹與會來賓
主持人:促進會總召集人/總幹事 仁愛鄉鄉長/秘書
9:30-10:00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回顧
10:00-10:10
茶敘
10:10-12:00
主題:賽德克族歷史沿革
主講:Dakis Pawan
(Seediq Tgdaya)
主講:Pawan Walis
(Sediq Toda)
主講:Pawan Tanah
(Sejiq Truku)
主講各20分鐘;30分鐘討論
12:00-13:20
午餐
13:20-15:10
主題: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
引言:張秋雄/主講:童春發/回應:黃美英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5:10-15:30
茶敘
15:30-17:20
主題:賽德克族自治
引言:瓦歷斯貝林/主講:施正鋒/回應:古宏西畔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7:20-17:30
茶敘
17:30-18:30
綜合討論
~正名運動具體行動方案
引言:促進會召集人/主講:促進會總幹事/回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10分鐘引言;2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20分鐘討論
18:30-20:00
用餐
20:00
散會~
開幕暨介紹與會來賓
【主席致詞】
仁愛鄉鄉長張子孝致詞:
主席,各未來賓首先代表仁愛鄉歡迎各位與會的來賓,我個人對於賽德克正名運動相當尊重,並採樂觀其成的態度。仁愛鄉是一個多元族群的區域,其中包括我屬的泰雅族、賽德克族及布農族,加上其他漢族—外省、客家、閩南,在台灣島上我們都是一家人。
希望今天的學術研討會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在學術交流上,包括原住民自治議題之配套措施及展望,這些投入的心血,都希望得到成果,希望今天的活動能夠圓滿成功,鄉公所也會極力配合賽德克族正名運動。

孫秋雄副總召(Sejiq Truku代表):
各位大家好,這次學術研討會我們抱著愉快輕鬆的心情來探討非常嚴肅的問題,這次活動有鄉長帶領鄉公所的團隊給我們支持,相信這次的正名運動會如預期早日完成,還給我們的族名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也給我們下一代的子孫有交代,再次謝謝各位蒞臨,希望可以透過這個學術研討會,讓專家學者及我們的族群菁英,針對不同的議題提出不同的意見,讓我們凝聚共識,早日達成賽德克族正名的目的,謝謝。

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副總召(Sediq Toda代表):
很高興看到大家,我是Toda的代表,謝謝大家。

Siyac Nabu高德明顧問(Seediq Tgdaya代表):
我是Tgdaya代表Siyac Nabu,我年紀很大了,我很指望你們年輕人要加油,趕快把這個工作完成,讓我們的認證通過。

【來賓致詞】
南投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柯秘書:
很高興抱著尊敬及學習的心來參加這個會議,希望透過鄉公所新的團隊及縣政府的團隊與我們族人共同努力,縣政府非常注重各位的聲音,希望在以下的時間能夠凝聚我們的共識,正名為第14族。
【賽德克族正名促進會代表致詞】
Watan Diro Mtabu總幹事瓦旦吉洛牧師:
各位貴賓好,非常謝謝我們三位副總召在昨天、今天分別出席參加這次個活動,我們的總召因不克出席,由我本人代表致意,並委託三位副總召主持這兩天的會議。在整個學術研討會之後,我們會提出具體行動策略及方案。我們將針對原民會委託政大進行的專案報告,已經經過了一年半的時間,還未有結果,而發給大家的附件「原住民族語言代碼對照表」中,竟將賽德克語併入太魯閣語中,我們也將針對此項做因應。
我們已擬定一個基本共識,要在今天請大家來做議決,稍後原民會也會派一位課長代表原民會來報告。我們將於11/28再次行文原民會,期望原民會在文到兩週內回應賽德克族正名議題,先採用此等柔性訴求,若沒有得到善意回應,將有適當的抗議的舉動。
今天的研討會希望可以聽到族人們的各方意見,可以建議但請不要抗議,希望大家一起腦力激盪,一起面對賽德克族正名的課題。再次感謝鄉公所提供經費及人力上的協助,也感佩賽德克族移居花蓮的族人千里迢迢前來與會,也謝謝促進會所有幹部,以及所有的講師——淡江大學與我們賽德克族非常有淵源的施正鋒教授,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童春發院長,我們今天的第一講堂將介紹賽德克族的歷史沿革,有我們三位族人專家擔任講師。稍後也會放映一段影片交代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進度。

瓦歷斯貝林顧問:
各位來賓好,昨天晚上開始我們就開始進行這次研討會的活動,今天早上也有一個慎重的開幕儀式,今天的研討會所安排的課程不比在台北舉行的研討會遜色,非常地盛重,我們也希望藉此得到一些相關的呼應。
我們賽德克的族名將何去何從其實我們並不在意,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賽德克人,只是別人在稱呼我們的時候,要讓政府承認我們的名字好像非常不順遂,希望今天的學者們能夠再指導社會大眾的眼界及觀點,讓我們能更明確的肯定自己並讓外界給我們認同。過去我們的祖先發動過很多事件,類似的努力我們還是會繼續,共同為我們的祖先所留下美好的文化堅持自守。

【介紹來賓】
1.暨南大學黃美英教授,民族認同議題回應人,以及暨南大學學生。
2.Rabe謝阿敏修女。
3.東海大學古川ちかし教授、黃淑燕教授,以及東海大學學生。
4.弘光科技大學Ciwas Pawan江秀英教授,賽德克族Truku廬山部落族人。
5.促進會顧問Piyan Cibi長老。
6.平靜國小Temu Basaw蔡少聰主任,Toda平靜部落族人。
7.廬山長老教會牧師/花蓮人黑笛友牧師。
8.廬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9.Walis Teymu先生。

【影片分享】2007年1月12日賽德克族正名運動誓師大會




【第一場次】賽德克族歷史沿革
主講人:(各20分)
Sediq Toda: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傳道師、Seediq Tgdayal: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Sejiq Truku:Pawan Tanah沈明仁老師
綜合討論:(30分)

【主講一】
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傳道師:
我以口傳的方式來分享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文化已經流失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婚姻的關係,有的人娶Tgtaya、Toda、Kntina(布農族),所以我們的語言流失很多。去讀書也是一樣,在外面受教育,但是忘了我們自己的文化。我想在座一半以上的Toda人口音都不對了,老人一聽就會說「這個小孩在說什麼,怎麼說話像布農族/泰雅族/Truku一樣…」,這都是在外面學的,還好我還是純粹的Toda人。
現在我介紹部落遷移的部份,我們看日本人的書,很多人都問我們是不是「Tuda」或「Tauda」,是「Toda」。我們以前早期日據時代應該是散居各地,以族群的方式形成一個聚落,像Toda地區就有Wakac、Umiya、Pnlngebung、Rukudaya、Ayu等等,這樣分布是以族群(Dadan家族)為單位,都是小部落,不能以現在的觀點來看從前的部落。
以家族為重點的時候,我們部落沒有老大,我們以前沒有叫頭目,以前孩子多,孩子又會打架的,才會變成村莊的頭頭,不見得會工作,懶惰的就是頭目,因為去要別人的就可以了。
現在我們Toda的地區就是平靜、春陽、 Drodux(碧湖),還有「Hran Hidaw(太陽出來的地方)」—花蓮,卓溪鄉的部份,可能我們Toda的人數比較少,被Truku的人淹蓋,發音都跑掉了,被Truku同化了。我們南投地區的Toda是純的發音,如果講歪了一點就馬上會被長輩指正。
以前日本人管理我們,因為Tgdaya的人比較兇狠,日本人要以番制番,就利用我們Toda的人當走狗(Bikah),叫我們去殺Tgdaya,給我們日圓,有這樣的歷史過程。
地名也是一樣,移居出去的人會把地名帶走,平靜Rucaw的人移到現在春陽的第四班也叫Rucaw,Pnglngbung的是第二班,春陽現在用的地名,就跟從前住平靜哪裡完全一模一樣。
(補充)Toda沒有Truwan沒有這個名稱,我們遷下春陽部落才繼承了Tgdaya的Truwan,但是我們的語言有「根(Tnpusu)」,「你的根在哪裡?(Tnpusu su inu isu?)」,問你立足在哪裡?認同哪一個族群?
我們有一部份的Toda人依靠到Tgtaya,以前廬山Buwarung是Tgdaya的地,Toda人遷到廬山,叫那邊Drodux,Tgdaya的人同情我們Toda的人愈來愈多土地不夠,就招這些Toda人過去,聽說Buwarung的人就是現在清流部落的Drodux,所以我們現在Toda的分布包括平靜、春陽、Drodux(碧湖),還有清流部落的Drodux也有一小部份是我們的Toda的人。
【主講二】
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有關賽德克族的起始源說,請參考會議手冊 p.27-32「賽德克族的起始傳說」。
我來自Gluban清流,我的祖先就是莫那魯道的子民,就是來自我們現在所在的馬赫坡部落。今天時間有限,所以我講到哪裡就到哪裡。
剛才我們看到影片,將林修澈老師歸類在Mukan,我們叫閩南人Mukan,叫外省人Telu,叫客家人Khilan,日本人叫Tanatunu,所有的白人叫Tame-toliq,我們分得很清楚,因為我們有獵首的習慣,我們對族群識別的名稱要很清楚,才可以分辨我們的獵首的對象,很多人誤會我們賽德克族看到人就獵,但我們其實會找強壯的敵人,老人、瘦弱者、婦女、兒童不獵,因為我們獵首,是要將對方帶回我們的部落,成為我們的夥伴。
為什麼我們稱白人為Tame-toliq,tame是藍色,toliq是眼睛,擁有貓眼的人泛稱白人,現在看到白人幾乎都認為他們是美國人,因為美國很強盛,以後賽德克族變得很強盛,大家說到原住民就想到賽德克。
以前老人家跟我說過,他的爸爸很困擾地說:「這個日本人什麼時候要回去啊? 為什麼日本人在我們的土地住那麼久?」後來日本人走了又來一個Telu—中華民國,「這些人怎麼那麼愛來我們的土地? 」我要講得是土地的概念。
第二點,以前我在外面讀書,只要帶朋友來,我的媽媽一定會問我:「你的朋友是從哪裡來的?」或著其他的長輩也會問:「你的朋友是哪裡人(Seediq inu tanyi su)?」我馬上會回答:「他不是賽德克,是平地人(uhway Seediq ni, Bdmukan)」,我的概念是「Seediq」是我們族人的族稱,就是我們賽德克,第二個是原住民,即使是原住民我還會分「不是賽德克喔,是阿美族(uhway Seediq wa, Ami zoku)」。所以我們很清楚,一講Seediq,就可以很清楚的辨識我們的族群,即使是混血別的族群,只要是認同我們Seediq,你就是Seediq。
我們如果要講認同或遷徙,不得不提到Pusu-Qhuni,Toda方面大概沒有Pusu-Qhuni的說法,而Truku的說法則是Bnuhung,但我們Tgtaya對Pusu-Qhuni的概念很清楚,幾千年都沒有變。昨天主委提到Tgtaya的傳統領域範圍,其實不然,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三四百年,勢力強大的Tgtaya群掌管著Pusu-Qhuni的區域,依照我們的起源說,我們Seediq要世世代代保護那個地區,所以這三百年之間是我們Tgtaya保管的,也許三四百年前是Toda或是Truku,這個概念要在裡面,絕對不是我們的祖先一開始就在這個區域。
根據人類學者推斷我們在台灣的證據可以追朔到六千年、一萬年等等說法,也有人說我們是從大陸來的,但是我們經過大陸的時候沒有中華民國,秦始皇也不在,當時台灣跟大陸有沒有接在一起我不知道,但可能是連在一起,不然我問問大家,我們賽德克族語中有沒有「鯊魚」這個單字?
我們幾乎忘了我們什麼時候來到台灣這塊土地,沒有對海洋的記憶,我們Seediq懶惰的人才捕魚,我們是打獵的民族,熊啊什麼的才養得活家裡。但我們還是有關於海的語彙—「船(asu)」這個單字,是餵豬用的器具。

童春發院長:「棺材」怎麼說?
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我們沒有棺材的概念,都是綁一綁就埋下去,但上面要蓋石頭,以免狗會咬走。再來學者們常常會問,霧社事件的關係者為什麼要上吊,因為我們的祖先不會砍死人的頭,我們要很活潑很強壯的敵人,當時我們的祖先認為上吊之後不會被砍走,後來他們錯了,上吊了人家照砍…。我們Seediq男孩子只要超過14歲以上,家裡有幾個槍就有幾個,槍對我們來說主要是生活用具,我們從來不用獵槍在部落殺人,我們有槍有刀,幾千幾百年來不是用來殺部落的人,誰膽敢犯規,不是被放逐就是被殺。
天池,我的祖先叫Dbahan,我們Tgtaya的獵場就是從天池開始,能高、北鋒到安東郡、南溪都是我們的獵場,再翻過去就是花蓮的。很多人說花蓮的族人是四百年前遷移過去,但並不是一批馬上遷到那裡,是慢慢地移動,所以花蓮的族人可能是花了一兩百年才全部遷移過去。
我們稱移到花蓮的族人叫做Tlwaun,Tlwaun是從Truwan來的,因為Truwan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地方。說到Truwan,Toda就是沒有Truwan,我們的祖先跟漢人一樣,在台灣到處都取如南京路、北平街等等地名,我們也會在移動的過程中,將原來部落的地名帶出去,像我們清流今天也有Drodux這個地名,所以Truwan的概念要很清楚,花蓮說他們來自Truwan,但真正的Truwan部落使用的發音跟我們有差別,譬如「腳(qaqay)」,Truwan部落沒有「q」的音,所以發成「aay」,花蓮的人說他們從Truwan來,怎麼會發「qaqay」的音呢?很多現象我們真的要去思考。
天池對面能高山叫做Tqeta,因為高高地看它有三座山,就像我們以前煮東西下面擺了三個石頭的爐灶;天池下來我們叫Tbadu,這些地方都有名稱,表示我們的祖先以前真的住在這些地方。
以前我們的祖先去獵首,這附近都是親戚朋友不好獵,所以跑到樟化、海邊喔,我問老人為何要到那邊,他說那邊的mukan ngangah(愚笨),因為沒有看過我們,光看紋面就昏倒了,很容易砍下他們的頭。我們以前獵首,不會獵很多,從來不會攻擊部落,獵一個就回家了,好好把這個帶回去部落當我們的人就夠了。以前下山獵首經過清流很多河川,就在河邊把腦髓洗掉,所以清流叫做Gluban,以前我們就這樣叫,不過當時是泰雅族眉原群的地,所以我們也許殺豬請他們,才可以使用那邊的水域。
很多人罵日本人寫的資料,但是日本人寫的文獻也是我們老人家講的,頂多說日本人沒有好好翻譯,沒有好好標音,不能說他們寫的不對,我不是支持日本人,那個是我們老人家講的,你膽敢反對呢!我們只能說日本人記載的東西只有骨架沒有肉,譬如我和Pawan老師一起追求邱老師,邱老師決定要嫁給他,我就去獵首, 但被日本人記載,好像我們每次迎娶就要去獵人頭,這是不對的。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補充:
剛剛老人講,我們叫Gluban就是以前獵首經過的道路,除了洗腦髓以外,也是休息站,要給我們獵的首喝水,我們要把他當朋友,要給他休息。



【主講三】
Pawan Tanah沈明仁老師:
有關Sejiq Truku的遷移部份,請參考會議手冊 p.76-87 「認識Sejiq Truku」,及p.65-75「賽德克族語教育發展與正名運動」。
我今天負責的是Truku部份,但實際上我想用文獻的記錄來探討整個賽德克族的歷史沿革,今天賽德克族的歷史發展,第一個我先從滿清時期到國民政府的文獻資料來看,他們針對賽德克族做了怎樣的記錄,接下來是1945年以後到2007年,我們自己賽德克族人對於自己的歷史做了怎麼樣的研究。我想從五方面去談,第一是文獻的探討,清朝的文獻記錄,然後從日本人類學者的研究來看,然後是戰後學者的沿襲,然後是我身為賽德克族自己的主觀意識怎麼去看到我們自己的族人,外面的人怎麼看我們,是不是一定要你們給我們名字?
後面這張圖(參閱會議手冊p.86),是我們Truku Brayaw這邊的人遷移到這邊,其他的就居住在以前的分布地,我們遷移的位置大概只有兩個地方,一個是現在的Buwarung,原來是Tgtaya的部落,另外一個是Pulan松林那邊。
賽德克族的發展上,好像是我們現在看到台灣原住民族最紛擾的一個族群,特別是太魯閣族正名以後,經過一些學者專家的研究,賽德克族變成一個不能被確定的民族,現在我要從歷史的發展去看看,我們這個族群到底怎麼來的?但現在所謂賽德克族的歷史發展,其實都是他者的記錄;我們應該從家族的史料擴大族群的歷史,如瓦歷斯貝林曾經做過Tgtaya的族群史,我們應該看重這些我們自己的記錄的文獻;然後1935年前後日本人所做的記錄,我們的政府(理應)更要去參考。
在清朝的記錄沒有「族」的稱呼,只有地區的稱呼,當時的清政府根本不了解我們這些原住民,像北港溪以北的是泰雅族,北港溪以南的就是我們賽德克族。我們自己的人叫Tgtaya群叫致霧社(Teybu),但清朝的人有時候把我們這裡歸類為萬霧社,我們根本聽不懂,用母語講完全不通。1717年在『諸羅縣志』就已經把水沙連地區的原住民族分類,其中包括賽德克群的斗截、致霧社,而現在的政府卻還不把我們的名字給我們!
在清朝的文獻上也有地圖記載我們Truku的居住地,當時都不把我們稱作「族」,只記載Truku,但我們自己族人自稱是「Sejiq ku Truku yaku」。1892年『台灣日記與稟啟』中記載從埔里一直到巴蘭社的人口、居住位置,因為埔里跟我們的關係最密切,而這一帶都是Tgtaya人的勢力範圍。
到了日據時代,我們很多文獻記錄,都是日本人規定頭目要把我們的歷史文化記錄下來,所以都是我們自己的人寫的,所以當時已經有Sejiq這個名稱了。
從日本時代開始,才對原住民有族群的分類,有砂績族、高砂族這樣的一個名稱,既然有這樣的分類,我們早就應該被正名為賽德克族了,為什麼1945年以後國民政府不依照這樣的分類給我們正名?如果當時這麼做了,現在就不會衍生出太魯閣族、賽德克族的問題了。
因為我們不能改變我們的語言使用賽德克「Sediq ku balay ka yaku(我是賽德克人)」,我沒有辦法改變這樣的名稱,沒辦法去改變我的邏輯思考、我的gaya,你要叫我說「Truku ku Sediq」根本沒有這種說法,要說「Sediq ku Truku」,我2004年到花蓮去的時候,我說我是Sediq,他們說我是鬼啊,我回了他們「Smlaya su utux rudan cbiyaw(你在咒詛我們的祖靈)」,他就不講話了,因為我們是泛祖靈的一個民族,對Utux是很尊敬的,不可以詛咒這樣族群的一個名稱。
我要讓大家知道我們今天賽德克族的問題為什麼不能解決,我要先把史料先跟大家交代,我們不要因為我是年輕人有很多的想法,所以我要去推翻以前老人所說的話,這是不可以的,這些史料是會說話,而且很清楚的。
在1917年出版的『番族調查報告書砂績族』說到Tayal是「人」的意思,Sediq也是「人」的意思,在人類學的方式他都是以「人」作為一個族群的名稱,但Truku是一個地名,所以這邊的人無法認同以其為族名。或者我也曾經建議過用gaya、ptasan來作族名,或許也可以被接受。但因為我們各部落都使用Sediq自稱,我認為應該選擇目前多數人共同的稱呼,也就是Sediq Balay,最可能被接受。
我們剛才也討論到,我們Sediq共同的發源地叫Bunobon,從這邊分出了三個語系,這是無法改變的。第二,泰雅有兩個系統,一個在Pinsbkan,那個就是族語(史考列克)的系統,再來就是大霸尖山(族語),那個叫Papak waa(足利)的系統,這樣的系統是人家一百年前做過的調查,現在要去推翻是很困難的。
戰後學者大部分都是延續日本人的研究,沒有太大改變,但是有些族群是否因為有政治力的介入?今天我們還住在南投的Sediq,或移居到花蓮及宜蘭的Sediq,到目前為止還是自稱為Sediq,不可能從他們的語詞上把Sediq這個名字拿掉,國內的學者專家就把它音譯成為「賽德克」,不論音譯對不對,這個族群自稱用語作為該族群的識別名稱,是人類學者及語言學者常用的族群識別方法,其他原住民族如布農、鄒、達悟等不也是如此!那為什麼我們不能用「賽德克」的名稱來自稱自己的民族呢?而我們稱Sediq Balay,是對於自己的家庭、部落、族群、國家有一定貢獻者才會稱之為Sediq Balay,這是我們必須認同的。
從以上的史料都可以清楚正名我們賽德克族的歷史沿革,政府應該正視我們要我們名字「賽德克」的問題!

【綜合討論】
1.Teymu Basaw 蔡少聰主任:
首先我要感謝以前的日本學者記錄了許多史料,讓我們能夠依照史料去了解過去的歷史,這些史料已有部份翻譯成中文,讓我們方便閱讀,但是還有很多未翻譯,希望我們的政府特別是原民會能夠趕快幫助這些史料的翻譯。
那我現在補充Toda歷史沿革,其實我們現在所在的位置,Mhebu馬赫波是Toda的部落,Toda原來是住在Bkasan、Waha、Btinun,Toda跟Tgdaya的界限是一條河流,根據地形研判,應該是指Caku溪,也就是統稱的Mhebu溪,現在Mehbu還沒有過來的時候,都是從Truwan。
當時Truku在哪裡?就是從平靜到合歡山濁水溪那條流域都是Truku的,以當時的人數應該是Truku人最多,因為他們遷到花蓮就有79個部落,Tgdaya才10個部落,Toda才3個部落,Truku遷到花蓮的時候,Toda也有一部份跟著遷移到陶賽溪,再遷移至山里部落,也有一部份跑到澳花,以上大概是Toda的遷移過程。
另外,Tgdaya稱白石山/牡丹岩Pusu Qhuni,我們Toda是稱Rmdax tasin,就是發亮的石頭,那一個區域都叫Bnuhung,這就是我們的發源地。
那我希望花蓮山里那邊也可以把從Toda遷移過去的史料跟這裡做連結,這樣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我們Toda的遷移過程。

2.Kuhong Siban古宏希畔:
我們從南投一批批地遷到花蓮,都將地名帶去了,這些歷史都有記錄,日本政府沒有改變我們對於地名的稱呼,但國民政府,我們有部份的太魯閣傳統領域的地名被改了,我們以前叫天祥Tabidu、我們叫kolix ayu,現在是子母橋,我曾經發表過一篇演說,指國民政府到現在的政黨輪替,都沒有將我們太魯閣的傳統地名標示在公路旁邊,還有我們神祕谷的虹橋那麼漂亮,怎麼給我掛一個獅子頭在那邊,掛個猴子頭還比較代表我們原住民。所以我們是跟著歷史走過去,我很贊成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希望等下有時間可以看我拍的「尋根」一片。

3.Siyac Nabu高德明牧師:
我現在要講的是歷史的書,我看到這個書的時候我很訝異,以前有一個叫Tiwas Pawan的長輩從日本帶了一本書,這是一本日文書,但是都是寫賽德克族的歷史,有一個日本人在記錄霧社事件,她自己看不懂,本來要找我哥哥翻譯,但我哥哥不在,於是我幫她看那本書,這個資料還在我這邊。
這本書寫到賽德克族的起源地Pusu Qhuni/Rmdax Tasil,也記載莫那魯道的時代,比較深的內容我不說,莫那魯道說我們從Pusu Qhuni遷出到Rubic,當時本來只有3個人,後面慢慢增加到20個人,以前我們的gaya是堂表兄妹不能嫁娶,人愈來愈多,又從Rubic那邊遷到Utis,又遷到Kasi,總共遷了4次,到最後就遷到了Truwan,有3個部落集中在那裡,後來為什麼分散,當時有一個Telu或是Mukan,拿了一個像針的東西插進了Bubun井裡,喝了水的人很多都死了,Truwan的人很害怕就開始分散了,有的去Suku、Tongan、Paran、Gungu、Drodux,但沒有提到Buwarung,Buwarung的地是Tgdaya的,但給Toda的人住,如果我還年輕的話,我一定會很認真的去找這些遺跡,這都是我們賽德克的歷史,但現在只有交給你們年輕人去實行了。

4.Iwan Nawi伊萬那威(祖居地春陽Toda人):
為什麼我們Toda沒有Truwan?

5.Sukic Nawi田西和長老(移居地花蓮崙山部落Toda人):
我是從花蓮來的,我的Baki說我們也是從西部來的Toda,我們現在住的是花蓮的道賽梅園,我們的老人從西部遷到梅園,中間的過程我們已經不知道,因為我們是小孩,但是我們的祖先還是都跟我們說我們是Toda,現在我們被遷到卓溪鄉,那是布農族的土地,現在如果說到傳統領域,我們在卓溪鄉一點土地都沒有,我們的傳統領域都在秀林鄉梅園,我們每次傳統領域開會,我也參加過好幾次,都是布農族的地。現在我們從花蓮來的代表有10幾位,其中有Truku人跟Toda人,我們一直想要有自己的名字叫Sejiq,我們都是Sejiq Balay,希望能早日實現我們的目標。


6.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
一、花蓮Truku跟我們的論述不太一樣,是否可以請我們的學者整理我們兩邊的論述以對照,也許有助於雙方的溝通與交流。
二、有關傳統領域的問題,傳統領域拿回來不是個人財產,是Seediq族群的共同財產,共有的部份所有的資源、水權等是屬於族人的,可以做永續的發展。

回應:
1.Piyang Cibi長老:
首先說明我們現在都稱花蓮kareynko那是日語,我們Sediq的話是Tlwaun,這是祖先講的,不是我發明的。Toda的發源地,我沒有聽過Truwan Toda,有Truwan Truku ,有Truwan Tgdaya,有一個溪流叫Ayu Hwayan,下面是Yayu Cakus,Ayu Hwayan的這邊就是Toda的範圍。我的baki Siyac rudan、Ukan Sapu、Siyac Sapu、Away Sabu兄妹,Pawan都有問過他們, Ayu Hwayan這邊才是Toda的地。

2.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回應蔡主任,我們Tgtaya的祖先講,以前Toda最強的部落是Pnlngebung,不同的年代有兩批人往「尾善」(中文拼音)移動,第一個是Alang Umiya,第二個是Alang Sekiu,可能不好生活就來Pkasan,當時我們Tgdaya已經在Mhebu了,你們要過來的時候,有去拜訪我們的頭目Teymu Robaw,可見那是一兩百年前左右,兩批人一個在Pkasan,一個在Pladu,跟我們才隔一座山而已,假設我們跟Toda是敵人,Toda怎麼可能跑到這邊來,很多人說Tgtaya的人欺負Toda的,那是不對的。我們清流的人也不會說Toda ramang、Toda naqah,過去的確我們Tgtaya勢力很強,所以Toda會加盟到我們這裡來,他們的女孩子嫁到這裡來,我們會送他們地,你看眉溪那邊也有Toda的人,就是這樣。

討論:
7.Walis Nokan張秋雄牧師:
我們Toda沒有Truwan,剛才老人家有說到界限的部份,但還沒有說明我們的起源是從哪裡來的,我們還在迷失當中,所以看老人家能不能點出一個我們從哪裡來的說法。

8.童春發院長:
道澤的發音請教導我們正確的發音。將來賽德克族的羅馬拼音怎麼決定?

9.Kuhong Siban古宏西畔:
剛才提到Truwan Truku,我們在花蓮沒有聽過這樣的話,我們有Sejiq Truku或Truku Sejiq,但我們沒有聽過Truwan Truku,我只聽過Truku是從Truwan那邊過來的。另外道澤是日本人的發音,現在正確的念法是Toda應該沒有爭議。


回應:
3.Piyang Cibi徐清文長老:
我聽過我們的祖先有3個部落,一個是Umiya,是Huji(廬山)跟Toda的界限,還有一個在上面叫Skiu,後面是Pnlngebung,其他還有Rucaw、Ayu、Rukudaya、Tnbarah,我們遷出去到春陽也有把這些地名帶到春陽。

4.Teymu Basaw蔡少聰主任:
我們Toda的起源地就是Rmdax Tasin,跟Tgdaya、Truku所說的Pusu Qhuni一樣。另外,「Toda」的發音,這是Tgtaya的發音,那我們這裡真正的發音是「Towda」,我們Toda一定會有w的音,現在怎麼樣統一表記拼音都可以啦,只是我們自己發音的時候,要注意念ow的音。

5.Pawan Tanah沈明仁老師:
總結賽德克族歷史沿革,首先很重要的是我們的發源地都是Bnuhung這邊,只是稱呼的方式不太一樣,就印證了日據時期的文獻,賽德克族的名稱也是從這裡來的。而我們分出去的地名也有不同名稱,像Tgdaya跟Truku就叫Truwan,而Toda就發比較類似的音Tlwaun,我綜合大家的意見,應該是這樣。另外,我同意我們的族群名稱Sediq、Sejiq、Seediq還是要統一定一個名稱出來,今天還有時間就決定一個拼音的名稱。再來,關於傳統領域的部份,按照一個gaya就是一個傳統領域的範圍,所以建立一個gaya是很重要的,地名也是要按照gaya,是屬於族群共同永續發展的地方。最後作為總結,從過去的文獻顯示,賽德克這樣的一個名稱,發展到Truwan,在分出去到各個部落,我們期待政府能夠就整個史料為基礎,將我們定名為「賽德克族」,這是我們所以現在還活著賽德克人希望共有的一個名稱。

【影片分享】:Kuhung Siban古宏西畔『尋根』















【第二場次】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
引言:Walis Nokan張秋雄牧師(10分)
主講:童春發院長(60分)
回應:黃美英教授(10)
綜合討論:(30分)

【引言】
Walis Nokan張秋雄牧師:
(參考附件「賽德克族「認同」與「自決」的困境:族內「殖民再現」與「霸權論述」?!」)
我的引言部份主要參照我寫的資料,以對我的言論負責。資料部份有一個錯誤,因為之前收到的資訊回應人應該是古宏,對黃美英教授很抱歉。
『今天我好高興能夠來參加這次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並且擔任這一堂演講的引言人,感到榮幸。這一堂演講的主題是:「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將由東華大學民族學院院長童春發院長來擔任,我相信今天童院長的演講:我們如果從大綱來看,會幫助我們對賽德克族正名的論述上有一個更整體的一個輪廓的建構。童院長是我的新約聖經學的老師,不僅有信仰,在學術上也有不錯的研究,有出書和不少的論述在不同的雜誌裡。而回應部分,將由暨南大學黃美英老師來針對這次的演講作一個回應。既然,我作一個引言人,針對這一堂「賽德克族正名的認同與自決」的演講主題,我想提出幾個和這個主題有直接關係的論述,作為引言,來開始這一堂的演講。或許可以幫助我們在後面討論賽德克族的「認同」和「自決」這個主題的時候,有個大家都可以經驗得到的事實,讓我們去反省和「自覺」來幫助我們去共同的討論。
本段引言的主要論述情境是放在:花蓮區「太魯閣族」正名之後,接下來進行了「太魯閣族自治法」草案的草擬,以及目前我們南投區針對「賽德克族」正名的急切性兩者的情境中來思考。我個人認為截至目前為止,我們賽德克族的「認同」與「自決」的困境上,以及將來賽德克族認同與自決之建構都會觸及到以下重要的問題。

殖民的「他者再現」(Representation of Other)?!
到底有多少族人真正地認同了「太魯閣族」,因而將戶籍的族名登記在「太魯閣族」族名下? 若真的「太魯閣族」的正名是真如所有族人所能認同,為什麼花蓮還有不少的族人卻無法認同呢? 花蓮的族人,特別是Toda(本篇一律使用「道達),還一直宣稱:「我們祖先告訴我們:我們是道達(Toda)!」 在花蓮也有不少Truku族人也不認同「太魯閣族」為族名,然而,卻也將他們的部落和領域,直接劃入到「太魯閣族自治區」的所屬區域裡?! 南投區的賽德克族去登記「太魯閣族」的也不過才幾個而已,也大部分仍然還是登記在「泰雅族」族名裡。既然!這是一個事實,西賽德克族幾乎都不能認同「太魯閣族」為族名,花蓮「太魯閣族」又有什麼權力,或說:是誰賦予他們這種的權利,可以不必經過南投區賽德克族的「自決權」,「認同權」的溝通認可,就直接由花蓮區的「太魯閣族」自己來決定,甚至將南投仍然登記在「泰雅族」的世居的區域劃入到「太魯閣族自治區」的第三區「Truwan區」?![1] 在目前社會大眾高唱「轉型正義」的時期,政府卻一再地蔑視「賽德克族」的「認同權」和「自決權」。姑息「太魯閣族」行使族內殖民:不必經由尚在「泰雅族」的「賽德克族」,行使賽德克族的「認權同」和「自決權」,強行要「賽德克族」接受,「太魯閣族」族名,並將「賽德克族」的祖先傳統領域劃入「太魯閣自治區」的第三區?! 這種的轉型有帶來正義? 對「賽德克族」來說:這和過去日本殖民時期高壓強迫「賽德克族」接受為「日本天皇子民」,改為日本名;國民黨威權時期強迫「賽德克族」接受「皇帝的子孫」,改為中國名,又有什麼不同呢? 對現今的「賽德克族」來說:現在政府,又是另闢一個殖民的「他者再現」(representation of other),將弱勢者更推至更邊緣被消音的命運,而且姑息容許「自己族內的他者霸權論述」?! 這些經過政治的抄弄和霸權上的論述,強迫把當中的這些事實掩蓋,以政治的優勢的霸權,讓居於弱勢的Toda和Tkdaya,以及所有「賽德克族」的民族「自決權」和「認同權」權利,都加以消音、同化、和壓制。「賽德克族」難免會問:我們是在「有人權」的民族社會嗎?!

建構政治的起源神話(political myth of etiology)
-「Truwan Truku」-「根據傳說…」
為了要配合「太魯閣族」正名的需要,透過當時多數政治的資源加持,和太魯閣族佔為多數,以及學術之霸權的論述,進一步建構了一個政治的「起源神話」:Tgdaya, Toda, 和Truku都是起源自Truku Truwan,然後從那裡分散開來的變成目前三個語群。透過這個神話,近來更進一步地宣稱Truku Tkdaya, Truku Toda, Truku Truku之合法性。這新創造之政治的「起源神話」,可以不必經過學術和族人耆老在部落裡的印證;可以毫無依據,僅憑「根據傳說…」,就可以將這一個霸權的政治起源神話加以建構與奉為正典化,來凌駕所有其他族人耆老,甚至日本和漢人學者過去的研究成果。舉例來說:
「根據傳說早期太魯閣族的祖先原居住在台灣南部平原地區,因人口少勢力薄弱,常遭平埔族的追殺,為了避難才遷移到高山的白石山。大約在五百年以前,太魯閣族的祖先來到Truku Truwan這個地方,從此族人開始有了「集體的歷史記憶」與「共同的生活經驗」,所以,Truku這個地方,是太魯閣族的源頭,也是他們的「根」。Truku是由三個溪谷所構成的居住台地,一是A yug Leqsan;二是A yug Bushi;三是A yug Blayau,A yug是指「溪谷」的意思。Truku傳統的說法是Tru Ruku,Tru是「三個」的意思,Ruku是指「居住的地方」,兩個ru的音合併成一個音,所以叫Truku。後來人口增加,耕地與獵區有限,有些族人遷移至Tgdaya,另有些人遷移到Toda。這個就是後來很多學者研究指出他們有Truku、Tgdaya、Teuda三個群的原因。Truku是他們的根源,所以他們叫做Truku(太魯閣族)」(Tera Yudaw 2003:16-18)。[2]
或若僅根據許通益訪問Truku耆老Kumu Rowsing所說:「不論是居住在較上方的人(Tgdaya),或是過路人(Toda),都源自Truku Truwan。」[3]這種的論述,可以禁得起其他Tgdaya和Toda耆老的印證嗎? 這些Tkdaya和Toda弱勢者的聲音,或其他Truku耆老的聲音的印證,為何就在這政治神話的族內殖民霸權論述裡被消音了呢?
結論: 夾縫裡的「自覺」與「自決」-困境中的賽德克族正名
經由「賽德克族」自我民族之認同的「自覺」與「自決」的正名-「賽德克族」,卻在目前族內「殖民再現」與「霸權論述」的夾縫裡尋求正名。在講究「人權」的民族社會裡出現,情何以堪?! 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的建構與實踐,會觸及到以上的論述,需要我們更進一步從賽德克族「自覺」和「自決」來進一步地論述,留待我們在討論的時間一起思考和反省。
如果Truku Truku,Truku Toda,Truku Tgdaya可以成立的話,那我要問我們在座的Toda、Truku、Tgdaya,你們可以接受嗎?』
【主講】
童春發院長:
首先我要向賽德克的族人鞠躬,特別是做自己的過程那麼辛苦,其實是沒有道理的。我的文章裡一開始,我以為你們已經成立了民族議會,所以首先感謝Sediq民族議會,實在不好意思,當作宣告好了,那我今天的(演講)重點就是「你們要成功做自己」!
(以下參考內文:「賽德克民族自我認同的建構:初探」)

【回應】
黃美英教授:
(參考附件「水沙連周遭的族群及其語系(南島語族)」)
今天我是來學習的,因為在座大部分的人都是我的前輩及老朋友。我今天來這裡不是因為我對賽德克族有多深的認識,而是因為我在10年前來到埔里,一接觸到平埔族人,劈頭就跟人說「你是Pazeh吧!」,沒想到人家竟然回答「不是喔,我是Kaxabu」,我就覺得自己很沒禮貌,也很慚愧,後來我回到中研院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把日據時代的文獻翻了一遍,我才發現原來伊能嘉矩針對Pazeh只寫了兩句話,台中縣石岡以東以西一個是Pazeh一個是Kaxabu,那伊能嘉矩又把兩個都歸類為Pazeh,他其實只花了兩三年的時間把台灣跑遍,就進行了台灣原住民的分類系統,其中泰雅的這個系統也是他建構的,一百年來我們竟然還在沿用這個分類方式,就如同Walis牧師所說的霸權論述。
我發給大家的附件,我也常被批評是在搞民族分裂,因為Kaxabu要從Pazeh分出來,但Kaxabu的民族意識是怎麼樣呢?這是鄧相揚根據文獻整理出來的,但這個分類還是根深蒂克地流傳在我們學術圈,現在同樣學術在重新建構分類系統,如果把Kaxabu語歸類為Pazeh語,為何不把Pazeh語分類為Kaxabu語,這是我們需要去探討的。
台灣的原住民是屬於口傳歷史的民族,但經過外來政權將我們的歷史文字化後,好像就變得比較有權力,反而去懷疑原住民的口述歷史有什麼根據,這樣的文獻透過學校教育不斷地重覆傳延,這樣的學術有沒有去傾聽原住民過去的歷史或是當代的聲音,我覺得我們學界要非常謙虛,像我們過去在做助理,老師是很少去做田野,都叫助理去,只要不斷接計畫,計畫愈多助理愈多學生愈多,最後就可以出版書籍,但這個書籍卻是不被原住民認同的。口傳民族的主體性、自主性跟學術甚至政策會有一個弔詭,學者會把這些分類合理化,政策就把它正當化、法制化,導致我們賽德克族要做自己要對抗那麼多政策及學界的論述。
第二,談到我群與他群的分界,我群是一個自我的認知self-identity,從泰雅族的部份回頭看賽德克,我們地震的知道瑞岩非常嚴重,文建會當初請我幫忙看看瑞岩是不是需要提一些文化重建的計畫,那我們的Awi吳永昌當時安排了一個研討會在Mstbun(發祥),談泰雅族的發源地,Dakis老師跟Awi一去,他們立刻說「你們又不是我們泰雅,你們是賽德克」,泰雅族的發源地是Pisbukan,他們的分散地是Spaya,以北港溪為界,從瑞岩到惠孫林場眉原都是泰雅族的領域,根據他們Pisbukan跟Spaya的傳說,他們只能往北遷,因為南部就是賽德克族。語言的雷同性不代表我群跟他群的自我認同,不能劃上等號。

【綜合討論】
1.Kuhung Siban古宏西畔:
當時我在花蓮參與太魯閣族正名運動的時候,他們都不聽我的意見,也不讓我去介入,怕我講對他們不利的話,但是在太魯閣這個名字,我引用山口政治及富永盛的話,我們以前的民族叫泰雅族,沒有太魯閣族,也沒有講賽德克族,太魯閣是連山綿綿的意思。

2.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
我群自稱我群的稱呼很主觀,Seediq就是Seediq,大家都很同意;但我群稱他群的稱呼也很主觀,譬如我們Tgdaya自稱Seediq,但叫他們Toda,Toda不一定喜歡這個名稱。自我認同可以透過稱呼來找到一個共識,譬如我們叫Mukan,是我群對他群很主觀的看法,Tgtaya的話「mu」是說Mrengo,「kan」是因為這個人很喜歡說「幹」,這是我們很主觀對他的看法,我群對他群的說法,他群不一定認同,但Seediq是我們很認同。那像他群對我們Tgtaya的說法,好像說我們比Toda跟Truku住得高,但事實上我們住得是比較低,所以Tgdaya有可能是「Bugaya(帶頭的)」的轉音,就是Tgdaya開始播種的時候,Toda、Tgdaya就跟著播種,像是gaya的中心,或許可以這樣解釋。另外,我很贊同Walis牧師的發表,太魯閣族方面的論述應該跟我們這邊的論述做比較,其中的差異再請學者專家去做評斷,他們抓住的論點是我們都是同一個起源論,都是從Truwan出來的,我認為這叫做終極統一論,我們必須去打破這個論點,不要有九二共識,要各自表述。

3.Ciwas Pawan江秀英教授:
我其實是在平地長大,今天來參加研討會是來學習的,關於我自己的族群認同,國小的時候我們一直被教育「我是中國人」,我們的族群名稱叫做「泰雅族」,後來接觸到沈明仁、鄧相揚的著作,才發現我們是「賽德克」。
我以前的論文有一部份是做烏來地區的泰雅族,我在公車上偷偷錄了一段泰雅人的對話,拿給我媽媽聽,(媽)聽不懂,拿給賽德克的學生聽,也只有百分之十幾的部份能聽懂。我跟我的泰雅族朋友說我要來參加這個研討會,他的反應是我們為什麼要分家,我們都有紋面、打獵、出草、織布的文化,我們是一家人,但我將電話轉給我媽媽,請他們用母語對話,馬上講兩句話就講不下去了,這就是很大證據,如果我們兩個人連話都不能溝通,為什麼會是同一族?那太魯閣已經先放棄我們正名了,所以我們應該趕緊定立方向,看看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期待很快的我們可以正名成功。

4.Teymu Basaw蔡少聰主任:
有關我們賽德克族的傳統地名,希望可以透過公所或者協會,趕快將我們的村名甚至鄉名改回自己的名字,那這寫部份我們已經開始在整理了,我們Toda是世居地,傳統領域及族人土地、獵場的名稱都還有以前老人家留下來的,我們的地名有他的意思在,所以請公所要努力趕快恢復。

總結:
1.Walis Nokan牧師:
賽德克族Sediq Balay是不能更改的,我們要創造政治神話改變事實是不可能的,從學術的論說不可能,從血緣的關係來說更不能分開,現在太魯閣族的正名沒有經過我們這邊賽德克族的認同及商量,就隨便把我們劃為太魯閣族自治區的部份,我們應該要很嚴正地要求行政院原民會要正視這個問題!

2.黃美英教授:
以我個人的經驗,不管是學術研究的角度,或是實際的台灣政治的角度來看,當原住民遇到當代國家政治的時候,除了有我們口述的歷史、文化等,還是會遇到國家政治,或是學術論述等所謂的霸權,要怎麼去反省這些論述,對原住民來說,文字方面是比較辛苦的,自治團體的成立是很重要的,11月15號立法院已經通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不曉得是不是選舉語言,但賽德克族正名都還沒成功,自治區要怎麼畫?所以我們有自我認同就必須有自我的組織,必須有主體性的建構。

3.童春發院長:獻唱「有你真好」。





【第三場次】賽德克族自治
引言: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10分)
主講:施正鋒教授(60分)
回應:Kuhung Siban古宏西畔(10分)
綜合討論:(30分)

【引言】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
(參考word檔案:「部落會議」)
我們在前一堂課已經有民族認同的共識,現在就來談自治的議題。
原住民自治區法,第二條「原住民族得依各族意願成立自治區」,願意自治的族群一定有基本的共識及認同,所以認同一定先於自治,賽德克族正名就是最起碼的認同,才能談自治的議題。聯合國已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尤其對自決的部份,原住民族擁有這樣的基本權利,根據聯合國的宣言,我們賽德克族正名之後,自治也將被支持,雖然台灣尚未加入聯合國,但如果台灣想加入,也要對宣言有共識遵守宣言內容。
那麼提到自治,我們很容易想到它的架構,選舉區長、設立民族議會等,事實上這不是最重要的,自治的重點是內部管理,要怎麼去管理內部,我們有gaya,了解了我們的gaya以後,有沒有辦法將我們的gaya變成自治條例,用gaya制定的條例,立法院會不會通過,這都是我們很關心的。自治是內部自主性的管理,用gaya來管理我們內部,不只是行政自治,而是文化自治、教育自治、土地倫理管理等。
(舉仁愛鄉眉溪部落的部落會議組織架構為例:以下為作者檢附參考資料)

眉溪部落會議手冊及組織
○部落會議
○執行委員會〈議〉
○部落會議成員
☆紀律委員會 ★土領諮委會
◆社區發展協會 ◇水管委會
◎相關負責任務成員
● 部落會議應出席人員
●部落會議志工幹部及聯絡人
●部落會議執行委員會
● 部落會議土地領域諮議會
● 部落會議水資源管理委員會
●部落會議紀律委員會
●部落社區發展會選任幹部及工作人員
● 部落社區發展協會會員
◎重要會議紀錄
●部落會議01次會議紀錄
●部落會議02次會議紀錄
●部落會議03次會議紀錄
●部落社區發展協會四屆會員大會紀錄
◎部落會議相關規定
●部落會議公約〈新訂〉
●部落〈生活〉公約〈新訂〉
●簡易自來水營運管理要點〈新訂〉
●部落會議執行委員會設置要點〈未訂〉
●部落會議土地領域諮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未訂〉
●社區發展協會章程〈修正〉
◎部落及部落會議相關法源
●憲法增修條文10條2項
●原住民基本法21、22條
●原住民部落會議實施要點;96‧7‧12修正
●依據部落公約待訂定相關規定或決議

今天我們要自治不是自治法通過就可以,我們的部落必須要學習怎麼管理自己,是不是將我們的waya/gaya帶進來,訂立了內部管理的次序後,原住民自治才可能成功。所以我們賽德克先認定自己的民族,再來尋求自治。另外,如萬大群的自治,其實也可以在一個自治區內同時容納兩個以上民族,東賽德克的部份,將來也可以和太魯閣族自治區做商討,以上。

【主講】
施正鋒教授:
我今天負責的是自治的議題,但我還是講一些認同的部份,我的立場基本上是站在聯合國的權利宣言,裡面有一個最重要的就是自我命名、自我認同,也就是所謂的自決權,所以在2003年的劍潭會議,我也認同太魯閣族的看法,所以對我們這裡賽德克族的朋友覺得很不好意思。
我自己的理論是比較建構式,跟人類學的看法不太一樣,決定自己是誰,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願。過去如紐西蘭、加拿大的經驗,用很嚴格的標準來看原住民,其實也是一種分化手段,譬如加拿大以前,原住民當過兵就不是原住民,念過大學就變成人了,也就是用嚴格的標準規定,原住民的人數就愈來愈少,無形中就會被消滅,所以統治者通常比較喜歡人類學者,也喜歡將原住民行政分類。原民會現在用將來民族愈分愈多怎麼辦的回覆,其實美國、加拿大的民族多到不知道怎麼算,有可能一個部落就是一個民族,也有很多還沒被承認,這都是一個過程。這種說法也跟老共一樣,如果台灣獨立,西藏也獨立怎麼辦,我覺得基於民族自決權又有什麼不可以。
民族自稱與他稱的問題,現在有國語推行委員會,我們開會的時候在討論台灣四大族群要怎麼稱呼,譬如Mukan,客家人稱之為福佬,國民政府稱之為閩南人,其自稱叫台灣人,當閩南人自稱台灣人,其他族群就會不高興,閩南人也不喜歡被稱之福佬(福建來的傢伙)、閩南(住閩南不一定只有講閩南話的人)、河洛(有中原的感覺),所以我們國推會只有暫時稱之「HOLO」。自稱通常是以語言中的「人」或「地名」,如American是地名來的,他稱則通常是負面的意義,像愛斯基摩人是印第安人稱之為「吃生肉的人」,他們自己則自稱伊努特人;Amis也是Puyuma稱之為北方的人,Amis本身則喜歡叫自己Pangcah,所以我們要怎麼稱呼自己,應該由自己決定。
族群到底要有多少差別可以分開,多少相似程度可以結合?人類學家喜歡用客觀的標準,用姓名、宗教等等來分類,而當大部分的文化都消失了,反而去怪原住民為什麼沒有保存,但我們是被同化被殖民,沒有辦法去提供,應該是由政府來想辦法幫忙恢復。以美國的例子來說,他們的獨立宣言說到當我們不想再生活在同一個國度,就不再是同一個nation(民族),就像美澳紐加大部分是安格魯薩克遜的後裔,但卻是四個不同的國家。又例如南斯拉夫、東斯拉夫、西斯拉夫,其中的國家也是如南島民族血緣、語言、文化都很相近,但因為後來的因素造成認同不一致,如宗教、文字,最重要的是我們的集體記憶、集體經驗,為什麼正名跟歷史敘述很重要,因為那就是我們的集體經驗。我們賽德克跟泰雅好像很像,但也有差別的地方,跟太魯閣好像很像,但也一些記憶是不一樣的。在夏威夷地區,其實按其遷入的時間,分了統治及被統治的階層,但是他們的認同卻是一樣的,他們的認同是針對白種人,因此產生了一樣的認同。通常你的認同一樣的時候,你會去強調你們共同的地方,故意去淡化不一樣的地方,但是你要跟他切割的時候,你會去誇大不同的地方,同樣的地方就假裝沒有看到,所以最後還是要我們自己去決定我們自己的認同。
自我決定通常有三個理論,第一是「原生論」,基於血緣、語言、宗教習俗等,但這些都可以改變。第二是「結構論」,通常是遇到霸權被欺負的時候,認同就變強。第三是「建構論」,認同是經過有共同經驗的所有人,經歷摸索、爭吵、論述,建構我們的集體記憶及集體遺忘。認同的搜尋其實是一個集體的建構,是一群人在找尋一個社會的定位,政府體系不應該把這個當作麻煩來看待,就是因為我們珍惜在這個國家的定位才會積極去找尋。
(以下參考內文:「原住民族自治的探討」)

【回應】
Kuhung Siban古宏西畔:
(參考ppt資料「重新尋找人與土地的連接:夥伴/伙計關係中的傳統領域調查與自治」)
有關自治的問題,一定要先自決,我們已經累積了那麼多的學術論述,趕快整理起來,才可以進一步談自治。但是自治前還有很多困難,當時阿扁總統上台,與我們原住民建立新夥伴關係,原住民基本法通過以後大家都很高興,太魯閣地區的人開始拿槍去打獵,打回來又被警察抓,原住民基本法跟現行法律都有衝突,如果3年內子法的條文還沒有通過,原住民的權益又要回到原點了。
我們要自治以前的動作,一定要跟土地連結,自治前一定要把傳統領域用好,不然怎麼談自治?但政府的調查跟部落之間沒有結合,如果部落跟政府之前沒有共識,那麼夥伴之間的關係一定會有爭議。另外,賽德克族跟太魯閣族的傳統領域劃分也會有爭議,所以政府是要花很多經費及時間「協助」我們劃分傳統領域。而傳統領域調查也要把個人問題弄好,部落及部落之間也要有集體的共識,最後還要結合其他族群的傳統領域調查,才有足夠的力量對抗政府。

【總結】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
事實上目前國家的機制,對自治是有一些程序,自治法現在只是行政院會通過,要到立法院通過才可能自治,而立法院這個會期是不可能通過,所以立委選舉要小心,要選到最有可能推動自治的才行,這是政府的一個策略,但是行政院目前通過將來的行政院也無法再推翻。
現在談的民族自治是以縣級為單位,上面還有原民會跟中央做協調溝通,將來希望發展民族議會直接針對行政院或總統府,所以我們應該成立聯合民族議會,推動跳級原民會的行動。新夥伴關係協定,我們認為就是國家元首跟我們簽訂條約,責任則是行政院及立法院要去通過法案,但是這三年來立法院怠惰,一個原住民相關子法都沒通過,忽略總統的協定,要讓條約落實除了行政立法的責任,我們自己也要努力去推動。
傳統領域調查怎麼落實?委託地理協會只是懂技術、抓地標,所以鄉公所及部落要去協助專門技術,調查出的結果也必須經過部落會議認同,將來再透過「傳統領域恢復條例」,將我們調查出來的結果,正式認定為我們的傳統領域,拿回我們的主權。
恢復條例尚未通過之前,我們可以如司馬庫斯先公告傳統領域範圍,(此舉)不等於擁有主權,但可以和林務局協商共管。傳統領域確定了,自治才可能實行,這是非常複雜的手續,但我們非常有信心,先認定自我民族,確立傳統領域,再像自治邁進。
【綜合討論】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具體行動方案
主持人:Watan Diro Mtabu總幹事瓦旦吉洛牧師

提案一:討論原賽德克族三個提案組織將於11月25日前完成擬訂函稿,並於11/28委由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等,代表本族人親赴行政院原民會及行政院送函,函文主旨內容主軸為,籲請行政院原民會收文後兩週內,回覆有關賽德克族族稱正名認定之現階段處置狀態。

決議:經與會人員討論,按提案事項決議通過。

提案二:討論落實恢復傳統賽德克族7個村、13個部落山川、水域地名,請公部門鄉公所、縣政府、原民局,部落議會、村辦公室、教會能夠一同響應及推動。

決議:經與會人員討論,按提案事項決議通過。

提案三:討論施正鋒教授協助出版賽德克族正名活動成果報告事宜。
施正峰教授回應:
10萬元經費印製1000本書籍,500本給賽德克族,500本由出版商處理。

決議:經與會人員討論,按提案事項通過。

原民會企劃處陳建村科長報告賽德克族正名進度一案:
2007年11月15日行政院第3066次行政院會,剛剛通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由行政院將草案內容送交立法院來進行審議,為了準備這個草案,整個部會比較忙碌。自2000年阿扁總統上任,已經陸續給幾個民族正名,包括邵族、葛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葛瑪蘭申請正名的相關文件報到行政院後,雖然當初讓葛瑪蘭正名成功,但行政院的法規會之後給原民會一個公文,要求原民會要定立「民族認定法草案」,原民會於2006年終於訂出草案內容報上行政院,但行政院在審議時遇上平埔族群社團,認為應該考量平埔族的意見,故行政院將草案退回原民會。
民族認定法草案主要是針對之前正名的4個族群的經驗來擬定,加上我們的賽德克族都具有政府認定原住民族身分的族群,而平埔族是沒有原住民身分的,要用一個法案去判定兩種不同條件的民族是有困難的,所以造成這個法案還沒有得到各方覺得可行的結果,但原民會會繼續努力。
原民會對賽德克族群正名一案,我們也尋往例委託學者研究,除了族群表達意願呈現很多資料以外,我們希望透過學者提供學術背景資料,來作為民族被政府認定的素材,所以去年我們已經委託政大的林修澈老師來幫我們做研究,今年已經完成了一本研究報告,接下來原民會會就相關內容做進一部處理,但是目前可能就卡在「民族認定法草案」尚未通過,但我們也坦白講,2004年太魯閣族正名也沒有依據民族認定法草案,所以公務人員在處理民族認定的議題,也希望能夠兼顧族群的意願,但我們也不諱言的說,目前原住民13族裡,泰雅族與太魯閣族跟賽德克族有歷史上特別的關係,我們也時常會在行政院會聽到一些太魯閣族群代表,或透過書面來表達對賽德克族正名的意見,所以這個工作真的是相當辛苦的一條路,希望我們能多做一些協商的工作,政府一定會義無反顧地扛起這樣的責任。

Watan Diro Mtabu瓦旦吉洛總幹事回應原民會:
須將政大報告轉交幾份給賽德克族,讓我們有具體的回應。另外政大於2月份舉辦「民族認定法研討會」,會議記錄也請轉交副本給賽德克族。

Iwan Nawi伊萬那威回應:
政大民族認定法的會議記錄已附在政大賽德克族專案報告內。我也想請問原民會:學術研究報告對原民會認證族名究竟有何幫助或影響?接下來原民會有什麼動作?會跟行政院有什麼討論?
原民會陳建村科長回應:
學術研究報告是原民會認定族群的重要依據,因為政府官員不一定有民族學的專業背景,故政策上須有非常充分的論述,及具備該民族特性的客觀觀察,原民會才會向行政院提報。
民族認定不可否認有政治上的考量,所以賽德克族接下來發展的路,就是要看政策方向,那我們會以最快的速度來作處理,如果案子成熟,我們會先提報每個月一次的原民會族群會議,如果13個族群代表及專家學者協商通過,就提報行政院,行政院將會有政務委員來審查,但行政院之前已表示希望民族認定有法律依據,但不諱言地太魯閣族正名也沒有立法依據,政府在處理上也有特殊的考量。

Teymu Basaw蔡少聰主任:
在具體策略方案上,第一賽德克族正名應成立網站,將所有資料數位化,成為民族認定的內容,把我們對文化的論述及內涵作為宣傳。部落文化的根在於人,所以我強烈的要求要趕快整理我們的族譜,也成為民族論述的證據。另外,政大學者的論述跟我們自己的論述有差異,所以我們自己的論述也要趕快彙整起來,讓政府看到。

Watan Diro Mtabu瓦旦吉洛總幹事:
將以上Temu主任發言提案成為具體行動方案之一,架設網站經費也請原民會、地方政府協助。

Pawan Tanah 沈明仁老師:
到底我們政府對賽德克族正名的態度可能性有多少?我們可不能等,因為當你們民族自治法出來,太魯閣族就把我們劃進去!那你所謂的客觀條件的成熟,依據在哪裡?
希望你們除了林修澈老師的研究,也要比照我們所作的論述,這才叫做客觀條件的依據。希望2007/11/28號可以給我們一個具體的答覆,你們原民會的態度究竟是如何?民族意願跟客觀條件我們都給了,請給我們一個正面的回應。

黃美英教授:
原民會為什麼不去看民國40幾年的時候,台大社會學教授陳紹興[4]教授到泰雅族瑞岩部落的調查報告,他很明顯地去區分泰雅族的發祥地就是Pinsbukan,他們是北港溪流域以北的,他們也很明顯地把系譜做出來,我們在座的賽德克的人去了瑞岩部落,明顯地泰雅族的人就說「你們根本不是我們Tayal!」所以學術研究報告是怎麼樣被研究出來的?
我們的政府機構面對只要是懸而不決,甚至要推托責任的時候,都說「我們會回去找學者專家研究研究」,你找的學者專家,寫的內容誰看到了?等我們看到的時候已經送到原民會或有關單位去了,怎麼審查出來的?這整個過程簡直是黑箱作業!
試問在座的哪一個人拿過學術研究報告(意指在場賽德克族人)?原民會給過這些團體嗎?很多研究報告只是上網公告一下,然後私下委託,審查人士的意見我們也看不到,甚至你們(意指官方)也會篩選審查人,都是為了符合政策。
第二個,「民族認定法」是我最有意見的,站在平埔族的立場絕對不能讓他通過,為什麼一個民族的自我認同及族名的集體名稱,賽德克這個集體名稱是祖先留下來的東西,還要法律去規定他們,中華民國憲法是怎麼訂的?基本法是怎麼訂的?想要用一個民族認定法來干擾、阻擋、拖延他們集體命名的族名。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叫「打破分類 歸還他們的族名」,主要探究我們所謂學者專家的分類系統是怎麼來的?是日本時代的學者經過幾個月的調查,為了理番只好去分類,這些分類系統我們的學者專家卻沿用到今天,包括你的(意指陳科長)Pangcah,你們自稱Amis嗎?Amis是北方的意思,現在變成你們叫阿美族。
一樣的思考模式,你們原住民不僅沒有自己解嚴,當官以後甚至還用自己的方法去限制原住民,我搞原住民運動20幾年,那個模式還是在,盡量的找一些東西來阻擋自己的原住民。
(對於平埔族立場之所以反對「民族認定法」)第一,針對現有的我們學術的分類有沒有問題?尤其是引自一百年來的(族稱)分類要不要檢討?要不要重新去思考?第二,所謂的學術研究報告是誰的研究報告?他的學術內容、調查結果如何?他訪問的對象是誰?而原住民自己那麼辛苦寫的東西,有被學術界重視嗎?有被政府重視嗎?
民族認定法是林修澈老師寫的,當時我們去聽… (因此)我要求第一個要看到會議記錄,第二我要看到調查報告,到現在兩年後Kaxabu協會、你們賽德克通通沒有接收到他的研究報告,他到底寫什麼我們不知道,你們(意指官方)依據學者的研究報告,這個研究報告有經過公開的認定嗎?有讓各個族群去檢視那個研究報告嗎?這個研究報告有跟真正的族群主體在對話嗎?
我今天很感動,我認識賽德克十幾年了,到現在他們還那麼辛苦地紀錄(編撰)自己的母語、歌謠、起源等等,包括正名運動。但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現在你們(意指行政院)已經宣佈自治區草案通過,你們(當前賽德克族群所處生活領域)到底是誰的自治區?我們原住民本身不要為了行政系統,原民會不過只是中華民國小小的一個行政系統,原住民的first nation的概念跑到哪裡去了?
我們真正是要為原住民,還是中華民國這個行政系統?竟然落到讓一個法律來砍自己的腳,(民族)認定法第一個要會你的語言,試問如果你的下一代不會說母語,是否你就失去原住民身分?第二個要宗教,那我試問長老教會通通都不是原住民嗎?
八大點要符合才能通過民族認定,這八大點等於宣佈原住民死刑,誰都過不了那個門檻,所以平埔族沒有辦法去接受民族認定法,不要再用行政法律來限制我們原住民。

施正鋒教授:
我剛才歸納出兩個理由,一個是報告有問題,第二個好像太魯閣聲音很多,當時太魯閣分出去的時候我們賽德克很尊重,雜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他的自我認定,我倒是很奇怪要協商,是要去協商誰?我看泰雅也是祝福啊,Truku應該也是祝福吧。
所以回到報告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什麼報告到現在見不得人?到底誰來審查報告?應該學者的報告有人去審查,現在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原民會長官很不喜歡賽德克,所以找一個可能讓賽德克不會過的人來寫報告,那麼就是原民會陷林修澈老師於不義。
另一個就是原民會長官為了不知道什麼理由,剛才講了一堆原民會都是政大幫,離東華比較遠所以沒有東華幫,所以所有報告都需要找林老師包,我們過去幾個都是他主導,那我們說到客觀,這是哪一個學者的客觀?
…但是Sediq為什麼會被刁?平埔族的案子跟我們的案子應該是要分開處理的。難道我們的校長、郭老師這些不是專家學者?他們的論述不是真正口傳下來的嗎?為什麼要讓一個不懂的人根據一些日本人的文獻,而且那些是間接的,僅因為我們(意指在座的賽德克族人)沒有學位!
文化霸權是什麼?殺人是直接性的暴力,結構性地控制國家機制是結構性的暴力,最恐怖的是文化的暴力…我們到底要給林修澈什麼東西他才要讓我們過?…我這樣是強烈質疑!殖民者很可惡,殖民者的學者更可惡,而且是人類學者…,原民會不應該給政大(意指委託政大進行民族認定)…,欺負自己族人是誰?是我們自己人啦!

Dakis Pawan 郭明正老師:籲請尊重我們賽德克族的學術研討會。

閉幕
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會議記錄

賽德克族民族議會籌備會推動小組提供

2009/2/3(二)




紀錄者:Yayuc Napay準博士
校稿者:Watan Diro Mtabu
※會議時間:2007年11月16-17日
※會議地點:仁愛鄉廬山溫泉─「廬山園」會議室
※與會人員:詳見簽到冊
※11月17日研討會會議流程暨討論議題:
時間
議程
說明
8:30-9:00
報到
仁愛鄉公所
9:00-9:30
開幕&致詞&介紹與會來賓
主持人:促進會總召集人/總幹事 仁愛鄉鄉長/秘書
9:30-10:00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回顧
10:00-10:10
茶敘
10:10-12:00
主題:賽德克族歷史沿革
主講:Dakis Pawan
(Seediq Tgdaya)
主講:Pawan Walis
(Sediq Toda)
主講:Pawan Tanah
(Sejiq Truku)
主講各20分鐘;30分鐘討論
12:00-13:20
午餐
13:20-15:10
主題: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
引言:張秋雄/主講:童春發/回應:黃美英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5:10-15:30
茶敘
15:30-17:20
主題:賽德克族自治
引言:瓦歷斯貝林/主講:施正鋒/回應:古宏西畔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7:20-17:30
茶敘
17:30-18:30
綜合討論
~正名運動具體行動方案
引言:促進會召集人/主講:促進會總幹事/回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10分鐘引言;2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20分鐘討論
18:30-20:00
用餐
20:00
散會~
開幕暨介紹與會來賓
【主席致詞】
仁愛鄉鄉長張子孝致詞:
主席,各未來賓首先代表仁愛鄉歡迎各位與會的來賓,我個人對於賽德克正名運動相當尊重,並採樂觀其成的態度。仁愛鄉是一個多元族群的區域,其中包括我屬的泰雅族、賽德克族及布農族,加上其他漢族—外省、客家、閩南,在台灣島上我們都是一家人。
希望今天的學術研討會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在學術交流上,包括原住民自治議題之配套措施及展望,這些投入的心血,都希望得到成果,希望今天的活動能夠圓滿成功,鄉公所也會極力配合賽德克族正名運動。

孫秋雄副總召(Sejiq Truku代表):
各位大家好,這次學術研討會我們抱著愉快輕鬆的心情來探討非常嚴肅的問題,這次活動有鄉長帶領鄉公所的團隊給我們支持,相信這次的正名運動會如預期早日完成,還給我們的族名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也給我們下一代的子孫有交代,再次謝謝各位蒞臨,希望可以透過這個學術研討會,讓專家學者及我們的族群菁英,針對不同的議題提出不同的意見,讓我們凝聚共識,早日達成賽德克族正名的目的,謝謝。

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副總召(Sediq Toda代表):
很高興看到大家,我是Toda的代表,謝謝大家。

Siyac Nabu高德明顧問(Seediq Tgdaya代表):
我是Tgdaya代表Siyac Nabu,我年紀很大了,我很指望你們年輕人要加油,趕快把這個工作完成,讓我們的認證通過。

【來賓致詞】
南投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柯秘書:
很高興抱著尊敬及學習的心來參加這個會議,希望透過鄉公所新的團隊及縣政府的團隊與我們族人共同努力,縣政府非常注重各位的聲音,希望在以下的時間能夠凝聚我們的共識,正名為第14族。
【賽德克族正名促進會代表致詞】
Watan Diro Mtabu總幹事瓦旦吉洛牧師:
各位貴賓好,非常謝謝我們三位副總召在昨天、今天分別出席參加這次個活動,我們的總召因不克出席,由我本人代表致意,並委託三位副總召主持這兩天的會議。在整個學術研討會之後,我們會提出具體行動策略及方案。我們將針對原民會委託政大進行的專案報告,已經經過了一年半的時間,還未有結果,而發給大家的附件「原住民族語言代碼對照表」中,竟將賽德克語併入太魯閣語中,我們也將針對此項做因應。
我們已擬定一個基本共識,要在今天請大家來做議決,稍後原民會也會派一位課長代表原民會來報告。我們將於11/28再次行文原民會,期望原民會在文到兩週內回應賽德克族正名議題,先採用此等柔性訴求,若沒有得到善意回應,將有適當的抗議的舉動。
今天的研討會希望可以聽到族人們的各方意見,可以建議但請不要抗議,希望大家一起腦力激盪,一起面對賽德克族正名的課題。再次感謝鄉公所提供經費及人力上的協助,也感佩賽德克族移居花蓮的族人千里迢迢前來與會,也謝謝促進會所有幹部,以及所有的講師——淡江大學與我們賽德克族非常有淵源的施正鋒教授,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童春發院長,我們今天的第一講堂將介紹賽德克族的歷史沿革,有我們三位族人專家擔任講師。稍後也會放映一段影片交代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進度。

瓦歷斯貝林顧問:
各位來賓好,昨天晚上開始我們就開始進行這次研討會的活動,今天早上也有一個慎重的開幕儀式,今天的研討會所安排的課程不比在台北舉行的研討會遜色,非常地盛重,我們也希望藉此得到一些相關的呼應。
我們賽德克的族名將何去何從其實我們並不在意,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賽德克人,只是別人在稱呼我們的時候,要讓政府承認我們的名字好像非常不順遂,希望今天的學者們能夠再指導社會大眾的眼界及觀點,讓我們能更明確的肯定自己並讓外界給我們認同。過去我們的祖先發動過很多事件,類似的努力我們還是會繼續,共同為我們的祖先所留下美好的文化堅持自守。

【介紹來賓】
1.暨南大學黃美英教授,民族認同議題回應人,以及暨南大學學生。
2.Rabe謝阿敏修女。
3.東海大學古川ちかし教授、黃淑燕教授,以及東海大學學生。
4.弘光科技大學Ciwas Pawan江秀英教授,賽德克族Truku廬山部落族人。
5.促進會顧問Piyan Cibi長老。
6.平靜國小Temu Basaw蔡少聰主任,Toda平靜部落族人。
7.廬山長老教會牧師/花蓮人黑笛友牧師。
8.廬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9.Walis Teymu先生。

【影片分享】2007年1月12日賽德克族正名運動誓師大會




【第一場次】賽德克族歷史沿革
主講人:(各20分)
Sediq Toda: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傳道師、Seediq Tgdayal: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Sejiq Truku:Pawan Tanah沈明仁老師
綜合討論:(30分)

【主講一】
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傳道師:
我以口傳的方式來分享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文化已經流失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婚姻的關係,有的人娶Tgtaya、Toda、Kntina(布農族),所以我們的語言流失很多。去讀書也是一樣,在外面受教育,但是忘了我們自己的文化。我想在座一半以上的Toda人口音都不對了,老人一聽就會說「這個小孩在說什麼,怎麼說話像布農族/泰雅族/Truku一樣…」,這都是在外面學的,還好我還是純粹的Toda人。
現在我介紹部落遷移的部份,我們看日本人的書,很多人都問我們是不是「Tuda」或「Tauda」,是「Toda」。我們以前早期日據時代應該是散居各地,以族群的方式形成一個聚落,像Toda地區就有Wakac、Umiya、Pnlngebung、Rukudaya、Ayu等等,這樣分布是以族群(Dadan家族)為單位,都是小部落,不能以現在的觀點來看從前的部落。
以家族為重點的時候,我們部落沒有老大,我們以前沒有叫頭目,以前孩子多,孩子又會打架的,才會變成村莊的頭頭,不見得會工作,懶惰的就是頭目,因為去要別人的就可以了。
現在我們Toda的地區就是平靜、春陽、 Drodux(碧湖),還有「Hran Hidaw(太陽出來的地方)」—花蓮,卓溪鄉的部份,可能我們Toda的人數比較少,被Truku的人淹蓋,發音都跑掉了,被Truku同化了。我們南投地區的Toda是純的發音,如果講歪了一點就馬上會被長輩指正。
以前日本人管理我們,因為Tgdaya的人比較兇狠,日本人要以番制番,就利用我們Toda的人當走狗(Bikah),叫我們去殺Tgdaya,給我們日圓,有這樣的歷史過程。
地名也是一樣,移居出去的人會把地名帶走,平靜Rucaw的人移到現在春陽的第四班也叫Rucaw,Pnglngbung的是第二班,春陽現在用的地名,就跟從前住平靜哪裡完全一模一樣。
(補充)Toda沒有Truwan沒有這個名稱,我們遷下春陽部落才繼承了Tgdaya的Truwan,但是我們的語言有「根(Tnpusu)」,「你的根在哪裡?(Tnpusu su inu isu?)」,問你立足在哪裡?認同哪一個族群?
我們有一部份的Toda人依靠到Tgtaya,以前廬山Buwarung是Tgdaya的地,Toda人遷到廬山,叫那邊Drodux,Tgdaya的人同情我們Toda的人愈來愈多土地不夠,就招這些Toda人過去,聽說Buwarung的人就是現在清流部落的Drodux,所以我們現在Toda的分布包括平靜、春陽、Drodux(碧湖),還有清流部落的Drodux也有一小部份是我們的Toda的人。
【主講二】
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有關賽德克族的起始源說,請參考會議手冊 p.27-32「賽德克族的起始傳說」。
我來自Gluban清流,我的祖先就是莫那魯道的子民,就是來自我們現在所在的馬赫坡部落。今天時間有限,所以我講到哪裡就到哪裡。
剛才我們看到影片,將林修澈老師歸類在Mukan,我們叫閩南人Mukan,叫外省人Telu,叫客家人Khilan,日本人叫Tanatunu,所有的白人叫Tame-toliq,我們分得很清楚,因為我們有獵首的習慣,我們對族群識別的名稱要很清楚,才可以分辨我們的獵首的對象,很多人誤會我們賽德克族看到人就獵,但我們其實會找強壯的敵人,老人、瘦弱者、婦女、兒童不獵,因為我們獵首,是要將對方帶回我們的部落,成為我們的夥伴。
為什麼我們稱白人為Tame-toliq,tame是藍色,toliq是眼睛,擁有貓眼的人泛稱白人,現在看到白人幾乎都認為他們是美國人,因為美國很強盛,以後賽德克族變得很強盛,大家說到原住民就想到賽德克。
以前老人家跟我說過,他的爸爸很困擾地說:「這個日本人什麼時候要回去啊? 為什麼日本人在我們的土地住那麼久?」後來日本人走了又來一個Telu—中華民國,「這些人怎麼那麼愛來我們的土地? 」我要講得是土地的概念。
第二點,以前我在外面讀書,只要帶朋友來,我的媽媽一定會問我:「你的朋友是從哪裡來的?」或著其他的長輩也會問:「你的朋友是哪裡人(Seediq inu tanyi su)?」我馬上會回答:「他不是賽德克,是平地人(uhway Seediq ni, Bdmukan)」,我的概念是「Seediq」是我們族人的族稱,就是我們賽德克,第二個是原住民,即使是原住民我還會分「不是賽德克喔,是阿美族(uhway Seediq wa, Ami zoku)」。所以我們很清楚,一講Seediq,就可以很清楚的辨識我們的族群,即使是混血別的族群,只要是認同我們Seediq,你就是Seediq。
我們如果要講認同或遷徙,不得不提到Pusu-Qhuni,Toda方面大概沒有Pusu-Qhuni的說法,而Truku的說法則是Bnuhung,但我們Tgtaya對Pusu-Qhuni的概念很清楚,幾千年都沒有變。昨天主委提到Tgtaya的傳統領域範圍,其實不然,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三四百年,勢力強大的Tgtaya群掌管著Pusu-Qhuni的區域,依照我們的起源說,我們Seediq要世世代代保護那個地區,所以這三百年之間是我們Tgtaya保管的,也許三四百年前是Toda或是Truku,這個概念要在裡面,絕對不是我們的祖先一開始就在這個區域。
根據人類學者推斷我們在台灣的證據可以追朔到六千年、一萬年等等說法,也有人說我們是從大陸來的,但是我們經過大陸的時候沒有中華民國,秦始皇也不在,當時台灣跟大陸有沒有接在一起我不知道,但可能是連在一起,不然我問問大家,我們賽德克族語中有沒有「鯊魚」這個單字?
我們幾乎忘了我們什麼時候來到台灣這塊土地,沒有對海洋的記憶,我們Seediq懶惰的人才捕魚,我們是打獵的民族,熊啊什麼的才養得活家裡。但我們還是有關於海的語彙—「船(asu)」這個單字,是餵豬用的器具。

童春發院長:「棺材」怎麼說?
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我們沒有棺材的概念,都是綁一綁就埋下去,但上面要蓋石頭,以免狗會咬走。再來學者們常常會問,霧社事件的關係者為什麼要上吊,因為我們的祖先不會砍死人的頭,我們要很活潑很強壯的敵人,當時我們的祖先認為上吊之後不會被砍走,後來他們錯了,上吊了人家照砍…。我們Seediq男孩子只要超過14歲以上,家裡有幾個槍就有幾個,槍對我們來說主要是生活用具,我們從來不用獵槍在部落殺人,我們有槍有刀,幾千幾百年來不是用來殺部落的人,誰膽敢犯規,不是被放逐就是被殺。
天池,我的祖先叫Dbahan,我們Tgtaya的獵場就是從天池開始,能高、北鋒到安東郡、南溪都是我們的獵場,再翻過去就是花蓮的。很多人說花蓮的族人是四百年前遷移過去,但並不是一批馬上遷到那裡,是慢慢地移動,所以花蓮的族人可能是花了一兩百年才全部遷移過去。
我們稱移到花蓮的族人叫做Tlwaun,Tlwaun是從Truwan來的,因為Truwan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地方。說到Truwan,Toda就是沒有Truwan,我們的祖先跟漢人一樣,在台灣到處都取如南京路、北平街等等地名,我們也會在移動的過程中,將原來部落的地名帶出去,像我們清流今天也有Drodux這個地名,所以Truwan的概念要很清楚,花蓮說他們來自Truwan,但真正的Truwan部落使用的發音跟我們有差別,譬如「腳(qaqay)」,Truwan部落沒有「q」的音,所以發成「aay」,花蓮的人說他們從Truwan來,怎麼會發「qaqay」的音呢?很多現象我們真的要去思考。
天池對面能高山叫做Tqeta,因為高高地看它有三座山,就像我們以前煮東西下面擺了三個石頭的爐灶;天池下來我們叫Tbadu,這些地方都有名稱,表示我們的祖先以前真的住在這些地方。
以前我們的祖先去獵首,這附近都是親戚朋友不好獵,所以跑到樟化、海邊喔,我問老人為何要到那邊,他說那邊的mukan ngangah(愚笨),因為沒有看過我們,光看紋面就昏倒了,很容易砍下他們的頭。我們以前獵首,不會獵很多,從來不會攻擊部落,獵一個就回家了,好好把這個帶回去部落當我們的人就夠了。以前下山獵首經過清流很多河川,就在河邊把腦髓洗掉,所以清流叫做Gluban,以前我們就這樣叫,不過當時是泰雅族眉原群的地,所以我們也許殺豬請他們,才可以使用那邊的水域。
很多人罵日本人寫的資料,但是日本人寫的文獻也是我們老人家講的,頂多說日本人沒有好好翻譯,沒有好好標音,不能說他們寫的不對,我不是支持日本人,那個是我們老人家講的,你膽敢反對呢!我們只能說日本人記載的東西只有骨架沒有肉,譬如我和Pawan老師一起追求邱老師,邱老師決定要嫁給他,我就去獵首, 但被日本人記載,好像我們每次迎娶就要去獵人頭,這是不對的。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補充:
剛剛老人講,我們叫Gluban就是以前獵首經過的道路,除了洗腦髓以外,也是休息站,要給我們獵的首喝水,我們要把他當朋友,要給他休息。



【主講三】
Pawan Tanah沈明仁老師:
有關Sejiq Truku的遷移部份,請參考會議手冊 p.76-87 「認識Sejiq Truku」,及p.65-75「賽德克族語教育發展與正名運動」。
我今天負責的是Truku部份,但實際上我想用文獻的記錄來探討整個賽德克族的歷史沿革,今天賽德克族的歷史發展,第一個我先從滿清時期到國民政府的文獻資料來看,他們針對賽德克族做了怎樣的記錄,接下來是1945年以後到2007年,我們自己賽德克族人對於自己的歷史做了怎麼樣的研究。我想從五方面去談,第一是文獻的探討,清朝的文獻記錄,然後從日本人類學者的研究來看,然後是戰後學者的沿襲,然後是我身為賽德克族自己的主觀意識怎麼去看到我們自己的族人,外面的人怎麼看我們,是不是一定要你們給我們名字?
後面這張圖(參閱會議手冊p.86),是我們Truku Brayaw這邊的人遷移到這邊,其他的就居住在以前的分布地,我們遷移的位置大概只有兩個地方,一個是現在的Buwarung,原來是Tgtaya的部落,另外一個是Pulan松林那邊。
賽德克族的發展上,好像是我們現在看到台灣原住民族最紛擾的一個族群,特別是太魯閣族正名以後,經過一些學者專家的研究,賽德克族變成一個不能被確定的民族,現在我要從歷史的發展去看看,我們這個族群到底怎麼來的?但現在所謂賽德克族的歷史發展,其實都是他者的記錄;我們應該從家族的史料擴大族群的歷史,如瓦歷斯貝林曾經做過Tgtaya的族群史,我們應該看重這些我們自己的記錄的文獻;然後1935年前後日本人所做的記錄,我們的政府(理應)更要去參考。
在清朝的記錄沒有「族」的稱呼,只有地區的稱呼,當時的清政府根本不了解我們這些原住民,像北港溪以北的是泰雅族,北港溪以南的就是我們賽德克族。我們自己的人叫Tgtaya群叫致霧社(Teybu),但清朝的人有時候把我們這裡歸類為萬霧社,我們根本聽不懂,用母語講完全不通。1717年在『諸羅縣志』就已經把水沙連地區的原住民族分類,其中包括賽德克群的斗截、致霧社,而現在的政府卻還不把我們的名字給我們!
在清朝的文獻上也有地圖記載我們Truku的居住地,當時都不把我們稱作「族」,只記載Truku,但我們自己族人自稱是「Sejiq ku Truku yaku」。1892年『台灣日記與稟啟』中記載從埔里一直到巴蘭社的人口、居住位置,因為埔里跟我們的關係最密切,而這一帶都是Tgtaya人的勢力範圍。
到了日據時代,我們很多文獻記錄,都是日本人規定頭目要把我們的歷史文化記錄下來,所以都是我們自己的人寫的,所以當時已經有Sejiq這個名稱了。
從日本時代開始,才對原住民有族群的分類,有砂績族、高砂族這樣的一個名稱,既然有這樣的分類,我們早就應該被正名為賽德克族了,為什麼1945年以後國民政府不依照這樣的分類給我們正名?如果當時這麼做了,現在就不會衍生出太魯閣族、賽德克族的問題了。
因為我們不能改變我們的語言使用賽德克「Sediq ku balay ka yaku(我是賽德克人)」,我沒有辦法改變這樣的名稱,沒辦法去改變我的邏輯思考、我的gaya,你要叫我說「Truku ku Sediq」根本沒有這種說法,要說「Sediq ku Truku」,我2004年到花蓮去的時候,我說我是Sediq,他們說我是鬼啊,我回了他們「Smlaya su utux rudan cbiyaw(你在咒詛我們的祖靈)」,他就不講話了,因為我們是泛祖靈的一個民族,對Utux是很尊敬的,不可以詛咒這樣族群的一個名稱。
我要讓大家知道我們今天賽德克族的問題為什麼不能解決,我要先把史料先跟大家交代,我們不要因為我是年輕人有很多的想法,所以我要去推翻以前老人所說的話,這是不可以的,這些史料是會說話,而且很清楚的。
在1917年出版的『番族調查報告書砂績族』說到Tayal是「人」的意思,Sediq也是「人」的意思,在人類學的方式他都是以「人」作為一個族群的名稱,但Truku是一個地名,所以這邊的人無法認同以其為族名。或者我也曾經建議過用gaya、ptasan來作族名,或許也可以被接受。但因為我們各部落都使用Sediq自稱,我認為應該選擇目前多數人共同的稱呼,也就是Sediq Balay,最可能被接受。
我們剛才也討論到,我們Sediq共同的發源地叫Bunobon,從這邊分出了三個語系,這是無法改變的。第二,泰雅有兩個系統,一個在Pinsbkan,那個就是族語(史考列克)的系統,再來就是大霸尖山(族語),那個叫Papak waa(足利)的系統,這樣的系統是人家一百年前做過的調查,現在要去推翻是很困難的。
戰後學者大部分都是延續日本人的研究,沒有太大改變,但是有些族群是否因為有政治力的介入?今天我們還住在南投的Sediq,或移居到花蓮及宜蘭的Sediq,到目前為止還是自稱為Sediq,不可能從他們的語詞上把Sediq這個名字拿掉,國內的學者專家就把它音譯成為「賽德克」,不論音譯對不對,這個族群自稱用語作為該族群的識別名稱,是人類學者及語言學者常用的族群識別方法,其他原住民族如布農、鄒、達悟等不也是如此!那為什麼我們不能用「賽德克」的名稱來自稱自己的民族呢?而我們稱Sediq Balay,是對於自己的家庭、部落、族群、國家有一定貢獻者才會稱之為Sediq Balay,這是我們必須認同的。
從以上的史料都可以清楚正名我們賽德克族的歷史沿革,政府應該正視我們要我們名字「賽德克」的問題!

【綜合討論】
1.Teymu Basaw 蔡少聰主任:
首先我要感謝以前的日本學者記錄了許多史料,讓我們能夠依照史料去了解過去的歷史,這些史料已有部份翻譯成中文,讓我們方便閱讀,但是還有很多未翻譯,希望我們的政府特別是原民會能夠趕快幫助這些史料的翻譯。
那我現在補充Toda歷史沿革,其實我們現在所在的位置,Mhebu馬赫波是Toda的部落,Toda原來是住在Bkasan、Waha、Btinun,Toda跟Tgdaya的界限是一條河流,根據地形研判,應該是指Caku溪,也就是統稱的Mhebu溪,現在Mehbu還沒有過來的時候,都是從Truwan。
當時Truku在哪裡?就是從平靜到合歡山濁水溪那條流域都是Truku的,以當時的人數應該是Truku人最多,因為他們遷到花蓮就有79個部落,Tgdaya才10個部落,Toda才3個部落,Truku遷到花蓮的時候,Toda也有一部份跟著遷移到陶賽溪,再遷移至山里部落,也有一部份跑到澳花,以上大概是Toda的遷移過程。
另外,Tgdaya稱白石山/牡丹岩Pusu Qhuni,我們Toda是稱Rmdax tasin,就是發亮的石頭,那一個區域都叫Bnuhung,這就是我們的發源地。
那我希望花蓮山里那邊也可以把從Toda遷移過去的史料跟這裡做連結,這樣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我們Toda的遷移過程。

2.Kuhong Siban古宏希畔:
我們從南投一批批地遷到花蓮,都將地名帶去了,這些歷史都有記錄,日本政府沒有改變我們對於地名的稱呼,但國民政府,我們有部份的太魯閣傳統領域的地名被改了,我們以前叫天祥Tabidu、我們叫kolix ayu,現在是子母橋,我曾經發表過一篇演說,指國民政府到現在的政黨輪替,都沒有將我們太魯閣的傳統地名標示在公路旁邊,還有我們神祕谷的虹橋那麼漂亮,怎麼給我掛一個獅子頭在那邊,掛個猴子頭還比較代表我們原住民。所以我們是跟著歷史走過去,我很贊成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希望等下有時間可以看我拍的「尋根」一片。

3.Siyac Nabu高德明牧師:
我現在要講的是歷史的書,我看到這個書的時候我很訝異,以前有一個叫Tiwas Pawan的長輩從日本帶了一本書,這是一本日文書,但是都是寫賽德克族的歷史,有一個日本人在記錄霧社事件,她自己看不懂,本來要找我哥哥翻譯,但我哥哥不在,於是我幫她看那本書,這個資料還在我這邊。
這本書寫到賽德克族的起源地Pusu Qhuni/Rmdax Tasil,也記載莫那魯道的時代,比較深的內容我不說,莫那魯道說我們從Pusu Qhuni遷出到Rubic,當時本來只有3個人,後面慢慢增加到20個人,以前我們的gaya是堂表兄妹不能嫁娶,人愈來愈多,又從Rubic那邊遷到Utis,又遷到Kasi,總共遷了4次,到最後就遷到了Truwan,有3個部落集中在那裡,後來為什麼分散,當時有一個Telu或是Mukan,拿了一個像針的東西插進了Bubun井裡,喝了水的人很多都死了,Truwan的人很害怕就開始分散了,有的去Suku、Tongan、Paran、Gungu、Drodux,但沒有提到Buwarung,Buwarung的地是Tgdaya的,但給Toda的人住,如果我還年輕的話,我一定會很認真的去找這些遺跡,這都是我們賽德克的歷史,但現在只有交給你們年輕人去實行了。

4.Iwan Nawi伊萬那威(祖居地春陽Toda人):
為什麼我們Toda沒有Truwan?

5.Sukic Nawi田西和長老(移居地花蓮崙山部落Toda人):
我是從花蓮來的,我的Baki說我們也是從西部來的Toda,我們現在住的是花蓮的道賽梅園,我們的老人從西部遷到梅園,中間的過程我們已經不知道,因為我們是小孩,但是我們的祖先還是都跟我們說我們是Toda,現在我們被遷到卓溪鄉,那是布農族的土地,現在如果說到傳統領域,我們在卓溪鄉一點土地都沒有,我們的傳統領域都在秀林鄉梅園,我們每次傳統領域開會,我也參加過好幾次,都是布農族的地。現在我們從花蓮來的代表有10幾位,其中有Truku人跟Toda人,我們一直想要有自己的名字叫Sejiq,我們都是Sejiq Balay,希望能早日實現我們的目標。


6.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
一、花蓮Truku跟我們的論述不太一樣,是否可以請我們的學者整理我們兩邊的論述以對照,也許有助於雙方的溝通與交流。
二、有關傳統領域的問題,傳統領域拿回來不是個人財產,是Seediq族群的共同財產,共有的部份所有的資源、水權等是屬於族人的,可以做永續的發展。

回應:
1.Piyang Cibi長老:
首先說明我們現在都稱花蓮kareynko那是日語,我們Sediq的話是Tlwaun,這是祖先講的,不是我發明的。Toda的發源地,我沒有聽過Truwan Toda,有Truwan Truku ,有Truwan Tgdaya,有一個溪流叫Ayu Hwayan,下面是Yayu Cakus,Ayu Hwayan的這邊就是Toda的範圍。我的baki Siyac rudan、Ukan Sapu、Siyac Sapu、Away Sabu兄妹,Pawan都有問過他們, Ayu Hwayan這邊才是Toda的地。

2.Dakis Pawan郭明正老師:
回應蔡主任,我們Tgtaya的祖先講,以前Toda最強的部落是Pnlngebung,不同的年代有兩批人往「尾善」(中文拼音)移動,第一個是Alang Umiya,第二個是Alang Sekiu,可能不好生活就來Pkasan,當時我們Tgdaya已經在Mhebu了,你們要過來的時候,有去拜訪我們的頭目Teymu Robaw,可見那是一兩百年前左右,兩批人一個在Pkasan,一個在Pladu,跟我們才隔一座山而已,假設我們跟Toda是敵人,Toda怎麼可能跑到這邊來,很多人說Tgtaya的人欺負Toda的,那是不對的。我們清流的人也不會說Toda ramang、Toda naqah,過去的確我們Tgtaya勢力很強,所以Toda會加盟到我們這裡來,他們的女孩子嫁到這裡來,我們會送他們地,你看眉溪那邊也有Toda的人,就是這樣。

討論:
7.Walis Nokan張秋雄牧師:
我們Toda沒有Truwan,剛才老人家有說到界限的部份,但還沒有說明我們的起源是從哪裡來的,我們還在迷失當中,所以看老人家能不能點出一個我們從哪裡來的說法。

8.童春發院長:
道澤的發音請教導我們正確的發音。將來賽德克族的羅馬拼音怎麼決定?

9.Kuhong Siban古宏西畔:
剛才提到Truwan Truku,我們在花蓮沒有聽過這樣的話,我們有Sejiq Truku或Truku Sejiq,但我們沒有聽過Truwan Truku,我只聽過Truku是從Truwan那邊過來的。另外道澤是日本人的發音,現在正確的念法是Toda應該沒有爭議。


回應:
3.Piyang Cibi徐清文長老:
我聽過我們的祖先有3個部落,一個是Umiya,是Huji(廬山)跟Toda的界限,還有一個在上面叫Skiu,後面是Pnlngebung,其他還有Rucaw、Ayu、Rukudaya、Tnbarah,我們遷出去到春陽也有把這些地名帶到春陽。

4.Teymu Basaw蔡少聰主任:
我們Toda的起源地就是Rmdax Tasin,跟Tgdaya、Truku所說的Pusu Qhuni一樣。另外,「Toda」的發音,這是Tgtaya的發音,那我們這裡真正的發音是「Towda」,我們Toda一定會有w的音,現在怎麼樣統一表記拼音都可以啦,只是我們自己發音的時候,要注意念ow的音。

5.Pawan Tanah沈明仁老師:
總結賽德克族歷史沿革,首先很重要的是我們的發源地都是Bnuhung這邊,只是稱呼的方式不太一樣,就印證了日據時期的文獻,賽德克族的名稱也是從這裡來的。而我們分出去的地名也有不同名稱,像Tgdaya跟Truku就叫Truwan,而Toda就發比較類似的音Tlwaun,我綜合大家的意見,應該是這樣。另外,我同意我們的族群名稱Sediq、Sejiq、Seediq還是要統一定一個名稱出來,今天還有時間就決定一個拼音的名稱。再來,關於傳統領域的部份,按照一個gaya就是一個傳統領域的範圍,所以建立一個gaya是很重要的,地名也是要按照gaya,是屬於族群共同永續發展的地方。最後作為總結,從過去的文獻顯示,賽德克這樣的一個名稱,發展到Truwan,在分出去到各個部落,我們期待政府能夠就整個史料為基礎,將我們定名為「賽德克族」,這是我們所以現在還活著賽德克人希望共有的一個名稱。

【影片分享】:Kuhung Siban古宏西畔『尋根』















【第二場次】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
引言:Walis Nokan張秋雄牧師(10分)
主講:童春發院長(60分)
回應:黃美英教授(10)
綜合討論:(30分)

【引言】
Walis Nokan張秋雄牧師:
(參考附件「賽德克族「認同」與「自決」的困境:族內「殖民再現」與「霸權論述」?!」)
我的引言部份主要參照我寫的資料,以對我的言論負責。資料部份有一個錯誤,因為之前收到的資訊回應人應該是古宏,對黃美英教授很抱歉。
『今天我好高興能夠來參加這次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並且擔任這一堂演講的引言人,感到榮幸。這一堂演講的主題是:「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將由東華大學民族學院院長童春發院長來擔任,我相信今天童院長的演講:我們如果從大綱來看,會幫助我們對賽德克族正名的論述上有一個更整體的一個輪廓的建構。童院長是我的新約聖經學的老師,不僅有信仰,在學術上也有不錯的研究,有出書和不少的論述在不同的雜誌裡。而回應部分,將由暨南大學黃美英老師來針對這次的演講作一個回應。既然,我作一個引言人,針對這一堂「賽德克族正名的認同與自決」的演講主題,我想提出幾個和這個主題有直接關係的論述,作為引言,來開始這一堂的演講。或許可以幫助我們在後面討論賽德克族的「認同」和「自決」這個主題的時候,有個大家都可以經驗得到的事實,讓我們去反省和「自覺」來幫助我們去共同的討論。
本段引言的主要論述情境是放在:花蓮區「太魯閣族」正名之後,接下來進行了「太魯閣族自治法」草案的草擬,以及目前我們南投區針對「賽德克族」正名的急切性兩者的情境中來思考。我個人認為截至目前為止,我們賽德克族的「認同」與「自決」的困境上,以及將來賽德克族認同與自決之建構都會觸及到以下重要的問題。

殖民的「他者再現」(Representation of Other)?!
到底有多少族人真正地認同了「太魯閣族」,因而將戶籍的族名登記在「太魯閣族」族名下? 若真的「太魯閣族」的正名是真如所有族人所能認同,為什麼花蓮還有不少的族人卻無法認同呢? 花蓮的族人,特別是Toda(本篇一律使用「道達),還一直宣稱:「我們祖先告訴我們:我們是道達(Toda)!」 在花蓮也有不少Truku族人也不認同「太魯閣族」為族名,然而,卻也將他們的部落和領域,直接劃入到「太魯閣族自治區」的所屬區域裡?! 南投區的賽德克族去登記「太魯閣族」的也不過才幾個而已,也大部分仍然還是登記在「泰雅族」族名裡。既然!這是一個事實,西賽德克族幾乎都不能認同「太魯閣族」為族名,花蓮「太魯閣族」又有什麼權力,或說:是誰賦予他們這種的權利,可以不必經過南投區賽德克族的「自決權」,「認同權」的溝通認可,就直接由花蓮區的「太魯閣族」自己來決定,甚至將南投仍然登記在「泰雅族」的世居的區域劃入到「太魯閣族自治區」的第三區「Truwan區」?![1] 在目前社會大眾高唱「轉型正義」的時期,政府卻一再地蔑視「賽德克族」的「認同權」和「自決權」。姑息「太魯閣族」行使族內殖民:不必經由尚在「泰雅族」的「賽德克族」,行使賽德克族的「認權同」和「自決權」,強行要「賽德克族」接受,「太魯閣族」族名,並將「賽德克族」的祖先傳統領域劃入「太魯閣自治區」的第三區?! 這種的轉型有帶來正義? 對「賽德克族」來說:這和過去日本殖民時期高壓強迫「賽德克族」接受為「日本天皇子民」,改為日本名;國民黨威權時期強迫「賽德克族」接受「皇帝的子孫」,改為中國名,又有什麼不同呢? 對現今的「賽德克族」來說:現在政府,又是另闢一個殖民的「他者再現」(representation of other),將弱勢者更推至更邊緣被消音的命運,而且姑息容許「自己族內的他者霸權論述」?! 這些經過政治的抄弄和霸權上的論述,強迫把當中的這些事實掩蓋,以政治的優勢的霸權,讓居於弱勢的Toda和Tkdaya,以及所有「賽德克族」的民族「自決權」和「認同權」權利,都加以消音、同化、和壓制。「賽德克族」難免會問:我們是在「有人權」的民族社會嗎?!

建構政治的起源神話(political myth of etiology)
-「Truwan Truku」-「根據傳說…」
為了要配合「太魯閣族」正名的需要,透過當時多數政治的資源加持,和太魯閣族佔為多數,以及學術之霸權的論述,進一步建構了一個政治的「起源神話」:Tgdaya, Toda, 和Truku都是起源自Truku Truwan,然後從那裡分散開來的變成目前三個語群。透過這個神話,近來更進一步地宣稱Truku Tkdaya, Truku Toda, Truku Truku之合法性。這新創造之政治的「起源神話」,可以不必經過學術和族人耆老在部落裡的印證;可以毫無依據,僅憑「根據傳說…」,就可以將這一個霸權的政治起源神話加以建構與奉為正典化,來凌駕所有其他族人耆老,甚至日本和漢人學者過去的研究成果。舉例來說:
「根據傳說早期太魯閣族的祖先原居住在台灣南部平原地區,因人口少勢力薄弱,常遭平埔族的追殺,為了避難才遷移到高山的白石山。大約在五百年以前,太魯閣族的祖先來到Truku Truwan這個地方,從此族人開始有了「集體的歷史記憶」與「共同的生活經驗」,所以,Truku這個地方,是太魯閣族的源頭,也是他們的「根」。Truku是由三個溪谷所構成的居住台地,一是A yug Leqsan;二是A yug Bushi;三是A yug Blayau,A yug是指「溪谷」的意思。Truku傳統的說法是Tru Ruku,Tru是「三個」的意思,Ruku是指「居住的地方」,兩個ru的音合併成一個音,所以叫Truku。後來人口增加,耕地與獵區有限,有些族人遷移至Tgdaya,另有些人遷移到Toda。這個就是後來很多學者研究指出他們有Truku、Tgdaya、Teuda三個群的原因。Truku是他們的根源,所以他們叫做Truku(太魯閣族)」(Tera Yudaw 2003:16-18)。[2]
或若僅根據許通益訪問Truku耆老Kumu Rowsing所說:「不論是居住在較上方的人(Tgdaya),或是過路人(Toda),都源自Truku Truwan。」[3]這種的論述,可以禁得起其他Tgdaya和Toda耆老的印證嗎? 這些Tkdaya和Toda弱勢者的聲音,或其他Truku耆老的聲音的印證,為何就在這政治神話的族內殖民霸權論述裡被消音了呢?
結論: 夾縫裡的「自覺」與「自決」-困境中的賽德克族正名
經由「賽德克族」自我民族之認同的「自覺」與「自決」的正名-「賽德克族」,卻在目前族內「殖民再現」與「霸權論述」的夾縫裡尋求正名。在講究「人權」的民族社會裡出現,情何以堪?! 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的建構與實踐,會觸及到以上的論述,需要我們更進一步從賽德克族「自覺」和「自決」來進一步地論述,留待我們在討論的時間一起思考和反省。
如果Truku Truku,Truku Toda,Truku Tgdaya可以成立的話,那我要問我們在座的Toda、Truku、Tgdaya,你們可以接受嗎?』
【主講】
童春發院長:
首先我要向賽德克的族人鞠躬,特別是做自己的過程那麼辛苦,其實是沒有道理的。我的文章裡一開始,我以為你們已經成立了民族議會,所以首先感謝Sediq民族議會,實在不好意思,當作宣告好了,那我今天的(演講)重點就是「你們要成功做自己」!
(以下參考內文:「賽德克民族自我認同的建構:初探」)

【回應】
黃美英教授:
(參考附件「水沙連周遭的族群及其語系(南島語族)」)
今天我是來學習的,因為在座大部分的人都是我的前輩及老朋友。我今天來這裡不是因為我對賽德克族有多深的認識,而是因為我在10年前來到埔里,一接觸到平埔族人,劈頭就跟人說「你是Pazeh吧!」,沒想到人家竟然回答「不是喔,我是Kaxabu」,我就覺得自己很沒禮貌,也很慚愧,後來我回到中研院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把日據時代的文獻翻了一遍,我才發現原來伊能嘉矩針對Pazeh只寫了兩句話,台中縣石岡以東以西一個是Pazeh一個是Kaxabu,那伊能嘉矩又把兩個都歸類為Pazeh,他其實只花了兩三年的時間把台灣跑遍,就進行了台灣原住民的分類系統,其中泰雅的這個系統也是他建構的,一百年來我們竟然還在沿用這個分類方式,就如同Walis牧師所說的霸權論述。
我發給大家的附件,我也常被批評是在搞民族分裂,因為Kaxabu要從Pazeh分出來,但Kaxabu的民族意識是怎麼樣呢?這是鄧相揚根據文獻整理出來的,但這個分類還是根深蒂克地流傳在我們學術圈,現在同樣學術在重新建構分類系統,如果把Kaxabu語歸類為Pazeh語,為何不把Pazeh語分類為Kaxabu語,這是我們需要去探討的。
台灣的原住民是屬於口傳歷史的民族,但經過外來政權將我們的歷史文字化後,好像就變得比較有權力,反而去懷疑原住民的口述歷史有什麼根據,這樣的文獻透過學校教育不斷地重覆傳延,這樣的學術有沒有去傾聽原住民過去的歷史或是當代的聲音,我覺得我們學界要非常謙虛,像我們過去在做助理,老師是很少去做田野,都叫助理去,只要不斷接計畫,計畫愈多助理愈多學生愈多,最後就可以出版書籍,但這個書籍卻是不被原住民認同的。口傳民族的主體性、自主性跟學術甚至政策會有一個弔詭,學者會把這些分類合理化,政策就把它正當化、法制化,導致我們賽德克族要做自己要對抗那麼多政策及學界的論述。
第二,談到我群與他群的分界,我群是一個自我的認知self-identity,從泰雅族的部份回頭看賽德克,我們地震的知道瑞岩非常嚴重,文建會當初請我幫忙看看瑞岩是不是需要提一些文化重建的計畫,那我們的Awi吳永昌當時安排了一個研討會在Mstbun(發祥),談泰雅族的發源地,Dakis老師跟Awi一去,他們立刻說「你們又不是我們泰雅,你們是賽德克」,泰雅族的發源地是Pisbukan,他們的分散地是Spaya,以北港溪為界,從瑞岩到惠孫林場眉原都是泰雅族的領域,根據他們Pisbukan跟Spaya的傳說,他們只能往北遷,因為南部就是賽德克族。語言的雷同性不代表我群跟他群的自我認同,不能劃上等號。

【綜合討論】
1.Kuhung Siban古宏西畔:
當時我在花蓮參與太魯閣族正名運動的時候,他們都不聽我的意見,也不讓我去介入,怕我講對他們不利的話,但是在太魯閣這個名字,我引用山口政治及富永盛的話,我們以前的民族叫泰雅族,沒有太魯閣族,也沒有講賽德克族,太魯閣是連山綿綿的意思。

2.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
我群自稱我群的稱呼很主觀,Seediq就是Seediq,大家都很同意;但我群稱他群的稱呼也很主觀,譬如我們Tgdaya自稱Seediq,但叫他們Toda,Toda不一定喜歡這個名稱。自我認同可以透過稱呼來找到一個共識,譬如我們叫Mukan,是我群對他群很主觀的看法,Tgtaya的話「mu」是說Mrengo,「kan」是因為這個人很喜歡說「幹」,這是我們很主觀對他的看法,我群對他群的說法,他群不一定認同,但Seediq是我們很認同。那像他群對我們Tgtaya的說法,好像說我們比Toda跟Truku住得高,但事實上我們住得是比較低,所以Tgdaya有可能是「Bugaya(帶頭的)」的轉音,就是Tgdaya開始播種的時候,Toda、Tgdaya就跟著播種,像是gaya的中心,或許可以這樣解釋。另外,我很贊同Walis牧師的發表,太魯閣族方面的論述應該跟我們這邊的論述做比較,其中的差異再請學者專家去做評斷,他們抓住的論點是我們都是同一個起源論,都是從Truwan出來的,我認為這叫做終極統一論,我們必須去打破這個論點,不要有九二共識,要各自表述。

3.Ciwas Pawan江秀英教授:
我其實是在平地長大,今天來參加研討會是來學習的,關於我自己的族群認同,國小的時候我們一直被教育「我是中國人」,我們的族群名稱叫做「泰雅族」,後來接觸到沈明仁、鄧相揚的著作,才發現我們是「賽德克」。
我以前的論文有一部份是做烏來地區的泰雅族,我在公車上偷偷錄了一段泰雅人的對話,拿給我媽媽聽,(媽)聽不懂,拿給賽德克的學生聽,也只有百分之十幾的部份能聽懂。我跟我的泰雅族朋友說我要來參加這個研討會,他的反應是我們為什麼要分家,我們都有紋面、打獵、出草、織布的文化,我們是一家人,但我將電話轉給我媽媽,請他們用母語對話,馬上講兩句話就講不下去了,這就是很大證據,如果我們兩個人連話都不能溝通,為什麼會是同一族?那太魯閣已經先放棄我們正名了,所以我們應該趕緊定立方向,看看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期待很快的我們可以正名成功。

4.Teymu Basaw蔡少聰主任:
有關我們賽德克族的傳統地名,希望可以透過公所或者協會,趕快將我們的村名甚至鄉名改回自己的名字,那這寫部份我們已經開始在整理了,我們Toda是世居地,傳統領域及族人土地、獵場的名稱都還有以前老人家留下來的,我們的地名有他的意思在,所以請公所要努力趕快恢復。

總結:
1.Walis Nokan牧師:
賽德克族Sediq Balay是不能更改的,我們要創造政治神話改變事實是不可能的,從學術的論說不可能,從血緣的關係來說更不能分開,現在太魯閣族的正名沒有經過我們這邊賽德克族的認同及商量,就隨便把我們劃為太魯閣族自治區的部份,我們應該要很嚴正地要求行政院原民會要正視這個問題!

2.黃美英教授:
以我個人的經驗,不管是學術研究的角度,或是實際的台灣政治的角度來看,當原住民遇到當代國家政治的時候,除了有我們口述的歷史、文化等,還是會遇到國家政治,或是學術論述等所謂的霸權,要怎麼去反省這些論述,對原住民來說,文字方面是比較辛苦的,自治團體的成立是很重要的,11月15號立法院已經通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不曉得是不是選舉語言,但賽德克族正名都還沒成功,自治區要怎麼畫?所以我們有自我認同就必須有自我的組織,必須有主體性的建構。

3.童春發院長:獻唱「有你真好」。





【第三場次】賽德克族自治
引言: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10分)
主講:施正鋒教授(60分)
回應:Kuhung Siban古宏西畔(10分)
綜合討論:(30分)

【引言】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
(參考word檔案:「部落會議」)
我們在前一堂課已經有民族認同的共識,現在就來談自治的議題。
原住民自治區法,第二條「原住民族得依各族意願成立自治區」,願意自治的族群一定有基本的共識及認同,所以認同一定先於自治,賽德克族正名就是最起碼的認同,才能談自治的議題。聯合國已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尤其對自決的部份,原住民族擁有這樣的基本權利,根據聯合國的宣言,我們賽德克族正名之後,自治也將被支持,雖然台灣尚未加入聯合國,但如果台灣想加入,也要對宣言有共識遵守宣言內容。
那麼提到自治,我們很容易想到它的架構,選舉區長、設立民族議會等,事實上這不是最重要的,自治的重點是內部管理,要怎麼去管理內部,我們有gaya,了解了我們的gaya以後,有沒有辦法將我們的gaya變成自治條例,用gaya制定的條例,立法院會不會通過,這都是我們很關心的。自治是內部自主性的管理,用gaya來管理我們內部,不只是行政自治,而是文化自治、教育自治、土地倫理管理等。
(舉仁愛鄉眉溪部落的部落會議組織架構為例:以下為作者檢附參考資料)

眉溪部落會議手冊及組織
○部落會議
○執行委員會〈議〉
○部落會議成員
☆紀律委員會 ★土領諮委會
◆社區發展協會 ◇水管委會
◎相關負責任務成員
● 部落會議應出席人員
●部落會議志工幹部及聯絡人
●部落會議執行委員會
● 部落會議土地領域諮議會
● 部落會議水資源管理委員會
●部落會議紀律委員會
●部落社區發展會選任幹部及工作人員
● 部落社區發展協會會員
◎重要會議紀錄
●部落會議01次會議紀錄
●部落會議02次會議紀錄
●部落會議03次會議紀錄
●部落社區發展協會四屆會員大會紀錄
◎部落會議相關規定
●部落會議公約〈新訂〉
●部落〈生活〉公約〈新訂〉
●簡易自來水營運管理要點〈新訂〉
●部落會議執行委員會設置要點〈未訂〉
●部落會議土地領域諮議委員會設置要點〈未訂〉
●社區發展協會章程〈修正〉
◎部落及部落會議相關法源
●憲法增修條文10條2項
●原住民基本法21、22條
●原住民部落會議實施要點;96‧7‧12修正
●依據部落公約待訂定相關規定或決議

今天我們要自治不是自治法通過就可以,我們的部落必須要學習怎麼管理自己,是不是將我們的waya/gaya帶進來,訂立了內部管理的次序後,原住民自治才可能成功。所以我們賽德克先認定自己的民族,再來尋求自治。另外,如萬大群的自治,其實也可以在一個自治區內同時容納兩個以上民族,東賽德克的部份,將來也可以和太魯閣族自治區做商討,以上。

【主講】
施正鋒教授:
我今天負責的是自治的議題,但我還是講一些認同的部份,我的立場基本上是站在聯合國的權利宣言,裡面有一個最重要的就是自我命名、自我認同,也就是所謂的自決權,所以在2003年的劍潭會議,我也認同太魯閣族的看法,所以對我們這裡賽德克族的朋友覺得很不好意思。
我自己的理論是比較建構式,跟人類學的看法不太一樣,決定自己是誰,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願。過去如紐西蘭、加拿大的經驗,用很嚴格的標準來看原住民,其實也是一種分化手段,譬如加拿大以前,原住民當過兵就不是原住民,念過大學就變成人了,也就是用嚴格的標準規定,原住民的人數就愈來愈少,無形中就會被消滅,所以統治者通常比較喜歡人類學者,也喜歡將原住民行政分類。原民會現在用將來民族愈分愈多怎麼辦的回覆,其實美國、加拿大的民族多到不知道怎麼算,有可能一個部落就是一個民族,也有很多還沒被承認,這都是一個過程。這種說法也跟老共一樣,如果台灣獨立,西藏也獨立怎麼辦,我覺得基於民族自決權又有什麼不可以。
民族自稱與他稱的問題,現在有國語推行委員會,我們開會的時候在討論台灣四大族群要怎麼稱呼,譬如Mukan,客家人稱之為福佬,國民政府稱之為閩南人,其自稱叫台灣人,當閩南人自稱台灣人,其他族群就會不高興,閩南人也不喜歡被稱之福佬(福建來的傢伙)、閩南(住閩南不一定只有講閩南話的人)、河洛(有中原的感覺),所以我們國推會只有暫時稱之「HOLO」。自稱通常是以語言中的「人」或「地名」,如American是地名來的,他稱則通常是負面的意義,像愛斯基摩人是印第安人稱之為「吃生肉的人」,他們自己則自稱伊努特人;Amis也是Puyuma稱之為北方的人,Amis本身則喜歡叫自己Pangcah,所以我們要怎麼稱呼自己,應該由自己決定。
族群到底要有多少差別可以分開,多少相似程度可以結合?人類學家喜歡用客觀的標準,用姓名、宗教等等來分類,而當大部分的文化都消失了,反而去怪原住民為什麼沒有保存,但我們是被同化被殖民,沒有辦法去提供,應該是由政府來想辦法幫忙恢復。以美國的例子來說,他們的獨立宣言說到當我們不想再生活在同一個國度,就不再是同一個nation(民族),就像美澳紐加大部分是安格魯薩克遜的後裔,但卻是四個不同的國家。又例如南斯拉夫、東斯拉夫、西斯拉夫,其中的國家也是如南島民族血緣、語言、文化都很相近,但因為後來的因素造成認同不一致,如宗教、文字,最重要的是我們的集體記憶、集體經驗,為什麼正名跟歷史敘述很重要,因為那就是我們的集體經驗。我們賽德克跟泰雅好像很像,但也有差別的地方,跟太魯閣好像很像,但也一些記憶是不一樣的。在夏威夷地區,其實按其遷入的時間,分了統治及被統治的階層,但是他們的認同卻是一樣的,他們的認同是針對白種人,因此產生了一樣的認同。通常你的認同一樣的時候,你會去強調你們共同的地方,故意去淡化不一樣的地方,但是你要跟他切割的時候,你會去誇大不同的地方,同樣的地方就假裝沒有看到,所以最後還是要我們自己去決定我們自己的認同。
自我決定通常有三個理論,第一是「原生論」,基於血緣、語言、宗教習俗等,但這些都可以改變。第二是「結構論」,通常是遇到霸權被欺負的時候,認同就變強。第三是「建構論」,認同是經過有共同經驗的所有人,經歷摸索、爭吵、論述,建構我們的集體記憶及集體遺忘。認同的搜尋其實是一個集體的建構,是一群人在找尋一個社會的定位,政府體系不應該把這個當作麻煩來看待,就是因為我們珍惜在這個國家的定位才會積極去找尋。
(以下參考內文:「原住民族自治的探討」)

【回應】
Kuhung Siban古宏西畔:
(參考ppt資料「重新尋找人與土地的連接:夥伴/伙計關係中的傳統領域調查與自治」)
有關自治的問題,一定要先自決,我們已經累積了那麼多的學術論述,趕快整理起來,才可以進一步談自治。但是自治前還有很多困難,當時阿扁總統上台,與我們原住民建立新夥伴關係,原住民基本法通過以後大家都很高興,太魯閣地區的人開始拿槍去打獵,打回來又被警察抓,原住民基本法跟現行法律都有衝突,如果3年內子法的條文還沒有通過,原住民的權益又要回到原點了。
我們要自治以前的動作,一定要跟土地連結,自治前一定要把傳統領域用好,不然怎麼談自治?但政府的調查跟部落之間沒有結合,如果部落跟政府之前沒有共識,那麼夥伴之間的關係一定會有爭議。另外,賽德克族跟太魯閣族的傳統領域劃分也會有爭議,所以政府是要花很多經費及時間「協助」我們劃分傳統領域。而傳統領域調查也要把個人問題弄好,部落及部落之間也要有集體的共識,最後還要結合其他族群的傳統領域調查,才有足夠的力量對抗政府。

【總結】
Walis Pering瓦歷斯貝林顧問:
事實上目前國家的機制,對自治是有一些程序,自治法現在只是行政院會通過,要到立法院通過才可能自治,而立法院這個會期是不可能通過,所以立委選舉要小心,要選到最有可能推動自治的才行,這是政府的一個策略,但是行政院目前通過將來的行政院也無法再推翻。
現在談的民族自治是以縣級為單位,上面還有原民會跟中央做協調溝通,將來希望發展民族議會直接針對行政院或總統府,所以我們應該成立聯合民族議會,推動跳級原民會的行動。新夥伴關係協定,我們認為就是國家元首跟我們簽訂條約,責任則是行政院及立法院要去通過法案,但是這三年來立法院怠惰,一個原住民相關子法都沒通過,忽略總統的協定,要讓條約落實除了行政立法的責任,我們自己也要努力去推動。
傳統領域調查怎麼落實?委託地理協會只是懂技術、抓地標,所以鄉公所及部落要去協助專門技術,調查出的結果也必須經過部落會議認同,將來再透過「傳統領域恢復條例」,將我們調查出來的結果,正式認定為我們的傳統領域,拿回我們的主權。
恢復條例尚未通過之前,我們可以如司馬庫斯先公告傳統領域範圍,(此舉)不等於擁有主權,但可以和林務局協商共管。傳統領域確定了,自治才可能實行,這是非常複雜的手續,但我們非常有信心,先認定自我民族,確立傳統領域,再像自治邁進。
【綜合討論】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具體行動方案
主持人:Watan Diro Mtabu總幹事瓦旦吉洛牧師

提案一:討論原賽德克族三個提案組織將於11月25日前完成擬訂函稿,並於11/28委由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等,代表本族人親赴行政院原民會及行政院送函,函文主旨內容主軸為,籲請行政院原民會收文後兩週內,回覆有關賽德克族族稱正名認定之現階段處置狀態。

決議:經與會人員討論,按提案事項決議通過。

提案二:討論落實恢復傳統賽德克族7個村、13個部落山川、水域地名,請公部門鄉公所、縣政府、原民局,部落議會、村辦公室、教會能夠一同響應及推動。

決議:經與會人員討論,按提案事項決議通過。

提案三:討論施正鋒教授協助出版賽德克族正名活動成果報告事宜。
施正峰教授回應:
10萬元經費印製1000本書籍,500本給賽德克族,500本由出版商處理。

決議:經與會人員討論,按提案事項通過。

原民會企劃處陳建村科長報告賽德克族正名進度一案:
2007年11月15日行政院第3066次行政院會,剛剛通過「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由行政院將草案內容送交立法院來進行審議,為了準備這個草案,整個部會比較忙碌。自2000年阿扁總統上任,已經陸續給幾個民族正名,包括邵族、葛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葛瑪蘭申請正名的相關文件報到行政院後,雖然當初讓葛瑪蘭正名成功,但行政院的法規會之後給原民會一個公文,要求原民會要定立「民族認定法草案」,原民會於2006年終於訂出草案內容報上行政院,但行政院在審議時遇上平埔族群社團,認為應該考量平埔族的意見,故行政院將草案退回原民會。
民族認定法草案主要是針對之前正名的4個族群的經驗來擬定,加上我們的賽德克族都具有政府認定原住民族身分的族群,而平埔族是沒有原住民身分的,要用一個法案去判定兩種不同條件的民族是有困難的,所以造成這個法案還沒有得到各方覺得可行的結果,但原民會會繼續努力。
原民會對賽德克族群正名一案,我們也尋往例委託學者研究,除了族群表達意願呈現很多資料以外,我們希望透過學者提供學術背景資料,來作為民族被政府認定的素材,所以去年我們已經委託政大的林修澈老師來幫我們做研究,今年已經完成了一本研究報告,接下來原民會會就相關內容做進一部處理,但是目前可能就卡在「民族認定法草案」尚未通過,但我們也坦白講,2004年太魯閣族正名也沒有依據民族認定法草案,所以公務人員在處理民族認定的議題,也希望能夠兼顧族群的意願,但我們也不諱言的說,目前原住民13族裡,泰雅族與太魯閣族跟賽德克族有歷史上特別的關係,我們也時常會在行政院會聽到一些太魯閣族群代表,或透過書面來表達對賽德克族正名的意見,所以這個工作真的是相當辛苦的一條路,希望我們能多做一些協商的工作,政府一定會義無反顧地扛起這樣的責任。

Watan Diro Mtabu瓦旦吉洛總幹事回應原民會:
須將政大報告轉交幾份給賽德克族,讓我們有具體的回應。另外政大於2月份舉辦「民族認定法研討會」,會議記錄也請轉交副本給賽德克族。

Iwan Nawi伊萬那威回應:
政大民族認定法的會議記錄已附在政大賽德克族專案報告內。我也想請問原民會:學術研究報告對原民會認證族名究竟有何幫助或影響?接下來原民會有什麼動作?會跟行政院有什麼討論?
原民會陳建村科長回應:
學術研究報告是原民會認定族群的重要依據,因為政府官員不一定有民族學的專業背景,故政策上須有非常充分的論述,及具備該民族特性的客觀觀察,原民會才會向行政院提報。
民族認定不可否認有政治上的考量,所以賽德克族接下來發展的路,就是要看政策方向,那我們會以最快的速度來作處理,如果案子成熟,我們會先提報每個月一次的原民會族群會議,如果13個族群代表及專家學者協商通過,就提報行政院,行政院將會有政務委員來審查,但行政院之前已表示希望民族認定有法律依據,但不諱言地太魯閣族正名也沒有立法依據,政府在處理上也有特殊的考量。

Teymu Basaw蔡少聰主任:
在具體策略方案上,第一賽德克族正名應成立網站,將所有資料數位化,成為民族認定的內容,把我們對文化的論述及內涵作為宣傳。部落文化的根在於人,所以我強烈的要求要趕快整理我們的族譜,也成為民族論述的證據。另外,政大學者的論述跟我們自己的論述有差異,所以我們自己的論述也要趕快彙整起來,讓政府看到。

Watan Diro Mtabu瓦旦吉洛總幹事:
將以上Temu主任發言提案成為具體行動方案之一,架設網站經費也請原民會、地方政府協助。

Pawan Tanah 沈明仁老師:
到底我們政府對賽德克族正名的態度可能性有多少?我們可不能等,因為當你們民族自治法出來,太魯閣族就把我們劃進去!那你所謂的客觀條件的成熟,依據在哪裡?
希望你們除了林修澈老師的研究,也要比照我們所作的論述,這才叫做客觀條件的依據。希望2007/11/28號可以給我們一個具體的答覆,你們原民會的態度究竟是如何?民族意願跟客觀條件我們都給了,請給我們一個正面的回應。

黃美英教授:
原民會為什麼不去看民國40幾年的時候,台大社會學教授陳紹興[4]教授到泰雅族瑞岩部落的調查報告,他很明顯地去區分泰雅族的發祥地就是Pinsbukan,他們是北港溪流域以北的,他們也很明顯地把系譜做出來,我們在座的賽德克的人去了瑞岩部落,明顯地泰雅族的人就說「你們根本不是我們Tayal!」所以學術研究報告是怎麼樣被研究出來的?
我們的政府機構面對只要是懸而不決,甚至要推托責任的時候,都說「我們會回去找學者專家研究研究」,你找的學者專家,寫的內容誰看到了?等我們看到的時候已經送到原民會或有關單位去了,怎麼審查出來的?這整個過程簡直是黑箱作業!
試問在座的哪一個人拿過學術研究報告(意指在場賽德克族人)?原民會給過這些團體嗎?很多研究報告只是上網公告一下,然後私下委託,審查人士的意見我們也看不到,甚至你們(意指官方)也會篩選審查人,都是為了符合政策。
第二個,「民族認定法」是我最有意見的,站在平埔族的立場絕對不能讓他通過,為什麼一個民族的自我認同及族名的集體名稱,賽德克這個集體名稱是祖先留下來的東西,還要法律去規定他們,中華民國憲法是怎麼訂的?基本法是怎麼訂的?想要用一個民族認定法來干擾、阻擋、拖延他們集體命名的族名。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叫「打破分類 歸還他們的族名」,主要探究我們所謂學者專家的分類系統是怎麼來的?是日本時代的學者經過幾個月的調查,為了理番只好去分類,這些分類系統我們的學者專家卻沿用到今天,包括你的(意指陳科長)Pangcah,你們自稱Amis嗎?Amis是北方的意思,現在變成你們叫阿美族。
一樣的思考模式,你們原住民不僅沒有自己解嚴,當官以後甚至還用自己的方法去限制原住民,我搞原住民運動20幾年,那個模式還是在,盡量的找一些東西來阻擋自己的原住民。
(對於平埔族立場之所以反對「民族認定法」)第一,針對現有的我們學術的分類有沒有問題?尤其是引自一百年來的(族稱)分類要不要檢討?要不要重新去思考?第二,所謂的學術研究報告是誰的研究報告?他的學術內容、調查結果如何?他訪問的對象是誰?而原住民自己那麼辛苦寫的東西,有被學術界重視嗎?有被政府重視嗎?
民族認定法是林修澈老師寫的,當時我們去聽… (因此)我要求第一個要看到會議記錄,第二我要看到調查報告,到現在兩年後Kaxabu協會、你們賽德克通通沒有接收到他的研究報告,他到底寫什麼我們不知道,你們(意指官方)依據學者的研究報告,這個研究報告有經過公開的認定嗎?有讓各個族群去檢視那個研究報告嗎?這個研究報告有跟真正的族群主體在對話嗎?
我今天很感動,我認識賽德克十幾年了,到現在他們還那麼辛苦地紀錄(編撰)自己的母語、歌謠、起源等等,包括正名運動。但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現在你們(意指行政院)已經宣佈自治區草案通過,你們(當前賽德克族群所處生活領域)到底是誰的自治區?我們原住民本身不要為了行政系統,原民會不過只是中華民國小小的一個行政系統,原住民的first nation的概念跑到哪裡去了?
我們真正是要為原住民,還是中華民國這個行政系統?竟然落到讓一個法律來砍自己的腳,(民族)認定法第一個要會你的語言,試問如果你的下一代不會說母語,是否你就失去原住民身分?第二個要宗教,那我試問長老教會通通都不是原住民嗎?
八大點要符合才能通過民族認定,這八大點等於宣佈原住民死刑,誰都過不了那個門檻,所以平埔族沒有辦法去接受民族認定法,不要再用行政法律來限制我們原住民。

施正鋒教授:
我剛才歸納出兩個理由,一個是報告有問題,第二個好像太魯閣聲音很多,當時太魯閣分出去的時候我們賽德克很尊重,雜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他的自我認定,我倒是很奇怪要協商,是要去協商誰?我看泰雅也是祝福啊,Truku應該也是祝福吧。
所以回到報告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什麼報告到現在見不得人?到底誰來審查報告?應該學者的報告有人去審查,現在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原民會長官很不喜歡賽德克,所以找一個可能讓賽德克不會過的人來寫報告,那麼就是原民會陷林修澈老師於不義。
另一個就是原民會長官為了不知道什麼理由,剛才講了一堆原民會都是政大幫,離東華比較遠所以沒有東華幫,所以所有報告都需要找林老師包,我們過去幾個都是他主導,那我們說到客觀,這是哪一個學者的客觀?
…但是Sediq為什麼會被刁?平埔族的案子跟我們的案子應該是要分開處理的。難道我們的校長、郭老師這些不是專家學者?他們的論述不是真正口傳下來的嗎?為什麼要讓一個不懂的人根據一些日本人的文獻,而且那些是間接的,僅因為我們(意指在座的賽德克族人)沒有學位!
文化霸權是什麼?殺人是直接性的暴力,結構性地控制國家機制是結構性的暴力,最恐怖的是文化的暴力…我們到底要給林修澈什麼東西他才要讓我們過?…我這樣是強烈質疑!殖民者很可惡,殖民者的學者更可惡,而且是人類學者…,原民會不應該給政大(意指委託政大進行民族認定)…,欺負自己族人是誰?是我們自己人啦!

Dakis Pawan 郭明正老師:籲請尊重我們賽德克族的學術研討會。

閉幕

賽德克族正名誓師大會~會議記錄

2007年1月12日誓師大會會議記錄
賽德克族民族議會籌備會推動小組提供
2009/2/3


【議程一】:賽德克族正名宣誓
紀錄者:Yayuc Napay準博士
校稿者:Watan Diro Mtabu

u Seediq Tgdaya德克達雅語代表 Siyac Nabu高德明牧師
Kari pnsdhegan ltlutuc Seediq Bale(KariTgdaya)
Tgkingan、Mplutuc miyan naq ngayan pnuyahan rdrudan miyan cbeyo,uka sresan ma uka brahun ka kiya.
Tgdaha、Klwaun miyan naq ngayan pneeyah pusu rudan miyan cbeyo,kiya si ngayan miyan ba blbale.
Tgteru、Uxe miyan ba ch-ngiyun ka pusu pnuyahan miyan bale, ani so kenu ka pryuxan na nuniqan miyan ge,uxe miyan pgdangun ma uxe miyan umpswaye ani dehuk knuwan uri.
Tgsepac、Niqan ka Gaya kesun Seediq-Tndheran saya,ma pnteetu kari ka ita Seediq daka Plmuka ga qmlqhang ita hini saya uri,kika naka spooda kari pntteyan ciida ka ooda miyan saya nii,uka hhridan ka lnglungan miya maangan ngayan tnpsuwan ba rudan nami─「Seediq Bale」.
Seediq Pnteetu Kari:Seediq Tgdaya Mtabu Siyac Nabu

u Sediq Toda都達語代表 Piyang Cibi徐清文長老
Kari pnsdhuwan ltlutuc Sediq Balay(Kari Toda)
Tukingal、Emplutuc nami nak hangal pnyahan rdrudan nami cbiyaw, uka srsan mi uka brahun ka kiya.
Tudha、Klwaun nami nak hangan kndadax pusu rudan nami cbiyaw,kaysa blbalay bay hangan nami.
Tuturu、Uxay nami bay chngiyun ka pusu balay pnyahan nami, ana so keynu ka knpryuxal na nniqan nami u,uxay nami pdangun mi uxay nami empswayay ana dhuq knuwan uri.
Tuspac、Niqan ka Waya suca Sediq-Tndxral saya,mi pnsdhu kari ka ita Sediq mi Plmuka wa qmlahang ita hini saya uri,kayka naka spoda kari pnsthuwan cida ka ooda nami saya ni,uka hhridal ka lnglungan nami mangal hangan tnpsuwan bay rudan nami─「Sediq Balay」.
Sediq Pnsdhu Kari:Sediq Toda Rudan Empklawa Piyang Cibi

u Sejiq Truku德路固語代表 Rasang Nawi余信平牧師
Kari pnsdhgan ltlutuc Seejiq Balay(Kari Truku)
Tgkingal、Emplutuc nami nanak hangal pnyahan rdrudan nami sbiyaw,ungac srsan ni ungac brahun ka kiya.
Tgdha、Klwaun nami nanak hangan pniyah pusu rudan nami sbiyaw,kiya sa balay bi hangan nami.
Tgtru、Aji nami bi shngiyun ka pusu bi pnyahan nami,ana saw keinu ka knpryuxal na nniqan nami o,aji nami pgdangun ni aji ami empswayay ana bitaq knuwan uri.
Tgspac、Niqan ka Gaya ksun Seejiq-Tndxgal sayang,ni pnsdhgan kari ka ita Seejiq dhaka Plmuka ga qmlqhang ita hini sayang uri,kika naka spuuda kari pndhgan siida ka uuda nami sayang nii,ungac hhridan ka lnglungan nami maangal hangan tnpsuwan bi rudan nami─「Seejiq Balay」.
Seejiq Pndhug Kari:Seejiq Truku Mtabu Rasang Nawi
u 花蓮德路克語代表 Pusi Nowmaw楊盛涂校長(同上略)
Seejiq Pndhug Kari:Seejiq Truku Pusi Nowmaw

u 英語代表 Yosi Takun孔文吉立委
The Rally to Pledge R “Rename of Sediq/Seejiq/Seediq
1.I swear I will remain the blood of 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and keep my tribe from any contempt by exploits of academic uses.
2.I persist the admotion passed down by my forefathers, Sediq Balay/Seejiq Balay/Seediq Bale, that is, my “tribal” name in the symble of self-defined ethnicity.
3.I will not abandon the origion of my tribe, even if there are changes from outside circumstance.
4.By the rights given by U.N.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and A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Indigenous Peoples and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signed by the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and indigenous peoples in Taiwan, we request the governm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respect and support our tribe’s will of renaming us as “Sediq/Seejiq/Seediq”.
Swearer: Seejiq Truku Yosi Takun

u 日語代表 Yayuc Napay雅幼滋娜白
セッデク族正名宣言
一、セッデク・トゥウダ/トゥルク/トゥクダヤの血脈を継承し、他人の学術言説等による曲解や軽視が許されません。
二、先祖の遺訓を守り、堂々たる「セッデク」になれるように努力します。
三、時代や社会が変革されながらも、我が族の起源を忘れることはしません。
四、国連「先住民族権利宣言」および中華民国大統領陳水扁の「新しいパートナー関係協定」に基づき、中華民国政府に我が族の「セッデク」族名を復帰する決意を尊重されることを求めます。
宣誓人:Sediq Toda Yayuc Napay.

u 華語代表 Pasang Lumu陳世光鄉長/總召集人
賽德克族正名誓師大會宣誓詞
一、誓言延續身為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族人之血脈淵源,不容他者藉用學術、論說之名刻意扭曲與蔑視。
二、堅守承自先祖囑咐Sediq Balay/Seejiq Balay /Seediq Bale之名分,亦正我族人自我「族」稱意象表彰。
三、刻記我族起始源流,不因時代、社會及所處環境之變遷與轉移,而有所遺忘與分歧。
四、鑑於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先生與台灣原住民簽署「新夥伴關係協定」之精神,要求中華民國政府應尊重與支持我族族稱正名為「賽德克族」之決心與意志。
宣誓人:Sediq Toda Pasang Lumu 公元2007年1月12日禮拜五。
【議程二】:「部落說明會」期程
由牧師瓦旦吉洛總幹事兼發言人報告「賽德克正名運動」之進程:
賽德克正名一案於2006年4月17日向原民會提出申請,並獲得主委、仁愛鄉公所、仁愛鄉代表會、各教會(天主教、基督教長老會、真耶穌教會)及教育界各校長、主任、教師的支持,其中提出連署的還包括花蓮及宜蘭的族人,非常感謝關心賽德克族正名的各界族人。
正名連署活動也會繼續進行,主要目的是要凝聚族人的情感、力量,再一次堅定我們的正名為「賽德克族」的決心,並在賽德克族正名成功後,能透過連署名單通知各位族人辦理登記賽德克族事宜。
另外也希望透過本次的賽德克族正名誓師大會,讓關心賽德克族正名的外界夥伴了解賽德克族正名的意義,特別是讓本次受原民會委託撰寫評估報告的政大團隊,也能看到我們族人的團結之心。
最後,本次大會的手冊為祖居地及移居地之族人共同編寫而成,也盼望各族人都能共襄盛舉提筆撰寫關於我們賽德克族的故事。
意見交流
u 前花蓮萬榮國中楊盛涂校長(Sejiq Truku):看到族人努力傳承我們祖先留給我們「賽德克」族名我非常開心,花蓮有部分族人以「太魯閣族」自居,造成族群分裂,我也在此表達深深的歉意,但是花蓮還有很多支持「賽德克正名」的族人,今天我也代表這些族人來到這裡支持大家的行動。透過今天的誓師大會,我們終於要有我們自已「賽德克」的族名,也盼望部落說明會能延伸到花蓮,讓花蓮的族人也能更加了解我們祖先的根源。
u Sapu洪文德前仁愛鄉鄉長(Seediq Tgdaya):我的家族歷史中有部分家人移居到了花蓮,我當了鄉長之後才發現我有很多親戚在花蓮,但我們都知道我們的根在南投,所以我相當開心能夠支持賽德克正名活動。
u 黃玉鳳修女(Seediq Tgdaya):在這次的大會中特別令我感動的是聽到花蓮的楊校長一行人願意跟隨我們南投正名的腳步,希望有更多的Truku族人也能跟我們同心,一起宣誓「賽德克」為我們族名,我們的語言雖然有些許的差異,但能互相溝通顯示來自同宗且不可分,我們一定要同心合一讓政府承認我們賽德克族,才能傳承我們的文化。
u 春陽Ukan Watan林德盛長老(Sediq Toda):我們一定要成立賽德克族來傳承我們的文化,雖然我們好像是被遺棄,但一定要繼續努力,特別是有了花蓮的支持,我們更要堅持下去。
u 廬山長老教會黑笛牧師友/周錦榮牧師(花蓮萬榮鄉明利村人Sejiq Truku):因為支持賽德克正名我在花蓮受到許多牧師批評,但我仍不為所動,因為回到族先的根源是我的夢想,每當我與花蓮的族人爭辯,我總是要他們回歸歷史的原點。我曾經錄製過一張CD,當中有一首「美麗的Truwan」表達了我的心情:Alan da Sediq Truwan~。
u 莎都長老教會余連來宣道師(Sejiq Truku):我來自Truku的Truwan,不論我們來自哪裡,我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族名「賽德克」。常常有人問,如果花蓮是移居地為什麼他們人數較多,用我們傳統的比喻,他們就像是從母根分出去的小芋頭,小芋頭長得都是比較快,所以他們的人數才可以成長得那麼快,現在他們叫自己「太魯閣族」,這樣對Toda、Tktaya的族人不公平,所以我們以「賽德克」為我們的族名,與Toda、Tktaya的族人同心合一。
u 眉溪Pihu Tado郭秋金耆老(Seediq Tgdaya):以前我們叫過自己日本人,也叫過自己中國人,尤其是現在的小孩忘記了我們的賽德克的語言,甚至也遺忘了我們叫做是Sediq Bale,所以我們一定要傳承我們的語言,讓我們的小孩可以當一個Sediq Bale。
u Nakahara中原長老教會Watan Pawan娃旦巴萬傳道師(Seediq Tgdaya):我們不只是要在名稱上正名為賽德克,在任何場合上也要以穿上賽德克族的傳統服飾表示對族群的認同,並且要會唱賽德克族的歌、說賽德克族的語言,才是真正的Sediq Balay。
u Temi Nawi曾瑞琳老師(Seeiq Tgdaya):小時候我一直以為自己是泰雅族,但用母語表達則是Sediq,Toda、Truku只是地名,不是族名,我們可以說我們是Sediq Balay,是從Toda、Truku來的,用母語可以清楚的分辨出這樣的差別,所以我們一定要堅持Sediq Balay是我們的族名,絕對不可以遺棄賽德克族之名。
u Kuras Tanah沈明德執行幹事(Sejiq Truku):我父親是Truku,母親是Toda,我們都是Sediq,不論來自南投、花蓮,我們都是Sediq Balay。賽德克族正名的工作不是短時間可以完成的事情,但我們一定要堅持到底完成正名。
u 政大林修澈教授:花蓮的族人從泰雅族分出來是件好事,但自稱為「太魯閣」便不是一件好事,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推動是必須的,才能讓太魯閣族名的爭議受到正視。政大在接觸花蓮、南投雙方發現兩地還有協商的空間,盼望兩地族人都能各退一步,不要堅持族名的命定,以免造成族群永久的分裂。政大正在努力的目標即是讓花蓮、南投兩地的族人再次團結合作成為一族。
⇒總幹事瓦旦吉洛牧師回應(Sediq Toda):賽德克族正名的目的不是在分裂族群,而是在凝聚族群的力量,太魯閣已被台灣政府認定為第十二族,無須再多談,我們賽德克族正名的決心是十分堅決的;並願在正名完成之後與泰雅、太魯閣等族共同組成「Ptasan不打散 (紋面) 民族夥伴聯盟」。
u 陳世光總召集(Sediq Toda):實在不知道還有什麼可以讓我們不以『Sediq Balay/Seediq Bale/ Sejiq Balay賽德克族』為族名的理由。
今天最重要的決議就是各位會員是否同意授權正名運動促進會安排接下來的部落說明會,並希望能夠獲得大家的幫忙,讓1~2月的說明會都能順利完成。
決議
通過授權正名運動促進會辦理部落說明會一案。

建議事項
1.將來所有一切活動都必須著賽德克族傳統服飾參加。
2.選定一首可以代表賽德克族的歌謠供活動吟唱。
3.委請仁愛鄉公所觀光課擬訂計畫;邀請族人耆老與文化工作者編輯賽德克族傳統歌謠。
會議於13:30結束,散會。

Sediq/Sejiq/Seediq賽德克族正名mddahur & dmahur的時代意義~

Sediq/Sejiq/Seediq賽德克族正名mddahur & dmahur的時代意義~
Watan Diro Mtabu
2008/5/17

透過賽德克族正名感恩系列活動達成mddahur & dmahur
彼此感恩饗宴、愛的饒恕、彼此團結合一、共同許願景之善美果效。

一、 dmahur感恩的對象:
(一)Utux Tmninun/Utux Baraw編織人類生命之主宰
(二)對人:1.對個人:(1)族人;(2)非族人
2.對團體:(1)族人團體;(2)非族人團體;(3)公、私部門.

二、 Sngtangan dmahur~愛的饒恕~
(一) 1930年霧社事件前後Sediq Toda都達人、Sejiq Truku德路固人、
Seediq Tgdaya德克達雅人之間的恩怨情仇,藉著dmahur儀式化解彼此的隔閡、乃至於彼此包容、接納;進而邁向真正的和解。
(二) 賽德克族各個部落因著家族之間長久且複雜的因素、政治、選舉……等錯綜複雜的歷史包袱造成族人彼此的嫌隙與誤解,藉著dmahur來促成族人團結和諧。
(三) 藉著dmahur,使賽德克族部落教會之間(天主教會、長老教會、真耶穌教會、安息日會)彼此心靈合一。
(四) 彼此賠罪/修補隔閡與嫌隙~化解賽德克族正名運動過程中所造成的衝突;不論是祖居地南投族人;或是移居地花蓮族人;與散佈於台灣全境的賽德克族人以及分賽德克族人。

三、 告慰祖先並緬懷賽德克族正名前輩們。

四、 共同許願景~祈願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之主宰賜福保守世人及賽德克族人。
盼望賽德克族繼續勇敢為台灣國家與台灣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來貢獻、永遠捍衛賽德克族傳統領域與土地而努力;共同為賽德克民族前途創造如彩虹般綺麗的未來。

五、 宣達與慶祝賽德克族正名的成功與喜悅~鼓勵族人近期內族別註記為賽德克族。

六、 收回歷史、文本詮釋權:去殖民化;擺脫奴役性格之魔咒
為提昇賽德克族主體意識與主體性,舉凡有關賽德克族過去與未來之人文、歷史、文化、教育、政治、土地、民族自治、公共事務與公共政策.......等等,當由賽德克族人來制訂,並由賽德克族人絕對性地主導歷史詮釋權.例如:"霧社事件"之歷史詮釋權,亦需由族人來做充分的歷史詮釋,以不致淪為外力分化我賽德克族的合一性,藉著思維辯證來重新構思與詮釋,促使賽德克族族群內部ppsruwa kari彼此溝通協調,
共同朝向真正的mddahur和解之路!總之,賽德克族正名才有真和解!這樣的和解是正面的,是有建設性的,必將驅使社會轉型正義的一股洪流!
如今,賽德克族已實至名歸地達成賽德克族正名的心願,
我們要繼續朝著前面的目標前進,以達成賽德克族崇高的願景。

Lmlung endan phiyu hangan "Sediq Balay" ~ 賽德克族正名的省思

Lmlung endan phiyu hangan “Sediq Balay”
賽德克族正名的省思
Mtabu Watan Diro瓦旦吉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賽德克族群區會德克達雅教會牧師
2007/1/20 原撰 & 2008/8/15 修撰

Ima ku yaku?!我是誰?!
希臘哲人蘇格拉底曾經說過一句話:「認識自己便是聰明」。這句話道道地深入到我賽德克族人的心坎裡。
究竟我們是哪一族,似乎在這個節骨眼上不將話講清楚說明白是行不通的。在這關鍵時刻,為不致造成後代子孫民族認同的迷失,僅此開門見山地嚴正聲明:打從Utux Tmninun / 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創造天地萬物與人類以來;從亙股到如今;從當下到未來;我們始終、永遠都是真正的『Sediq Balay / Seediq Balae / Sejiq Balay賽德克族』!!
賽德克族分別有三個亞族/語群: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賽德克族分別有三種語言別:即『Kari Toda都達語』、『Kari Tgdaya德克達雅語、『Kari Truku德路固語』。賽德克族祖居地皆源自於今台灣行政區域劃定之地理位置中;接近台灣中心位置的南投縣仁愛鄉山麓一代,要言之,賽德克族祖先居住在台灣心臟地帶,在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時刻有著特殊的意涵。
筆者就族人先輩、耆老以及歷史文獻中來論述有關賽德克族的事蹟。
賽德克族起源說/來源說;三個亞族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都有共同的神話傳說。傳說中賽德克族祖先是源自於今南投縣境內接近花蓮縣交界的『Bnuhung白石聖山』中;『Pnlngebung / Bnbung』的『Pusu Qhuni/Rmdax Tasil』(半石半木狀之牡丹岩)蹦出來一男一女;是謂賽德克族之始祖。
我們賽德克族篤定深信千古以來萬年之前;賽德克族始終原本就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絕非過去外來政權或專家學者所說之『外來論』;誤將台灣原住民族(包含本族)是自亞洲地區中國大陸或其它島嶼飄洋過海來到台灣;『原住民族』之定義,顧名思義即『原來就居住此地之民族』,倘若上述的學說成立,那就徹底推翻了『台灣原住民族』這個事實。有關賽德克族歷史文獻是台灣400年前後外來政權,以及結合近年來台灣本土學者並本族人的論述與撰寫才逐漸成型。
賽德克族起源說/來源說或作『祖先散居地』之論述,仍可依循現有文獻以及族人耆老口述中作依據與引證。在有限的文字資料中,多半專家學者都以『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克(太魯閣)人』為主體,進而作專研的對象,內文不免皆以『賽德克族德路固人Sejiq Truku』為主要陳述主角。另有少數專家學者有的以『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或者是以『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為主體,陳述內容自然也呈現出執筆者主觀意識的影響。
以下文為例:「根據林修澈二零零三年原民會委託的計畫『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的民族認定』中指出,全台總人口數約有兩萬八千八百七十四人;其中,德魯克群占百分之八十三點七五、都達群占百分之七點八零、德克達雅占百分之八點四五。」在太魯閣族正名之前,原屬泰雅族,現在還有部分支持賽德克族者,族別登記為泰雅族、太魯閣族或其他族。950411
內文中學術研究主題竟是『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的民族認定』,這是十分荒唐錯謬的文字遊戲與論點;無非是蓄意地讓我全體賽德克族人自然轉化為太魯閣族,僅此作嚴正的指證,依據我賽德克族克有傳統之觀點而論應是『太魯閣屬於賽德克族的民族認定』。
賽德克族口述歷史文化中,賽德克族起源說/來源說或作『祖先散居地、發祥地』之論述;三個亞族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都各自有各自的論述。筆者認為,本族人以外之專家學者所提出之論述,可作為學術上的參考,唯獨本族人撰寫之文字論述資料以及本族人耆老口述歷史較具可信度。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確信該語群所謂之『祖居地~祖先散居地、發祥地』就是『Truwan Truku德鹿灣德路固』,就是當今的南投縣仁愛鄉合作村『Brayaw遺址』以及『Busi Daya』靜觀上部落山麓一代、『Truwan德鹿灣/平生部落』山麓一帶;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的後裔日前始終居住於此;並且也自我認定此地是全體賽德克族人;包含『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之祖先亦是源自於此地,因此『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亦稱此地為『Truku Truwan』,對於『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來說,這是毫無根據的。『Truwan Truku德鹿灣德路固』此地;倘若祇侷限於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的祖居地或散居地是相當可信的。
『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
確信該語群所謂之『祖居地~祖先散居地、發祥地』就是『Truwan Tgdaya德鹿灣德克達雅』,就是當今的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行政轄區境內之『春陽溫泉區』山麓一代之『Truwan德鹿灣』遺址,如今已由1931年後遷居至春陽村之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作為農耕地與溫泉開發使用。原居於此的『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遂於1930年10月27日『霧社抗日事件』以後被日本帝國強制遷離至今日的『Alang Gluban清流部落』(日人稱此地為『川中島』)。多半『S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自我認定此地亦是全體賽德克族人;包含『Se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之祖先亦是源自於此地,因此『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亦稱此地為『Truku Seediq德鹿灣賽德克』;意即為『賽德克族的德鹿灣』,對於『Se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來說,這是毫無根據的。『Truwan Seediq德鹿灣賽德克』此地;倘若祇侷限於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的祖居地或散居地是相當可信的。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確信該語群所謂之『祖居地~祖先散居地、發祥地』就是『Plngebung伯樂呢布恩』,就是當今的南投縣仁愛鄉精英村『Toda都達部落(平靜)山麓一帶;『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稱此地為『Plngebung Toda本樂呢布恩都達』,意即為『賽德克族都達人的祖居地、發源地』。當今『Plngbung Toda遺址』依然保存著,並且還有幾戶族人耕重與此,其餘都遷居至『Plngebung Toda遺址』的下方以及鄰近的Ruku Daya鹿谷達雅部落(平和)、春陽村、大同村的Drodux碧湖部落。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Plngebung遺址』分別有『Umiya』、『Tbabaw』以及尚待考證之地等三個地理位置。遷居至『Plngbung Toda遺址』下方的Toda都達部落;則分別行成『Ruku Daya鹿谷達雅部族』、『Tnbarah登巴拉哈部族』、『Ayu阿由部族』、『Rucaw鹿沼部族』,1931年招日本帝國強制遷離至春陽村之族人部落,仍維持這五個部族模式形成聚落。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明確認定『Plngebung Toda遺址』乃隸屬於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之祖居地、發源地,並未提及此地亦包含『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與『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之祖居地或發祥地,這是相當可信的。
在這眾說紛紜、各至表述之情境中,至於賽德克族詳確之地理位置究竟位於何處?至今仍是個迷,不過可以確信的是,祖居地的賽德克族人(南投地區)及移居地的賽德克族人(花蓮、宜蘭乃至移居至台灣全國各地之族人),發祥地絕對是位居接近台灣地理中心位置的南投縣仁愛鄉境內,這是群體賽德克族人無庸置疑的。族人認同的發祥地於何地,或許可以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並廣邀部落族人耆老共同討論中,尋求合理的答案,最重要的是,當建立彼此互信、互望、互愛良好的溝通互動原則,以維繫著我賽德克族內部之族群和諧關係,此乃當前我族人當致力突破的生命課題。

Pluban Sediq Balay mi Tayal mi Saysya mi Sejiq Truku
賽德克族與泰雅族、賽夏族、太魯閣族的族群關係
據實來說,『Sediq Balay賽德克族』與『Tayal泰雅族』、『Saysay賽夏族』、『Sejiq Truku太魯閣族』的族群關係如同一個大家族,就一個家庭或親族的關係來說,『Sediq Balay賽德克族』與『Tayal泰雅族』、『Saysya賽夏族』就如同是兄弟姐妹的關係,是同輩平行的關係;而所謂『Sejiq Truku太魯閣』就如同是『Sediq Balay賽德克族』的兒女;換句話說,是父母兒女的親子關係。
2004年1月14日台灣政府宣告『Sejiq Truku太魯閣』正式被官方體系認定之台灣原住民族第十二族,當時由當今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瓦利斯貝林qbsuran(當時為立法委員);以及今仁愛鄉公所民政課課長邱建堂qbsuran等,率祖居地(南投仁愛鄉)賽德克族人數十餘人,特地前往北部參與此項盛會,並於會中比喻以嫁女兒的心情來祝福『Sejiq Truku太魯閣』;祖居地全體族人以及部分移居地族人試圖力挽狂瀾來阻止這民族分裂的事件發生,但終究無法阻擋賽德克族移居地(花蓮地區)多半的族人主張以『太魯閣族』正名堅定的信念,且以獨立成功,這是不爭的事實,雖感萬分遺憾,已於事無補。
事到如今,唯有以積極正面的態度推動『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並致力完成此項任務。表面上看來,從泛『泰雅族』中分立出『賽夏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似乎是分裂的局面,不過,還是有挽救的契機。待賽德克族正名完成後,再極力串連泰雅族、賽夏族、太魯閣族協同推動結成『Ptasan不打散/紋面民族夥伴策略聯盟』。這樣一來,在體制外,就民族情感來說,我們仍可維繫著彼此之間民族的一體性。傳統領域的問題,亦可隨之有效解決。在國際社會的觀點來說,有一些國家原住民族之間的傳統領域土地的重疊與重複是被認同允許的。以賽德克族祖居來說,南投縣仁愛鄉分別就有賽德克族、泰雅族以及布農族等三大民族的傳統領域與土地是彼此交錯重疊的情形,當『Ptasan不打散/紋面民族夥伴聯盟』正式成型之後,舉凡南投、台中、苗栗、新竹、桃園、台北、宜蘭、花蓮等地都將成為此Ptasan/Btasan不打散/紋面民族夥伴聯盟之土地領域。

Uxay utux lnlamu ka snhiyun rudan cbiyaw傳統宗教信仰絕非泛靈信仰
從族人耆老的口述中得知:「Ita Sediq Balay u snhiyun ta ka Utux Tmninun, kdmatun ta balay ka utux rudan ta.我們賽德克族人崇信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並且非常敬重祖靈」。
就賽德克族的信仰觀來說,我賽德克族人篤信『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為統管萬有獨一的創造者;是自有、永有、昔在、今在、永在的保護者。因此,賽德克族乃持守一神論,絕非專家學者與平面媒體所稱之敬拜祖靈(泛靈論)。

Kndadax『Tuman』lmlung kluwan dsediq從『認同』談民族主義的信念
所謂『民族主義』,就筆者之詮釋;即為特定人民集體的民族認同。狹意來說;『民族主義』的意涵;從人類學與語言學的觀點;乃由一群同文、同種、同族、同語言文化之民族認同;從遺傳學來說;DNA、基因、染色體、血液…等等都構成了民族主義的主要因素,當然也包含了土地、宗教信仰、血緣、生命禮俗、祖先遺訓、道德規範~『Waya / Gaya /Gaga』;因著上述這些理由與緣故而啟發的民族認同,都隸屬狹義之民族主義範疇。對於廣義而論之『民族主義』;上述所提之因素則轉變為參考價值;最為關鍵之因素就是『認同』的問題,如同台灣百姓的集體認同;不論是台灣原住民族各族群;或是漢民族(先住民~河洛人、客家人;新住民~祖籍於中國各省者/1947/民36以後播遷來台者),我們的集體認同就是~我們是『台灣人』,這樣的認同就是所謂的『台灣民族主義』;推而廣之即延伸出國家的認同,更擴及到生命與信仰的命運共同體之境界。
『認同』就是一種人們『自信』與『尊嚴』內在氣質的展現;是屬於心靈層次的領域,藉此亦隨之延伸出外在的行為表現,民族認同亦同。
以本族人之民族認同來說,有族人主張以『Tayal泰雅族』作為民族的認同;有族人認同於『Sediq Balay / Seediq Balae / Seejiq Balay賽德克族』作為民族認同;有族人確以『Seejiq Truku太魯閣』作為民族認同,這是認同與歸屬的問題。當我們在思考有關民族認同的議題時,首當其衝且絕對不容忽視的一個課題,就是『追根溯源』的基本理念。對於『根』有詳確的瞭解,相對的對於『根』的認同亦隨之提昇;民族認同的焦點也必定更明朗化。
因著民族認同的問題,我族人內在氣質的展現與外在的行為表現如何,將取決於民族認同為何?!





Kndadax『Qmpah』snrnu mdungus bay snparu qmita kkluwan llutuc
從『委身』談民族認同的核心價值
筆者所言之『委身』即奉獻生命於所關心之事上;包含對所信仰的上主、認同的國家、生長的土地、認同的民族、歸屬的家園……等。生命委身的內容涵蓋了人們整個『靈』(心靈)、『魂』(靈魂)、『體』(肉體、身體)、『心』(心志、心思意念、民族情感)、『神』(信仰、信念、思想、精神)、『智』(智慧)、『力』(力量)。
明確的『認同感』方能進階為『委身』的情境。不同的民族認同,儼然委身的對象亦隨之變化。這樣的結果是必然的定律;是自然且合理的,古今中外,古往今來始終是如此規律在循環進行中。

Kndadax『Tuman』mi『Qmpah』qmita『Kndkilan』knudus kluwan llutuc
從『認同』與『委身』談民族生命的『成長』
筆者先父為為『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母親則為『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克(太魯閣)人』,三十餘載之歲月裡,民族認同轉折過程中,經歷了『Tayal泰雅族』、『Truku太魯閣』,乃至1989(民78)年以後的『Sediq Balay賽德克族』的民族的認同。
這樣的過程中,有過迷惘、疑惑、錯愕、辯駁、誤解、埋怨、仇恨、恩怨情仇交錯其中;有理性的;有感性的一面;也有政治性的層面,可謂是五味雜陳錯中複雜……,回憶起來,實在是經過一番波折與痛苦煎熬。
對於賽德克族人來說,這個難題至今仍然存在著,只是經過族人的幾度彼此過招與時空的轉移之後,時至今日在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的庇佑下;我賽德克族人依然堅持選擇走自己的路,這個問題已逐漸開朗,嘗有謂:「山窮水盡宜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豁然開朗」。
Pnlngu bay pphiyu hangan Sediq/Sejiq/Seediq『賽德克族正名的正當性』
單單以賽德克族祖先遺訓與族人共同的歷史文化集體記憶而論,賽德克族正名乃象徵本族團結、合一、和解共存之意義。『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不是在製造分裂,乃是在凝聚賽德克族Toda都達人、Tgdaya德克達雅人、Truku德路固人的心志以及合一的心。
因賽德克族包含了三個兄弟(三個亞族/支群/支族/語群):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人』、『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是最據歷史性、包容性、寬容性、接納性、合一性;據有團結和諧、和平的深厚意涵。
就民族性而論,賽德克族乃英雄主義之民族,以1930年10月27日名聞國際之歷史事件~「霧社事件」;賽德克族寧死不屈、不畏高壓政權誓死悍衛家園的抗日英勇表現即可印證。賽德克族各亞族之間;即都達群、德克達雅群、德路固群等彼此之間各自有自我之主體性,輕者言語衝突,重者則可能引發出草事端。在這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當前關鍵時刻,我們主張以賽德克族做為我族之民族名稱,藉此喚醒我賽德克族乃源自一家;我們有著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流著同樣的血液;口裡說著同樣的語言;記憶裡流傳著同樣的神話與傳說;唱著同樣古老旋律的歌謠;跳著同樣的舞蹈;我們有同樣的傳統族名;有同樣的生命禮俗、織布、圖騰文化;我們有著同樣的祖先遺訓與克有高尚的道德規範與民族情操~『Waya/Gaya/Gaga』;基於這些例證再再顯示;我們是同根生的一家之親啊!這是我們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初衷與理念。
1.Ptura Knbalay正本清源~
千古以來,我賽德克族口耳相傳之口述歷史中,始終以Sediq
Balay/Seediq Bale/Seejiq Balay~即賽德克族自稱,從不以賽夏、泰雅、太魯閣自稱,同樣的,賽夏族與泰雅族也從不以賽德克族自稱,然,在這台灣400年來之歷史中,藉由統治者~荷蘭政權、西班牙政權、葡萄牙政權、滿清政府(鄭成功政權)、日本帝國、乃至於國民政府至今,台灣原住民族民族認定一貫皆由『他稱』之模式予以認定,而非由『我稱』之主體意識來認定,這是不爭的事實。賽德克族正名,絕對不是在挑起本族之分裂與爭端,其實質之意義當詮釋為『合一』的開始;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核心價值乃凝聚我族人的心智;共同實踐我們的理想與抱負;且為著賽德克族的前途與未來齊心奮鬥與努力!
就官方體系之民族認定而言,賽德克族乃自泰雅族正名為新的民
族;依據台灣政府當前所認定之泰雅族當中,涵蓋了泰雅爾亞族(即官方認定以及我賽德克族長年來所認同之泰雅族)以及賽德克亞族,賽德克亞族當中又分別為都達群、德路固群、德克達雅群,其中德路固群與太魯閣群原屬同一群。

2.Mrdang Pkla Llutuc Kluwan民族認同的危機~
什麼時候我們變成了「日本國人」;又什麼時候我們被稱作為「中國人」;我們何時轉身變為「高砂族」、「蕃人」、「山地山胞」、「平地山胞」;什麼時候我們被稱為「泰雅族人」;到底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方能名正言順的讓全世界國際社會與台灣全國同胞知道:我們是Sediq Balay/Seediq Bale/Sejiq Balay真正的賽德克族!
隨著民族意識的覺醒與抬頭,台灣各民族紛紛起而聲名正名的聲浪,透過平面媒體報章雜誌與各種方式,台灣各個民族一一將寶貴之文化資產;與民族瑰寶逐一呈現在全體國人眼前,種種民族自覺與民族認同之畫面不斷充斥在生活中,不禁讓身為賽德克族人的我猛然回首,我們後代之民族認同為何?!這樣的議題,我族人該何去何從?!有鑑於此!為保有賽德克族清楚明確的民族身份;且避免我賽德克族後代子孫對於民族認同混淆不清;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在當下的時空環境中是絕對必要的,如此一來,賽德克族正名運動有了新的詮釋,賽德克族自始至終是存在的;是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創造主創造的族類,我們要鄭重的重申我們是是Sediq Balay/Seediq Bale/Sejiq Balay真正的賽德克族!

Qnita Knlangan 社會主流之觀點論
經由執政者;即台灣政府官方體系認定之一切作為,視為社會主流觀點。這樣的觀點,比較容易讓本族以外之各界人士信服與認同,透過官方體系行政系統;在社會福利與資源方面亦較便利取得中央統籌分配款以及各項福利措施。總之,倘若欲尋求教育、文化、交通、醫療、經濟產業、土地、政治……等資源整和與援助,並取得台灣國家社會大眾之民族認同,則需台灣政府主政下之民族認定方能實際享有上述權力與福利。


Snparu Pusu Bay Qmita Ta Nanaq 以自我核心為主體性之觀點
我始終都是Sediq Balay/Seediq Bale/Seejiq Balay真正的賽德克族!不在意他人的看法與評論,這樣的民族認同;是賽德克族民族的自信與尊嚴衍生而出的一種特有豪邁灑脫的民族氣質。
雖未經台灣政府官方系統之民族認定;卻由自我核心為主體性之觀點與論述;堅守自我的民族信念,且具各樣層面之屬性;具有歷史性、文化傳承之意涵、社會性、普世價值、民族集體記憶之論述……等依據;是為我『賽德克族自我命名的權利』之立論基礎。

Ini Pnlngu Kari不當之學說輿論點
不當之學說輿論點,唯恐造成民族內部之紛亂與不和諧。賽德克族正名引發台灣社會各界之揣測;亦延伸至民族政治與教育、文化、土地等各項權益之層面。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十於年來,歷經許多責難委屈,亦經過許多民族內部之意見紛歧與紛爭,這是民族關係中必經之過程,時至今日,仍擺脫不了此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民族情節與洪流,解鈴人還需繫鈴人,希盼賽德克族內部之事務由本族人來解決,切勿試圖以各種學說與論點;以及各樣形式之外力介入之,賽德克族正名之大事由賽德克族人來決定,僅此呼籲予以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主體性之權利。

Mdungus Bay Pkla事實的陳述
關於歷史的陳述,賽德克族正名與太魯閣族正名之歷史;可追溯至40餘年前教會界成立太魯閣中會說起,乃至於1997年11月23日賽德克族群區會自太魯閣中會獨立,進而漫延至部落社會;直到政治層面,直到2004年1月14日『Truku太魯閣群』正式自賽德克族中自立唯一獨立之民族。
『Seejiq Truku太魯閣』自立為一族,並非一朝一夕完成的,此乃經過長年壘月的時間精神與努力才有的結果。期間經歷了祖居地以及移居地賽德克族人的堅決反對與各種形式的衝突,也經過所謂的專家學者的審慎評估,又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承認;並經行政院會認定通過;由該任行政院長游錫先生宣告認定為地十二族;也經過台灣國家元首陳水扁總統再懇認為第十二族,因此,普遍上台灣全體國民認知上『Seejiq Truku太魯閣』已是官方認定之獨立之民族;這個事實;經歷了三年的時間已獲得台灣社會大眾所接納與熟悉;換言之,這樣的局勢已全然說服台灣社會主流之觀點所採信與認同。
Sejiq Truku留法族人學者Skaya Siku司嘎亞曦谷說道:
雖然兩族具有共同的起源,但已經享有不同的歷史經驗了,在族名上也有不同的看法,如果非要雙方共同協商,也應該要在一個平衡的基礎點上,真理需要透過辨正,於此相信未來雙方也能在互利互重的情況下結合成一個更大的族群,但現在這樣脅迫溝通,只會更讓雙方在協調的過程中產生更大的爭執,並無利於民族和諧,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筆者鄭重的呼籲:在台灣政府尚未認定宣告『Seejiq Truku太魯閣』為官方認定之獨立之民族以前,我們曾經嘗試對話;彼此對談的空間亦相當廣闊,如今『Seejiq Truku太魯閣』已正式為官方認定之獨立民族,自然地就關閉了對談機制之窗口。有專家學者善意地鼓勵雙邊恢復對談,對我認同賽德克族一方來說是二度傷害,對已成立『Seejiq Truku太魯閣』獨立民族一方也是極大的不尊重,此舉亦漠視於國家權柄;倘若要再度開啟對談機制的窗口,勢必在賽德克族正名完成後再恢復對談,這樣進行;對各方都有正面的意義與價值。

Ppwaluk Lnglungan Mi Pqqita u Malu尊重乃和諧之端
凡事往積極正面的方向去看世界;應對事上所有的人、事、物;從中將會領悟到,除了所謂的『公義』、『信實』、『真理』之外;任何事物絕非僅有一種選擇。
依現行台灣政府部門所認定之十三個民族當中,『太魯閣』乃於2004年1月14日被官方認定為第十二個台灣原住民族,這是所謂的『社會主流之觀點論』:經由執政者;即台灣政府官方體系認定之一切作為,視為社會主流觀點。這些論點在台灣多元文化民族主義的立場上;以及自我命名的權利上是予以尊重的。
不論是官方體系所認定的民族,甚或是自我核心主體性之自我命名之觀點,理當都予以正面之評價,而非由特定之專家學者或非我族人來主導認定我民族之族稱,最緊要的事,台灣全國2300多萬的台灣民族同胞當同仇敵慨的彼此認同與接納、相互尊重與包容、民族自我認同很重要,這是每一個民族都不可或缺之重要元素,此外更需要的是民族之間的彼此欣賞與學習。
對於賽德克族來說,賽德克族其中的都達群、德克達雅群、德路固群,以及泰雅、太魯閣、賽夏族等,皆屬同源、同根、且同屬相對的民族命脈,可追塑到幾千、幾萬年之歷史文化已不得而知,但我們確有著共同的符號與標誌~即具有『Ptasan / Btasan不打散/紋面文化』之生命文化圖騰。

Psblayaq u Malu彼此『祝福』是好的
以賽德克族作為是我們民族的族稱;乃屬『自我命名權利』(註:施正鋒;霧社事件~台灣人的集體記憶;P245~246)的一環;待賽德克族正名完成,將進一步推動『Ptasan不打散(紋面文化)民族夥伴策略聯盟』,盼望藉此使我賽德克族~都達群、德克達雅群、德路克群、泰雅、賽夏、太魯閣等藉由種種不同方式來促進民族和諧之關係。這樣的思維,是將官方體系之民族認定;與自我核心主體意識巧妙的區隔之後;再技術性的結合起來。也就是說,在官方體系的民族認定上,各自皆屬不同的民族名稱,但就我們自我核心之主體意識;確實為生命之共同體;且為命運共同體之民族夥伴。上述各民族無所謂大小、先後、尊卑之別,唯有彼此相互的肯定、信任與支持,民族之間的關係方能趨近和諧、和平與發展。
彼此『祝福』是好的,本是同根生,相菅何太極啊!更何況大家都是上主的兒女,相互尊重與彼此祝福是當今全體族人當學習的功課。此為筆者籲請我族人當下當闡揚之民族理念,並推而廣之關切到台灣眾民族之和諧關係之上。

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

賽德克族民族議會提供
2008/11/16~17

Kari pnsdhegan ltlutuc Seediq Bale(Kari Tgdaya)
Kari pnsdhuwan ltlutuc Sediq Balay(Kari Toda)
Kari pnsdhgan ltlutuc Seejiq Balay(Kari Truku)
賽德克族正名誓師大會宣誓詞
The Rally to Pledge Resolution of “Rename of Sediq/Seejiq/Seediq”
セッデク族正名宣言


Tgkingan、Mplutuc miyan naq ngayan pnuyahan rdrudan miyan cbeyo,uka sresan ma uka brahun ka kiya.
Tukingal、Emplutuc nami nak hangal pnyahan rdrudan nami cbiyaw,uka srsan mi uka brahun ka kiya.
Tgkingal、Emplutuc nami nanak hangal pnyahan rdrudan nami sbiyaw,ungac srsan ni ungac brahun ka kiya.
一、誓言延續身為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族人之血脈淵源,不容他者藉用學術、論說之名刻意扭曲與蔑視。
I swear I will remain the blood of 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and keep my tribe from any contempt by exploits of academic uses.
セッデク・トゥウダ/トゥルク/トゥクダヤの血脈を継承し、他人の学術言説等による曲解や軽視が許されません。

Tgdaha、Klwaun miyan naq ngayan pneeyah pusu rudan miyan cbeyo,kiya si ngayan miyan ba blbale.
Tudha、Klwaun nami nak hangan kndadax pusu rudan nami cbiyaw,kaysa blbalay bay hangan nami.
Tgdha、Klwaun nami nanak hangan pniyah pusu rudan nami sbiyaw,kiya sa balay bi hangan nami.
二、堅守承自先祖囑咐Sediq Balay/Seejiq Balay /Seediq Bale之名分,亦正我族人自我「族」稱意象表徵。

I persist the admotion passed down by my forefathers, Sediq Balay/Seejiq Balay /Seediq Bale, that is, my “tribal” name in the symble of self-defined ethnicity.
先祖の遺訓を守り、堂々たる「セッデク」がなれるように努力します。

Tgteru、Uxe miyan ba ch-ngiyun ka pusu pnuyahan miyan bale,ani so kenu ka knpryuxan na nuniqan miyan ge,uxe miyan pgdangun ma uxe miyan umpswaye ani dehuk knuwan uri.
Tuturu、Uxay nami bay chngiyun ka pusu balay pnyahan nami,ana so keynu ka knpryuxal na nniqan nami u,uxay nami pdangun mi uxay nami empswayay ana dhuq knuwan uri.
Tgtru、Aji nami bi shngiyun ka pusu bi pnyahan nami,ana saw keinu ka knpryuxal na nniqan nami o,aji nami pgdangun ni aji nami empswayay ana bitaq knuwan uri.
三、刻記我族起始源流,不因時代、社會及所處環境之變遷、轉移,而有所遺忘與分歧。

I will not abandon the origion of my tribe,even if there are chnages from outside circumstance.
時代や社会が変革されながらも、我が族の起源を忘れることがしません。

Tgsepac、Niqan ka Gaya kesun Seediq-Tndheran saya,ma pnteetu kari ka ita Seediq daka Plmuka ga qmlqhang ita hini saya uri,kika naka spooda kari pntteyan ciida ka ooda miyan saya nii,uka hhridan ka lnglungan miya maangan ngayan tnpsuwan ba rudan nami─「Seediq Bale」.
Tuspac、Niqan ka Waya suca Sediq-Tndxral saya,mi pnsdhu kari ka ita Sediq mi Plmuka wa qmlahang ita hini saya uri,kayka naka spoda kari pnsthuwan cida ka ooda nami saya ni,uka hhridal ka lnglungan nami mangal hangan tnpsuwan bay rudan nami─「Sediq Balay」.
Tgspac、Niqan ka Gaya ksun Seejiq-Tndxgal sayang,ni pnsdhgan kari ka ita Seejiq dhaka Plmuka ga qmlqhang ita hini sayang uri,kika naka spuuda kari pndhgan siida ka uuda nami sayang nii,ungac hhridan ka lnglungan nami maangal hangan tnpsuwan bi rudan nami─「Seejiq Balay」. 
四、鑑於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先生與台灣原住民簽署「新夥伴關係協定」之精神,要求中華民國政府應尊重與支持我族族稱正名為「賽德克族」之決心與意志。

By the rights given by U.N.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and A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Indigenous Peoples and the Government of Taiwan signed by the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and indigenous peoples in Taiwan, we request the governm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respect and support our tribe’s will of renaming us as “Sediq/Seejiq/Seediq”.
国連「先住民族権利宣言」および中華民国大統領陳水扁の「新しいパートナー関係協定」に基づき、中華民国政府に我が族の「セッデク」族名を復帰する決意を尊重されることを求めます。


Seediq Pnteetu Kari: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Sediq Pnsdhu Kari: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Seejiq Pndhug Kari: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宣誓人: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Swearers:Sediq Toda/Seejiq Truku/Seediq Tgdaya


Knkawas 2007 Idas 1 Ali 12 Tgrima ali stmaan
Kngkawas 2007 Idas 1 diyax 12 Turima diyax stman
Knkawas 2007 Idas 1 jiyax 12 Tgrima jiyax stmaan
公元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
Friday, January Twelfth, 2007


















目 錄
一、96年度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會議流程-----------6
二、賽德克民族自我認同的建構:初探------------------8
三、原住民族自治的探討-----------------------------9
四、南投縣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 (函稿)-----------23
五、賽德克族的起始傳說----------------------------27
六、迷失於族群認同的民族─ 賽德克族(Sediq)--------33
七、セイダッカ正名運動に寄せて--------------------44
八、Lmlung endan phiyu hangan “Sediq Balay”-----51
九、回想------------------------------------------62
十、賽德克族語教育發展與正名運動------------------65
十一、認識Sejiq Truku-----------------------------76
十二、正名賽德克族:國際的觀點--------------------88
十三、德路固人的淵源------------------------------99
十四、正名觀點-----------------------------------105
十五、正名運動的期許與看法-----------------------107
十六、一條通往Sediq Psbalay Mddahur之路---------109
十七、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111
十八、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參加人員名單---------118
96年度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
會議流程
一、計畫目的:
(一)透過學界專家論述與賽德克族Truku/Toda/Tgdaya三語系原音之對話,藉以深入頗析「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意義與價值,並厚植「賽德克族」正名的理論基礎。
(二)提供賽德克族祖居地與移居地族人交流機會,凝聚「賽德克族」族稱正名意識。
(三)分享現階段「賽德克族正名」運動進度與成果,及綜合各群代表意見研議正名運動下一階段具體行動方案與策略。
二、指導單位: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南投縣仁愛鄉民代表會
承辦單位:賽德克族正名促進會
三、研討會時間:96年11月16日(星期五)至17日(星期六),共計二天。
四、活動流程與討論議題:
※研討會整體活動流程:
日期
時間
活動內容
活動地點
11/16
11:30-12:00
花蓮族人報到
廬山園
12:00-14:00
用餐及休息
廬山園餐廳
14:00-17:30
賽德克族祖居地巡禮~
參觀Truku.Toda.Tgdaya分散地
廬山園→靜觀→平靜→春陽→高峰
17:30-19:00
南投祖居地族人報到&用餐
廬山園餐廳
19:00-21:00
賽德克族人(祖居地&移居地)交流會
廬山園議事廳
21:00~
住宿(講師/花蓮縣族人/部落耆老)
廬山園
11/17
9:00-18:30
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
廬山園廬山園議事廳
18:30~21:00
賽德克族正名晚宴
廬山園餐廳
21:00~
賦歸
※11月16日交流會活動流程暨討論議題:
時間
議程
說明
19:00-19:20
相見歡
開幕&致詞/介紹與會來賓
主持人:促進會總召集人/總幹事
仁愛鄉鄉長/秘書
19:20-20:00
報告正名運動進度
20:00-20:10
茶敘
20:10-21:00
綜合討論
正名運動具體行動策略
主持人:促進會總召集人/總幹事
仁愛鄉鄉長/秘書
21:00~
休息

※11月17日研討會會議流程暨討論議題:
時間
議程
說明
8:30-9:00
報到
仁愛鄉公所
9:00-9:30
開幕&致詞&介紹與會來賓
主持人:促進會總召集人/總幹事 仁愛鄉鄉長/秘書
9:30-10:00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回顧
10:00-10:10
茶敘
10:10-12:00
主題:賽德克族歷史沿革
引言:Dakis Pawan/主講:程士毅/回應:Pawan Tanah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2:00-13:20
午餐
13:20-15:10
主題:賽德克族正名之認同與自決
引言:張秋雄/主講:童春發/回應:黃美英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5:10-15:30
茶敘
15:30-17:20
主題:賽德克族自治
引言:瓦歷斯貝林/主講:施正鋒/回應:古宏西畔
10分鐘引言;6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30分鐘討論
17:20-17:30
茶敘
17:30-18:30
綜合討論
~正名運動具體行動方案
引言:促進會召集人/主講:促進會總幹事/回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10分鐘引言;20分鐘主講;10分鐘回應;20分鐘討論
18:30-20:00
用餐
20:00
散會~

討論議題二:講義
賽德克民族自我認同的建構:初探

國立東華大學 原住民民族學院
教授:Masegeseg Z. Gadu 博士(童春發)

一、族群意識:我是誰?
(一)「民族」的根性概念
(二)「定位」自己的意義
(三)「認識」自己的特徵

二、文化認同:我有甚麼?
(一) 傳統知識
(二) 宇宙概念
(三) 核心價值
(四) 部落的故事

三、歷史反省:發現自己的問題
(一) 文獻裡的賽德克民族
(二) 殖民政策下的賽德克民族
(三) 基督信仰下的賽德克民族
(四) 當今政體下的賽德克民族
(五) 產經發展下的賽德克民族

四、從被解構到再建構
(一) 集體意識的復振
(二) 再建構賽德克民族的傳統知識
(三) 賽德克民族的土地認同
(四) 自治議會的現代意義:語言的社會功能
(五) 教育與賽德克民族的永續發展
(六) 國內外資源的開發與整合

結語:整體概念的重要性



討論議題三:講義
原住民族自治的探討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
教授:施正鋒

Article 3
Indigenous peoples have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 By virtue of that right they freely determine their political status and freely pursue their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Article 4
Indigenous peoples, in exercising their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have the right to autonomy or self-government in matters relating to their internal and local affairs, as well as ways and means for financing their autonomous functions.
Article 5
Indigenous peoples have the right to maintain and strengthen their distinct political, legal,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institutions, while retaining their rights to participate fully, if they so choose, in the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life of the State.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1]』(2007)

第一條 原住民族自治制度,由總統與各原住民族簽署自治協約,經立法院追認後行之。
自治協約,得就原住民族自治權範圍內各事項之一項或數項,局部或全部,同時或先後進行約定。
原住民族自治權包含以下事項:機關組織、民族司法制度、人事、財政稅收、民族民刑事、行政區劃、土地、自然資源、交通水利、基礎建設、經濟事業、住宅、社會福利、衛生醫療、教育文化、身分認定、媒體,及其他性質上屬於民族之事務。
原住民族為辦理自治事項所訂定之自治規章,不得牴觸自治協約。
中央法規命令牴觸原住民族自治協約或為辦理自治事項所訂定之自治規章者,不適用之。
原住民族自治權限爭議,由司法院解決之。
『原住民族憲法專章草案』(2004)










壹、原住民族自治權的正當性
原住民的「自治權」(self-government rights) 是指「以自己的方式來掌握自己的事務」(Cassidy, 1990: 85),具體而言,就是原住民有權利治理自己,即有權利決定自己所有的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事務[2],以達到自主(autonomy)的境界,而非只是自治區的設置。在這裡,我們對「自治」的了解是「self-government[3]」、或是「self-rule」。因此,原住民自治不是單一體制下的「地方自治」(self-administration)、或「地方均權」(decentralization),也非歐洲大陸採行的區域式的「地方分權」(autonomy)、或是英國式的「權力下放」(devolution);此外,原住民自治也不是侷限於「地域式」(territorial) 的自治,還要包含屬人的「組合式」(corporate) 自治;原住民自治,更不是把所有原住民地區的公務人員全部換成原住民就好 (Henderson, n.d.)。
根據加拿大「皇家原住民族委員會」(Royal Commission on Aboriginal Peoples)(RCAP, 1996),原住民自治權的來源有四:(一)根據原住民的記憶、以及口述使,他們自己原本就有一脈相承的政治制度,這是造物者賦予的;(二)根據國際法,所有民族都有自決權,而自決權包括自治權;(三)北美洲既非無主之地、殖民者也沒有征服權,而當年的殖民政府(加拿大政府的前身)也在條約、以及『皇家宣言』(1763) 中承認他們是自治的民族;(四)原住民的自治權早為憲法所承認,而這項承諾是加拿大這個國家存在的基礎。我們可以將前三項歸納為民族權、自決權、以及主權,至於憲法上的保障,則是大多數加拿大原住民運動者二十多年來,想要透過修憲手段來取得在確認者。
從政治哲學的角度來看,少數族群的集體權/集團權(collective rights/group rights)包括自治權、文化權、以及政治參與權三大類(Kymlicka, 1995);如果國家拒絕少數族群的自治,很可能導致疏離感、甚至於促成分離主義(頁185)。從國際法「第三代人權」的觀點來看,原住民的「民族權」 (indigenous rights) 大致可以歸納為認同權、自決權、文化權、財產權、以及補償權(施正鋒,2005:33-39;『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草案』,1995)。這些集體權利 (collective rights)是「既有的」 (inherent、existing、或already-existing),而非由他人所「授與」(conferred、granted、或delegated)、或「創造」的 (created) (RCAP, 1992: 8; Kymlicka, 1998: 144-45)。我們可以將這些相關權利的關係整理成圖1。
首先,原住民建構自治體制/實施民族自治的正當性主要建立在「自決權」(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也就是說,原住民要用自治來實踐自決權(『原住民權利宣言』,2007,第3條;Anaya, 1996: 109; Frideres, 1998: 380; Fleras, 1999: 198)[4];我們甚至於可以這樣說,自決權是原住民實施自治的權利來源,而自主則是自治所要追求的境界(Hawkes, n.d.)(圖2)。
自決權
自治權
民族權
土地權
主權
自治體制
圖1:原住民族權與自治體制
自決
自治
自主
圖2:由自決、自治、到自主

























自決權在『國際公民暨政治權規約』(1966,第1條)、以及『國際經濟、社會、暨文化權規約』(1966,第1條)中早已明白規範,是一個民族要求決定自己的前途、以及命運的最基本集體權利,也可以說是各種基本人權之母(De Obieta-Chalbaud, 1985)。同樣地,聯合國既然並無任何國際規約禁止原住民行使自決權,因此原住民的自決權和其他民族的自決權等同(Anaya, 1996: 85-88);因此,只要我們承認原住民是「民族」(不管是nation、還是peoples),就應該同意原住民享有「民族自決權」,也就是原住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政治定位、追求自己的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
當然,原住民在行使自決權之際,有可能要求政治分離,也有可能接受文化整合、或同化,在光譜上的這兩個極端中間,有相當大的想像空間,也因此,原住民有可能接受各種不同形式的自治;不過,原住民並非放棄其自決權,而是端賴國家對於原住民其他權利保障/讓步的程度,接受自治的安排 (Kymlicka, 1998: 6-7、30)(圖3)。

圖3:原住民族自決選項的光譜




再來,原住民實施自治的另一個重要來源是「原住民主權」(aboriginal sovereignty);原住民主權的具體表現則在於土地權,而自治是確保土地權的途徑。在過去,西方學者為了要合理化白人如何佔領美洲原住民土地,提出「無主之地」(vacant lands、或terra nullius) 的概念[5],也就是原住民的土地未經充分利用、宛如荒廢一般,因此主張任何人都可以前來開發,用不著取得原住民的同意。問題是,在白人「發現」美洲之前,原住民老早是「享有主權的民族」(sovereign nation)、對於自己的土地有管轄權、並且有自己的政治組織 (Tully, 1995: 71-74);也就是說,原住民從未放棄他們的主權,而是「國家主權」(state sovereignty) 侵犯了他們的主權/土地權,哪有主人必須向小偷/強盜証明所有權的道理(Tully, 2000: 46-47)?也因此,墾殖國家在道德上就有先天的缺陷(Keal, 2003: 46)。原住民自治政府的成立,可以說是一種透過共享主權的方式,國家將主權交還原住民族(RCAP, 1996; Fleras, 1999: 199)。

貳、自治政府的模式
Hawkes與Malove (1989: 103-10) 把原住民自治政府的設計歸納為下面五個層面:(一)有固定的領域 (land-based)、還是沒有領域 (landless);(二)「公共政府」(public government)、還是「族群政府」(ethnic government);(三)政府範圍 (scope) 是全國性、區域性、還是社區性的;(四)自治權的來源是憲法、聯邦法、還是省的法律;(五)究竟是完全自治(擁有所有的行政權、立法權、以及司法權)、或是倚賴式(只有行政權)、還是半自治(具有局部的行政權、立法權、或是司法權)。Boisvert (1985) 也類似地將原住民自治政府的結構劃分為四個面向[6]:(一)權限:立法、行政、利益團體;(二)公民資格:排他性(限定原住民)、公共(開放);(三)範圍: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四)地域性:地域、非地域。
加拿大「皇家原住民族委員會」(RCAP, 1996) 清楚地將自治的模式歸納成三大類:(一)「民族政府」(nation government),適用規模比現在的社(band)更大的民族;(二)「公共政府」,適用原住民與非原住民混居、而原住民人口居多的地方;以及(三)「利益共同體政府」(community of interest government),適用居都會區、人口佔少數、卻又期待在教育/保健/經濟發展/文化保護方面實施自治的原住民。RCAP (1996) 的理想自治政府模式是民族政府,不過,若要以目前規模小而零落的「社」來實施自治,即使名義上稱之為「民族」,就要面對經濟規模的可行性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社與社之間的編整、合併,讓真正的民族成為行使自治的單位 (Hawkes, n.d.)。
C.E.S. Franks (2000: 111-13) 也認為,「民族政府」的前提是必須有清楚的領域界線,並且以民族的屬人身分來界定自治區公民的身分,至於非原住民,雖然可以當住民、卻不能當公民;民族政府可以由好幾塊並未比鄰的領域結合而成,彼此的關係可以是聯邦、或單一制;民族政府可以享有廣泛的權限,位階高應該是與省/領地政府同級。相對的,「公共政府」採屬地主義,境內所有的住民都享有自治區公民的身分,也就是說,自治政府屬於原住民、以及非原住民所共有;不過,最大的前提是自治區內的原住民人口必須過半,以便原住民的權利能獲得保障。「社區政府」的成員是建立在共同的原住民認同、以及自願加入;這種安排的功能在服務都會區的原住民,特別是教育、文化、語言、社會服務、兒童福利、住宅、或是經濟發展,因此,其權限是上級政府(包括省政府、或是民族政府)轉移而來的。另外,他認為還有第四種模式,就是政府比積極推動的是強化的「市政府模式」,也就是將目前的社議會轉換社自治政府;顧名思義,其權限相當有限,只不過是省政府的下級單位。

參、實施自治的議題
由於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往往已有非族人/非原住民居住 (Franks, 2000: 104-5),那麼,就必須考慮如何保障這些人的權益,以免出現類似「要繳稅、卻無權益」(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的現象,特別是在沒有投票權的情況下,非原住民的投資意願可能不會很高;或可考慮設立對話性的論壇、或是成立解決紛端的機制 (Fiscal Realities, 1997)。然而,如果真的要採取公共政府,必須要確保族人的人口佔絕對多數,以免非族人以人口上的優勢來抗拒自治政府 (Wall, 1999)。
此外,真正的原住民自治,必須考慮如何照顧到那些住在都會區、或是自治區外族人的權益,否則,只能算是「保留區自治」而已。不管是民族、還是公共政府,不管是層級上全國、區域、省級、還是社級的自治區,大致上都可以想辦法保留外出、或是移出族人的公民身分;不過,隨著前往都會區工作的原住民人數月來越多,就有另外在異鄉成立自治機制 (self-administration) 的呼聲。一般的做法有三種 (Hawkes and Moslove, 1989: 120-22; Peters, n.d.; Wherett and Brown, 1994):(一)實行「機構自治」(institutional autonomy、或是self-governing institution),成立特別的單位來執行原住民服務的提供,譬如醫療、或是教育體系;(二)採取「政治自治」(political autonomy),也就是以文化來取代土地來結合所有原住民,成立一個類似「利益共同體」(community of interest) 的決策個體,除了推動原住民的權益,也可兼顧服務的提供;以及(三)成立原住民社團,性質上類似於專業團體,扮演的是壓力團體。當然,最大的挑戰是除非有強制性,原住民不一定會加入這些參與自治機制,譬如說,原住民不一定會選擇醫院、或是學校 (Hawkes and Moslove, 1989: 121)。
再來是自治區的財源問題,因為,如果沒有財政上的自主,政府難免會藉之行父權式的控制、甚或分化原住民 (Prince and Abele, 2002)。一般而言,自治區的財源不外乎稅課收入、稅款轉移、以及非稅課收入(借貸、規費、補償)[7];在稅基有限、補助款限制用途、以及不能舉債的情況下,燃眉之急的大宗財源是透過談判取得土地權的分期補償 (DIAND, n.d.; Wall, 1999)。Fiscal Realities (1997) 提出三種途徑:(一)先保持現狀,在根據各自治區的特色逐項爭取調整;(二)通盤檢討財政關係,重新建立合理的整體制度;以及(三)調整稅基,增加對原住民土地投資的誘因。長期而言,財政獨立的先決條件是決策獨立,讓原住民決定自己的需求、讓自治政府決定自己的施政優先順序,也就是「權與錢相符」,而非只是在執行聯邦/省政府政策的過路財神 (Cornell, 2002)。

肆、原住民自治的實踐
美國印地安人在保留區有相當的自治權,可以說和州政府有差不多的權利(Meyers & Landau, 1998);在拉丁美洲,尼加拉瓜、以及巴拿馬的原住民也有自治的形式(Léger, 1994; Polanco, 1997; Van Cott, 2000; Scherrer, n.d.)。澳洲政府並不承認原住民有自治權,談的是「區域自主」(regional autonomy)(Australia, Aboriginal and Torres Strait Islander Commission, 1999);而紐西蘭毛利人在論述自決權之際,主要的目標侷限於經濟發展、文化認同、以及環境保護,並未提到政治自治(Durie, 1998: 6)。
加拿大政府在十九世紀末葉開始在保留區設置「社議會」,每個社有一名「酋長」、以及依據人口比例的「社議員」,由社民選舉產生;社議會的組織有點像加拿大的市政府安排,是聯邦政府在保留區的行政單位,因此,不能算是原住民自治的實踐(Frideres, 1998: 433)。聯邦政府原本同意在未來的修憲條文中『1992查絡特城協定』(第41條)確認原住民「既有的自治權」(Turpel, 1993: 135-37、139-41);不過,在1992年的全國的公民投票中功敗垂成。一直要到1995年,自由黨政府公佈一份『原住民自治聯邦政策指導』,正式承認「原住民既有的自治權」,算是確認『1982憲政法案』中所謂的「既有的原住民權利」(existing aboriginal and treaty rights of the Aboriginal peoples of Canada)。另外,聯邦政府又在1997年提出『加拿大原住民行動方案』,再度承認原住民既有的自治權。
至於原住民的自治模式,加拿大聯邦政府只針對三大族分別提出概括性的描述、以及期待 (DIAND, 1995):(一)針對住在社/保留區的印地安人,政府尊重他們想要以夥伴方式取代『印地安法』行政的意願,不過,對於那些並未住在自治區的族人,是否適用自治區的法律、或是提供公共服務,必須取得他們的同意;(二)針對Inuit,政府尊重他們想要成立公共政府的願望,因此,必須兼顧到區內非Inuit住民的權益;(三)針對Métis,如果是已經有墾殖地 (settlement)/居於雅伯達省 (Alberta) 者,政府願意協商自治的形式,如果是尚未擁有土地者,政府可以考慮提供土地,進一步協商自治的方式,或是採取公共政府的模式;(四)針對西北領地西部的原住民,由於許多地方的原住民分佈混居,政府希望採取公共政府模式;以及(五)針對育空,除了已經達成協議的原住民,政府會繼續與他族進行談判。
在過去三十年來,加拿大已經順利成立了好幾個原住民自治政府,譬如魁北克省的Cree與Naskapi印地安人的社、Inuit的Kativik地區政府,英屬哥倫比亞省Sechelt印地安人的社,育空領地七個第一民族的自治政府,西北領地的Inuit另外成立的Nunavut領地,英屬哥倫比亞省Nisga’a印地安人的村政府(施正鋒,2005)。
至於台灣,立法委員黃爾璇等人,在1998年試圖在草擬中的『地方自治法』加入自治區的安排;最後通過的『地方制度法』(1999)終究未能涵蓋其精神;一般人的看法似乎傾向於將目前的山地鄉鎮賦予自治區的地位。原住民立委蔡中涵在1999-2000年之間,也透過『台灣原住民族基本法草案』的擬定,對於自治區的成立,與學者作了相當程度的意見整合。由於朝小野大的困境,民進黨政府在首度執政之後,雖然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對於成立原住民自治區表達關注(2001),終究未能將順利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附錄1)。
不過,出人意料之外地,立法院在2005年1月21日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確認「原住民族自治權」(第4條):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原住民族自治另以法律定之。
衷心期待,在陳水扁總統卸任之前,至少有一個原住民自治區成立。

附錄1: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2003/5/19)
總說明
自一九七○年代以降,多元文化、保障人權及民族自決之理念,逐漸成為世界各國原住民族政策及法制的原則,並以承認原住民族集體性權利及恢復傳統自我管理能力為主要方向,在此一潮流下,原住民族自治制度之建立,已成為許多國家回應原住民族訴求的主要方式。我國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對於此一先進做法亦有所回應,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前段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並促其發展。」,依據上開規定,如果原住民族之意願認為只有透過原住民族自治,才能對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有保障,進而促進原住民族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之自主發展,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之規定,原住民族自治乃是憲法所要求的制度,而為了達成原住民族自治之目的,「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此即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之立法依據。為使原住民族之自治權獲充分之保障,宜使各族基於其歷史、文化及經濟之差異,建立最適合本族之自治制度,故本法規定各族得依其意願擬定自治區條例之程序及相關原則事項,至於其內部事項如自治組織、自治事項等,則均由該自治籌備團體擬定自治區條例行之。
本於世界潮流、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協定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之相關規定,爰以尊重原住民族自治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為原則,制定本法,以利原住民族自治區之建立。本法計十五條,茲將立法要點說明如下:
一、 本法之立法目的。(第一條)
二、 各族得依其意願成立自治區實施民族自治,且自治區為公法人。(第二條)
三、 自治區之成立及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第三條及第四條)
四、 自治組織之原則。(第五條)
五、 自治區行政區域各民族之平等權。(第六條)
六、 自治區之自主發展權。(第七條)
七、 自治籌備團體之成立及解散。(第八條)
八、 自治區條例之擬定程序、內容及協商。(第九條及第十條)
九、 中央政府對自治區之補助。(第十一條)
十、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原則。(第十二條)
十一、自治區土地之管理。(第十三條)
十二、權限爭議之處理。(第十四條)
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條文對照表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 為尊重原住民族之自治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特制定本法。
一、 明定本法之立法目的。
二、 「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第二點及總統原住民族政策白皮書第一項及第二項,均主張應成立自治區。
第二條 原住民族得依各族意願,於原住民地區成立自治區,實施民族自治。自治區為公法人。
為尊重原住民族之自治權,有關自治區是否成立,應依原住民族意願為之,另本條參酌台灣原住民族運動之訴求,將未來成立之自治團體定名為「自治區」,且自治區為公法人。
第三條 原住民族得按其族別,單獨或聯合成立一個自治區。
同一原住民族,得因特殊需要,成立二個以上自治區。
為落實「民族自治」,並考量民族現實處境,明定原住民族得按其族別,單獨或聯合成立一個自治區。另考量部分原住民族居住地區分散,或內部傳統,或有成立二個以上自治區之需要,爰明定同一原住民族如有特殊需要,可成立二個以上自治區。
第四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之範圍,依原住民各族之分布區域。但該民族分布區域跨數鄉(鎮、市)者,其行政區域面積不得小於其中一鄉(鎮、市)之一。
明定自治區之範圍依原住民各族之分布區域,但考量部分民族分布廣泛,為避免該族成立自治區時行政區域零碎化,爰明定該民族分布區域跨數鄉(鎮、市)者,其行政區域面積不得小於其中一鄉(鎮、市)之一,亦即分布區域較大之原住民族成立之自治區其行政區域不得小於鄉(鎮、市)面積。
第五條 自治區組織應本民主及平等原則,並參酌各族傳統組織定之。
原住民各族有其傳統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應予尊重,爰明定各族自治區之自治組織得由各族參酌其傳統制度自行設計,故舉凡議行分立制、議行合一制、經理制或其他制度,只要不違反民主及平等原則,均可由各族自行設計之。
第六條  自治區內各民族享有平等參與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及文化生活之權利,並受同等對待。
明定自治區內各民族之平等權。
第七條 自治區依自決原則,自主決定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其自治事項之發展。
明定自治區依自決原則自主發展。
第八條 自治籌備團體由各族自行組成,並函送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其成立辦法,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
自治籌備團體於自治區條例完成立法後解散。
明定自治籌備團體之成立及解散。
第九條 自治籌備團體應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擬定自治區條例,並依法律制定程序辦理。
前項條例擬定過程,由自治籌備團體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先與中央政府、相關自治區及地方自治團體就第十條內容協商,並得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以凝聚自治共識。
本法僅規定成立自治區之原則性事項,對於各族如何實施自治,並無實質規定,而由各族自行成立自治籌備團體,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擬定自治區條例,其自治制度於自治區條例中始告確定,本條爰明定自治區條例之擬定程序。
第十條 自治區條例內容如下:
一、 自治區之成立、變更及廢止。
二、 行政區域範圍。
三、 自治區組織。
四、 自治區居民之權利義務。
五、 自治事項與權限。
六、 自治區財政及人事。
七、 中央與自治區、自治區間、自治區與地方自治團體間之關係。
八、其他相關事項。
明定自治區條例之內容。
第十一條 中央政府為謀自治區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自治區應予補助;自治區財政收入不足支應其基本設施及維持者,其不足部分由中央政府補助之。
一、 明定中央對自治區之補助。
二、 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第三十三條規定:「為加強原住民族及原住民地區之發展,得由中央各主管機關就下列事項編列計畫型補助款予以補助,不受前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對於原住民族及原住民地區之補助已有明確規定,本條援引其立法精神,明定對於中央對於自治區之補助。
第十二條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法及自治區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律有關縣(市)之規定。
明定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之原則。
第十三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內之原住民族土地,應依自治權限,移由自治區依法管理。
為保障原住民族之土地權,並承認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明定自治區行政區域範圍之原住民族土地,應移由自治區依法管理。
第十四條 中央與自治區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自治區間、自治區與地方自治團體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
明定中央與自治區的權限爭議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自治區間、自治區與地方自治團體間的事權爭議,則由行政院解決之,以協調地方行政。
第十五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明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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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乙件(賽德克族正名連署書)
主旨:為還原歷史真相與事實,避免台灣原住民族之民族識別分類混淆不清,懇請 鈞會依據原住民的民族認定主客觀學理及台灣原住民族社會現況事實惠予審查,並請轉呈 行政院賜准予核定公告「賽德克族」為台灣原住民族獨立之族群,以保障人民之基本人權,實感德便,請鑒核。
說明:
一、關於台灣原住民的民族學分類,始於日據時代,也止於日據時代。國民政府遷台後,仍大致沿用日本人類學家移川子之藏(西元1935年)的九族分類法,迄今才掀起一波起一波又起的認定風潮。為還原歷史真相及避免台灣原住民族之民族認同歸位迷失,政府於核定原住民民族的分類時,懇請多方採集主客觀民族學調查研究,惠予審慎處理。
二、賽德克族文獻資料:
據泰雅族〈賽德克亞族太魯閣方言群〉學者廖守臣在《泰雅族的文化-部落遷徙與拓展》一書中論及泰雅族名稱的演變時提到,「西元一八九八年有德國的學主亞伯雷‧維爾(Adrecht-Wirth)謂:『在北緯24-25之間的台灣中央山脈中,住著泰雅(Atayal)人,分為許多支族,而語言大致相同。』此即為泰雅族名稱出現文獻中之開始。」該文提及日本人對台灣原住民的族群識別,最早為「西元一八九九年,日人學者伊能嘉矩與栗野傳之烝合著出版的《台灣番人事情》一書談到台灣土著族的分類時,將泰雅族各族群命名為『泰雅』。」兩者的論述僅一年之隔,時間上極為接近,很可能前者對後者有直接的影響,無論如何,這族名最終為日據時之台灣總督府所承認。廖文提及「直至民前元年,西元一九一一年,日本總督府正式用Atayal族為名稱。次年,已通番情知名的日人學者森丑之助,在三省堂出版的《日本百科大辭典》中亦用此族名稱呼。
關於此名稱的認定,該文引述「森丑之助在其所著的《台灣番族志》第一卷泰雅族部分的記載:泰雅族之另一部族稱賽德克(Seediq),亦併稱泰雅族,此系統在南投方面的有「Tgdaya德克達雅/霧社群」、「Toda都達群」、「Truku德路固群」,在花蓮方面的有「太魯閣群」、「Tawsay道賽群」、「Pribaw木瓜群」等六個部族,不論賽德克的這個族群,或者泰雅族多數的其他族群,僅在方言用語稍有不同外,其體質、風俗習慣無法劃分他們的差別,似乎視作同一個系統。即是他們之間的語言有部分的變化,在根本語言結構方面仍大同小異,因此,這兩個系統被認為是一個種族,其中泰雅亞族人口數居多,故用此名為通稱。
依據森丑之助之論述,泰雅族包含泰雅及賽德克兩個亞族,泰雅族的名稱係以其中人數較多的泰雅亞族取名的。而其中的泰雅亞族還可分為Seqoleq(賽考列克)和Tseole(澤敖列)兩個亞支,其下尚可再細分為若干系統,系統下再分成若干群,其族群的分佈相當複雜,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山區。賽德克亞族在南投及花蓮地區各有三個部族,按文獻及部落老人的口述,賽德克亞族的源頭應在南投、花蓮的三部族應該是南投三部族向東遷移的結果,這個文獻資料與南投、花蓮兩地部落生命史的口述歷史資料相吻合。
關於泰雅族名稱的認定,到此大概已經確定,並為後人所沿用,以迄於今。當代有部份花蓮賽德克族太魯閣群的後裔對此名稱提出不同的論點,希望該族群能從泰雅族中分出成為獨立的族群,並且自稱為太魯閣族,這種主張似乎得到了部份族人的,使得這種分離的意識更為堅定,並經政府於2004年已核定公告太魯閣族為台灣原住民第十二族在案。ㄧ個族群的自稱為何,只要內部能達成相當程度的共識,這或許是族群的自由,其他族群應當予以尊重。但!為避免族人在族群認同上迷失,並促使本族人保有固有傳統文化命脈能夠正本清源,來留住我們的「根」,因此,我們必須毅然決然地正名為「賽德克族」。
三、本會將於2006年4月7日(五)下午14:00派員親赴貴會陳情賽德克族正名一案,謹此告知。
四、為還原歷史真相與事實,讓台灣原住民之民族識別分類更具說服力,檢送 陳情核定「賽德克族」為台灣原住民族獨立之族群連署名冊○册○份。請 鑒核!
正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副本:南投縣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南投縣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
理事長 Watan Diro瓦旦吉洛




















賽德克族的起始傳說
作者:郭明正
前言
台灣原住民族有其族群類別之名稱始於日治時期,台灣光復後逐定為「九大族」。近年來隨著台灣政治環境的日益民主、開放,在尊重多元文化並朝本土化發展的潮流中,又有「邵族」(Thau)、「噶瑪蘭族」(Kavalan)及花蓮的「太魯閣族」(Truku)相繼獲得正名,並正式列為台灣原住民族中的第十族、第十一族及第十二族,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終究獲得國人的尊重與認同之歷程,也為台灣原住民族的歷史發展寫下彌足珍貴的一頁。除邵族,噶瑪蘭族和太魯閣族外,原被分類為九大族的有:1.阿美族(Amis)2.布農族(Bunun)3.排灣族(Paiwan)4.鄒族(Tsou)5.魯凱族(Rukai)6.卑南族(Puyuma)7.賽夏族(Saisiyat)8.達悟族[ Tau,原被稱作雅美族(Yami)]9.泰雅族(Atayal)等。
上列各族群之類別名稱係出自學術研究的結果,學者專家們基於研究上的需要,常以各族群的「自稱」用語作為各族群的族別名稱或語群名稱。例如:學者專家們將自稱「Bunun」的族群取其譯音而稱作「布農族」或「布農語群」,其他的族別名稱也都依此方式來命名。台灣原住民族的自稱用語如Tayal∕Tayan(泰雅族)、Bunun(布農)、Tsou(鄒)、Thao(邵)、Paiwan(排灣)、Tau(達悟)…等等,其中文意義皆為〝人〞的意思,簡言之,台灣原住民族都自稱為〝人〞,但由於各族群語言上的差異,在〝人〞這個語彙上的用語就各不相同。因我台灣原住民族群的「族名」係有學術研究用語而來,一般的族人並不是那麼的熟悉,加上在不同的年代常有不同的「族名」如日本國內將台灣原住民族統稱為「高砂族」,現今的台灣學者將台灣原住民族泛稱為「南島民族」,期間尚有「高山族」、「山地同胞」、「山地山胞∕平地山胞」等不同的稱呼,但不論以任何名稱來稱呼台灣原住民族,其各族群固有的自稱用語是永遠不變的,以本族群為例,自古即自稱為Seejiq∕Sediq∕Seediq,且習以自稱Seejiq Balay∕Sediq Balay∕Seediq Bale,今被音譯為「賽德克」。

「賽德克」亞族與「泰雅」亞族
今被稱為「泰雅族」的台灣原住民族,事實上係由自稱為Seejiq∕Sediq∕Seediq(賽德克亞族)與自稱為Atayal∕Tayal∕Tayan(泰雅亞族)的兩大族群所組成,只因一般國人已習以泰雅族相稱而對「賽德克亞族」較感陌生。在日治時期的文獻記錄中,泰雅亞族被稱作「大么族」、賽德克亞族被稱作「紗績族」,經過當時日籍學者專家們研究的結果,該兩個族群除在其通行的方言上多分歧外,已無法再給予嚴謹的加以區別,因此將兩個族群併稱為「泰雅族」。台灣光復以來,國內的學者專家也未將賽德克亞族自「泰雅族」中分出而獨立為一族,仍將「賽德克亞族」和泰雅亞族併稱為「泰雅族」。實則Seejiq∕Sediq∕Seediq與Atayal∕Tayal∕Tayan的族群自有其根本的相異點:
1.兩大亞族最大的差異在於目前通行的方言多分歧,這也是兩大亞族的一般族人最能表達的不同之處。根據語言學家費羅禮(Raleigh Ferrell)的比較研究顯示,兩大亞族方言的相關係數達37~46%。《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專刊》第十七期(1965年)、頁65。
2.兩大亞族的自稱用語不同,「賽德克」自稱Seejiq∕Sediq∕Seediq,「泰雅」則自稱Atayal∕Tayal∕Tayan。
3.固有的口傳始祖起源說不同。「賽德克」是「Pusu-Qhuni」的子孫,而「泰雅」則為「Pin-Sbkan」的子孫。

有關「泰雅」亞族的始祖起源說,在此摘錄日治文獻《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泰雅族篇》譯本中的兩則口傳記錄:
一、太古時代,在叫做Sbkan的地方有一大石頭,有一天石頭裂成兩半,從中生出一男一女,此即人類的始祖。這兩人結為夫妻,逐漸繁衍子孫。留住此地者,即為今日Tayal族,下到平地者,成為其他的種族。Sbkan又叫做Pin sbkan,位於Papak waqa的山腰。
二、太古時在Papak waqa八分高的地方,有一大石突出,其內潛藏一男一女,烏鴉和Ssiliq兩鳥推知此事,每日前來此處,祈禱人類的出現。一日Ssiliq的祈禱奏效,轟然一聲,此大石裂為兩半,從中出現一男一女。這兩人結婚、繁衍子孫,經十百年後,成為今日的Tayal族。
上述記錄中的Pin sbkan(賓斯浦幹)∕Sbkan(斯浦幹)位於今南投縣仁愛鄉發祥村瑞岩部落附近的台地上,Papak waqa∕Papak waa係指今位於苗栗縣與新竹縣交界處的大覇尖山。
以下則為「賽德克」亞族的始祖起源說:
一、天地開闢之初,有一男神和女神,自天而降,來到最高的山上一塊大岩石上,忽然這個大岩石分裂為二:一變大自然,一變宮殿。二神便把此地叫做博諾彭(祖先地),定居於此,並從此繁衍其子孫。(摘錄自廖守臣《泰雅族的文化―部落遷徙與拓展》)
二、昔日,中央山脈「博諾彭」地方有一顆大樹,其半面為木質,半面為岩石,頗為奇怪。一日,木精化為神,內出現男女二神。此二神生多數子女,數代後便增多了。(摘錄自日治文獻《生蕃傳說集》)。
上述兩則口傳故事,第一則流傳於太魯閣群,應屬「石生人」的起源傳說,傳述賽德克亞族始祖的誕生與大岩石爆裂有關,與泰雅族亞族同屬「石生人」的始祖起源說;第二則口說故事則流傳於杜固達雅群,由其記錄內容可知賽德克亞族的始祖由半木半岩石的奇石異木中,因「木」精化為神而誕生,屬「樹生人」的起源傳說。
有關賽德克亞族始祖的誕生,究竟是「石生」、「樹生」抑或「石樹合生」一直以來就被大家廣泛的討論。十餘年前屬杜固達雅群的中原、清流和眉溪部落的耆老們(今大多已相繼凋零),幾乎都能完整的、流暢的敍述始祖起源的口傳故事,今傳述於後,為了方便說明以逐句翻譯之方式列述:
1. Kari ba cbeyo cbeyo riyung ka nii,
這是非常、非常古老的故事
2. uxe kari bnarah hndure,
不是近代才流傳的,
3. kari pnsltudan rudan rudan ta cbeyo,
是我們先祖(們)代代口耳相傳的故事,
4. pnsperoq 〝Pusu-qhuni〞gaga〝Bnuhun〞hi ka pusu rudan ta,
我們的始祖是誕生於〝Bnuhun〞山區的〝Pusu-qhuni〞,
5. mntena kigan bungu biciq kmpruwan na ka Pusu-qhui kiya,
哪Pusu-qhuni像一座小山那麼壯大,
6. bhege so rabang ka teerang na,
〝祂〞(Pusu-qhuni)的胸膛呈斑白色,
7. wada greman bgihun ka baga na narac,
〝祂〞的右臂被颶風所摧毁,
8. wano ba baga na irin ka ga menaq hi saya di,
如今僅剩其左臂,
9. qhuni ka baga na,
〝祂〞的雙臂是由大樹所形成
10. niqan lhengo paru ka so pusu na,
其根基部有天然的大岩洞,
11. ga sclingan qsiya ka tgbukuy na,
其後有池水
12. muda qluli berah lhengo hi ka qsiya na,
池水流經岩洞前
13. pnsperoq hini ka kingan laqi mqedin ma daha laqi rseno,
有一個女孩和兩個男孩即誕生於此,
14. kiya si pusu ta bale rudan ka ita Seediq。
他們就是我們賽德克人的始祖。
耆老們在口述裡都非常一致的指出〝Bnuhun〞(布努恆)山中的Pusu-qhuni〞是杜固達亞群始祖的誕生地。Bnuhun是指較大範圍的白石山區,在上述兩則文獻記錄中被音譯為「博諾彭」,係廖守臣前輩所譯並將其記音為「Bunobon」,與廖前輩同屬太魯閣群花蓮人的楊盛涂校長將「博諾彭」記音為「Bnubung」,雖因方言上的差異或記音的不同而有Bunobon/Bnubung/Bnuhun等不盡相同的說法,但實際上所說的是同一件事物,所指的是同一個地方。〝Pusu-qhuni〞,廖前輩將其記音為〝Boso kaxouni〞。
現居南投縣及花蓮縣的「賽德克」後裔,近年來不約而同的相繼登上Bnuhun(牡丹山區)口傳的始祖發源地,分別陳述如下。

南投縣「賽德克」後裔的部分:
民國91年12月間於仁愛鄉公所舉辦的尋根系列活動中,仁愛鄉境內的賽德克亞族族裔包括太魯閣、道澤及杜固達亞各支系族人組成一支尋根隊伍,由仁愛鄉公所民政課長孫登春先生擔任領隊前往中央山脈牡丹山區尋訪Pusu-qhuni(牡丹岩),但於第四天的行程中不幸有隊員發生高山失溫症狀,因狀況危急只得放棄尋根之旅而功敗垂成,當時他們已登至知亞干山(dgiyaq Cun-exan)的基點附近,雖未能親訪Pusu-qhuni卻拍得〝祂〞的近照而回;值得慶幸的是,發生意外的隊員獲仁愛分局空中救難隊的緊急救援,送醫急救後已完全康復。
Takun Walis(邱建堂)先生是該尋根隊的隊員之一也是《霧社 鄉情報》的發行人,他已將這次尋根之旅的心得「Seediq(賽德克族)的發源地Pusu-qhuni(樹根)」一文,發表在《霧社‧鄉情報》的創刊號及第二期中,Takun Walis(邱建堂)先生說道:
「…今Seediq族群的長輩們大都尚知悉本族發源地Pusu-Qhuni的口傳歷史,Pusu-Qhuni意為『樹根』,事實上祂是一座高約100公尺,直徑約60公尺的巨岩;依據祖父輩們的口述,其頂部及左、右側均生長著高海拔冷鐵杉,由白石池方向遠望酷似人形,面向霧社方向,左側冷鐵杉因雷擊折斷,而Pusu-Qhuni鄰近的山岳族人統稱為Bnuhun。若與現今登山專用地圖相對照,Pusu-Qhuni標示為牡丹岩,標高2750公尺,其左上方為標高2970公尺的牡丹山,祂位於白石山(3110公尺)的東北方,能高山南峰(3349公尺)的西南方,在千百年原始冷杉、鐵杉、檜木等巨林中巍巍聳立,儼然是附近山嶺的主宰,望之令人敬畏。
...Bnuhun附近有能高山、白石山、安東軍山(3068公尺)等高山,又有白石池(2760公尺)、萬里池(2780公尺)、屯鹿池(2840公尺)等高山湖泊,高原上矮小的箭竹林相,加上周圍的高山冷鐵杉巨木林,頗有北國風情美不勝收,唯該地區自然界的風、雨、雲、霧變化莫測,氣候一日數變且高處不勝寒…,但此地却是台灣水鹿、山羌、山羊等野生動物的樂園。自古台灣各原住民族群為爭奪本地區獵場之主導權,留下了許多獵人一去不復返的傳說故事,也留下許多獵人行經本地區必須遵守的Gaya。行經本地區必心懷敬畏,不可用手指Pusu-Qhuni,不可對祂狂言,對當地的動植物及自然界有其特定的稱呼,如天空/karac要稱鍋子/ribo,星星/p-ngerah要稱砂子/bnaquy,有些稱呼更須顛倒等,自古獵人對此Gaya均奉行不違,否則觸怒Pusu-Qhuni會隨起狂風暴雨襲擊違犯者,事實上確有人因不遵守Gaya而永葬Pusu-Qhuni的口傳故事。
…Pusu-Qhuni的子民,千百年來恪守Gaya的規範與大自然共存共榮,以原始的方法去克服大自然以及人為的災禍與困境,堅強的繁衍子孫,間或有因各支系族人為耕地、獵場的需要,偶有爭戰對立之情事發生,事後支系之間會透過Gaya來化解爭端並朝有利於族群的方向發展,如饗應∕賠補(Mddahun)、締結盟約(Pteetu btunux/Pteetu kari)、加盟(Tuuman)等;而對各自所擁有的領域却視如己命,對外族的入侵必全力反擊奮戰到底,如花蓮Truku族人的『太魯閣抗日事件』與南投Tgdaya族人的『霧社抗日事件』遙相輝映,都令入侵者付出慘重的代價,其為民族的生存與尊嚴所體現的「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之堅韌民族性,係源自於千百年來Gaya 的薰陶。
…近百年來,Seediq族群相繼受到大和民族及大漢民族強勢文化的衝擊與洗禮後,傳統的Gaya已分崩離析,現實生活中的急迫性壓力,致使民族意識轉淡薄,傳統的社會倫理淪喪,面臨民族存亡之際,如何恢復民族自信心,讓傳統與現代化相容並蓄,是現今Pusu-Qhuni的子孫們必需面對的嚴酷考驗。」。

花蓮縣「賽德克」後裔的部分:
民國86年間,現居花蓮縣萬榮鄉屬太魯閣支系的楊盛涂先生(原花蓮秀林國中校長)曾兩度試著登上牡丹山區尋訪Pusu-Qhuni(牡丹岩),第二次在祖靈的庇祐下終能踏上賽德克人視為聖山的Bnuhun(布怒恆),以下摘錄楊前輩在實地勘查後對Pusu-Qhuni的珍貴記錄:
「為實地瞭解傳說中的發祥地…,於是在(民國)86年,約數位志同道合者兩次探勘〝神石〞(Pusu-Qhuni)活動,第一次於民國86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由東部花蓮縣萬榮鄉西林上山,因氣候不佳,20餘年前的獵徑不明,登至第四天就折回不成功。第二次於民國86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由西部霧社上山就順利完成。牡丹岩(神石)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文蘭村最西南方,在木瓜溪的支流清水溪上源與萬榮鄉西林村的岸豐溪支流恰堪(知亞干)溪上源之間,由中央山脈主脊於能高山南峰約7公里處;屬光頭山脈(3100公尺,舊稱知亞干山)往東延伸與牡丹山脈(3005公尺)往東南方的連綿脊線上,距光頭山約3公里,海拔2814公尺。
神石的南、北、西三面為灰白色之峭壁岩面,高約90公尺,東面有岩石高約40餘公尺相連著,地基直徑約60公尺的寛度,頂部及東面岩壁長滿草木、高山箭竹、冷杉(台灣鐵杉)、檜木等。…由西方觀看〝神石〞正好光面白色的部份完全看得很清楚。像一根長的圓形白色石柱矗立在山頂上,…唯一的洞穴於上文引述的日治文獻(第二則口傳故事)裡記有「…中央山脈…有一顆大樹…」等,其中的「一顆大樹」,筆者相信杜固達亞人的先阻們當時是以〝Pusu-qhuni〞來陳述的,可惜當時擔任翻譯者未再耐心的去求證〝Pusu-qhuni〞究竟為何物,逐令後世者僅以日治文獻為範本翻譯,即誤以為杜固達亞(賽德克亞族)的始祖是由巨木所生,或由石、樹所共生;就如現今有很多進行所謂田調者,由於對被其田調者的族語完全陌生不解而造成田調結果的錯誤論點。太魯閣群(Sejiq Truku)和都達群(Sediq Toda)的族人對牡丹岩似乎沒有較固定的稱呼,而杜固達雅的族人將「牡丹岩」稱作「樹根」(Pusu-Qhuni)且傳之千年而不改變,其中必有其要如此稱呼的特殊因素。
若向杜固達雅的耆老們提到何以稱〝祂〞為「樹根」而不稱作大岩石或其他名稱時,他們直接的反應是「uka so kiya rmengo(uka kari so kiya),bsaniq so kiya mrengo sa,ma maha psebuc bgihun hiya di,kari rnibaq daha mesa〝Pusu-qhuni〞,ado ka pnsperoq hiya ka pusu ta ba rudan peni…。∕中意:沒有人那樣說的(沒有那樣的說法),那樣說是犯大忌的(對〝祂〞是不敬的),若你在白石山區對〝祂〞恣意稱呼的話,會被雷雨颶風所傷的,〝樹根〞是祖先們傳下來的〝隱諭名稱〞,因為哪裡是我們始祖的誕生地…。」。對耆老們的答覆,個人有兩點看法:1.杜固達雅人稱牡丹岩為樹根的年代已經非常久遠,儼然已成為族群〝Gaya〞(族規)的一部分,必須嚴守不踰。2. 牡丹岩竟然能誕生杜固達雅人的始祖,〝祂〞必具有超乎自然的能力,必是一處神聖、神祕的地方,對〝祂〞崇敬與敬畏是很自然的,尤其處在人智未開的年代裡。因此在賽德克人的心目中,〝牡丹岩〞(Pusu-Qhuni)無疑是座〝神石〞,白石山區(Bnuhun)則是聖山、聖地。
至於「石生人」、「樹生人」、抑或「石樹生人」的糾葛及議論,筆者有以下的佐証與看法:約40~50年代宗教陸續傳入台灣原住民部落,泰雅亞族和賽德克亞族傳統對祖靈(Utux)的崇信逐漸被基督宗教所取代,不論是天主教或基督教,其「上帝造人」之教義與兩大亞族口傳的「石生人」起源傳說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當時外藉神父曾在教友(賽德克人)的帶領下,遠赴中央山脈探訪Pusu-Qhuni,並在Pusu-Qhuni的基座處置放一個耶穌「十字苦像」,在台大登山社出版的《白石傳說-泰雅族發源聖地探勘手記》刊載的數張牡丹岩照片中,依然看得到哪一付十字架。該十字架盛傳是當年在霧社地區傳教的明惠鐸神父所放置的,但也有人說是當時在花蓮地區傳教的另一位神父所放置的。
不論如何,今居花蓮地區和南投地區的賽德克人,都曾引領當時在當地傳教的神父探訪過Pusu-Qhuni,〝祂〞是突出山稜鞍部的一座獨立巨岩,猶如從天而降屹立在群峰山巒之間,今被稱作牡丹岩,祂不是一顆千年的大神木;50年代南投及花蓮地區尚居住着眾多熟悉Pusu-Qhuni的賽德克先輩族人,因此被放置十字架的「牡丹岩」即為賽德克亞族始祖起源傳說中的「Pusu-Qhuni」是無庸置疑的。













迷失於族群認同的民族:
: 賽德克族(Sediq)

Walis Ukan(張秋雄)

《 大 綱 》
前 言
一. 賽德克族群遷移史(Truwan)
二. 賽德克族群神話傳統(Pusu Qhuni/Bunobon)
三. 賽德克族傳統宗教和祭儀 (Hakaw Utux/Utux Tmninun)
四. 賽德克族的語言(Kari Sediq)
五. 傳統賽德克族的自我認同(Sediq ta kana!)
結 論



前 言

近幾年來,台灣原住民各族的自我意識愈來愈高漲,居住於蘭嶼島的雅美族人,將「雅美」的族名,改成為自己傳統自我認同的族名:「達悟」族;而居住於阿里山的「曹族」族人,也將「曹」族的族名改成為自我認同的傳統稱呼族名:「鄒」族。同時,居住於南投縣境日月潭邊的紹族族人,也正式將自己傳統的自我認同的族名「紹」族,由長期以來被學術界劃分在「曹」族族系脫離,成為台灣原住民的第十族。長期糾葛被劃入在排灣族裏的「魯凱」族,也脫離了排灣族正式沿用了傳統的自我認同族名。
但可悲的是,在台灣原住民各族群漸漸在還原於自己傳統的族群認同的族名名稱上時,「賽德克」(Sediq、Sedeq、和Sejiq)族卻仍然在迷失於賽德克族(sediq)? 泰雅族(’tayal)? 太魯閣族(truku)? 等族群名稱的認同上。因此,此篇論文主要是想嘗試闡述為什麼「賽德克」族應該獨立於「泰雅」族的族名,應當效法「邵」族與「魯凱」族的模式,脫離長期以來被劃分於「泰雅」族之下,而忽視於傳統賽德克族傳統部落裏族人的自我認同,讓回歸於正式沿用傳統族人的自我認同族名「賽德克」(Sediq)的理由,來提出一些辯述。本篇想從賽德克族群遷移史(Truwan)、神話傳統(Pusu Qhuni)、傳統宗教 (Utux Tmninun/Hakaw Utux)、語言(Kari Sediq)、傳統部落經驗裏的自我認同(Sediq ta kana!)、從傳統部落祭儀 (小米(macu)祭典)等幾個方面來做探討。希望透過本篇的論述,對於尚迷失於族群認同的「賽德克」族族人可以提供一些淺見,拋磚引玉,來激發部落族人更多的思考、關心與參與,還原「賽德克」族的傳統自我認同族名。
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所出版的《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 泰雅族》裏的第一章「總說」裏有這樣的一段話為前言:
「現在被稱為生蕃的包括 ’tayal、saisyat、bunun、tsou、paiwan、amis、yami七個族。上述分類是否得當,留待他日研究,本報告暫且遵從此說。只是過去被認為是’tayal族支派的霧社 troku、tawca’、tawsai、太魯閣、木瓜等番雖尚未調查,但這些番族自己不稱’tayal而稱sajiq,且聽說其語言、風俗及關於祖先的傳說也與純粹的’tayal族不同,所以,本報告為方便起見,以sajiq族之名稱呼,已示區別。因而,本報告所稱’tayal族僅限於純粹的’tayal族,並不包含被視為其支派的sajiq。’tayal、sajiq及saisyat三族均為蟠踞本島北部(以濁水溪流域及埔里社窪地,將本島分為南北)山間的生番,所以國人稱他們為北番。又三族的臉部都刺青,因此,又稱為黥面番。[8]
台灣原住民族群傳統文化研究的初期,從日本殖民統治時期1895年就已經開始,尤其設立於1902年運作的的【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就有投入大量的經費來作田野研究,其目的是為了提供日本殖民政府設立殖民地立法的主要依據。出版於1915年的【第一卷:「泰雅族」編】裏,就很明顯地就注意到了,在學術的探討上,將「賽德克族」放入於「泰雅族」來討論時,顯然會和純粹的「泰雅族」(’tayal)在語言、風俗以及祖先的傳說上都有所不同。若將「賽德克族」稱為「北蕃」或「黥面蕃」(Btasan),也不合適,因為除了「泰雅族」和「賽德克族」之外,賽夏族(saisyat)均以濁水溪流域及埔里社窪地為蟠踞本島北部,將本島分為南北山間的生番,所以在學術界也稱他們為北番或黥面蕃。因此,將「賽德克族」廣義地放入於「泰雅族」裏來認知,是對「賽德克族」(霧社 troku、tawca’、tawsai、太魯閣、木瓜等族群)是不公允,也是會對賽德克族自我的傳統認同上的一個很大的誤解。
如何早日將「’atayal」(人) 的傳統部落經驗的自我認同,還原於「泰雅族」族人;將「sediq」(人) 的傳統部落經驗的自我認同,還原於「賽德克族」族人身上。正如「Bunun」(人)、「Ta’u」(人)和鄒(人)一樣,還原為「布農族」、「達悟族」和「鄒族」等傳統的自我認同族名。使賽德克族人在這新的時代裏,避免沈淪迷失於自己的傳統自我認同的迷窖裏無法自拔,早日建立正確的自我建構,與傳統族群文化的重塑詮釋再創造,使賽德克族同樣身在台灣的土地上,可以積極的發揮賽德克族貢獻於台灣傳統文化的多元風貌。
無論如何,本篇論述所使用的「賽德克」族(Sediq、Sejiq或Sedeq),主要是界定在被分開於「泰雅族」研究範疇,居住於南投、花蓮和少許散居在宜蘭的所有東和西「賽德克族」的太魯閣(Truku)、道達(Toda)和德其達雅(Tkdaya)(花蓮縣境稱Pribaw「木瓜蕃」)等三語群。所涵蓋的區域包含於花蓮縣境內的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宜蘭的南澳鄉,以及南投縣仁愛鄉等縣境內的賽德克族部落。在地理分界上,也很明顯的界分於南投縣境的北港溪,與宜蘭縣界之和平溪相連的天然界線區隔開來。此線界以南為賽德克族的區域,以北為泰雅族的區域。

一. 賽德克族群遷移史話(Truwan)

賽德克族三個語群皆從Truwan地分散開來的,這是賽德克族在部落裏仍然在口述的傳說,且至今依然是部落耆老所共同認同的傳統三個語群原始聚居之部落。Truwan確實的地點,在Tkdaya裏所認知的,是現今春陽溫泉(至今Tkdaya和Toda也稱為Truwan)週邊的平台之地;而Truku的Truwan地點是在平生(稱Truwan)附近的台地;而Toda所認知的Truwan則是在平靜部落附近的台地。雖然目前Truwan的地點,在口述上已經產生了三個地點的不同認知,但是三個語群無論是東或西賽德克族皆來自Truwan最「原始聚居地」,或「原居地」(廖守臣所譯[9])的傳說,卻是賽德克族三個語群長年所共有的傳統共識,至今都沒有改變[10]
Truwan在賽德克族的三個語群來說是過去祖先最原初「聚居之地」,同時,也是三個語群開始遷徙前的共同「原始居住地」。賽德克族這種Truwan的傳說與傳統認知,是三個部落長年遷徙分散到目前的宜蘭、花蓮、和南投各部落的一個很重要賽德克族群自我認同建構的重要基礎。這顯然和「泰雅族」(’atayal)的遷徙的路徑,以及傳統所認同的最原始的聚居地是大大的不同。
東賽德克族Toda (或稱Tausa-Truwan)語群的遷徙路線,由南投縣仁愛鄉廬山南方的Bakasan地,沿著大禹嶺、合歡山以西北行、經大甲溪上游支流碧綠溪、南胡兩溪上源,然後折向東方,越過南胡來到立霧溪支流托賽溪上游一帶山區定居,後來有一部份向北遷移,來到西基南山附近,與和平溪上游的南澳泰雅族人混住。日據時期,也都分散居住於花蓮縣境的卓溪鄉立山、崙山和秀林鄉富士、佳民等四個部落[11]。Pribaw (或稱Pribaw-Truwan也稱Tkdaya-Truwan或稱「木瓜蕃」)語群的遷徙,傳說主要是從南投縣春陽村附近的山腹,向東遷徙,沿著玻可魯侯溪,越過中央山脈,進入木瓜溪支流柴田溪左岸山腹往南,再經過清水溪,在池南曾停留住過。後約在十九世紀末再度往南遷徙,一部份的族人定居於壽豐鄉溪口西方的高地,一部份的族人到達現今萬榮鄉上明利村定居,以及秀林鄉佳民村佳山部落[12]
至於東賽德克族的Truku(或稱Truku-Truwan)是東賽德克族最大的語群,其遷徙的範圍也比較遼闊。主要分為三條遷徙的路線:1> 北線:北線遷徙的Truku族群,也就是後來分佈於崇德、清水、和平部落的早期移民的族人,就是經過這一條路線遷徙的。另一沿新白揚路線遷徙者定居於Sakadang溪流域或立霧溪下游一帶。2> 中線:也就是後來居住於Bsngan和普洛灣一帶的族人,往南居住於三棧溪中游左岸的山腹,或定居於三棧溪上游左岸的Snplakan,後又因耕地不足,又沿著三棧溪又按山腹居住,並向難遷徙定居於佳民部落。3> 南線: 在文獻上此路線的遷徙,常被稱為巴拖蘭蕃。原是遷徙到Tpuqu和Piyanan等地,後來定居於木瓜溪流域兩岸,西起Sakahen,東至文蘭部落等的賽德克族Truku語群。
從以上東賽德克族的遷徙過程來看時,雖然遷徙的路線不大相同,但卻不難發現Truwan都成了東賽德克族Truku、Pribaw、和Toda三個語群在未遷徙之前的最原始聚居地的共同傳統認知的地點。如廖守臣針對東賽德克族的遷徙所說的:
「祖先流傳的發詳地為台灣西部之南投縣境內東北一帶山區,約在今九,十代前他們由南投向東遷移,越過中央山脈,來到花蓮秀林鄉的立霧、木瓜兩溪的上游,其後因人口的增加,耕地的不夠用,乃沿西逐次東移。[13]
根據以上遷徙的過程,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在賽德克族裏,對於Truwan(「原始聚居地」)的認知,這不僅僅是在西部的賽德克族部落裏是如此,同樣在東賽德克族的Truku、Toda、Pribaw三個語群的部落遷徙傳說裏,也都是用南投縣境內的Truwan為三個語群共同原始聚居地,雖然地點上雖然三個語群的認同顯然已經有些不同,但對於Truwan是賽德克族三語群分散遷徙的最源始所認知的原居地的認同卻是沒有改變的。這成了整合賽德克族三個語群,皆來自於同一個「原居地」之重建自我認同的重要的立據之一。這種的認同是和泰雅族群的遷移史來看時,顯然有明顯的不同,且Truwan為Tayal族群的「原居地」的傳統觀念是不存在的。


二. 賽德克族群神話傳統(Pusu Qhuni/ Bunobon)

除了Truwan原居地可作為賽德克族三語群的共同起源之地外,也可以從賽德克族的Pusu Qhuni(Bunobun)的部落傳說來連結三個語群的同一根源之說。如何區別Truwan和Pusu Qhuni這兩者的傳說呢? 根據在部落裏的田野調查所知,Truwan和Pusu Qhuni (Bunobun)最大的區別是在於:Truwan主要是和賽德克族三個語群遷徙前的原居地的傳說有關,是賽德克族三個語群共同接受的最起初原居地的地點。但Pusu Qhini是和族人的生命起源,或說明族人界定人類生命為何會來到世上人間的傳說有關係。
Pusu Qhuni相傳是賽德克族人祖先誕生之最初之地,其傳說在Tkdaya部落裏有著這樣傳說口述著:
「從前在中央山脈叫Bunobon的地方,長著一棵大樹,其半編為木質,半邊為岩石;一日竟從樹中央走出男女二神,祂們同衾,生了很多子女,子女又再繼續的繁衍。[14]
Truku的部落傳說這樣口述:
「天地開闢之初,有一男神和女神,自天而降,來到最高的山上一塊大岩石上,忽然這塊大岩石,分裂為二:一變大自然,一變宮殿。二神便把此地叫做Bunobon(祖先地),定居於此,並從此繁衍其子孫。[15]
若由以上Tkdaya和Truku的這兩者傳說來看賽德克族部落裏對於Bunobun或Pusu Qhuni的傳統看法時,可以看出這兩者口述傳統,是要說明賽德克族文化傳統裏,對於人類最起初的生命,是如何誕生在世上的一個嘗試性的理解與詮釋的方法。說明了賽德克族族人對於生命的最初源頭是來自「男女二神」,是來自神聖世界的「男女二神」來的。雖然在陳述上一者他/她們是從「從天而降」,而另一者是「從樹中央走出來」的,但兩者皆都清楚地說明了賽德克族生命的起源,是和Bunobon有關,Bunobon說明了賽德克族三個語群最起初生命是誕生的根源地,並同時說明了賽德克族族人生命誕生於世上是「神聖的」,且也是屬於「神秘的世界」,用Bunobon來回答「賽德克族是怎麼來的?」等溯源論的問題,是傳統賽德克族部落裏不變的口傳。這顯然賽德克族三語群為分散遷徙以前所聚居的Truwan所象徵的意義是很不同的。
賽德克族部落裏用Bunobon的口述傳統,來共同象徵三個語群整合同一地闡述最原始生命誕生的地點,和族人生命是延續著神靈的神聖性之重要的傳說資產。這種地點的傳說是賽德克族三個語群可以共同接受的傳統象徵地點,且也至今仍可在部落耆老裏被口述傳送著。但是,這和泰雅族以Papak-Twaqa 或 Pinsebukan為泰雅族人生命起源的發翔地的傳統認同,顯然是很大的差別,雖然兩者皆同屬於岩石迸裂而誕生最初的族人的傳說類似,但所口述的地點Papak-Twaqa 或 Pinsebukan都不是賽德克族部落口述傳統裏所認同的。

三. 賽德克族傳統宗教 (Hakaw Utux/Utux Tmninun)

賽德克族傳統宗教裡所崇拜的 “Utux”是Utux Tmninun (編織的神靈)。雖然,賽德克族的傳統宗教信仰尚未發展成很有組織性地描繪,或陳述對於Utux Tmninun的宗教信仰的哲學系統,但我們卻可以從一些部落口述的傳統文本(traditional oral text)裡發現一些有關於Utux Tmninun的痕跡,這個痕跡可以從賽德克族部落裡面的Hakaw Utux(神靈橋)的神話傳說,和部落裏對於賽德克族人的死亡觀的背後可以描繪出來。正如從Tkdaya部落裏的口述傳統所傳述的:
「古人說:人活著必須辛勤勞作,因為,人死的那一天,就有一位守門神查驗,如果是男人死了,他的手必須經過守門神驗證,如果他的手上見到血跡,就證明他是勤勞者,守門神就會立刻准你越過一座橋樑到對岸去。再者,一個不會編織:米粒Miri的女人死了,守門神不會准許她越過橋樑到達光明的對岸去。或者,如果是一個不會編織Miri的女人死了,守門神不會准許她越過橋,但是很不幸地,她會被守門神推下深淵,讓大螃蟹神吃調她。[16]
另一則Tkdaya的傳說:
「因為,我們人類的智慧無法製造這神靈橋。祂是有生命的,我們都無法知道祂何時會出現,就好像要呈現神靈橋背後的Utux Tmninun一樣的使人敬畏,...假如我們將來死後,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經過祂(神靈橋)那裏,去和我們的祖靈相會,會和編織我們生命者(Utux Tmninun)會面。祂都在察看我們世上每一個人,和我們所行的一切。因為這樣,所以過去我們賽德克族才會如此地重視傳統律法(gaya),不像現在新的一代。[17]
Truku部落的口述傳說:
「活在大地的生靈,我們將來都會死,我們是真正的男人喔!是必定戰死在殺場;是走向鬼魂之家;走向鬼魂之家的源頭。毒蟹說:「看看你的手吧!」他把手試圖揉擦乾淨,但是無法乾淨。「你是真正的男人哇!去吧!去吧!我的英雄!」毒蟹又如此說。他們行走並到達鬼魂之家 – 山之顛峰,要成為真正的女人!是必須善於編織男人的上衣(即戰士衣飾),是個善編織紅色系列衣飾的人。一旦從人世走出,靈魂亦即將隨行,到達鬼魂之橋的橋頭,螃蟹說:「看看你的手!」他清洗著雙手,卻無法擦乾手上的烙印,「去吧!去吧!」螃蟹又如此說著,妳真是一個女人呀!妳的靈魂可以到達鬼魂之家 – 山之顛峰,反是品行惡劣的男人,在戰場上是不會獲勝!同樣的,品格惡劣的女人,是部會編織的技藝,即是網袋、背袋、背簍等,任何事物,她心中無誤啊!怎麼如此愚笨啊!將來一定死後不得超生。她的靈魂走了!並且到達靈魂之橋,「我們見見妳的手吧!」螃蟹如此說著。「回去吧!回去吧!再回去吧!」 迂迴通過。當真正的穿越鬼門關時,她霎時蓬頭垢面,剎那魂魄也茫然無神!全無淤傷不堪,羞赦底到達屋簷下。[18]
這是在說明賽德克族人死亡後,會經過一位守門神的查驗,然後到達橋的對岸。並且對男人與女人的身份與職責作了很明顯的倫理上的界定與教導,這就是gaya (Toda稱waya)的源頭出處,gaya的遵行與否必然會和來生的世界有所關係,這些透過Hakaw Utux所建立的傳統部落機制和部落倫理,是建構賽德克族永續不絕的重要精神與信仰的來源。賽德克族的傳統宗教信仰Hakaw Utux和Utux Tmninun之間的關係,到底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又和泰雅族的傳統宗教之間的差別又是什麼? 這就有待賽德克族部落裏的三個語群的部落耆老來共同澄清的一個很重要的信仰資源。如我們參考泰雅族的神靈橋(Hongu Utux)的傳說時,所呈現的內容和結構是有許多相似之處,都是用神靈橋來描述有關族人將來死後靈魂的去處:與祖靈們相聚。在目前賽德克族部落裏,仍然是很明顯的會對以死的賽德克族人說:「Wada yahan mangal Utux Tmninun da!」(Utux Tmninun已經將他/她接走了!),這在部落裏的口傳經驗是仍然可以追溯的。
有關這部落傳統的信仰方面,Tayal和Sediq顯然在Utux Tmninun這方面是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但我們可能要深思:是不是這些相似的傳統神觀,就一定是必然要將兩者視同一個「族群」之同源同種的理據呢? 或是僅能提出這兩族的文化淵源上比其他各族的聯繫上比較頻繁和相互影響較深? 這有待我們去思考。

四. 賽德克族的傳統祭典(smratuc或smapuh)

在Tayal和Sediq傳統部落裏的祭典當中,當屬日常生活的主食-小米(macu)的祭典為主要。Tayal和Sediq雖然都有這相關小米的祭典,但如果仔細地在部落所經驗的角度,去加以思考兩者的小米祭儀的過程時,就可以發現Tayal和Sediq在小米祭典上,所呈現的過程是很顯然不同的,Sediq部落的族人,不會按照Tayal的小米等祭儀,Tayal部落的族人也不會採用Sediq的小米等祭儀。最大的區別在於Tayal在開始播種前(smatu tmubux)、播種(karing tmubuh)、和收成摘小米(taring qmluh或mahuw trakis)的祭典過程裡,所採取的是部落集體的行動參與,Tayal部落裏的族人會在這些祭典的過程當中,預備小米作的黏糕、肉、和少許的酒到主祭者家裡來參與其祭典的過程,所呈現的過程是整體部落的參與之祭典形式。但在Sediq部落裏的小米等祭典裡,例如:播種前(smulatut)、播種(tmukuy)、和小米的收成(kmtuy)等司祭者的儀式,都採行的是私秘性的方法,司祭者單獨去(最多會帶自己的妻子或兒子-為了要幫忙拿祭祀的東西)完成,必且回到家裡,過程中如果碰到狗吠、路人、或族人,甚至也不會讓家人知道等。當家人知道,或全部落人知道時,都得要保持肅靜。需要等到司祭者單獨私秘地完成了儀式,並宣布了之後,全村人才可以動員來忙農事[19]。這在整個部落裏的生活作息之律動中,這種的經驗顯然是非常的不同。在祭儀的過程裡,也區別著Tayal和Sediq之一年的農事重要的小米等祭典裏所呈現對於自己所建構之生命俚俗之重要的意義是有所區別的。
同樣的情形也可以在Tayal和Sediq傳統部落裏的巫醫(Msapuh)裏,也可以看到這種的區別,在一般傳統部落裏的經驗裏,當巫醫在為族人醫治病患時,所使用的求神卜器和所使用的祈禱語也是不相同的。Tayal部落巫醫醫病問卜(Sadiq稱sbunul)時,所使用的bnquy或Sediq 巫醫所使用的bunul是不同的。Tayal的巫醫還會增加cryanan和小竹片,這在一般Sediq部落裏的巫醫是不會出現的。問卜之後(mhdu sbunul),就要醫病根,這醫病的過程在Sediq部落裏稱Pbabaw Puniq。在醫病的過程裡,Sediq的巫醫常使用的醫治卜器是荊棘、蕃刀、和火炭放在一起,一面口念祈語,一面又在身上運行著。這巫醫在醫病的過程所使用的卜器是很不同的。
其他,又如我們從傳統部落裏的紋面藝術來看時,我們很直接地就會認同Tayal和Sediq都有文面藝術,尤其在傳統部落裏的婦女文面上為最。但是,如果有長年生活在Tayal和Sediq部落的經驗的,就很容易從所紋的樣式來區別兩族的不同。而這種的不同的紋路,常是部落裏為了區別兩族之不同的一個重要的經驗。例如:Tayal的在婦女方面的紋臉紋路,通常較普遍的是屬於V字型的紋譜;而Sediq部落裏的婦女是呈現W字型的紋路較為普遍[20]。通過不同的紋路樣式,在部落裏的老者,會很容易區別說明說明這兩族的不同。有著相通的紋面藝術是不是也是同族同源的一個理據呢? 這種在Tayal和Sediq傳統部落裏很自然出現的區別經驗,是不是我們可以磨滅的?

五. 賽德克族的語言(Kari Sediq)

台灣原住民各族自從開始進入用語音的符號來書寫各部落裏的口述傳統時,賽德克族傳統的書寫系統一直都在整合當中。但常被使用的符號系統主要是兩種:長老教會羅馬拼音系統和學術機構拼音的系統。這兩種的拼音方法前者可參考流傳於賽德克族部落裏的太魯閣語聖經;後者可參考如張永利所著的《賽德克族語參考語法》的拼音系統[21]。兩者所所使用的語料,在教會系統方面以Truku語料為主,學術單位以Tkdaya 語料為主。在書寫上面也有其不同的地方:因為Tkdaya的「E/e」音在Truku語彙裏通常讀成「ㄜ」音,且書寫上會省略「ㄜ」音。「~le」讀成「~lay」。且Tkdaya的母音「u」常會在 Truku語彙裏變成「ㄜ」音。拼音的特徵如下:

Tkdaya
Truku
所有的語音分佈
A E I O U
p t k q b d g m n ng c s x h l r w y
A E I O (U)(少了ㄜE音)
p t k q b d g m n ng c s x h l r w y
語 料
學 術 單 位
教 會 系 統

書 寫 方 法
跟隨sumunegun
吃飽mutengi
聞 sumukenux
借 kumubarux
elu
*u 和 e 的母音階標示出來
smngun
mtngi
smknux
kmbarux
elu
*為寫出的母音為「ㄜ」音
~ay, ~e
線 ware
人名 Awe
起頭 pulale
waray
Away
plalay

從語言學的研究上面來看時,更無法將「賽德克族」的語言,混入在「泰雅族」語言裡來共同研究,因為,本身這兩個族群的語言明顯的無法相互溝通,且是有所區別。特別在用自己的族語相互的溝通上,只能侷限於「賽德克族」內的各語群,可以相互使用族語交談;而Tayal(泰雅族)也僅能侷限在自己泰雅的語群裡,可用族語相互溝通。
學界常使用「泰雅族」與「賽德克族」字彙和語構的相近為由,將這兩個族群放在一起,但在研究上又明顯的加以分開來區別。學界常主張使用在語言上tayal和Sediq兩族群相近所引用的數據,是否已經對所有Tkdaya的語料做過完整的整理過後才確立的論點呢?還是也把Truku和Toda的語料也全部做過整理統計之後,同時放進去來考慮研判所得的理據呢? 這種僅是或是一些語彙的相近或相同就是族群相似與相同的唯一理據?這種的邏輯,對於居住於地球村的沿用外來語的慣例卻遍行於不同的民族的語彙裏,如日本語彙裏大量的引用了外來語(英語),我們卻不會用語彙的相近或相似的許多的理據,來認定日本人和使用英語的民族視同屬於同一族群。而從這些相似的的語彙裏,反而是可以看到「泰雅」族與「賽德克」族,在族群的互動下的時間是相當頻繁長久和相鄰的。這種相似的語言,同樣也都可以從布農族的語彙裏找到賽德克族的語彙是一樣的道理,雖然,相似的語彙比較少。因此,用語料的相似或語法結構相似的理由,強把「賽德克族」消音,實在很不公義,也很不妥。

六. 傳統賽德克族的自我認同(Sediq ta kana!)

從賽德克族部落經驗裏來看賽德克族的傳統自我認同時,以「Sediq ta kana!」(我們都是賽德克人!)最能包容賽德克族三個語群的自我認同稱呼名。這種的稱呼常會使用在有幾種的情境:1> 當同樣是屬於自己賽德克族的同一個語群的族人時,在對話中實際上就可以很明顯的判別,對方是否屬於賽德克族的哪一個語群的族人。如為確立身份或要認識對方,因而要詢問時,通常只會問「Pnaah su inu?」(你/妳從哪裏來的? )或「Inu ha ka alang su?」(妳所屬的部落在哪裏?)。而回答時通常只會回答「Pnaah ku alang ….」(我是從…部落來的),或是已經可以從說話者的口音知道對方式是屬於自己的語群時,就會直接的說:「Sediq ta Tkdaya kana!」(我們都是Tkdaya語群的族人!)、「Sediq ta Truku kana!」(我們都是Truku語群的人!)、「Sediq ta Toda kana!」(我們都是Toda語群的人!) 2> 如當中有賽德克族不同的語群的族人在時,賽德克族部落裏的族人當問:「Ima ka hiya?」(他/她是誰?)「Pnaah inu ka hiya?」時,就會直接地說:「Today ka hiya!」「Truku ka hiya!」「Tkdaya ka hiya!」或想要拉近關係時,就會使用:「Sediq ta kana!」(我們都是賽德克族!) 3> 如有非賽德克族族人在場,就會用:「Uxay Sediq ka hiya!」(他/她不是賽德克族!)或說:「Sediq ta ka ita!」(我們是賽德克族!)等來做區別的傳統自我的稱呼。列下表說明:
情 境
傳統部落的詢問
傳統部落裏的自我認同
1. 同屬於自己語群的族人
Pnaah su inu? 或
Inu ha ka alang su?
Pnaah ku alang...
Sediq ta (Tkdaya, Truku, Toda) kana.
2. 當中有不同語群的族人
Ima ka hiya?
Pnaah inu ka hiya?

Toda ka hiya!
Truku ka hiya!
Tkdaya ka hiya!
Sediq ta kana.
3. 非賽德克族的族人在時
Ima ka hiya?
Pnaah inu ka hiya?
Uxay Sediq ka hiya!
Sediq ta ka ita.
雖然有這一些不同層次的自我認同的命名稱呼,用來區別賽德克族當中,部落與部落、各語群與語群、賽德克族與非賽德克族人等。但是,相當明顯的是賽德克族的三個語群Truku、Tkdaya、和Toda部落裏的經驗中,是絕對不會出現或使用「’atayal ta kana!」(我們都是泰雅族人!)的自我認同的稱呼名,來稱呼賽德克族。這是傳統賽德克族部落裏,所有耆老所共同一致不會去沿用的傳統自我認同稱呼!「’atayal ta kana!」(我們都是泰雅族人!) 這種的稱呼是透過學校教育體系與行政單位,所強加灌輸於賽德克族族人的自我族群的稱呼名,有違背逾千年賽德克族部落自我認同的稱呼族名。所以,漠視於賽德克族部落裏族人的傳統自我認同,強冠「賽德克族」要接受「泰雅族」為自己傳統的自我認同族名,是相當不尊重賽德克族族群的自我族群意識的主體性,有扭曲和分散賽德克族的族群集體的自我意識,致使賽德克族,永遠被強冠稱呼外來族群所命名的稱謂族名「泰雅族」來稱呼為自己,造成到現今賽德克族仍迷失在泰雅族? 賽德克族? 太魯閣族? 的迷窖裏,還無法自拔自立。

結 論

Sediq或Sejiq的三個語群Truku、Toda、和Pribaw(或稱Tkdaya)被強加入大’atayal的族群裡,學術界常持的理由是同屬「黥面蕃」、又都有「獵首」的習俗、語言與風俗又相當的接近,而硬將sediq放入’atayal裡來一起思考,因而常會出現既非sediq又非’atayal的論述混雜在一起的文章,讓部落裏的族人常會陷入在到底在說sediq? 或是’atayal的習俗、文化、宗教、祭儀或語言呢? 這是否妥當呢? 這種將「賽德克族」稱為「泰雅族」的處理方法妥當嗎? 是否對Sejiq的三個語群Truku、Toda、和Pribaw(或稱Tkdaya)的族群認同產生的傷害大於融合呢? 西元1902年運作的【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的分開處理研究的方法,顯然是明智的。
Sediq? Truwan? Btasan? Bunobon? Pusu Qhuni? 哪一個族群名稱才是最適合,也可以包容Truku、Tkdaya(Pribaw)、Toda三個語群? 用「泰雅族」:有違背「賽德克族」三個語群共同的傳說起源地Truwan和Bunohon的認同、和三個語群部落裏的傳統自我認同;用「賽德克族」(Sediq或Sejiq)雖為長期學術界所共識,稱呼三個語群Truku、Tkdaya或Toda的族群稱呼名稱,但這種外來的族群標籤,又無法讓東西賽德克族目前的三個語群所共同接納與認同;用「太魯閣族或德魯固族」(Truku),三個語群目前人數最多的語群來涵蓋其他兩個語群Toda和Pribaw(或稱Tkdaya)的族群名稱,是否妥當呢? 對於其他兩個語群Toda和Pribaw(或稱Tkdaya)語群的感受是如何呢? 或換個角度,若將這三個語群的族群名稱稱為「Toda族」或「Pribaw族(或稱Tkdaya族)」的族名時,Truku語群又會有什麼感受呢? 或說Truku語群是三個語群裡最多數的語群,所以沿用Truku語群的名稱作為族名是理所當然的!這是否可行或妥當呢? 這顯然東西部三個語群的認同有相當大的差距,因而到目前三個語群Truku、Toda、Tkdaya仍都是處於族群名稱的迷失情境裏!
總結來說,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說,今天我們將「泰雅族」改成「賽德克族」的稱呼,用「賽德克族」來稱呼「Tayal」的族群,我相信所有的Tayal部落的族群,一定也會無法認同將「賽德克族」強加在自己傳統自我認同的「Tayal」族群名稱上,一定也會極力推翻這非經過自己傳統部落所認同的族群名稱,來強加在自己的族群上面。
所以,「賽德克族」絕不是「泰雅族」,是很清楚的。但另一方面,迷失族群自我認同的「Sediq」民族,要如何形成三個語群共同的共識,並能包容與兼顧稱呼三個語群Truku、Toda、Tkdaya語群的族群名稱,或要使用Sediq? Truwan? Btasan? Bunobon? Pusu Qhuni? Truku? Toda? Tkdaya(Pribaw)? 時,是需要思考兼顧部落共同文化傳統、世界觀、宗教觀、族群的遷徙史、部落族人的生命觀、和傳統部落裏的自我認同的族名稱謂。這族群名稱,絕對是需要東西部三個語群- Truku、Toda、Tkdaya(Pribaw),共同拋開各語群的中心主義或宗教教派主義中心的狹隘觀點,當以更開放、寬容和合一的心,來共同努力積極地參與重新建構sediq (“人”)三個語群可以接受和認同的族群名稱與族群的自我認同,早日建構合一的心,齊心為台灣多元族群與文化的舞台,貢獻Sediq傳統活潑、自信、勤奮的族群性格,為台灣豐富的文化資源獻上心力。




セイダッカ正名運動に寄せて

2007/10/02
古川ちかし(東海大学日本語文学系)

1.〈他者〉を名指すこと

  “平地の[22]”人たちにとって“原住民”という言葉が指し示すことがら(関心事、問題群)は、自分たちに属することがらではなく〈彼ら〉“原住民”に属することがらに思えます。先住民が先住民であるがゆえに抱える問題、遭遇する問題―それらは“平地の”〈われわれ〉にとっては基本的に他人事であり、われわれが先住民に出会うのはお土産屋の店先であり、ショーの舞台でしかないのかもしれません。これは別に驚くべきことではありません―マジョリティにとって、例えば「外国人問題」とは外国人に属する問題であり、「高齢者問題」とは高齢者に属する問題である、のですから。

 “原住民”“外国人”“高齢者”・・・そうした〈他者〉を作り出すことと〈われわれ〉を安定した〈われわれ〉として作り出すこととは表裏一体の関係にあると思います。“原住民”“外国人”“高齢者”・・・〈他者〉をこう名指すことによって、名指されない〈われわれ〉というものが作られる。名指しが日常的な行為になることによって、その名指しからは、自分たちがあえて他者を名指すことによって一定の関係性を再生産しているという感覚は失われます。その名は、そう名指される〈他者〉の側に(自分たちとは縁も責任もない昔から)備わった本質と化していきます。「われわれが自由に選択して名づけているわけではない、これは彼らの名なのだからそう名指すだけ」なのです。

 私が毎日出会っている“平地の”学生たちも例外ではありません。そうした“平地の”学生たち[23]が日本語を習い、日本人と出会って「はじめまして、私は邱雅芬(きゅうがふん)と申します」と自己紹介をさせられる。日本の大学に留学して卒業証書を受け取るときに「中国籍」か「無国籍」を選択させられる。『私の名前は“チョー・ヤーフェン”で、私の国は“台湾”なのに、なぜ?』・・・そのような経験を通して〈他者〉を名指すことがもっている暴力性に気づいていく学生もいます。〈他者〉を名指すことが、ときとして〈他者〉の存在そのものを一方的に規定する力があることに気づくのかもしれません。

 2000年の秋ごろから、そうした“平地の”学生たちと一緒に仁愛郷の部落を訪問し、そこの人々と出会うことを授業の一部としてやってきました。部落の人たちにとっては「平地の学生たちが原住民について勉強しに来ている」という風に受け取られるでしょうが、私が勉強してもらおうとしていることは、実は〈われわれ〉を無色透明な自分たちに作り上げている〈他者〉との関係です。名指し、名指される関係について見直すということは、そうした関係の中で作られる自分たちの存在そのものについて考え直すこと、と言ってもいいかもしれません。こう書くほどのことが実際に学ばれているのか、できているのかは、もちろん自信の持てないところですが、そのようにしたいと考えています。

2.脱植民地化、主体の回復としての正名運動

 “原住民”を“9族”と名指したのは日本時代の日本の民俗学者・人類学者でしたが、後の中華民国は、それを「学術的分類」として踏襲し、その上に民族認定法を通した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政治を展開してきました。「学術的分類」を行い、権威付けていった民俗学・人類学というものが、その出自として植民地主義的なものであることをどう反省すべきかについて言いたいこともたくさんありますが、ここで重要なのは、正名運動というものが(Scott Simon[24]が指摘するように)脱植民地化の運動のひとつであり、植民地化の過程で作られ、現在も再生産されている名指しへの抵抗であり、そうした抵抗を通しての「主体の回復」であるという点です。

この「主体の回復」は、現在の名指し=名指される関係の中で、“原住民”にとっての脱植民地化であり主体の回復であると同時に、“平地人”にとっての脱植民地化、主体の回復でもあると考えます。なぜなら植民地主義とは、ある関係性を指し示す言葉であり、その関係の中の一方にだけ作用するものではないと思われるからです。

植民地主義とは〈他者〉を〈われわれ〉から切り離し、その〈他者〉を、例えば保護・庇護が必要な人々、自力で問題解決ができない人々、例えば「伝統文化に埋没していて進歩についてくることができない」人々、など、〈他者〉を粗雑で大雑把な名指しのもとに括ることです。その名指しを正統化する知識や権威は、植民地主義の最大の拠り所です。もし過去の植民地主義が〈他者〉の意思を踏みにじって暴力的に何かを強要するものとイメージされるとしたら、現在に引き継がれた植民地主義は〈われわれ〉の知識と権威の内側に〈他者〉を位置づけ、〈他者〉自身がそれを正統であると信じ、その権威に自ら従うように仕向けるものとしてイメージできます。実際には過去の―例えば50年にわたる日本による台湾支配でも、植民地主義は台湾の人々が自発的に「国語家庭」の看板を掲げ、自発的に「高砂義勇兵」に志願し、「君が代を歌いながら死ぬ」ことを目指していました。

 ですから、植民地主義を脱して主体を回復することは、植民地主義の知識と権威に対して「それは私(たち)のものではない」と言うところから始まるのは当然の道筋だと思います。その道筋に沿って行くと、次に「これこそが私(たち)の知識と権威なのだ」というものを作り出すことが重要になるのだと思います。セイダッカの正名運動において“Waya”が果たす役割、セイダッカの歴史と伝統についての言説を積み上げることの重要性は、そこにあると理解しています。

 台湾の主流の知識と権威に対して「これは私たちの知識、権威ではない」と宣言することは、主流の知識と権威そのものが相対化されることです。“原住民”にとっての脱植民地化が、“平地”の人たちにとっての「主流の知識と権威」の相対化、見直しに繋がると期待する理由はここにあります。

 このように言うことは、しかし、“平地”と“原住民”とが互いに主体化の過程を刺激し合って、その結果として(互いの差を取り除いて)〈幸せな一家庭のような台湾〉を一緒に作り上げるのだ、ということは違います。そうではなく、過去数世紀を通して固定化され、硬直化してきた関係を、活性化させ、新たな対話に向けて開いていく道筋として、“平地”と“原住民”とが互いに主体化の過程を刺激しあう関係へと変えていかなくてはいけないなあと思うのです。

3.セイダッカの正名の展望

 以上のように考えを進めていった場合、セイダッカの正名運動が、太魯閣の正名によって、セイダッカ内部の「勢力争い」に(主流メディア言説の上でも、政治的な言説の上でも)矮小化される事態はまったく好ましくありません。それは、マジョリティの「これは〈彼ら〉の問題だ」という意識を強化することを助けるでしょう。メディアにおいてそうした傾向をすでに感じ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ここに働いている力は「分断して統治する(divide and rule)力」だと思います。

 国民国家という枠組みの内部に、マイノリティを政治的な利害集団化して組み入れていくのが「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政治」と呼ばれる体制です。それは台湾の(そしておそらくは多文化主義を謳う多くの政府の)常套手段となっています。その良い面は主流派(マジョリティ)によってマイノリティが消し去られるのを防ぐ点にありますが、悪い面は(少しでも早く、少しでも多く“パイの分け前にあずかろう”とするために)マイノリティが分断化され、分断化されたそれぞれが国民国家という枠組みの内部での勢力争いを強いられることにあります。今、セイダッカの正名運動が直面しているのは、こうした勢力争いという罠にはまらない形で正名することなのではないかと思います。運動に関わるいろいろな人たちの意見を聞いて、私はこうした勢力争いという図式が内部の視点からすれば恐ろしく見当違いなものであることを理解しているつもりです。にもかかわらず、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政治の枠内での権利主張に留まる限りは、この見当違いの解釈が、主流の解釈となって流布し、歴史の中に位置付けられることは避けられないだろうと思います。そこに運動の困難さがあると同時に、可能性があるのだと思うのです。

 セイダッカの正名運動には、上記の困難さを抱えるが故に、これまでの“原住民”正名運動に増して、台湾国内の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政治、権利の獲得合戦を越えて、広範囲に問題を提起していく可能性があると思います。国内の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政治の体制をひっくりかえすことは相当の力が必要であり、それに変わる体制が可視化されていない以上、おそらく短期間に達成されることとは思えません。しかし、911事件などをひとつのきっかけとして顕在化し、今まさに猛威を振るいつつある新植民地主義の潮流にさらされている私たち全員にとって、主体の回復とは、もはや過去の植民地主義の遺産からの脱却にとどまらず、現在進行形の植民地主義への抵抗という面を持たざるを得ないのではないかと思います。この点を無視してしまうと、国内での正名=権利の獲得をもって脱植民地が達成されるというような、ある種の幻想に陥ってしまうと思います。

 私たちは“セイダッカの正名運動”という名指しによって、問題を“セイダッカの人々”に還元してしまうこと、アイデンティティの政治の枠内での権利闘争に還元してしまうことは避けねばならないと思います。同時にこの運動が、まさに「セイダッカ」という名において行われていることの意味を汲み取っていかねばならないと思います。これは、私たち全員にとって困難な課題であることは間違いありません。

翻譯:Yayuc. Iwan. Bakan
賽德克族正名心得感想與願景

1.指稱<他者>一事

對“平地人”[25]來說「原住民」所包括之意涵(關心事、問題群)乃非關自己,而是屬於<他們>“原住民”之事。做為原住民所抱持及遭遇的問題,對“平地”的<我們>來說,基本上都是他人的情事,而我們和原住民的接觸或許只限於紀念品店或表演的舞台。對於多數群組來說就有如「外國人問題」是屬於外國人的問題,「高齡者問題」是屬於高齡者的問題一樣,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原住民”“外國人”“高齡者”等<他者>辭彙之創出與<我方>的產生是表裡一體的關係,指稱“原住民”“外國人”“高齡者”等<他者>辭彙的同時,指稱者的<我方>也因而產出。然而當指稱事物成為日常的生活行為,很容易在自己指稱他者時失去了其再生產之一定關係的感覺,而將所指稱之<他者>(從與自己毫無關係也無責任的過去開始)所具備之本質定化,也就是「我們並不是隨意地選擇這樣稱呼,而是這本來就是他們的名字才這麼叫著」。
我每天接觸的“平地”學生也不例外。這些“平地的”學生們[26]學習著日語,遇上日本人時須以「初次見面,我是邱雅芬(日語發音kyu ga hun)」來介紹自己;在日本的大學留學領取畢業證書時被認定為「中國籍」或「無國籍」。然而『我的名字明明是發cho ya fen的音,我的國家明明是台灣,為什麼…?』透過這樣的經驗,也有學生感覺到指稱<他者>時所產生的暴力性,或許在指稱<他者>時,有時也會感覺到單方面規定<他者>之存在的力量。
從2000年的秋天起,我和這些“平地的”學生一起訪問仁愛鄉的部落,與部落族人的邂逅也當作是課業的一環,部落的人也許是以「平地的學生來研究原住民」來看待我們,而我想從中學習的其實是與將<我們>無色透明創出之<他者>的關係,也或許可以說以重審稱呼者、被稱呼者之間的關係,重思此關係中所創出的自我存在。對於以上所言之事,是否真的如此學習到或是達到目標,我自然是沒有自信的,然而我是希望能夠這樣的。

2、脫殖民地化、恢復主體的正名運動

日本時代的日本民俗學者、人類學家把「原住民」分為「九族」,之後的中華民國政府效法學習,透過民族認定法認定並因此展開自我認同的政治體系,執行「學術分類」,俱備權威的民俗學、人類學是非常殖民地主義的,關於該如何反省雖然還有很多想討論的,但在此最重要的是,正名運動(如同Scott Simon1所指稱)是一種脫殖民地化的運動,抵抗經由殖民地化而產生且現在仍被再生產的指稱,透過那樣的抵抗來達到「主體回復」的這個部份。
「主體回復」,在現在的指稱=被指稱的關係之中,對“原住民”來說是脫殖民地化的主體回復,同時對“平地人”來說也是脫殖民地化的主體回復。因為所謂的殖民地主義是指稱某種關係性的說法,在那關係之中不是只有單對一方產生作用而已。
殖民地主義是將<他者>從<我們>切剨分離,然後再將<他者>隨意的囊括在粗糙的名稱之下。而<他者>指的是那些需要保護庇護的、無法自行解決問題的、「被傳統文化所埋沒而無法進步」的人們等等。將指稱之事正統化的知識與權威最大的依據即是殖民地主義。倘若過去的殖民地主義印象是踐踏<他者>思考模式、暴力且無理要求,那承繼到現在的殖民地主義印象則是將<他者>定位在<我們>的知識與權威之內,使<他者>自己相信那樣的定位是正統的,而權威則如同自己所追隨般的運作著。實際上,在過去50年的日據時代,殖民地主義讓台灣人民自動自發的掛上「國語家庭」的看板、發自內心志願加入「高砂義勇隊」、以「唱著日本國歌死去」為最高目標。
因此,脫離殖民地主義回復主體之事,從對殖民地主義的知識與權威說出「這些不是我(們)的東西」開始是想當然爾的路徑。沿著這個路徑,接下來作出「這些才是我(們)的知識與權威」也是非常重要的。從當中我理解到賽德克正名運動過程裡,“Waya”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累積有關賽德克歷史傳統的言論其重要性了。
對台灣主流知識與權威說出「這不是我們的知識與權威」這件事,和主流知識與權威其實是相對應的。脫殖民地主義對“原住民”來說,與「主流的知識與權威」對“平地”人而言,其間的相對性是我期待能重新檢視的理由。
話雖如此,但絕不是指“平地”與“原住民” 在主體化過程中互相刺激調合(去除彼此之間的差異)一起打造<幸福大家庭般的台灣>這樣的結果,而是希望過去數個世紀以來固定僵硬的關係能夠活絡起來。我認為以導向新的對話關係為方向,“平地”與“原住民” 在主體化過程中互相刺激調合的關係是必須改變的。

3、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展望
像上述那樣,更進一步來思考正名運動這個問題時,我們或許可以猜想得到,對於賽德克正名運動來說,隨著太魯閣正名運動的成功而導致賽德克內部勢力的鬥爭,有被矮化的嫌疑,不論是在主流的媒體言論上來說,或是在政治上的言論來說,都不是那麼地被人喜歡。這是因為主流集團認定賽德克族內部勢力鬥爭是「他們的問題」,而這樣的想法是主流集團使之強化的吧!在媒體上已能感受到主流團體有這樣的傾向了!我認為在此,所產生的力量為「分断統治」的力量。
在國民國家這樣的一個結構體制的內部當中,將弱勢族群以政治性的利害關係來集團化的體制即稱為「自我認同政治」,這在台灣,成了最常使用的手段(應該說,以多文化主義自居的政府常使用的手段。)
在這樣的體制底下,其好處是可以防止弱勢族群因為主流勢力增長而被消去。其缺點(就像在分大餅之前多少都會想說,想早一點分到或分到多一點的感覺)則在於弱勢族群將會被分断,那些被分断的各個族群,在國民國家的這個機制裡頭,其內部的鬥爭將會被強化。我認為現今賽德克正名運動正在進行的,是一種不落入內部勢力鬥爭的漩渦裡的一種正名運動。我聽了很多人講了有關於正名運動的意見,我打算,當我站在內部的角度來看時,能夠將我到目前為止所意識到的「那種勢力鬥爭的結構」,理解成,擁有此種觀點是種錯誤,但是儘管如此,我認為,像這樣的錯誤解釋,無可避免地,在自我認同的政治體系中,權利主張之下,會變成主流集團的解釋且流傳在此社會,並被放置在歷史洪流之中,因此正名運動在遇到困難的同時,也同時宣告了此運動的可能性。
我認為,因著上述所提及的,在實行賽德克正名運動的過程當中,所遭遇到的種種困難,以及到目前為止,原住民的正名運動的增加,加上超越台灣國內的自我認同政治以及獲得權利的交戰,正名運動被廣泛地提起是有可能的,要翻轉國內的自我認同的政治體系是需要力量的,再加上此變動的體制沒有清楚地顯現出來,因此我不認為此運動在短時間之內就可以達成,事實上,以九一一事件為首,對於陷於強力的新殖民主義潮流之中的我們來說,主權的恢復,不再只是限於脫離過去殖民地主義所遺留下來的產物而已,我們也不得不面對,我們在抵抗現在正在發生的殖民主義的一面,如果忽略了這一點,我們就會陷入一種台灣國內的正名運動=獲得權利=達成脫殖民地化的作用的幻想之中。
我認為我們必須避開,因著賽德克正名運動的展開,而將問題丟給賽德克人的想法,以及將什麼事情都歸咎於在自我認同政治中所發生的權力鬥爭這件事情上,在此同時,在進行賽德克正名運動時,必須考慮到,”賽德克”這個名稱在整個正名運動上的意義,想當然爾,這對我們來說是項很困難的課題。













Lmlung endan phiyu hangan “Sediq Balay”
賽德克族正名的省思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促進會總幹事兼發言人
Mtabu Watan Diro瓦旦吉洛牧師
2007/1/20

Ima ku ka yaku?!我是誰?!

希臘哲人蘇格拉底曾經說過一句話:「認識自己便是聰明」。這句話道道地深入到我賽德克族人的心坎裡。
究竟我們是哪一族,似乎在這個節骨眼上不將話講清楚說明白是行不通的。在這關鍵時刻,為不致造成後代子孫民族認同的迷失,僅此開門見山地嚴正聲明:打從Utux Tmninun / 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創造天地萬物與人類以來;從亙股到如今;從當下到未來;我們始終、永遠都是真正的『Sediq Balay / Seediq Balae / Seejiq Balay賽德克族』!!
賽德克族分別有三個亞族/支群/支族/語群: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賽德克族分別有三種語言別:即『Kari Toda都達語』、『Kari Tgdaya德固達雅語、『Kari Truku德路固(太魯閣)語』。賽德克族祖居地皆源自於今台灣行政區域劃定之地理位置中;接近台灣中心位置的南投縣仁愛鄉山麓一代,要言之,賽德克族祖先居住在台灣心臟地帶,在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時刻有著特殊的意涵。
筆者就族人先輩、耆老以及歷史文獻中來論述有關賽德克族的事蹟。
賽德克族起源說/來源說;三個亞族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都有共同的神話傳說。傳說中賽德克族祖先是源自於今南投縣境內接近花蓮縣交界的『Bnuhung白石聖山』中;『Pnglngbung / Bnbung』的『Pusu Qhuni』(半石半木狀之牡丹岩)蹦出來一男一女;是謂賽德克族之始祖。
我們賽德克族篤定深信千古以來萬年之前;賽德克族始終原本就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絕非過去外來政權或專家學者所說之『外來論』;誤將台灣原住民族(包含本族)是自亞洲地區中國大陸或其它島嶼飄洋過海來到台灣;『原住民族』之定義,顧名思義即『原來就居住此地之民族』,倘若上述的學說成立,那就徹底推翻了『台灣原住民族』這個事實。有關賽德克族歷史文獻是台灣400年前後外來政權,以及結合近年來台灣本土學者並本族人的論述與撰寫才逐漸成型。
賽德克族起源說/來源說或作『祖先散居地』之論述,仍可依循現有文獻以及族人耆老口述中作依據與引證。在有限的文字資料中,多半專家學者都以『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為主體,進而作專研的對象,內文不免皆以『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Seejiq Truku』為主要陳述主角。另有少數專家學者有的以『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或者是以『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為主體,陳述內容自然也呈現出執筆者主觀意識的影響。
以下文為例:「根據林修澈二零零三年原民會委託的計畫『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的民族認定』中指出,全台總人口數約有兩萬八千八百七十四人;其中,德魯固群占百分之八十三點七五、都達群占百分之七點八零、德克達雅占百分之八點四五。」在太魯閣族正名之前,原屬泰雅族,現在還有部分支持賽德克族者,族別登記為泰雅族、太魯閣族或其他族。950411
內文中學術研究主題竟是『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的民族認定』,這是十分荒唐錯謬的文字遊戲與論點;無非是蓄意地讓我全體賽德克族人自然轉化為太魯閣族,僅此作嚴正的指證,依據我賽德克族固有傳統之觀點而論應是『太魯閣屬於賽德克族的民族認定』。
賽德克族口述歷史文化中,賽德克族起源說/來源說或作『祖先散居地、發祥地』之論述;三個亞族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都各自有各自的論述。筆者認為,本族人以外之專家學者所提出之論述,可作為學術上的參考,唯獨本族人撰寫之文字論述資料以及本族人耆老口述歷史較具可信度。
『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
確信該語群所謂之『祖居地~祖先散居地、發祥地』就是『Truwan Truku德鹿灣德路固』,就是當今的南投縣仁愛鄉合作村『Brayaw遺址』以及『Busi Daya』靜觀上部落山麓一代、『Truwan德鹿灣/平生部落』山麓一帶;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的後裔日前始終居住於此;並且也自我認定此地是全體賽德克族人;包含『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之祖先亦是源自於此地,因此『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亦稱此地為『Truku Truwan』,對於『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來說,這是毫無根據的。『Truwan Truku德鹿灣德路固』此地;倘若祇侷限於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的祖居地或散居地是相當可信的。
『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確信該語群所謂之『祖居地~祖先散居地、發祥地』就是『Truwan Tgdaya德鹿灣德固達雅』,就是當今的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行政轄區境內之『春陽溫泉區』山麓一代之『Truwan德鹿灣』遺址,如今已由1931年後遷居至春陽村之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作為農耕地與溫泉開發使用。原居於此的『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遂於1930年10月27日『霧社抗日事件』以後被日本帝國強制遷離至今日的『Alang Gluban清流部落』(日人稱此地為『川中島』)。多半『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自我認定此地亦是全體賽德克族人;包含『Se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之祖先亦是源自於此地,因此『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亦稱此地為『Truku Seediq德鹿灣賽德克』;意即為『賽德克族的德鹿灣』,對於『Se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與『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來說,這是毫無根據的。『Truwan Seediq德鹿灣賽德克』此地;倘若祇侷限於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的祖居地或散居地是相當可信的。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確信該語群所謂之『祖居地~祖先散居地、發祥地』就是『Plngbung伯樂呢布恩』,就是當今的南投縣仁愛鄉精英村『Toda都達部落(平靜)山麓一帶;『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稱此地為『Plngbung Toda本樂呢布恩都達』,意即為『賽德克族都達人的祖居地、發源地』。當今『Plngbung Toda遺址』依然保存著,並且還有幾戶族人耕重與此,其餘都遷居至『Plngbung Toda遺址』的下方以及鄰近的Ruku Daya鹿谷達雅部落(平和)、春陽村、大同村的Drodux碧湖部落。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Plngbung遺址』分別有『Umiya』、『Tbabaw』以及尚待考證之地等三個地理位置。遷居至『Plngbung Toda遺址』下方的Toda都達部落;則分別行成『Ruku Daya鹿谷達雅部族』、『Tnbarah登巴拉哈部族』、『Ayu阿由部族』、『Rucaw鹿沼部族』,1931年招日本帝國強制遷離至春陽村之族人部落,仍維持這五個部族模式形成聚落。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明確認定『Plngbung Toda遺址』乃隸屬於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之祖居地、發源地,並未提及此地亦包含『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與『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之祖居地或發祥地,這是相當可信的。
在這眾說紛紜、各至表述之情境中,至於賽德克族詳確之地理位置究竟位於何處?至今仍是個迷,不過可以確信的是,祖居地的賽德克族人(南投地區)及移居地的賽德克族人(花蓮、宜蘭乃至移居至台灣全國各地之族人),發祥地絕對是位居接近台灣地理中心位置的南投縣仁愛鄉境內,這是群體賽德克族人無庸置疑的。族人認同的發祥地於何地,或許可以透過舉辦學術研討會,並廣邀部落族人耆老共同討論中,尋求合理的答案,最重要的是,當建立彼此互信、互望、互愛良好的溝通互動原則,以維繫著我賽德克族內部之族群和諧關係,此乃當前我族人當致力突破的生命課題。

Pluban Sediq Balay mi Tayal mi Saysya mi Seejiq Truku
賽德克族與泰雅族、賽夏族、太魯閣族的族群關係

據實來說,『Sediq Balay賽德克族』與『Tayal泰雅族』、『Saysay賽夏族』、『Seejiq Truku太魯閣族』的族群關係如同一個大家族,就一個家庭或親族的關係來說,『Sediq Balay賽德克族』與『Tayal泰雅族』、『Saysya賽夏族』就如同是兄弟姐妹的關係,是同輩平行的關係;而所謂『Seejiq Truku太魯閣』就如同是『Sediq Balay賽德克族』的兒女;換句話說,是父母兒女的親子關係。
2004年1月14日台灣政府宣告『Seejiq Truku太魯閣』正式被官方體系認定之台灣原住民族第十二族,當時由當今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瓦利斯貝林qbsuran(當時為立法委員);以及今仁愛鄉公所民政課課長邱建堂qbsuran等,率祖居地(南投仁愛鄉)賽德克族人數十餘人,特地前往北部參與此項盛會,並於會中比喻以嫁女兒的心情來祝福『Seejiq Truku太魯閣』;祖居地全體族人以及部分移居地族人試圖力挽狂瀾來阻止這民族分裂的事件發生,但終究無法阻擋賽德克族移居地(花蓮地區)多半的族人主張以『太魯閣族』正名堅定的信念,且以獨立成功,這是不爭的事實,雖感萬分遺憾,已於事無補。
事到如今,唯有以積極正面的態度推動『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並致力完成此項任務。表面上看來,從泛『泰雅族』中分立出『賽夏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似乎是分裂的局面,不過,還是有挽救的契機。待賽德克族正名完成後,再極力串連泰雅族、賽夏族、太魯閣族協同推動結成『Ptasan不打散/紋面民族夥伴策略聯盟』。這樣一來,在體制外,就民族情感來說,我們仍可維繫著彼此之間民族的一體性。傳統領域的問題,亦可隨之有效解決。在國際社會的觀點來說,有一些國家原住民族之間的傳統領域土地的重疊與重複是被認同允許的。以賽德克族祖居來說,南投縣仁愛鄉分別就有賽德克族、泰雅族以及布農族等三大民族的傳統領域與土地是彼此交錯重疊的情形,當『Ptasan不打散/紋面民族夥伴策略聯盟』正式成型之後,舉凡南投、台中、苗栗、新竹、桃園、台北、宜蘭、花蓮等地都將成為此Ptasan不打散/紋面民族夥伴策略聯盟之土地領域。

Uxay utux lnlamu ka snhiyun rudan cbiyaw傳統宗教信仰絕非泛靈信仰

從族人耆老的口述中得知:「Ita Sediq Balay u snhiyun ta ka Utux Tmninun, kdmatun ta balay ka utux rudan ta.我們賽德克族人崇信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並且非常敬重祖靈」。
就賽德克族的信仰觀來說,我賽德克族人篤信『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為統管萬有獨一的創造者;是自有、永有、昔在、今在、永在的保護者。因此,賽德克族乃持守一神論,絕非專家學者與平面媒體所稱之敬拜祖靈(泛靈論)。

Kndadax『Tuman』lmlung kluwan dsediq從『認同』談民族主義的信念

所謂『民族主義』,就筆者之詮釋;即為特定人民集體的民族認同。狹意來說;『民族主義』的意涵;從人類學與語言學的觀點;乃由一群同文、同種、同族、同語言文化之民族認同;從遺傳學來說;DNA、基因、染色體、血液…等等都構成了民族主義的主要因素,當然也包含了土地、宗教信仰、血緣、生命禮俗、祖先遺訓、道德規範~『Waya / Gaya /Gaga』;因著上述這些理由與緣故而啟發的民族認同,都隸屬狹義之民族主義範疇。對於廣義而論之『民族主義』;上述所提之因素則轉變為參考價值;最為關鍵之因素就是『認同』的問題,如同台灣百姓的集體認同;不論是台灣原住民族各族群;或是漢民族(先住民~河洛人、客家人;新住民~祖籍於中國各省者/1947/民36以後播遷來台者),我們的集體認同就是~我們是『台灣人』,這樣的認同就是所謂的『台灣民族主義』;推而廣之即延伸出國家的認同,更擴及到生命與信仰的命運共同體之境界。
『認同』就是一種人們『自信』與『尊嚴』內在氣質的展現;是屬於心靈層次的領域,藉此亦隨之延伸出外在的行為表現,民族認同亦同。
以本族人之民族認同來說,有族人主張以『Tayal泰雅族』作為民族的認同;有族人認同於『Sediq Balay / Seediq Balae / Seejiq Balay賽德克族』作為民族認同;有族人確以『Seejiq Truku太魯閣』作為民族認同,這是認同與歸屬的問題。當我們在思考有關民族認同的議題時,首當其衝且絕對不容忽視的一個課題,就是『追根溯源』的基本理念。對於『根』有詳確的瞭解,相對的對於『根』的認同亦隨之提昇;民族認同的焦點也必定更明朗化。
因著民族認同的問題,我族人內在氣質的展現與外在的行為表現如何,將取決於民族認同為何?!

從『委身』談民族認同的核心價值

筆者所言之『委身』即奉獻生命於所關心之事上;包含對所信仰的上主、認同的國家、生長的土地、認同的民族、歸屬的家園……等。生命委身的內容涵蓋了人們整個『靈』(心靈)、『魂』(靈魂)、『體』(肉體、身體)、『心』(心志、心思意念、民族情感)、『神』(信仰、信念、思想、精神)、『智』(智慧)、『力』(力量)。
明確的『認同感』方能進階為『委身』的情境。不同的民族認同,儼然委身的對象亦隨之變化。這樣的結果是必然的定律;是自然且合理的,古今中外,古往今來始終是如此規律在循環進行中。(待續)

從『認同』與『委身』談民族生命的『成長』

筆者先父為為『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母親則為『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三十餘載之歲月裡,民族認同轉折過程中,經歷了『Tayal泰雅族』、『Truku太魯閣』,乃至1989(民78)年以後的『Sediq Balay賽德克族』的民族的認同。
這樣的過程中,有過迷惘、疑惑、錯愕、辯駁、誤解、埋怨、仇恨、恩怨情仇交錯其中;有理性的;有感性的一面;也有政治性的層面,可謂是五味雜陳錯中複雜……,回憶起來,實在是經過一番波折與痛苦煎熬。
對於賽德克族人來說,這個難題至今仍然存在著,只是經過族人的幾度彼此過招與時空的轉移之後,時至今日在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的庇佑下;我賽德克族人依然堅持選擇走自己的路,這個問題已逐漸開朗,嘗有謂:「山窮水盡宜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豁然開朗」。

『賽德克族正名的正當性』

單單以賽德克族祖先遺訓與族人共同的歷史文化集體記憶而論,賽德克族正名乃象徵本族團結、合一、和解共存之意義。『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不是在製造分裂,乃是在凝聚賽德克族Toda都達人、Tgdaya德固達雅人、Truku德路固/太魯閣人的心志以及合一的心。
因賽德克族包含了三個兄弟(三個亞族/支群/支族/語群):即『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Se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太魯閣)人』。是最據歷史性、包容性、寬容性、接納性、合一性;據有團結和諧、和平的深厚意涵。
就民族性而論,賽德克族乃英雄主義之民族,以1930年10月27日名聞國際之歷史事件~「霧社事件」;賽德克族寧死不屈、不畏高壓政權誓死悍衛家園的抗日英勇表現即可印證。賽德克族各亞族之間;即都達群、德固達雅群、德路固群等彼此之間各自有自我之主體性,輕者言語衝突,重者則可能引發出草事端。在這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當前關鍵時刻,我們主張以賽德克族做為我族之民族名稱,藉此喚醒我賽德克族乃源自一家;我們有著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流著同樣的血液;口裡說著同樣的語言;記憶裡流傳著同樣的神話與傳說;唱著同樣古老旋律的歌謠;跳著同樣的舞蹈;我們有同樣的傳統族名;有同樣的生命禮俗、織布、圖騰文化;我們有著同樣的祖先遺訓與固有高尚的道德規範與民族情操~『Waya/Gaya/Gaga』;基於這些例證再再顯示;我們是同根生的一家之親啊!這是我們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初衷與理念。

1.正本清源~
千古以來,我賽德克族口耳相傳之口述歷史中,始終以Sediq
Balay/Seediq Bale/Seejiq Balay~即賽德克族自稱,從不以賽夏、泰雅、太魯閣自稱,同樣的,賽夏族與泰雅族也從不以賽德克族自稱,然,在這台灣400年來之歷史中,藉由統治者~荷蘭政權、西班牙政權、葡萄牙政權、滿清政府(鄭成功政權)、日本帝國、乃至於國民政府至今,台灣原住民族民族認定一貫皆由『他稱』之模式予以認定,而非由『我稱』之主體意識來認定,這是不爭的事實。賽德克族正名,絕對不是在挑起本族之分裂與爭端,其實質之意義當詮釋為『合一』的開始;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核心價值乃凝聚我族人的心智;共同實踐我們的理想與抱負;且為著賽德克族的前途與未來齊心奮鬥與努力!
就官方體系之民族認定而言,賽德克族乃自泰雅族正名為新的民
族;依據台灣政府當前所認定之泰雅族當中,涵蓋了泰雅爾亞族(即官方認定以及我賽德克族長年來所認同之泰雅族)以及賽德克亞族,賽德克亞族當中又分別為都達群、德路固群、德固達雅群,其中德路固群與太魯閣群原屬同一群。
2.民族認同的危機~
什麼時候我們變成了「日本國人」;又什麼時候我們被稱作為「中國人」;我們何時轉身變為「高砂族」、「蕃人」、「山地山胞」、「平地山胞」;什麼時候我們被稱為「泰雅族人」;到底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方能名正言順的讓全世界國際社會與台灣全國同胞知道:我們是Sediq Balay/Seediq Bale/Seejiq Balay真正的賽德克族!
隨著民族意識的覺醒與抬頭,台灣各民族紛紛起而聲名正名的聲浪,透過平面媒體報章雜誌與各種方式,台灣各個民族一一將寶貴之文化資產;與民族瑰寶逐一呈現在全體國人眼前,種種民族自覺與民族認同之畫面不斷充斥在生活中,不禁讓身為賽德克族人的我猛然回首,我們後代之民族認同為何?!這樣的議題,我族人該何去何從?!有鑑於此!為保有賽德克族清楚明確的民族身份;且避免我賽德克族後代子孫對於民族認同混淆不清;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在當下的時空環境中是絕對必要的,如此一來,賽德克族正名運動有了新的詮釋,賽德克族自始至終是存在的;是Utux Tmninun/編織人類生命的主宰~創造主創造的族類,我們要鄭重的重申我們是是Sediq Balay/Seediq Bale/Seejiq Balay真正的賽德克族!

社會主流之觀點論

經由執政者;即台灣政府官方體系認定之一切作為,視為社會主流觀點。這樣的觀點,比較容易讓本族以外之各界人士信服與認同,透過官方體系行政系統;在社會福利與資源方面亦較便利取得中央統籌分配款以及各項福利措施。總之,倘若欲尋求教育、文化、交通、醫療、經濟產業、土地、政治……等資源整和與援助,並取得台灣國家社會大眾之民族認同,則需台灣政府主政下之民族認定方能實際享有上述權力與福利。

以自我核心為主體性之觀點

我始終都是Sediq Balay/Seediq Bale/Seejiq Balay真正的賽德克族!不在意他人的看法與評論,這樣的民族認同;是賽德克族民族的自信與尊嚴衍生而出的一種特有豪邁灑脫的民族氣質。
雖未經台灣政府官方系統之民族認定;卻由自我核心為主體性之觀點與論述;堅守自我的民族信念,且具各樣層面之屬性;具有歷史性、文化傳承之意涵、社會性、普世價值、民族集體記憶之論述……等依據;是為我『賽德克族自我命名的權利』之立論基礎。

不當之學說輿論點

不當之學說輿論點,唯恐造成民族內部之紛亂與不和諧。賽德克族正名引發台灣社會各界之揣測;亦延伸至民族政治與教育、文化、土地等各項權益之層面。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十於年來,歷經許多責難委屈,亦經過許多民族內部之意見紛歧與紛爭,這是民族關係中必經之過程,時至今日,仍擺脫不了此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民族情節與洪流,解鈴人還需繫鈴人,希盼賽德克族內部之事務由本族人來解決,切勿試圖以各種學說與論點;以及各樣形式之外力介入之,賽德克族正名之大事由賽德克族人來決定,僅此呼籲予以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主體性之權利。

事實的陳述

關於歷史的陳述,賽德克族正名與太魯閣族正名之歷史;可追溯至40餘年前教會界成立太魯閣中會說起,乃至於1997年11月23日賽德克族群區會自太魯閣中會獨立,進而漫延至部落社會;直到政治層面,直到2004年1月14日『Truku太魯閣群』正式自賽德克族中自立唯一獨立之民族。
『Seejiq Truku太魯閣』自立為一族,並非一朝一夕完成的,此乃經過長年壘月的時間精神與努力才有的結果。期間經歷了祖居地以及移居地賽德克族人的堅決反對與各種形式的衝突,也經過所謂的專家學者的審慎評估,又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承認;並經行政院會認定通過;由該任行政院長游錫先生宣告認定為地十二族;也經過台灣國家元首陳水扁總統再懇認為第十二族,因此,普遍上台灣全體國民認知上『Seejiq Truku太魯閣』已是官方認定之獨立之民族;這個事實;經歷了三年的時間已獲得台灣社會大眾所接納與熟悉;換言之,這樣的局勢已全然說服台灣社會主流之觀點所採信與認同。
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留法族人學者Skaya Siku司嘎亞.曦谷說道:
雖然兩族具有共同的起源,但已經享有不同的歷史經驗了,在族名上也有不同的看法,如果非要雙方共同協商,也應該要在一個平衡的基礎點上,真理需要透過辨正,於此相信未來雙方也能在互利互重的情況下結合成一個更大的族群,但現在這樣脅迫溝通,只會更讓雙方在協調的過程中產生更大的爭執,並無利於民族和諧,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筆者鄭重的呼籲:在台灣政府尚未認定宣告『Seejiq Truku太魯閣』為官方認定之獨立之民族以前,我們曾經嘗試對話;彼此對談的空間亦相當廣闊,如今『Seejiq Truku太魯閣』已正式為官方認定之獨立民族,自然地就關閉了對談機制之窗口。有專家學者善意地鼓勵雙邊恢復對談,對我認同賽德克族一方來說是二度傷害,對已成立『Seejiq Truku太魯閣』獨立民族一方也是極大的不尊重,此舉亦漠視於國家權柄;倘若要再度開啟對談機制的窗口,勢必在賽德克族正名完成後再恢復對談,這樣進行;對各方都有正面的意義與價值。

尊重乃和諧之端

凡事往積極正面的方向去看世界;應對事上所有的人、事、物;從中將會領悟到,除了所謂的『公義』、『信實』、『真理』之外;任何事物絕非僅有一種選擇。
依現行台灣政府部門所認定之十三個民族當中,『太魯閣』乃於2004年1月14日被官方認定為第十二個台灣原住民族,這是所謂的『社會主流之觀點論』:經由執政者;即台灣政府官方體系認定之一切作為,視為社會主流觀點。這些論點在台灣多元文化民族主義的立場上;以及自我命名的權利上是予以尊重的。
不論是官方體系所認定的民族,甚或是自我核心主體性之自我命名之觀點,理當都予以正面之評價,而非由特定之專家學者或非我族人來主導認定我民族之族稱,最緊要的事,台灣全國2300多萬的台灣民族同胞當同仇敵慨的彼此認同與接納、相互尊重與包容、民族自我認同很重要,這是每一個民族都不可或缺之重要元素,此外更需要的是民族之間的彼此欣賞與學習。
對於賽德克族來說,賽德克族其中的都達群、德固達雅群、德路固群,以及泰雅、太魯閣、賽夏族等,皆屬同源、同根、且同屬相對的民族命脈,可追塑到幾千、幾萬年之歷史文化已不得而知,但我們確有著共同的符號與標誌~即具有『Ptasan不打散/紋面文化』之生命文化圖騰。

彼此『祝福』是好的

以賽德克族作為是我們民族的族稱;乃屬『自我命名權利』(註:施正鋒;霧社事件~台灣人的集體記憶;P245~246)的一環;待賽德克族正名完成,將進一步推動『Ptasan不打散(紋面文化)民族夥伴策略聯盟』,盼望藉此使我賽德克族~都達群、德固達雅群、德路固群、泰雅、賽夏、太魯閣等藉由種種不同方式來促進民族和諧之關係。這樣的思維,是將官方體系之民族認定;與自我核心主體意識巧妙的區隔之後;再技術性的結合起來。也就是說,在官方體系的民族認定上,各自皆屬不同的民族名稱,但就我們自我核心之主體意識;確實為生命之共同體;且為命運共同體之民族夥伴。上述各民族無所謂大小、先後、尊卑之別,唯有彼此相互的肯定、信任與支持,民族之間的關係方能趨近和諧、和平與發展。
彼此『祝福』是好的,本是同根生,相菅何太極啊!更何況大家都是上主的兒女,相互尊重與彼此祝福是當今全體族人當學習的功課。此為筆者籲請我族人當下當闡揚之民族理念,並推而廣之關切到台灣眾民族之和諧關係之上。





























※筆者採訪之Sediq Balay賽德克族人口述者:
1. 訪談日期:2005 ;訪談地點:受訪者府上;訪談對象:Puhuk Nabis許阿德傳道75~77歲;Sediq alang Tnbarah Toda賽德克族等巴拉哈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春陽村第一班部落人)。
2. 訪談日期:2007/1/6(六)晚間19:00;訪談地點:春陽村第四班筆者寒舍;訪談對象:Pawan Walis巴萬哇利斯傳道師61歲;Sediq alang Rucaw Toda賽德克族鹿沼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第四班部落人)。
3. 訪談日期:2006/12/28(四)晚間19:30;訪談地點:受訪者府上;訪談對象:Bakan Nawi張胡愛妹71歲;Sediq alang Ruku Daya賽德克族鹿谷達雅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第二班部落人)。
4. 訪談日期:2007/16/(二)下午17:30;訪談地點:受訪者府上;訪談對象:Walis Pawan徐84歲;Sediq alang Plngbung本樂呢布恩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第二班部落人)。
5. 訪談日期:2006/12/28(四)晚間19:30;訪談地點:受訪者府上;訪談對象:Walis Suyan 71~75歲;Sediq alang Plngbung本樂呢布恩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第二班部落人)。
6. 訪談日期:2007/1/12(五)上午9:00;訪談地點:埔里謝緯紀念青年營地;訪談對象:Piyang Cibi徐清文68~72歲;Sediq alang Ruku Daya賽德克族鹿谷達雅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第三班部落人)。
7. 訪談日期:2007/1/16(二)上午9:30;訪談地點:史努櫻長老教會; 訪談對象:Ukan Watan林德勝長老70~75歲;Sediq alang Ruku Daya鹿谷達雅都達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第三班部落人)。
8. 訪談日期:2006/12/7(四)上午09:00;訪談地點:受訪者府上;訪談對象:Siyac Nabu高德明牧師82歲;Sediq Qacu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高峰Osan部落)。
9. 談日期:2006/12/7(四)上午09:00;訪談地點:受訪者府上;訪談對象:Robo羅阿梅牧師娘84歲;S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高峰Osan部落)。
10. 訪談日期:2006/12/29(五)中午12:30;訪談地點:霧社;訪談對象:Pihu Tado郭秋金宣道師75~78歲;Sediq Tgdayan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南豐村Strengan人)。
11. 訪談日期:2006/12/ ;訪談地點:筆者寒舍;訪談對象:Mosi阮金銘牧師44~48歲;S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祖居地南投縣仁愛鄉
合作村~靜觀上部落人)。
12. 訪談日期:2007/1/11(四)晚間19:30;訪談地點:埔里;訪談對象:Pusi N owmaw楊盛涂校長63~65歲;S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移居地花蓮縣秀林鄉人)。
13. 訪談日期:2007/1/10~13(三、六);訪談地點: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訪談對象:Unang Asing石成47~52歲;S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移居地花蓮縣秀林鄉人)。
14. 訪談日期:2007/1/10~13(三、六);訪談地點: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訪談對象:Kuhung Sibal田貴實理事長(德魯灣協會)55~60歲;Sed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移居地花蓮縣秀林鄉人)。
回 想

作者:移居地賽德克族人~Pusi Nowmaw楊盛涂校長

回顧台灣原住民族被國家認定後,很驚訝、巧妙地將「太魯閣群」也被認定為台灣原住民族第十二族,這該是近年來本土、多元、主觀等族群意識抬頭,夾帶著教育文化、社會、政經資源權益等等變異後,人類現代化的族別產物!?
傳統台灣原住民族群無種族觀或稱法,只有部落群地名的稱法,也許都屬南島民族吧!以部落聚集區為一個社群、族群中心,視主部落地區為我家族、同一血族、衍生地、發源地,類似一個國家觀。若以本族部落地名為族別名稱則會產生上百名族別,見怪不怪。但問題是主體漢語與南島語在語意、語法、思考邏輯相異,漢語認定用語在種族、民族、宗族、血族、家族、部族等多元;加之現代相關學派專家類別多而不明確,若不深入了解,更無所適從或無意義。
據個人來自口傳、心傳之族群別意義中,分由「人」的意義和「地」的意義兩類來解釋。泛泰雅族有稱「人」意者;有Squliq,S(C)iuli,Seejiq,這三個S字義均為「人」的意思,即文獻譯之賽克列克、澤傲列、賽德克。Squliq群人有12個大部族群;S(C)iuli群人有10個大部族群;Seejiq群人只有3個大部族群,3S大部落群合稱為Tayal(很多群人之意)。先有「人」才組成「部落」,而稱之某「部落人」。如我族稱「人」為「Seejiq」者,祖先陸續遷至今南投仁愛鄉後,發展成「Tg(k)daya」,「Toda」,「Truku」三T大個部落地名,即文獻「德奇塔雅」、「道澤」、「托魯閣」,「托魯閣」光復後稱「太魯閣」。族人自稱之「Seejiq Tg(k)daya」,「Seejiq Toda」,「Seejiq Truku」,可通譯為「德固達雅人」、「都達」、「德路固」。我是來自「Tgdaya」或「Toda」或「Truku」部落人。對外人介紹也以來自某部落地名為主,與主體社會稱某人為某地人同。
第二種以所遷移之大區域為族群別稱呼法,涵蓋該整個族群及大小衍生的部落在內之大區域。這區域之土地自然資源等是關係著族群生命的延續,族人視之神聖或轉化或昇華為至聖者,此時以地區為主,聚落為副。當祖先們由埔里平地區域整族陸續遷往今仁愛鄉深山時,稱「漸往山裡面」移入,族語稱之「wada tgruwan」,稱之「Truwan」區,稱其部落名為屬於Truwan的某部落,如「Daya Truwan」,「Toda /Truwan」,「Truku Truwan」,亦即Truwan地區的3T聚落或屬MkTruwan人之意。
Seejiq ,Tgdaya, Tuda,Truku 等五個關鍵族語詞的詮釋簡述如下:
seejiq的意義,本族群人對人「Seejiq」的概念或在族語中之「Seejiq」(或文獻上之sedeq,sediq)之意義如后:
一、當名詞用,有三種意義:
1. 第一種意義是一般指當「人,人類」講,如:
1). seejiq babaw dxgal.(世上的人類。)
2).seejiq Teywan.(台灣人)
3).seejiq Nihung.(日本人)
4).seejiq ima?(哪一個人?)
5).klgan seejiq.(種族)等之意。
2. 第二種意義是當「別人,他人」講,如:
1). nseejiq ka nii.(這是別人的。)
2).gisu hini seejiq!(別人正來這兒!),這裡所說的「seejiq」當然含有「人」的意思在內,也可說成「有人來了!」但是它是特別指「別人」或「他人」之意,不是指「人」的本義。
3. 第三種意義是當「族群名,地區的人,真正的人」講,即文獻所謂之「Seejiq賽德克亞族群」,即學術及早期傳統祖先各族群族長們所傳述之大泰雅族內有三大支族群,Squliq(司姑列克)支、Seuli (司巫利或Ceuli澤巫利)支、 Seejiq(司奇克)支等三大「S」支族群,前二支合稱「泰雅亞族」,後一支稱「賽德克亞族」兩個亞族同質性高而合稱為「泰雅族」。而Seejiq是其中之一支(亞)族。如 1).ita o Seejiq.(我們是賽德克族群。)2).kika balay bi seejiq ksun.(這才是真正的賽德克人的本性;或真正的人的本性。),表示具有「人」本質及轉化為本族群的特質、意識。「Seejiq」也特指或強調屬於「賽德克族群」的人或特質、意識,以別於其他二大亞族群特質,這是傳統大族群或族群區別的觀念,強調自己族群的優越感轉化或昇華為神聖地位。
族人移居仁愛鄉霧社(Tgdaya)、平靜(Toda)、靜觀(Truku)等地區,從字義來說,daya是指山上,即今霧社地區。Tuda指遷徙頻繁東遷西遷,遷至常為人所必經之地區之謂。Truku是指山坡地形如階梯之意。各地區有各區的人所居住,加「tge」前綴即稱成Tgdaya、Toda、Truku部落名。建立 Tgdaya、Toda、Truku之三T大部落「群」及很多子部落群,慣稱「Seejiq Tgdaya」(德固達雅群)、「Seejiq Toda」(都達群)、「Seejiq Truku」(德路固群)三大部落群,或稱之住在該「地區的人」:「德固達雅地區的人」、「都達地區的人」、「德路固地區的人」,簡稱為「德固達雅人」、「都達人」、「德路固人」。如1).Seejiq su inu ka isu?(你是哪一群人或哪一個「地區的人」?)之意;2).Seejiq ku Truku ka yaku.(我是德路固群或「我是來自德路固地區的人或我是德路固人」。)
把Seejiq」是當「Seejiq族群名,地區的人」講,以別於其他二大群(地區的人)之意,甚或有「族名之意義」。若以研擬訂立「族別」立場來說,以「Seejiq族群名」之意義比較接近。當初日人訂族別之方法之一是依據「人」意義訂我族為「紗績族」(Seejiq)也有依據的。但最好把泛泰雅統整為全一族。
傳統上Seejiq 族群人在長期對峙、競爭、遷徙後,語言文化習俗等逐漸隨時空、主客觀因素變異,使東部、西部Seejiq 族群價值觀等隨時空變化而有所差異,本是自然發展現象。
二、當形容詞用,作「美麗, 漂亮,像人」之意。如1).seejiq bi qtaan ka uwa na.(她的女兒長得很漂亮。)2).maa seejiq balay(真正像人樣子。)當形容詞「美麗,漂亮,像人」之意。以上別忘了這是真人「Seejiq」所共有的記憶。
此時此地,族人真心會師相聚,真謝了!久違了!祖靈們何等高興等著我們去享用所預備的地瓜。也終於有自己的語文,有共識,外在形式族別的表徵不在意,傳統優良的口傳、心傳永不變異!嚴守真人「Seejiq」g/waya 祖訓,保握現在,分享共存共榮,努力未來最重要!願我們人類世界一家,生命共同體,當同心協力營造人間美好的新天地。
































賽德克族語教育發展與正名運動

Yayuc Napay 雅幼滋.娜白
京都大學教育學研究所博士課程
賽德克族正名促進會文書行政組幹部

一、何謂賽德克族?

(一) 賽德克族的起源傳說
白石,賽德克語Rmdax tasing,意思是發亮的石頭,是賽德克族祖先發源的地方,白石山區[27]也是賽德克族族人狩獵的獵區。賽德克族起源傳說主要有二[28]

1、白石山區有一塊巨石聳立在山頂上,巨石上又長了一棵巨木,巨木分叉成二枝,樹葉茂密。有一天,天空巨變,雷電交加,風雲變色,突然自天空降下大雷,穿過濃密雲層,打在巨石及巨木上;頓時,天搖地動,巨木一枝斷裂,一會兒,有三人自巨石中出來,二男一女,其中一男看到四周山巒起伏,樹木叢生,又回到巨石裡;另外二人,覺得外面世界多采多姿,景色優美,不再回巨石裡。從此以後,後代子孫滿山谷。

2、相傳白石山有一棵大樹名叫Pusu Qhuni,其半面呈木質,半面為石,有一天樹根之木精化為男女二神,該二神所生下的子孫,即為賽德克族人的祖先。

台灣一般被認為是南島語族(Austronesian)的北界,從語言學及考古學的研究顯示,大部分的學者皆相信台灣是南島語系的起源地。台灣目前被認定的原住民族已有13族,加上大部分已漢化的平埔族,台灣一直都是一個多元文化的聚集地,各族對於其發源是「外地遷移」或「高山起源」的論點也有不同的說法,而賽德克族的起源傳說則為「高山起源」的說法。

(二)賽德克族在歷史上的地位

1、清朝文獻:
根據1717年『諸羅縣志』「卷一‧封域志:山川」中提到水沙連內山有巒蠻、貓丹、毛碎、決裏、哈裏難、斗截、福骨(今發祥、力行)、羅薛、平了萬(今萬大群)、致霧等10社,其中「斗截」(即Toda群)、「致霧」(即霧社Tgdaya群)為兩支賽德克族語群,此為目前發現最早與賽德克族相關的文獻資料。
1736年的『台海使槎錄』中有漢人貿易商所留下的記錄:「…由描里眉,二日至斗截(即Toda群佔有的領域),半日至倒咯嘓(即Truku群);過大山數重,四日夜可至崇乂社(今花蓮市)。…」[29];另外也有「哆囉嘓」(亦為Truku群)與西部平原之現今台中、彰化等地漢人發生衝突事件之記錄[30]
另外,『 宮中檔乾隆朝』在1726年的「水沙連事件」中再次提到屬水沙連地區原住民族,其中包括前述之斗截、 致霧及哆羅郎(Truku群?)等社;1751年也有 南北投社通事三甲因與漢人地主的租稅糾紛,意圖使其因防守原住民出草不力而被官方處罰,勾結哆囉嘓(Truku群)、福骨、眉加臘(今眉原群?)等社原住民出山,在柳樹湳(臺中縣霧峰鄉北柳、南柳村)、內凹莊(南投市內新里)等地焚殺,殺死兵民數十人之事件記載[31]
『台灣海防並開山日記』記載,1874年清官羅大春由東澳開工,開始修築自今蘇澳至花蓮的道路,以便開發東部地區。途中與泰雅族南澳群、陶賽(Tausai)群與太魯閣(Taroko)群不斷交戰[32]
1892年胡傳的『 臺灣日記與稟啟』裡對霧社地區原住民族之分布情形也有較完整的敘述:「… 又東三十餘里曰巴蘭社(今霧社附近),男女約六百餘口。由巴蘭而南五十餘里曰萬社(萬大社,今親愛村萬大部落─地理位置不同?),由巴蘭而東六十餘里曰霧社(?),男女各約二、三百口。由巴蘭而東北五十餘里曰哦哦社(荷戈社,在今春陽村第一、第二班),男女五十餘口。又東北八十餘里曰斗捷社(Toda群,原居地以今精英村平靜、平生部落一帶為主),男約一千六百餘口,女約一千五百餘口。又北百餘里曰多老格社(Truku群,原居地以今合作村靜觀、平和部落一帶為主),男約一千八百餘口,女約一千五百餘口」[33]
以上皆是明顯記載賽德克族群的文獻資料,可知賽德克族不是憑空出現的一支新的族群,乃是自古到今依舊生存在其發源地之民族,然而卻因外來學者專家的「學術分類」,使得賽德克族消失在台灣原住民族的行列裡。

2、日據時期文獻:
關於賽德克族在台灣原住民族間的分類,因日人學者的觀點不一眾說紛紜,導致今日台灣政府將賽德克族群歸類於泰雅族內。
賽德克族分類變遷一覽
分類者
年代
分類族別
伊能嘉矩
1900
アタイヤル

鳥居龍蔵
1910
タイヤル

森丑之助
1917
タイヤル

蕃族調查
1913-1922
太么タイヤル
紗績セザク
番族慣習
1921
タイヤル
セーダッカ
原語傳說
1935
アタヤル
セテック
系統所屬
1935
アタヤル

國民黨政府
1945-
泰雅


伊能嘉矩、粟野傳之丞所著『臺灣蕃人事情』中將賽德克族分類為「東部泰雅」,包括霧大社、萬大社、斗卡大社、太魯姑內社、太魯姑外社、木瓜社。
鳥居龍蔵則未詳述賽德克族之存在,只說明泰雅族分為東西兩集團,其界線始為埔里地區霧社偏西之處,彎曲向東及北邊延伸至太平洋按的蘇澳山。而東部集團包括在「…秀姑欒高地峽谷の真北近くから、木瓜(ボックイ)や太老閣(タロク)諸部落の右側を通って蘇澳地域に達し、タウサイ山岳部落で終わるものである」[34]
森丑之助編著《臺灣蕃族志》第一卷針對賽德克族有以下敘述「…其一部のものはタイヤルと自稱せずしてサーデッカと稱し、其意義及其群に對する種族名として、殆どタイヤルと稱せるものと同一の意味に用ふ。此系統の者は南投方面の霧社蕃、タウダア蕃、トロコ蕃、花蓮港方面のタロコ蕃、木瓜蕃、斗史蕃等の六部族にして、非タイヤルの此一群とタイヤルの多數の他群とは、僅に言語の内に聊か方言を異にせるものある外は、その體質及土俗慣習等に於て劃然たる差異を認めず、等しく同一系統に包含さるべきものなり。...其種族仲に多數を占むるタイヤルの名を採り、即ちタイヤル族と名付けたる...。」[35]
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於1913~1922年間發表其「調查報告書」計三套各八冊。其中『番族調查報告書3紗績族』即現今賽德克族之相關調查,並獨立自成一冊。總說「紗績(サゼク)族トハ南投及花蓮港両廳ニ股リ中央山脈ヲ挟ミテ東ハ太平洋及花蓮港廳通稱仲仙道西ハ畢祿山合歡山櫻ヶ峯守城大山安東郡山北ハ大濁水西及南湖大山南ハ花蓮港溪ノ支流ナル馬太鞍溪ニヲリテ圍マレタル山地ニ棲息スル蕃人ノ總稱ニシテ…」[36]。其支族「地勢ニヨリ自カラ六支族ニ分ル即チ霧社蕃韜佗蕃卓犖蕃太魯閣蕃韜賽蕃木瓜蕃」[37],因調查情事將霧社、韜佗、卓犖等居住於南投境內者收錄於前篇,其他居住於花蓮地區者收錄於後篇。
1921年「台灣總督府蕃族調查會」發表『臺灣番族慣習研究』,第一卷言及「セーダッカ族或ハ「サーデッカ」、「セーダッカ」等ト云フ發音ノ差異ヨリ来ル、「タイヤル」族ノ東方ヨリ東海岸ニ達シ大濁水溪以南ノ高山地方ニ生息スル一大族タリ、識者ハ「タイヤル」族ト系統ヲ一ニシ且言語ノ如キモ單ニ一部ノ變化アルニ過キトスシ多クハ之ヲ「タイヤル」族ノ一支族ト為ス、然レトモ純粹ノ「タイヤル」族トハ慣習社会組織等ニ多少ノ差異アルを以テ便宜上之ヲ區別シテ一種族ニ準ス」[38]。其中又將賽德克族分為東西兩群,屬南投廳管轄範圍者包括霧社蕃、タウダー(Tauda)蕃、トロコ(Toroko)蕃;花蓮港廳管轄內則有木瓜蕃、タウサイ(Tausai)蕃、太魯閣蕃。而霧社蕃與木瓜蕃屬同一群、トロコ蕃與太魯閣蕃為一群、タウダー蕃與タウサイ蕃為一群。
台北帝國大學「言語學研究室」於1935年出版『原語による臺灣高砂族傳說集』,以羅馬拼音表記原住民各族傳說故事,並解說其語法結構及日文全文翻譯。全書將原住民族語言分為12個系統,其中將賽德克語視為獨立語系,又分為タロコ(Taroko)方言及霧社方言,霧社方言單指霧社群所使用語言,タロコ方言則為トロコ(Toroko)蕃、タウツア (Tautsua )蕃、タウサイ(Tausai)蕃、タロコ(Taroko)蕃、バトラン(Batoran)[39]蕃所使用之語言。
同年,台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研究室」也出版『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將台灣原住民分類為九族,此分類法之使用一直延續至今,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泰雅、賽夏、布農、鄒、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雅美「九族」。其中第一章アタヤル(Atayal)族提到「本族は…近年一般にアタヤル(Atayal)、タヤル(Tayal)若しくはタイヤル(Taiyal)の名稱の下に、知らるゝに至ったが、本名稱は西北部地方に行はるゝ自稱名であって、東南部地方、即ち霧社、太魯閣方面に於てはアタヤルとは言わず、自稱してセッデク(Sedeq)、セーデック(Sedeq)又はサジァク(Sejeq)と言っている、何れも「人間」の意味である」[40]
以上為人類學或語言學學者對賽德克族的分類概況,不論是否將賽德克族視為單一族群,賽德克族總是以「賽德克Sediq/Seediq/Seejiq」自稱,而非「泰雅Atayal/Tayal/Taiyal」。並且賽德克人稱泰雅族人為「Qnhaqun」或「Bgala」,而泰雅族人則稱賽德克族人「Stkux」或「Mtasiq」,不論兩者如何互稱,皆屬各自的「族群識別」用語。兩詞原是對方的居住地名或自稱,或有演變成彼此謔稱之言語,在認同上兩者卻從未視彼此為同族之人。另一方面,賽德克族中雖然也有部落間發生仇視殺戮等事件,從『番族調查報告書』中「自分六支族」之描述,可以得知此六支族(霧社蕃、韜佗蕃、卓犖蕃、太魯閣蕃、韜賽蕃、木瓜蕃 )視彼此為唯一個大的群體。

3、霧社事件:
霧社事件是台灣日治時期發生在台灣臺中州能高郡霧社(今屬南投縣仁愛鄉)的抗日行動,賽德克族人因不滿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反抗運動。日本昭和5年(1930年)10月27日,台灣總督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陣亡(紀念碑設於基隆市)而舉行台灣神社祭,霧社地區照例舉行聯合運動會,此時警備鬆弛。賽德克族霧社群(即Tgdaya群)之馬赫坡(Mhebu)、荷歌(Gungu)、玻阿倫(Boarung)、斯固(Suku)、堵洛度夫(Drodux)、塔羅灣(Truwan)等6部落反日的賽德克族等共約1200人,趁霧社地區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由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首先發難,分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13處。並同時進襲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平民共約140名(其中有2人是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被誤殺)。
賽德克族霧社群的族人,之所以擇定當日起義,實因經驗告訴他們當霧社地區舉行聯合運動會時,最能聚集在霧社地區為「祖國」效命的日本人,因日人視該聯合運動會為重要的紀念活動,也是日治時期霧社地區最熱鬧的「節日」,故凡在各機關學校服務的日籍人士及其眷屬們幾乎都會到場觀禮,並有上級長官率團蒞臨指導,是殲滅平日耀武揚威的壓迫者之最佳時機。當年遠自台中赴霧社觀禮的能高郡守小笠原敬太郎,也因而魂斷異域。
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派軍隊鎮壓,但因不熟悉習山區地形,一直無法「剿平」「敵蕃」,故採用「以蕃制蕃」的政策,脅逼其他未參與事件之部落族人組成「味方蕃」(親日蕃),並定出獎金以獎勵親日部落去殺害起事的部落:殺掉頭目並取得其首級可獲得當時的200日圓獎金;壯丁首級100圓;婦女首級30圓;孩童幼兒首級20圓。此戰略使得抗日部落與親日部落原有的嫌隙擴大地無以復加,也讓抗日族人在內外交迫的情勢之下失守戰線,事件結束後的統計:遭日軍攻擊致死者364名,自殺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約500名原住民投降。
投降的500餘人稱為「保護蕃」,集中處置於兩處收容所,然而以Toda群為首的親日族人頭目Teymu Walis因與抗日族人對戰犧牲後被抗日族人砍殺後,Toda族人始終懷恨在心,日方趁機利用其報復心理,慫恿Toda族人組成襲擊隊,攻擊收容所的餘生者,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史稱「第二次霧社事件」。
霧社事件對日本殖民政府來說是「理蕃政策」失敗的一大教訓,對後來的國民黨政府來說是「民族起義」的一大範本,然而對南投地區的賽德克族群來說,卻是撕裂一個民族情感的沈重傷痛。在莫那魯道的英雄主義被大肆渲染之際,賽德克族人該如何正確、理性地去面對自我民族的歷史,也是我們當前重要的課題之一需要努力的課題。

(三)Seediq Tgdaya/Sediq Toda/Seejiq Truku

南投地區賽德克族按其方言差異又分為Tgdaya德克達雅、Toda都達、Truku德魯固三群:

1、Tgdaya德克達雅群:
Tgtaya群之原居地位於濁水溪上源,今廬山溫泉西南方之達雅-渡鹿灣塔洛彎(Daya-Truwan),其後子孫繁衍往外擴展,與相鄰之泰雅澤敖利亞族之布路那萬布洛那彎(Plngawan,萬大群)勢力相抗衡,後來據有濁水溪上游與眉溪上游之一部,並佔有霧社臺地。霧社事件後,參與抗日行活動之六社被遷移至北港溪畔之川中島(清流Gluban)部落。昭和14年(1939),日人興建日月潭發電工事,再將濁水溪上游沿岸的巴蘭(Paran)、塔卡南(Tkanan)、卡秋庫(Qacuq)等社,遷於清流部落東方之中原部落(Nakahara);清流與中原戰後屬於仁愛鄉互助村。尚留流在原居地霧社之多岸東眼(Tongan)、西坡袍(Sipo)兩社,則移居於今alang Iyu(南山溪)南山溪及alang Loyan(天主堂)兩部落一帶之溪谷,即今仁愛鄉南豐村。

2、Toda都達群:
Toda群的原居地在濁水溪上游支流布卡山溪沿岸,即今廬山溫泉之東方,後沿濁水溪北上,於平靜平臺,形成都達群。目前主要分布於今精英村平靜(Toda)、平和(Rukudaya)與春陽村(Ungu)四個班及大同村碧湖部落(Drodux)。

3、Truku德魯固群:
Truku群的聚落早期集中在奇萊山下,在霧社街區東北方約10.5公里處,位於濁水溪上游段左岸狹窄河階面上,海拔約在1,400至1,520公尺之間。現今分布於合作村靜觀(Truku)、平生(Truwan),精英村廬山(Buwarung)、廬山溫泉(Mhbu),親愛村松林部落(Pulan)。
花蓮地區另有Toda群居住於卓溪鄉笠山村山里部落、崙山村Ropusang部落,玉里鎮高寮村平頂部落;Tgdaya群則居住於萬榮鄉明利村Nanarin部落。宜蘭地區也有少數的Toda群居住於南澳鄉澳花部落、金洋部落,大同鄉留茂安部落、南山部落。



二、賽德克族語教育發展

台灣原住民族語教育的緣起,深受漢人重視其母語發展的影響,1987年解嚴後,各樣的社會運動興起,處於劣勢的少數語言集團也開始要求其語言復興,其中包括漢系閩南語、客家語並且原住民語集團打出「還我母語」的口號,讓台灣社會開始重視少數語言集團的權利。
在各種語言集團的復興運動熱烈展開之際,政府也無法抑制這股社會力量,1993年起在國小課程中設置「鄉土教學活動科」,其宗旨為使各族群學生認識多元文化的精神,並養成其對台灣本土文化之認同。然而當時原住民鄉土教育內涵多注重在歌謠、舞蹈上的練習,傳承族語的成效並不大。
為加強族語能力的學習,1994年制定「國民中小學原住民語言教材大綱」,1996年開使編篡「國民小學原住民鄉土文化教材」,2001年於九年一貫課程中實施「鄉土語言課程」,正式將族語教育列入正規教育課程中。同年也公佈「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辦法」,其目的除了培養族語教學師資,2007年修正「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辦法」,更成為原住民學生升學途徑的重要指標。
族語教育發展至今雖尚未達到理想境界,但其重要性已不容忽視,以下針對賽德克族之族語教育發展,並及其對正名運動之影響論述之。

(一)基督教長老會族語聖經之沿革
聖經之翻譯工作雖為宣教用途,然而在族語教育發展上也有相當大的影響。

1、ㄅㄆㄇㄈ版:
太魯閣族教會鑑於母語聖經之需求,先後出版『馬可福音』單行本(1956),『使徒行傳』(1957),及『哥林多前後書』(1959);並於1963年出版『ㄅㄍㄨㄦㄚㄏ ㄅㄋㄙㄉㄏㄍㄚㄋ』[41](新約聖經),全書為注音標記,無中文對照;1981年再編輯『太魯閣新約聖經』(Sediq New Testament)為注音中文對照版。

2、羅馬拼音版:
1988年出版『聖經(太魯閣語國語對照)』(1988),其中包括舊約部份選摘及新約全書。2005年出版完整新舊約翻譯之『太魯閣族語聖經』,無中文對照。
以上聖經雖以「太魯閣語」編篡,賽德克區會13個教會皆有使用。族語聖經雖非為族語教學而編制,其使用人口也侷限在長老教會,然而羅馬拼音書寫系統的使用對日後族語教材之編輯有相當的影響及貢獻。

(二)族語教材之編篡
1、民間版教材
(1)Tgdaya語
第一本族語正式出版教材『Kari pnsltudan seediq cbeyo賽德克族神話故事』由鐵米.拿葳依(曾瑞琳)老師負責編輯,1994年出版,並有中英族語對照。鐵米老師另編有:
賽德克族語鄉土文化教材系列一『學習賽德克族語語音符號篇(一)』
賽德克族語鄉土文化教材系列二(社會組)『賽德克族認識動物的故事篇』
賽德克族語鄉土文化教材系列三(社會組)『賽德克族認識蔬果的故事篇』
賽德克族語鄉土文化教材系列四(社會組)『賽德克人田野生活篇』
賽德克族語鄉土文化教材系列五(社會組)『賽德克族人體的故事篇』
以上為「天主教山地服務社」(1990年立案成立)承接原民會「文化成長班」,以中小學學生為對象之教材(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贊助,南投縣天主教山地服務研究社發行,未正式出版)。
另外,還有黃美玉、謝阿敏老師合編的『大家來學賽德克語 字母篇』『唱歌學賽德克語 字母篇』(文鶴出版有限公司,2007)。

(2)Truku語
1995年合作國小承辦出版『太魯閣族母語錄音實驗教材讀本』,內容以神話故事為主,漢語對照,但因未納入正式課程教材,而作為課外讀物使用。1997年又出版『國民小學鄉土語言教材 賽德克語 第一冊試用本』(三年級用),1998年出版第二冊(四年級用),1999年出版第三冊(五年級用),2003年出版第四冊(六年級用),現為該校主要使用族語教材。
此外,親愛國小也於1998年出版『親愛國民小學鄉土語言教材 賽德克語』,2003年出版『賽德克族德魯固語【補充教材】學習手冊第一冊』親愛國民小學一年級(一二年級用),2005年出版『第三冊』親愛國民小學三年級(三四年級用)。

(3)Toda語
春陽國小民小學鄉土母語教材賽德克族母語教材『初級賽德克語 Toda群字母篇第一冊』、『賽德克語 Toda群第二冊』(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南投縣政府主辦,春陽國小承辦,2000年)。

2、教育部版教材
九階教材依循教育部在2000 年公佈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原住民語文之基本理念及課程目標,並以課程大綱與教材細目編輯小組擬定之「族與教材課程大綱與第一階教材細目」,做為編輯之依據。其中賽德克族學生使用之教材族語別包括「德克達雅語」、「都達語」、「德魯固語」。

(三)族語教育實施情況
下表為南投地區教授賽德克語之國民小學一覽:
國 小 名 稱
教 學 語 言
使 用 教 材
合作國小
Truku語
自編教材
平靜國小
Toda語
教育部教材
廬山國小
Truku語
教育部教材
春陽國小
Toda語
教育部教材
清靜國小
Truku語
教育部教材
仁愛國小
Toda語
民間版本
親愛國小
Truku語
教育部教材
南豐國小
Tgdaya語
自編教材
互助國小
Tgdaya語
自編教材
埔里國小
Truku、Tgdaya語
民間版本
南光國小
Truku、Toda語
民間版本
育英國小
Toda語
民間版本
大成國小
Tgdaya語
自編教材

賽德克族語教育發展已逾十年,並獲得一定的成效,賽德克族學童也透過族語學習,能夠了解其文化的內涵。然而政府仍未將賽德克族認定為獨立族群,其官方認定族別還是歸類於「泰雅族」,造成了認同混淆的問題,故為了使賽德克族歷史.文化得以正確地傳承,積極推動正名乃是賽德克族人現階段努力的最大目標。















三、正名運動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簡史
年 份
事 件
1995
高德明、張秋雄牧師等人組織「賽德克族母語工作室」,開始凝聚族人正名之意願。
1997
成立基督長老教會賽德克區會[42]
1999
「賽德克族母語工作室」更名為「賽德克族文史傳承協會」,積極推動正名運動。
2003
6月於埔里鎮阿波羅飯店成立「Tgdaya. Toda. Truku族名正名促進會」;7月向原民會提報申請賽德克族正名一案,未受審理。
2004
1月14日通過「太魯閣族」正名案。2月14日於花蓮成立「賽德克族正名促進會」。
2006
4月7日第二次向原民會申請賽德克族正名案。10月22日正式委任政治大學林修澈教授進行學術研究。12月15日於平靜國小舉行「賽德克族傳統文化Mddahur和解儀式」。
2007
1月12日於埔里謝緯紀念青年營地舉行「賽德克族正名運動誓師大會」。2月間舉行部落巡迴說明會。8月政大提出學術研究報告。(未完待續)

2007年9月13日,聯合正式通過「國際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其中第3條規定「原住民族享有自決權。根據此項權利,他們可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台灣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4條也提到「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一再強調「民族自決」之重要性,然而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經過十多年的努力,至今尚未達成目標,成為政府認定之原民民族群;另一方面,民間團體與教育機關投入大量的資源在發展族語教育,使得賽德克族呈現出「有實無名」的窘境。
賽德克族的正名運動隨著太魯閣族的先行成立漸趨複雜,政府機關及學術單位往往聚焦在兩者的血脈關係,提出「一個民族不該分裂」的論點,使得兩者被迫呈現對立的局面。然而在面對原住民族自決與國家政策、學者研究的衝突,正確了解其民族之歷史脈絡,並尊重民族自決的結果,是我們重思原住民族自主性發展,並面對社會轉型的重要課題。


【參考書目】
(中文)
1.陳誼誠『原住民族語振興運動——環繞族語能力認證考試的分析』政治大學民族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
2.黃志偉『文化傳承的種子:原住民學童學習母語歷程之研究』台東師範學院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3.施正鋒「正名運動與民族認同的建構」『新世紀智庫論壇』19期(2002)、p21-29。
4.施正鋒「語言與認同政治——族群認同以及國家認同的考量」客家委員會族群語言之保存與發展分組會議(2004)。

(日文)
1.伊能嘉矩、粟野傳之丞『臺灣蕃人事情』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文書課(1900)、p5。
2.鳥居龍蔵「人類學研究.台灣原住民(一)序論」『鳥居龍藏全集』第五卷、朝3.日新聞社(1976)、p10。
4.森丑之助『臺灣蕃族志』第一卷、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17)、p2。
5.『原語による臺灣高砂族傳說集』臺北帝國大學言語學研究室(1935)、p559。
6.『臺灣番族慣習研究』臺灣總督府蕃族調查會(1921)、p22。
7.『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研究室、p21。
8.日本順益台湾原住民研究會編『台湾原住民研究概覧:日本からの視点』風響社(2001)。
9. 日本順益台湾原住民研究會編『台湾原住民研究への招待』 風響社(1997)。


















認識Sejiq Truku
Pawan Tanah Yakaw/沈明仁
2007/7/16

一、賽德克族的起源與發展
筆者在未談及Sejiq Truku前,首先應先對『賽德克族』的起源作如下說明,這對現今的賽德克族青年有其正本朔源的意義。
賽德克族祖先可能是由台灣西部平原再往深山遷徙,最終先後移入南投縣仁愛
鄉霧社地區(德奇達雅部族)、平靜地區(道澤部族)、平生、靜觀區(托魯閣部族)
等屬賽德克亞族三群局面。這三個部落群各稱為「Seediq Tkdaya、Seediq Toda、Sejiq
Truku」即德克達雅人、道澤人、太魯閣人之意。因此一般族人都自稱我們是賽德克,
包含三群都在內,屬賽德克亞族。
傳說中的賽德克族發祥地:牡丹岩(神石)「Bunebung : Pusu Btunux :Pusu Qhuni」
即聖地、神石、神木三種傳說,賽德克族三群都有些傳說的發祥地,但以「牡丹岩」
較流傳。神石母語稱「Bnebung」為比較神聖、尊敬而不可直接稱呼「Bnibung」而用
「 Pusu Btunux: Pusu Qhuni 」神石、神木等二語代尊稱之。Benbung母語原意是「峰
巒」(Bngbung Dgiyaq),指祖先聖地是在迂迴連綿大小尖突的山峰中,祖先聖地屬尊
敬語不可直稱,列於忌諱之內。要用相當的敬語或以寓言來代表之,因此就有Pusu Btunux和Pusu Qhuni之尊稱代替Bunebung。Pusu Btunux是石之源頭,指牡丹岩在群
石岩中屹立不動、高聳直立於山崖壁上,類似狹長型之飛來時插入山崖上,高約九十
餘公尺,寬約六十公尺,面向西方、南方、北方三面光面峭壁,東面銜接約四十公尺
高的岩石,其頂上長滿草木直到牡丹岩頂,四周森林茂密,其他岩石早已頹圮,唯我
獨尊,石之源頭。寓祖於石,吾族之根基立於石之源頭上,鞏固之磐石,永垂不朽。
另一敬語是Pusu Qhuni是樹木之根源,牡丹岩四週森林蓊鬱,甚至岩壁、岩頂均長滿
樹木草叢,特別在岩頂上長了一棵檜木,屢次風雷來臨,雖然軀體枝葉全毀,但樹根
部未毀損,另長滿枝葉,生生不息。認為樹之根源,枝葉雖斷,唯有根源不斷,永遠
不斷。與祖於樹根,吾族之根立於樹之根源上,源源不絕,永存於世7。祖先用語,
意義深遠,無限欽慕與敬佩。當發揚光大。因此族人稱Bunebung為祖先聖地,稱牡
丹言為神石或神木。外族看到了神石,遠看相一朵牡丹花含苞待放的花苞,兩面由花
梗葉包裹,中間露出雪白的花苞故稱「牡丹岩」;有因屬牡丹山範圍而名為「牡丹石」;
有因灰白色的言而稱為「白石」(不是白石山);有因其狀似一尊觀音菩薩而稱為「觀
音石」,有因其形狀似背著籃筐的賽德克族人稱為「賽德克石」(石人)等等……好多
名稱。
這座山依廖守臣先生記載如下:
「博諾彭」,拉丁文拼成Bunobon,係由賽德克人的Pusu Qhoni的訛音,亦即「樹根」,相傳賽德克人從樹根誕生,此樹根長在中央山脈的白時山上,文獻上認為她是賽德克亞族的發祥地。白石山位居今霧社東南方,標高3108公尺,為濁水溪支流萬大溪與花蓮溪支流壽豐溪(舊稱知亞干溪Tsuyakan)之發源地。另一傳說,認為此樹根當在白石山北面知亞干山嶺側,今木瓜溪支流清水溪上源稱他為神石。相傳賽德克人的祖先誕生時,奇石分裂為二,一在西高約一百公尺,直徑60公尺,被認為是Pusu Qhoni的所在。一在東,石塊小,被認為是神石的孫子,兩石相距近一公里。有關賽德克人的祖先起源傳說,德奇達雅群有這樣的傳說:「昔日,中央山脈博諾彭地方有一棵大樹,其半面為木,半面為岩石頗為奇怪。一日木精化為神,內出現男女二神。此二神生多數子女,其子女又生子女,數代後人口增多,地方狹窄了。」托魯閣群(太魯閣群)傳說亦云:「天地開闢之初,有一男神和女神,自天而降,來到最高的山上一塊岩石上,忽然那塊大岩石分裂為二,一變大自然,一變宮殿,二神便把此地叫做博諾彭(祖先地),定居於此,並從此繁殖其子孫。」
凡屬賽德克族人傳說中認為神石是族群之發祥地,歷代祖靈均居此石。族人信仰祖靈,嚴守禁忌規範言行(即族人稱之Gaya),因此對神石自古就敬畏萬分,尊為聖地或祖靈或神或神鬼之地,是神聖、聖潔而不可侵犯之地。不輕易 或不敢接近,以虔誠、敬畏、聖潔之心朝拜進入,更以上好的祭物供奉,保持整潔、安靜等等,否則會惹來禍患。
賽德克族位置在整個泰雅族居住區的東南部,依其居住位置可再分為西賽德克與東賽德克兩部,前者在南投縣內,自上游往下的原始分佈情形依次為土魯閣、都達與霧社群;後者主要分佈於花蓮縣境內,包括太魯閣群與其南邊的木瓜群、北邊的陶賽群。
依日本學者的調查與本族的起源傳說,認為花蓮各群是從南投向外發展而產生的,所以太魯閣群與土魯閣群同源,木瓜群與霧社群同源,陶賽群與道澤群同源;由分佈位置可知:土魯閣群居住地較高寒,但越山就是花蓮,故本群在花蓮境內反成主要部族,其他兩群則因生存環境較好,移出者人數也較少。
在整個賽德克亞族的分佈情況方面,西賽德克三群中原以霧社群最強大,有十二社,居於其北的都達、土魯閣兩群則各有五社,1930年霧社事件之後被日人分散遷居,現代的分佈情形為霧社群居住於北港溪流域的互助村,包括中原、清流(參加霧社事件五社的後裔)兩個部落,以及眉溪流域的南豐村;道澤群則居住於春陽村各部落,以及菁英村的平靜、平和部落;土魯閣群較分散,除了合作村諸部落外,還包括菁英村的廬山部落以及廬山溫泉(目前大部分為漢人),以及親愛村的松林部落;當然更由於通婚、求學、就業等原因,遷居外地者也不在少數,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東賽德克三群原本也居住於山區,其中太魯閣群主要居住於立霧溪流域,以三角錐山為分界,以東稱為內太魯閣,以西稱為外太魯閣,居住於木瓜溪流域的則稱為巴托蘭群;原居此地的木瓜群則遷往更靠平地之處;陶賽群則主要居住於立霧溪支流的陶賽溪流域,另有少部份居住於和平北溪上游,與南澳群混住。霧社事件之後全部被日人遷居,現皆居住於靠平地之處:陶賽群的分佈區包括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村、南澳鄉澳花村、金洋村與南澳村(在村中皆為少數),以及花蓮縣秀林鄉的富世、佳民村,和卓溪鄉的立山、崙山二村;木瓜群大部分居住於花蓮縣萬榮鄉明利村,其他則分居壽豐鄉溪口村及秀林鄉佳民村的佳山部落;太魯閣群如前所述,仍然為分佈最廣的一群,不但佔秀林、萬榮兩鄉人口的大部分,還包括卓溪鄉的立山村,附近各平地鄉鎮,如吉安鄉等也有少數。本群人口既多,並且因其他兩群僅佔小部份,故現在語言的使用也大致以太魯閣方言為主,因此也就認為自成一族,「太魯閣族」也就成為花蓮地區賽德克語群的代名詞了。

二、Sejiq Truku的演進
Sejiq Truku(土魯閣群)居住在濁水溪最上游之地,奇萊山的山腰處;據說原本自埔里鎮愛蘭台地遷入山區,先遷至Tkdaya(德克達雅群)的Tongan(東眼部落)一帶,經過德克達雅群的Truwan(塔洛灣部落-即春陽溫泉)等地逐漸沿東北向山區移動,再經過今都達群的領域(當時都達群尚未定居於此),最後於今靜觀南方高地,形成土魯閣塔洛灣(Truku—Truwan),一部分族人同時直接越過奇萊山北峰(奇里比揚,Kilibiyan)、或經過梨山(skayaw)、環山(sramow)地區東遷,遷徙於今花蓮縣境立霧溪流域,形成今天的花蓮太魯閣族群。
留在原居地的族人逐漸於濁水溪之最上源形成各個部落,最先建立塔洛灣(Truwan)部落,再分出砂都(Sadu)部落,並逐漸東向發展出布希斯卡(Busi—Sga)、布希塔雅(Busi—Daya)、玻拉瑤(Bulayau)等部落,玻拉瑤部落也是濁水溪最上游、最接近中央山脈的部落。清朝舊志稱為哆瑯咯社、倒咯嘓,日人稱「卓犖蕃」。目前也已變成地名,範圍即今平生、靜觀等合作村境域。

三、Sejiq Truku發展
(一)合作村(Aran Truku)在傳統到現在的歷史記錄
合作村在仁愛鄉東北部,霧社東北方,在濁水溪上游,東依中央山脈,西接精英村,北毗鄰發祥村,南係尾上山之北側,為仁愛鄉位置最東的村落,有靜觀(sadu)與平生(Truwan)2個聚落。
清朝時期,本村建有托魯萬、砂都、布希斯卡、布希塔雅與玻拉瑤5部落,因屬土魯閣群,被稱土魯閣5部落。托魯萬(今稱平生)部落上方緩斜地,係德路固-托魯萬(Truku Truwan)舊址,此地不但是本族最早的部落,也被認為是花蓮縣境太魯閣群人的發祥地。
土魯閣群住於濁水溪上源的深山間,和日本接觸較晚,台灣總督府軍務局陸軍部在1896年(民前16年)1月因要調查東西橫貫鐵路路線,派深堀大尉率探險隊一行來土魯閣,但在合歡溪瀑布全數被殺(故日人稱此瀑布為深堀瀑布)。1908年(民前4年)12月的「霧社方面隘勇線前進行動」中,日警入山,在翠峰向都達部落砲轟,土魯閣則損失較小;但在次年4月8日,達成與德路固群的初步和解,也取得都達群的同意和解。二年後的12月18日日警再度入山,從三角峰、立鷹(松崗)砲擊各社,此次都達群居於協調者地位,土魯閣群卻造成嚴重傷亡,土魯閣群乃於1911年(民前1年)1月16日投降,日人則於同年6月置砂都「駐在所」統治五部落。
國民政府遷台之初自春陽至合作同為一村,1950(民國39年)因範圍遼闊,
分出合作村,轄今精英、合作兩村。

1.靜觀部落:
靜觀,族人稱砂都(sadu),部落的名稱取自於澀梨(moquban nasi),為位於濁水溪上游左岸,尾上山北方山腹,海拔約1,500公尺山腹平台的部落,也是本鄉最東邊的部落。原本在濁水溪最上游、奇萊山山腹之地尚有玻拉瑤社(Bulayau),後在日治時期因反抗激烈、不服政令,一直受到日警注意,後被遷往其他地方。
本族群各部落由於是最接近中央山脈的部落,日警在統治初期即不斷進行部落遷徙與合併,例如位於Sadu砂都部落對岸稱為Burang玻蘭小部落,因位於立鷹駐在所(今松崗)到砂都必經之路上,即於1911年被迫遷至砂都。
日警於1930(民國19年)起,更迫令5部落逐漸遷往淺山居住,一部分住於廬山、一部住於松林。在這次遷移行動中,住於濁水溪最上源的玻拉瑤部落全被遷出,據說原本日警有意將之遷至埔里水頭一帶,後因頭目激烈反對作罷;大部遂由頭目瓦里斯.拿維(Walis‧Nawi)率領移居廬山部落,一部遷至松林部落,玻拉瑤原址逐被廢棄。
布希塔雅因(Busi daya)在土魯閣「駐在所」上方,距離太遠,被迫遷散於布希斯卡與砂都兩部落裏;而布希斯卡部落亦以遠離「駐在所」管理不便為由,遷至砂都上方約500公尺處,稱為布希(Busi),又稱上部落。

2.平生部落:
平生,族人稱托魯萬(Truwan),古時又稱為Mzijau或Mejau(即清醒之意),與其部落的名義相同,也是德路固群最古老的部落。位於濁水溪上游左岸,尾上山北方山腹,海拔約1,500公尺處的溪岸平台形成部落,在靜觀部落西方,相距僅800公尺。其地為溪岸狹小台地,臨溪谷急峻多斷崖,部落南多急斜地,但部落上方高處多緩斜地,適於開墾。在日治後期的遷移行動中,托魯萬除部份家族遷出外(遷至廬山部落),仍留在原址不動。
(二)、廬山部落(Aran Bwarang)在傳統到現在的歷史記錄
1、Alan Buwaarung(波瓦倫部落)-本段落的文章依據郭明正老師所整理:
馬赫波部落的氣勢亦隨之高漲,因而波瓦倫大部分的區域逐漸納入本族群的勢力範圍。
或許都達(seediq Toda)的族人們在固眉雅(Gmeya)和榭固伊(Sekuy)地區生活不易,逐由兩部落頭目及其長老們一同到馬赫坡部落向當時的頭目Temu Robo(帖木‧羅勃)聲援;商議的結果是,固眉雅部落的族人遷至Pradu(布拉魯)溫泉地區即今仁愛鄉精英村轄區內的廬山部落,屬本族群(德克達雅)領域內位居最東北方的部落,而波瓦倫部落之形成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以下是本族耆老們的說法:
「在都達群的領域中(quri alang mneyah Toda),過去有個非常強盛的部落叫做alang B-ngebung(埔內澎部落),於不同的時期分兩波人馬向外拓展至Tbatu(今屯原)及Ruco(今尾上)一帶,移至屯原地區建立了alang Gmeya(固眉雅部落),遷往尾上地區的建立了alang Sekuy(榭固伊部落-寒冷的部落);那個時期德克達雅的馬赫坡部落早已建立,當時本族群與都達群以浦咖汕溪(yayumg Bkasan,今稱塔羅彎溪)為天然的領域界線,但隨著本族群在霧社地區日漸旺盛的聲勢,附近,而榭固伊部落的族人則遷向布拉魯對岸上方的Bkasan(浦咖汕)山脊緩坡地。兩個新部落皆位於本族群的領域內,浦咖汕位於馬赫波部落後方Butuc(布督茲)的山頭;布拉魯則位於一山之隔的山腳下,為了感謝讓地之誼,兩個新部落各回饋了一頭豬給馬赫坡部落的族人,做為Dmahun(賠補)的Gaya(族規)承諾。」。
另外,本族耆老們又說道:
「有一年,霧社地區發生大地震,震垮了布拉魯部落(alang Pradu)後方的山壁,崩塌的土石不但掩埋了整個部落,並如堰提般的堵塞着浦咖汕溪的水道,因溪水無法順利流出而在布拉堵溪段形成一個大堰湖。災難中令先祖們印象深刻的是,由於水道受阻,位居布拉堵溪段下游的馬赫坡、吐嚕灣、斯庫…等部落族人,卻因溪水銳減,意外的撈獲擱淺在浦咖汕溪之沙洲、淺攤的大量魚蝦,因漁獲量過剩,即分送給鄰近部落的親友們,當時家家有醃魚(qcurux qnsingan)、戶戶有魚乾(qcurux dnungeyan)是當時各部落的寫照,這在德克達雅的社會是難得一見的景象;有好事的族人稱之為qcurux runu(地震魚)或qcurux sunu(坍方魚),但因地震後連日豪雨,上游溪水暴漲,〝布拉魯堰湖〞不久即告決隄。
此次災變,雖震毀了一個部落,但布拉堵的居民們卻都安然無恙。據說,部落的宿老們以他們長時間生活於山林的歷練與智慧,在崩山前即建請頭目將族人們盡速撤離布拉堵部落,並向浦咖汕和馬赫波部落求援。當時馬赫坡的頭目Temu Robo(帖木 羅勃)隨即招集數位部落長老及年輕有為的Mona Rudo(莫那 魯道),趕往布拉魯及浦咖汕部落瞭解災情,當下決定:『 布拉魯的災民暫時留居浦咖汕部落,糧食由馬赫坡提供。待天候轉晴、餘震漸弱時,布拉堵的災民可遷至波瓦倫地區重建家園。』
布拉魯的頭目Walis Periq(瓦歷斯 貝力克)與浦咖汕的頭目Tanah Robay(塔那哈 羅拜)二人,於波瓦倫重建部落期間,有感於Temu Robo的救難情誼,逐雙雙決定要加入德克達雅的Gaya陣營(meyah tuuman gaya)。當布拉魯部落災民遷往波瓦倫的5〜6個月且一切穩定後,在波瓦倫新部落舉行盛大的加盟儀式(smmesung nuyahan tuuman gaya),本族的總頭目Walis Buni(瓦歷斯‧布尼)及各部落的頭目及其勢力者等都參與盛會,一齊在祖靈面前作見證(niqan naq kari daha)。約兩年後,浦咖汕部落的族人也全數移至波瓦倫地區居住」。

2、Alan Mhebu---馬赫坡部落-本段落的文章依據郭明正老師所整理
若依德克達雅語的譯音,Mhebu音譯成〝湄黑浦、梅黑埔〞或其他聲韻相近似的中文可能更為恰當,筆者仍沿用「馬赫坡」之譯音是顧慮一般對「霧社抗日事件」有涉獵的讀者們,為適應新的譯音名稱而混淆了已知與馬赫坡有關的事件脈絡。
馬赫坡部落(alang Mhebu)亦由吐嚕彎德克達雅(Truwan Tgdaya)分出而成,其分出的時間約在Qacoq(卡秋固)、Gungu(固塢)、Suku(斯庫)、Paran(巴蘭)之後。馬赫坡部落位於浦咖汕溪(yayung Bkasan)與馬赫坡溪(yayung Mhebu)合流點的台地上,即今名聞遐邇的觀光旅遊聖地─盧山溫泉附近腹地。今廬山溫泉警光山莊右上方的茶園台地稱為馬赫坡下部落(alang Mhebu-Hunac),該台地所延伸的上方緩坡地為馬赫坡上部落∕alang Mhebu-Daya,沿著浦咖汕溪往吐嚕灣部落的右岸亦散落著數十戶人家,由馬赫坡部落耆老們的口述得知,筆者的先祖們亦在其中;過去馬赫坡的族人出入部落之路線亦順著浦咖汕溪右岸的叢林山徑,與今日往來廬山溫泉的公路,隔著浦咖汕溪遙相對望。此路線大略如下:馬赫坡部落→吐嚕灣部落→Taso(塔梭) →Skredan(斯固列旦) →固塢部落(alang Gungu) →堵洛度夫上部落(Drodux-Daya) →堵洛度夫下部落(Drodux-Hunac) →松林坡(hredan Tqilung) →keruc Paran(今霧社街上),約需2小時(因人而異)的徒步路程。
今廬山溫泉鐵線橋的上下游河段,昔日為馬赫坡族人的天然浴場,也由於擁有如此得天獨厚的條件,使得馬赫坡人勤於泡溫泉水洗澡,特別是馬赫坡的女性居民們,外出耕作前都會先攜帶換洗衣物,待收工時,先到溪邊的天然溫泉池沐浴後再返家,這樣養成的生活作息,常讓出嫁到其他部落的馬赫坡女子感到不便,因為其他的部落,可能無法提供如此優渥的天然資源,還有馬赫坡的孩童們,將天然的溫泉溪流當作嬉戲玩樂的天堂。當Dakis郭明正老師每到今日開發成高度商業化的廬山溫泉區,常會興起「如此親切卻又陌生的〝好地方〞,曾是我先人們的樂園」之慨。~~山河依舊,人非事也非,若問先人何處尋,盡在午夜夢迴中~~。
馬赫坡部落有個天然造成的特徵(物理現象),即每逢清晨和傍晚,整個山谷下的馬赫坡部落,始終籠罩再朦朧的霧氣中,當你置身其中,除會發現有小水滴不斷由天而降,猶如天要下雨似的。這是由於溫泉水的熱蒸氣,由水面不斷源源不絕的冒出,並緩緩向空中上升,遇到冷空氣就會凝結成小水珠,當凝結的小水珠之重量大於空氣的重量時,即會如下雨般的灑落下來,常讓人誤以為要下雨了。本族的語言中,hmebuy∕mhebuy有「漏水、天滴小雨珠」之意,族人們於此建立部落後,即以alang Mhebu相稱,其中Mhebu是hmebuy∕mhebuy的訛音,因族人們以〝會漏水的部落〞為名終究不妥,遂將mhebuy音變為Mhebu(馬赫坡),成為該地區日後的名稱。
在本族群領域內的各部落裡,或多或少都有來自Truku群和Toda群的族人混居期間,其中有因嫁入本族群的女子、有因入贅的男子及加盟(meyah tuuman)的家族等,除非三個族群間正處於緊張的狀態下,否則平時互動互惠的關係是處在正常化的狀態之下。波瓦倫部落(alang Boarung)尚未加入德克達雅的Gaya之前,馬赫坡屬德克達雅最內山的部落,其領域與Toda群的勢力範圍相鄰或相互重疊,獵區亦與Truku、Toda相接壤,藉此地利之便,馬赫坡外來的人口居Tgdaya部落之冠。筆者的外曾祖父Dakis Sudu(達吉斯‧蘇杜),即來自Truku的alang Sadu(沙杜部落)移民至馬赫波的第三代子孫。
【注】本段摘自郭明正之部落史、程士毅與沈明仁合著之仁愛鄉鄉志

四、今天Sejiq Truku住在廬山部落的歷史與現況:
地名即因政府輪替之故,名稱從傳統先居者Toda人與 Tkdaya人的波瓦倫部落、浦咖汕(溫泉區上游)、馬赫坡部落(溫泉區下游)之稱;到日治時期被稱為富士山下的富士社與富士溫泉招待所;後又於國府遷臺改名廬山部落與廬山溫泉,截至民國56年6月1日又因行政區域之劃分之故設置精英村,並由合作村隸出,而獨立一村,其村界西隔濁水溪與春陽村相接,東依中央山脈,轄內有廬山(Alan Bwaarung)、廬山溫泉(Alan Mhebu)平靜(Alan Toda)、平和(Alan Rukudaya)四個聚落。現有靜觀產業道路與台14號省道相連接,交通已非常便利。
(一)、廬山部落:
廬山,昔稱波瓦倫(Bwaarung),位於濁水溪左岸與其支流馬赫坡溪曾合處東北方高地,為奇萊主山南峰西向稜線展延至尾上山分支南向支稜上,海拔約1,400公尺。此支稜在延伸至廬山時,為濁水溪及其支流馬赫坡溪所切,由於切割甚烈,落差近一千公尺,無形中增加廬山的雄偉氣勢。
自母安山頂(高1,474公尺,俗稱瞭望台),可眺望德克達雅群在濁水溪流域所建立的舊址,下方為斯庫部落小社(族人稱格利繞glirau)舊址。廬山東南臨霧卡山溪,多緩坡地,適於耕植,今墓地為巴奧隆小部落特布灣(tbuwan)舊址;西北臨濁水溪,多急斜坡,下方約200公尺處之小台地,則為斯庫部落與小部落(族人稱布可灣buqowan)舊址,該部落族人因參與霧社抗暴事件,被日警強迫遷居清流。部落東北方的小溪谷,則為昔日德克達雅群與都達群的領域分界。
霧卡山溪(今稱塔羅灣溪)源自奇萊主山南峰,流至廬山溫泉會馬赫坡溪,在會合處東北約一公里處的河流南岸都達群曾建立霧卡山(Bukasan)部落,故稱該溪為霧卡山溪。相傳兩百多年前,都達群人原本散居於霧卡山溪流域,因遊獵中央山脈,發現東方有不少可耕地,乃率眾遷居花蓮陶塞溪流域。霧卡山部落對岸之小台地,亦曾住有都達群人並建嗚赫(Oahar)部落,因德克達雅群的逼迫,移居於濁水溪左岸之平靜與平和之間。德克達雅群亦向北推進至蘆山,並於西北下方建立斯庫社,其社稍北,即今尾上山之脊嶺,為德克達雅、都達兩群的分界線,以北為都達群的領域,以南則為德克達雅群之領域。
德克達雅群在廬山以南的溪谷台地,先後建立斯庫、馬赫坡等部落。後因參與霧社抗暴事件,於1931(民國20年5月6日),同時被迫遷至清流。1932年起日本警察為分散德路固群諸社勢力,以防止抗日事件之再發生,迫令德路固群玻拉瑤社分兩批遷出;第一批移居萬大附近的松林(puran)以牽制布農族干卓萬群與泰雅族萬大群;第二批遷來波瓦倫各小部落(alan buqowan、paxan kenali、paxan busagun、alan hunac、alan slaq、paxan kelilaw、alan buruqin、alan qurox、alan sipaw、paxan tubuwan、paxan tawun、paxan dagic、paxan bucingun、alan tbatu(alan Gmeya)、alan Sekuy、alan bkasan、alan Pradu、alan Oahar),日人將新遷移此之各小部落族人統稱為「富士」(Fuji),至國民政府遷台後,因先總統蔣公蔣中正先生認為此地酷似其老鄉廬山而命名為「廬山」,居民以玻拉瑤部落後裔居多,托魯萬、砂都兩社為數不多。
(二)、廬山溫泉:
霧卡山溪與其支流馬赫坡溪會合處上方的台地,原為馬赫坡社人所居,但至1931年(民國20年)被迫移至清流,此地遂荒廢。不久德路固群(以玻拉瑤部落為主)在玻拉瑤部落頭目瓦歷斯‧納威(Walis‧Nawi)率領下遷至廬山,並在馬赫坡舊址闢地耕種,但定居者不多,後來因成為觀光風景區,定居於此的原住民將土地賣給漢人,成為漢人聚落,人口才大量增加。其地自日治時期起即因溫泉出名,並在此建造警察療養所-富士溫泉(即今警光山莊);後因先總統蔣公來此遊玩,因其風景類似大陸廬山,而改名為「廬山溫泉」。(【注】本段摘自程士毅與沈明仁合著之仁愛鄉鄉志村史采風篇)

五、Sejiq Truk部落-
1930年霧社抗暴事件後陸續遷入到精英村廬山部落的新民族
(一)、Seejiq Alan Bolayaw部落(原址在現合作村上方山腰處):
位於濁水溪上游右岸、奇萊山山腹之地,海拔約1600-1800公尺不等,由五個alan所組成。這些alan都源自truwan部落,因dupan獵場、qpahan土地開墾的關係,分住至濁水溪流域最上游的地方。五個alan的情形分別敘述如下。
a、babaw bolayaw(bolayaw的上方):由頭目Walis‧Nawi率家族9戶組成。
b、borenux bolayaw(bolayaw的平坦之處):由頭目Wumin‧Cixun率家族13戶組成。
c、ska bolayaw(bolayaw的中央):由頭目Takun‧Nawi率家族14戶組成。
d、babaw-yayun bolayaw(yayun為河流,bolayaw部落的河岸邊):由頭目Awi‧Iran率家族10戶組成。
e、mahebo(森林密佈之處):此族群因盛行mahuni(邪術,不好的巫術)之風,被土魯古人出草滅亡。
前述五個alan因日治時期反抗激烈,又屢次各據山頭不服政令,一直受到日警注意,後因勢孤迫於無奈,被遷往其他地方(廬山、松林部落),以分散truku人的力量。現在此地區已改作高冷蔬菜、花卉、水果專業區。

(二)、Seejiq Alan busi daya部落
(原址在合作村上方山腰處)位於濁水溪上游左岸,海拔約1600公尺左右的山腹所形成的血緣集團部落,並有二個alan部落組成。
a、alan bubur(bobuju即部落所在地是背陽而森林茂密、有水源的地方):
由頭目Sicus‧Yoku‧Labu率17戶家庭組成的血緣同盟集團。
b、alan brenux(borenux即部落的平坦處之意):由頭目Kulas‧Basau率7戶家
庭組成血緣同盟集團。

(三)、Seejiq Alan busi-ska部落
(現址於合作村落上方中央處):位於濁水溪流域上游左岸,海拔約1460公尺的山腹形成部落集團,距埔里鎮約東北方50公里左右,aran sadu上方約500公尺山腰處。其勢力有兩個血緣集團。
a、 alan bobur(現址於合作村落上方中央山腰處):由頭目Baras‧Tunngax
b、率16戶家庭組成血緣同盟集團。
b、alan brenux(現址於合作村落上部落):由頭目Doriq‧Nabus率28戶家庭
組成血緣同盟集團。

(四)Seejiq Alan Sadu部落(現址於合作村落下部落,即目前部落的行政中心區、學校區所在地):
部落的名稱取自於一種植物的名稱-澀梨(moqban nasi)而來。為位於濁水溪上游左岸,海拔約1432公尺左右山腹形成的集團部落,距埔里鎮東北方約50幾公里。其勢力由三個集團的血緣集團同盟所組成。
alan brenuf〈即部落的平坦處,亦即合作村落警察駐在所、學校區等行政機構所在地。由頭目Basaw‧Buran率12戶家庭組成血緣同盟親屬集團。
a、 alan dgiyaq(即部落的山頂處):由頭目Ludan‧Buran率19戶家庭所組成
b、的血緣同盟親屬集團。
c、babaw harun 〈harun即松樹之意,是Sadu部落松樹林區的上方處〉:由頭
目Dakis‧Buran率4戶家庭所組成的血緣同盟親屬集團。
















奇萊山廬山部落(Alang Bwarung)
梨山
truku
brayaw
合歡山
鳶峰
翠峰
snapaw
toda
大禹嶺
花蓮
華崗
榮興
翠巒
行力
紅香
發祥
新生
中原
互助












史努櫻
snuyin
莫那魯道岩窟loxongaw
busi
光被八表
天池
雲海
qecing
烏蘇蘭
wusulang
mahebo
能高山
白石山bunuhun
霧社paran
斯庫suku
bwarum
kliraw
bsagun
knali
sipaw
qudox
bruqin
burah
slaq
ayumaxun
tbuwan
tawun
bcingun
tbatu
dagic
braru
pukasan
tnkulangdapa
廬山溫泉
rqzing
drodux
truwan
linaw
Sapah pawan
sipaw









六、今天Sejiq Truku住在Pulan松林部落的歷史與現況:
松林,族人稱玻蘭(Pulan),日治時稱Inago,國民政府遷台後始改稱今名。係由德路固群玻拉瑤部落人居住的部落,最初成立於1930(民國19年8月5日),原因為隔開萬大群與布農族卓社群。初居於濁水溪右岸、萬大水壩東南方約5公里,現址上方海拔1,060公尺的台地上,族人稱Geicin(很冷的地方)之處,僅有9戶15人。成立初,計43戶168人,同月,有巴蘭部落2戶10人遷入。但在霧社事件爆發期間,除巴蘭部落人逃回之外,又遇到瘧疾的流行,有14戶74人遷返原住地,人口減少幾乎一半。事件結束後,才有部分族人再度在Dolih‧Nabus率領下由玻拉瑤部落遷入,並遷至現址對岸之Alang Barau。
國民政府遷台後,政府完成了萬大公路,班車來往於埔里、萬大之間,萬大成為親愛村對外交通的樞紐,松林部落為求交通便利,以及耕地等問題,乃於1950年左右集體遷於萬大西方約3公里之台地,另立新址,亦名松林。
以上所撰述的文章是個人田野記錄僅提供給『強有力』的賽德克青年一些參考,歡迎志同道合者,在賽德克族的領域中,我們要像「獵人」一般,擁有敏銳的思維,才能在「獵場上」,戰績輝煌。
大家的兄弟 Pawan Tanah Yakaw
2007/7/16




















正名賽德克族:國際的觀點

Scott Simon,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University of Ottawa, Canada
史考特.西門(助理教授)
社會人類學系
加拿大渥太華大學
翻譯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宣幹事 Sutu Tada舒度大達牧師

“For a colonized people the most essential value, because the most concrete, is first and the land: the land which will bring them bread and, above all, dignity” – Frantz Fanon
土地是被殖民人民最首要的基本價值,因為它是最具體的:土地可帶給他們食物,以及最重要的尊嚴──法拉茲.法濃

Around the world, indigenous peoples (原住民族) live in colonial situations. In Taiwan, just as in Canada, settlers have come to indigenous lands, bringing with them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nation-state and capitalist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this process of “development,” indigenous peoples have lost their lands, their traditional livelihoods, and many aspects of their cultures. Indigenous peoples, however, have struggled hard to reclaim their rights and are now going through a global process of decolonization. Already in the Second Decade of Indigenous Peoples, the United Nations is discussing the Draft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with the support of most countries.[43] In the past 11 years since the Republic of China accepted the use of the concept the Indigenous Peoples(原住民族), Taiwan has also made great progress in indigenous human rights (施2005).
  環顧世界各地,原住民都處於被殖民的情勢。台灣有如加拿大一樣,殖民者帶著他們大沙文民族國家及強勢資本家經濟發展的制度來到原住民的土地,透過「發展」的運作過程,使原住民失去他們的文化認同、傳統生計,甚至土地。然而,原住民目前正透過全球殖民自治區的設立努力重聲自己的權利。原住民已有二十年受到多數國家的支持,在聯合國討論原住民權利的聲明草案。在十一年前,中華民國政府也接受了「原住民族」的觀念,台灣屆時對原住民的權利,也有極大的進步(施2005)。

The history of the Sediq/Seediq/Sejiq people in Nantou is one example of this process of colonization.[44] Before the Japanese and the Chinese arrived on their territory, they did not have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modern nation-state. Nonetheless, each villages(部落) had the ability to select political leaders and make decisions collectively. They had territory and the ability to defend it, often through headhunting (出草). They were also able to negotiate relations with other village(部落), through marriage or the formation of leagues (聯盟). Anthropologist Masaw(寥守臣) thus recognized that they already had the foundation and spirit of democracy(民主之精神與基礎)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self-governing(自治組織) (寥 1998: 48). Because they had a population, effective governance, a territory, and the ability to form relations with other groups, we can say that the various sediq’s village(賽德克部落) were mini-nations before the Japanese arrived in 1895.
台灣南投縣的賽德克族是殖民化運作過程的一個實例。在日本人與中國人來到他們的土地之前,並沒有現代民族國家的制度。然而,每一個部落皆有能力選擇自己的領導者,並且是共同決定。他們有自己的土地且有能力防衛它,常以「出草」保衛它。原住民也能藉著婚姻或建立聯盟,與其他的部落建立關係。因此,人類學家廖守臣認為,台灣原住民早已有民主的精神與基礎,和自治的組織(寥 1998: 48)。因為原住民擁有人口、有效之管理權、土地,甚至與其他團體建立關係的能力。1895年日本人來台以前,多數賽德克族的部落,我們可以說是迷你的國家(民族)。

Historically, the colonial powers have treated these mini-nations in different ways. When the English went to Canada and New Zealand, they recognized that the indigenous peoples in those territories were nations. They thus signed international treaties with them. Those treaties became the basis for later legal claims. The Japanese, however, did not recognize that Taiwan’s indigenous peoples were nations. They did not sign treaties with them. They treated them as if they were animals. Although the Japanese gave property rights to Han People(漢人), they declared indigenous territory to be governmental land(官有地). Most of the traditional territory has not yet been returned to Taiwan’s indigenous peoples. Even after the Republic of China established protective land(保留地), most indigenous territory remains national land(國有地) (顏 & 楊 2004: 241).
就歷史根據而言,殖民的力量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對待迷你的民族。當英國人來到紐西蘭和加拿大的時候,他們承認在這些土地的原住民各族群是一個民族,因此他們與原住民簽訂了國際法(international treaties)。這些條約日後成為合法述求的基礎。然而,日本人不認為台灣原住民是個民族,他們不與台灣原住民簽訂和約,並且對待原住民族有如動物一般。雖然日本將財產權賜給漢人,漢人卻聲稱原住民的土地為「官有地」(governmental land)。原住民傳統的土地大多尚未歸還。即使後來的中華民國也建立保留地(protective land),大多原住民的土地仍屬於國有地(national land)(顏 & 楊 2004: 241)。

After the Republic of China came to Taiwan in 1945, Taiwan’s indigenous peoples slowly gained democratic and human rights. This was due the hard work of the indigenous social movement and the influence of aboriginal legislators in the Legislative Yuan (黃 2005). Decolonization was accelerated when Chen Shui-bian (陳水扁)acknowledged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OC and the Indigenous Peoples(原住民族)is the relationship of nation by nation(準國與國關係) or nations in nation(國中有國). But decolonization is not yet finished. Indigenous Peoples(原住民) must work hard to make decolonization happen. No state decolonizes indigenous lands and peoples by itself. Indigenous Peoples(原住民) must unite and demand decolonization on their own terms. The long term goal is that indigenous nations be recognized as “tiny sovereign nations with well-defined local powers” within larger states (Bodley 1999: 11).
  1945年中華民國來到台灣以後,台灣原住民慢慢獲得應有的人權和民主。這功勞歸究於國會(立法院)原住民立法委員的影響和原住民社會運動的努力(黃 2005)。當總統陳水扁先生公開宣示,中華民國和原住民之間的關係是「準國與國關係」(the relationship of nation by nation),或是「國中有國」(nations in nation)之時,去殖民化得以快速成熟。然而,去殖民化尚未完成,原住民必須更加努力,使去殖民化得以實現。沒有一個國家或政府是准許原住民土地和人民自治的。原住民必須在自己的立場上團結並強烈要求去殖民化。原住民各族群必須確認:「處在較大國家裡的弱小主權民族,擁有明確其地方上力量的定義」,這是一段長期的目標(Bodley 1999: 11)。

正名與去殖民化
Naming is very important because language is power. When one country colonizes another country, it changes the identity of the peoples who are colonized. The colonizers do this to take away the symbols of their independence and to break up their societies. They change the names of people to better control them. The Europeans did this in North America. They called the Indigenous Peoples(原住民族) there “Indians” or “primitives” or “savages” (Harjo 2005: 31). The Europeans said that the indigenous peoples were “tribes” or “bands” rather than “nations.” This violated the principles of equality and sovereignty in diplomacy. In Canada, Indigenous Peoples(原住民) finally asked to be called “First Nations” (第一民族). They established an Assembly of First Nations (第一民族議會) to contro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irst Nations and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This was an important step toward decolonization.
命名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語言是力量。當一個國家殖民另一個國家時,它必會改變被殖民人民的認同。被殖民者的獨立象徵就會被削除,並且使他們的社群破裂。因為改變被殖民者的名字遠比控制他們來得更好。歐洲人就是這樣對待北美的人民。他們稱那裡的原住民族為「印地安人」(Indians)、「原始人」(primitives),或是「野蠻人」(savages)(Harjo 2005: 31)。歐洲人也說,原住民是個「部落」(tribes)或是個「群體」(bands),而非「民族」(nations)。在外交上,這是違反公平與統治的原則。在加拿大,原住民要求被稱為「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他們建立「第一民族議會」(Assembly of First Nations)來掌管第一民族與政府之間的關係。這是達成去殖民化最重要的一步。

Taiwan experienced colonialism under the Dutch, the Spanish, 鄭成功, the Manchurian Qing Dynasty, Japan,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Qing Dynasty called the 原住民族 生番 and 熟蕃. The Japanese first called them 蕃 and then later called them 高砂族. The settlers from Fujian called them “hoan-a.” The Republic of China called them 山地同胞. All of these names took away any symbol of indigenous independence. These names did not recognize that the原住民族 are nations. In 1996, the Republic of China established the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They included原住民族 i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se are also important steps toward decolonization.
台灣經歷荷蘭、西班牙、鄭成功、中國清朝、日本和中華民國之殖民統治。中國清朝稱台灣原住民為「生蕃」和「熟蕃」。日本早期稱台灣原住民為「蕃」,後來稱台灣原住民為「高砂族」。從福建的移民者稱台灣原住民為「蕃仔」(hoan-a)。中華民國稱台灣原住民為「山地同胞」。這些所有的稱呼皆奪走了原住民獨立的各樣象徵;而這些稱呼也無法認定原住民是一個民族。1996年中華民國政府建立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使「原住民」含蓋於中華民國的憲法裡。這也是達成去殖民化最重要的一步。

One of the main strategies of colonialism is to rename the原住民族. Some examples from North America are:
殖民者用的名稱
意義
正名
Eskimo
Cree for “meat eaters”
Inuit Nation
Sioux
Anishinaabe for “snake” or “enemy”
Lakota, Dakota and Nakota Nations
Cheyenne
Lakota for “talks funny”
Tsistsistas Nation
Tonto
Spanish for “stupid”
Apache Nations
Papago
“bean-eater”
Tohono O’odham Nation
Source: Harjo 2005: 31-32
These colonized names are often pejorative. They take away the pride of the people. These names create division among the原住民族 and make it hard for them to unite together. By contrast, the names of most原住民族 in their own母語 simply means “people” or “human beings.”
  殖民主義主要的策略之一是原住民重新命名。「北美」(North America)原住民的實例如下:
殖民者用的名稱
意義
正名
北美印地安愛斯基摩人(Eskimo)
加拿大印地安克里族語為「嗜吃肉者」
(Cree for “meat eaters”)
伊努伊特民族
(Inuit Nation)
北美印地安蘇族
(Sioux)
北美印地安阿尼斯那阿貝族語為「蛇」或「敵人」(Anishinaabe for “snake” or “enemy”)
拉哥塔、達哥塔和那哥塔民族
(Lakota, Dakota and Nakota Nations)
北美印地安夏安族(Cheyenne)
拉哥塔族語為「愛說笑」(Lakota for “talks funny”)
契斯契斯塔斯民族(Tsistsistas Nation)
東多族(Tonto)
西班牙語為「笨蛋」(Spanish for “stupid”)
帕契民族
(Apache Nations)
北美印地安巴巴哥族(Papago)
族語為「吃豆的人」(“bean-eater”)
北美印地安阿多合努歐德罕民族
(Tohono O’odham Nation)
資料來源: Harjo 2005: 31-32
通常殖民政權所使用的名稱是輕蔑貶抑的,並磨滅原住民的自尊心。其所用的稱呼造成原住民族之間的岐異及難以團結在一起。透過這樣對比,大多原住民族的名字,在自己母語(mother-tongue)是很簡單「人」(people)或「人類」(human beings)的意思。

Taiwan’s colonizers did the same thing. When they came to what is today Ren’ai Township, they found that some people called themselves sediq. This word means “human being.” The Japanese knew that the sediq and the Atayal had different language and customs. Yet the were fierce warriors. The Japanese thus put them in the same category as the Atayal people for “administrative purposes” (台灣總督府 1996 : 5-10). This was part of the Japanese strategy of 以蕃治蕃, yet the Republic of China continued to classify the sediq as 泰雅族. Because they lost their name, the sediq lost the symbol of their independence and the pride that comes with their own name. Many people did not know if they should identify as泰雅族or as sediq. Their parents said they were sediq, but their teachers said they are泰雅族. This confusion is the product of colonialism. The colonizers created this problem to weaken the原住民族 societies. For true decolonization, 原住民族 must take back their own names. 正名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decolonization. It is the first step towards other important goals.
台灣的殖民者也與北美的殖民者做了同樣的事。當他們來到現今的仁愛鄉(Ren‘ai township)的土地時,他們發現當地的人稱自己為「賽德克民族」(sediq),這個字是意思是「人類」(human being)。而日本人知道「賽德克民族」(sediq)和「泰雅爾民族」(Atayal)有不同的「文化與語言」(language and customs)。然而「賽德克民族」(sediq)和「泰雅爾民族」(Atayal)是兇猛的戰士,於是日本人為了「行政上的目的」(administrative purposes),而將「賽德克民族」(sediq)歸入跟「泰雅爾民族」(Atayal)同樣的族群類別(台灣總督府 1996 : 5-10)。這曾是日本「以蕃治蕃」的策略之一,而至今中華民國殖民政權仍將「賽德克族」(Sediq)歸類為「泰雅爾族」(Atayal)。因為賽德克族失去他們的名字,賽德克族因此失去他們獨立和自豪的象徵,這些象徵都源於他們族群的名字。許多人不知道他們該定位自己是「泰雅爾族」(Atayal)或是「賽德克族」(Sediq)。他們的父母告訴他們是「賽德克族」(Sediq),他們的老師卻教導他們是「泰雅族」(Atayal)。這種混淆是殖民主義的產物之一。殖民政權製造這種問題,以削弱原住民族社群。為真正的去殖民化,原住民族必須取回自己真正的名字。然而,正名是去殖民化一個最重要的一部分。並且是達到其他重要目標的第一步。

Naming a people is not easy. The Japanese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needed to administer the whole island of Taiwan. They thus did population censuses and created land registers. They needed to name the different peoples who lived in different parts of Taiwan in order to control those peoples, use their land, and gain access to their natural resources. They thus created 族別, a concept that did not exist before the modern nation-state came to Taiwan. Before the Japanese came, sediq 人did not have the concept of an ethnic group. They lived in a situation of what we might call “部落主義.” They knew their own territory very well, and they knew about neighboring 部落. They knew that they were people, sediq. They knew that there were other 部落 of sediq 人. Some spoke the same language, whereas others had different ways of speaking. They thus knew that the sediq 人came from three groups whom they called Truku, Tkedaya, and Teuda.
  命名對一個人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日本和中華民國殖民政權為了統治整個台灣島嶼,於是他們從事人口調查,並從事土地登記。殖民政權進入他們自然的資源並使用他們土地,將住在台灣各不同區域的人命名,好使統治台灣各個族群。因此他們創造了現今台灣民族國家以前未曾存在的觀念「族別」。日本殖民政權來到以前,「賽德克」(人)這個字眼並非是族群的觀念。他們活在一個可說是部落主義的情境裡。他們也知道他們擁有自己的土地,並了解鄰近部落的事。他們知道他們是一個族群或是一個人,並且也知道其他部落的族群和人。有些人說同樣的語言,但有些人用不同的方式說話。因此,賽德克族知道他們來自三個群體,他們稱為「德路固人」(Seejiq Truku )、「德固達雅人」(Seediq Tkedaya)「都達人」(Sediq Teuda)。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w a modern democratic country. It is still important to name the peoples of Taiwan for administrative reasons, but for the first time in history Taiwan’s原住民族 have a democratic process to choose their own族別. It remains a difficult process for the sediq of Nantou and Hualien. In the past, the Japanese used different groups of sediq 人 to control others, even to kill other sediq 人. This was a cruel policy of以蕃治蕃. It is still difficult for some people from these groups to unite under one 族別. We can say that部落主義 is still strong. Also, some sediq人 had already moved to Hualien over 300 years ago. Although they know they are from Nantou, they have developed their own customs and their languages have evolved. They now consider themselves to be the 太魯閣族. In 2004, the Executive Yuan recognized the太魯閣族. According to this legal classification, the Truku, Tkedaya and Teuda of both Hualien and Nantou are all part of the太魯閣族if they choose to change their legal status at the 戶政事務所. In Hualien, most of them have already changed their legal status. This 正名 is also an important step toward decolonization, but not everybody agrees with it. One of the motivations for the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 in fact, is dissatisfaction in Nantou with the name Taroko. In Hualien, some Teuda and Tkedaya people also do not like the new族別.
  中華民國是現代的民主國家。行政的理由(administrative reasons)仍是命名台灣人最重要的理由,但是在原住民的歷史裡,擁有民主的運作過程選擇自己的族別是第一次。對花蓮與南投的族人而言,仍存有其運作過程上的困難。過去日本使不同的賽德克族群彼此控制,甚至相互出草,這是極為殘忍「以蕃治蕃」的政策。這對賽德克族的一些人來說,要這些族群合為一個族別仍有因難的。我們可說如此詮釋,部落意識至今仍然非常地強烈。在三百年以前有些賽德克族人已遷徏到花蓮地區。他們雖然知道是來自南投,但是他們早已發展出自己的文化和早已演進了自己的語言。如今他們認為自己是「太魯閣族」。2004年行政院宣認太魯閣族為台灣第十二個原住民族群,如果要他們選擇改變他們合法的身份時,根據合法的類別,南投和花蓮所有的太魯閣/德路固(Truku)、德固達雅(Tkedaya)和都達(Teuda)都是「太魯閣族」的一部分。在花蓮已有大多的人改變了他們合法的身份。這種正名也是達到去殖民化極為重要的一步,然而這並非所有的人都同意。事實上,「賽德克族正名運動」的動機之一是南投族人不滿意以「太魯閣族」正名,並且有些花蓮的「德固達雅」和「都達」也不喜歡這個新的族名。

正名的正當性
正名 for indigenous peoples is already considered a basic human right and a universal human value. Article 33 of the United Nations Draft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says that “Indigenous peoples have the right to determine their own identity or membership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customs and traditions.” Taiwan is not a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cannot sign this declaration. Nonetheless, the spirit of this law has already been accepted in Taiwan.
  正名對原住民而言,已被認為是「基本人權」(basic human right)和「普世價值」(universal value)。聯合國原住民人權宣言草案第33條有記:「原住民有權決定根據他們文化和傳統認同自己和族群的資格」。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因而不能簽訂這個宣言。然而,這法律的精神已被台灣所接愛。

  「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第二條 thus provides a mechanism by which tribes may be recognized:
係指既存於臺灣而為國家管轄內之傳統民族,包括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並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因此,「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第二條被認定為族群提供機械化的條例:
係指既存於臺灣而為國家管轄內之傳統民族,包括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並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正名 is not just a word game.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e well-being of indigenous communities. When a people can use their own language to name themselves, the name becomes a source of pride. This name can help them unite. This is very important in the process of decolonization. This is why naming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search projects for indigenous peoples (Tuhiwai Smith 1999: 157). The Mohawk warriors in Canada thus refuse to call themselves Mohawk and even refuse the word indigenous (原住民族). In their own language, they affirm: I’ionkwehonwe (We are true human beings). The sediq people have this spirit when they affirm: yaku o sediq balay.
  正名不僅是文字上的遊戲。它對原住民社群的前途極為重要。當人可以用自己的語言為自己命名時,名字將成為自豪的泉源。名字可以幫助他們團結合一,這是去殖民化極為重要的過程。這就是「命名」為何是原住民極為重要的研究方案之一(Tuhiwai Smith 1999: 157)。因此,加拿大摩和克族(Mohawk)勇士拒絕稱他們為「摩和克族」(Mohawk),甚至也拒絕使用「原住民族」(indigenous)這個字眼。他們自認:「我們是真正的人」(I’ionkwehonwe)。賽德克族人當他們宣稱自己時,也有如此的精神:「我是真正的人」(yaku o sediq balay)。

正名 is the key to decolonization of indigenous land. In Canada, some 自治區 are very small. They are部落自治區. These small自治區 have their own schools, their own police, their own justice system (like Taiwan鄉公所的協調會). Outside companies or governments cannot use 自治區 land without the democratic consent of the communities involved. In many Canadian自治區, the Canadian flag is not even used. In Mohawk communities, for example, you can see the flag of the Mohawk Warrior Society, but not the flag of Canada. Other 自治區 are very large. In the Canadian North, for example, Nunuvut is a very large 自治區. As an autonomous territory, it has almost the same legal status as a province. Many people in the自治區 claim that they are not a part of Canada: 自治區are small nations within a larger nation-state. Because 自治區 control their own l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自治區 is the most important goal of indigenous decolonization.
  正名是原住民土地去殖民化的答案。加拿大有些原住民是部落自治區非常地小,是部落自治區;這些渺小的原住民的自治區有他們自己的學校、自己的警察和自己公平議會系統(就如台灣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自治區以外的公司行號和公部門若不經參與自治區社群民主的同意,不得佔用自治區。甚至在許多加拿大原住民的自治區裡不得使用加拿大國家的國旗。例如,在加拿大摩和克族的社群裡,僅能看到「摩和克勇士團」的旗子,卻看不到加拿大國家的國旗。但其他的自治區是非常地廣大。有如加拿大北方的「努努布特」(Nunuvut)是個非常廣大的自治區。土地之大,有如一個省同樣合法的地位。許多自治區內的人,聲稱自己不是加拿大的一部分:自治區是一個巨大民族國家內的小民族國家,因為自治區掌管他們自己的土地,以及建立自治區是原住民去殖民化最重要的目標。

Taiwan may soon have 原住民族的自治區. If Chen Shui-bian or a future president is able to 實現“國中有國的目標”, each 原住民族 will be able to create an獨立,自主的自治區.「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第四條 stipulates that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原住民族自治另以法律定之.”Because no 自治區 has yet been created, the form of these自治區 has not yet been determined. Perhaps some of them will be small-scale 部落自治區. Maybe some 自治區 will be 聯盟 of various 部落 that identify as one 族. In Hualien, the太魯閣族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towards establishing a太魯閣族自治區. They have already written a太魯閣族自治憲章. They are already negotiating 自治 with the 行政院. The issue of sediq 正名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is project and must first be resolved. Will the sediq of Nantou join a 太魯閣族自治區? Will they form an independent 賽德克族自治區? Will the Tkedaya and Teuda of Hualien be part of a太魯閣族自治區 or part of a賽德克族自治區? Will the Truku of Nantou join a 太魯閣族自治區 or a賽德克族自治區? Is it possible to create a聯盟自治區? Or is small-scale 部落自治 the best solution for everybody? Only the sediq can answer these questions.
  如果陳水扁或未來的總統能够實現「國中有國的目標」,以及每一個原住民族有能力創造出獨立而自主的自治區,台灣很快就可擁有原住民自治區。「原住民基本法」第四條明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原住民族自治另以法律定之」。因為台灣原住民族自治區尚未被創造,自治區的形式也尚未被確定。也許有些自治區是小規模的部落自治區,可能有些自治區是幾個部落歸類一族的聯盟。花蓮太魯閣族有很大的進步,建立「太魯閣族自治區」。他們已經製訂了「太魯閣族自治憲章」,也與行政院商議自治。對自治的方案而言,賽德克族正名議題是非常地重要,也必須先加以解決。南投的賽德克族會加入太魯閣族自治區嗎?會以獨立形式成立賽德克族自治區嗎?花蓮的德固達雅和都達是太魯閣族自治區的一部分,還是賽德克族自治區的一部分?南投的德路固會加入太魯閣族自治區,或是賽德克族自治區?雙方有可能創造一個聯盟自治區嗎?或是建立一個對每一人都好的部落自治區?這些問題,只有賽德克族可以回答。

正名 is a basic human right. Both太魯閣族 and the 賽德克族 have the basic human right to determine their own name. But there is a danger here. As Maori Linda Tuhiwai Smith says, “Divide and rule still operates as a basic strategy for dealing with indigenous peoples. It still operates because unfortunately it still works” (Tuhiwai Smith 1999: 99). Is正名 a way of unifying the people and achieving decolonization? Or is正名 a form of “divide and rule”? Again, only the sediq can answer this question. In answering all these questions, it is important for the people of Nantou and Hualien to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It is important to remember that the ultimate goal is decolonization with subsequent control of land. What is the best way to affirm indigenous sovereignty?
  正名是個基本人權。太魯閣族和賽德克族二者都有決定自己族名的基本人權。但這裡有個危機,有如Maori Linda Tuhiwai Smith曾說:「分裂與統治如基本的策略對待原住民族仍持續運作,因為不幸的事仍持續發生」(Tuhiwai Smith 1999: 99)。正名是族群的統一和達成去殖民化的方法嗎?或是「分裂和統治」的形式?這也是只有賽德克族可以回答的問題。所有這些問題的答案,對花蓮太魯閣族和南投賽德克族彼此的溝通是很重要的,並記得這對以後掌管土地去殖民化的終極目標極為重要。什麼是確認原住民主權最好的方法?

Conclusion
Mohawk warrior-scholar Taiaiake Alfred has written a lot about indigenous decolonization. He knows that the colonizers use three tactics against indigenous peoples: co-optation, division and repression. When 原住民accept these tactics, they make daily choices for colonialism. He says that his people are living in a system of “postmodern imperialism” (Alfred 2005: 25). The strategie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elf-government” have both failed to provide decolonization for indigenous peoples. Both improve only the lives of a minority (Alfred 2005: 30). Real decolonization must be based on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it must start with each aboriginal individual.
結語
  加拿大摩和克族戰士學者Taiaiake Alfred曾寫了很多有關原住民去殖民化的書。他知道殖民者常用三個戰術來對抗原住民族:選舉、分裂和壓制。當原住民接受這些策略時,他們便會為殖民主義成為每日選擇的權利。他說其族人是活在「後現代帝國主義」(postmodern imperialism)的系統裡(Alfred 2005: 25)。然而,「經濟發展」(economic development)和「自治」(self-government)二者提供原住民去殖民化都有其不足的地方,二者僅能改善少數民族的生活(Alfred 2005: 30)。真正的去殖民化必須基於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並且始於每個個別的原住民身上。

Taiaiake Alfred says that five conditions are necessary for decolonization (Alfred 2005: 64). First is access to institutional power. Taiwan 原住民 have this ever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原民會. Second is political and social division of the settler elite. This is obviously the case of Taiwan. Third, 原住民 must have settler allies. With the current trend of 本土化, 原住民 now have many settler allies. Fourth, the state ability to repress原住民 must be in decline. Taiwan meets this condition because of the process of democratization. Fifth is access to the mass media. Alfred also says that an internationalist strategy is useful (Alfred 2005: 133). Taiwan 原住民have been very successful at finding international allies. Sediq must use all of these to achieve the goal of decolonization. 赛德克族正名 should use all of these strategies.
  Taiaiake Alfred說,去殖民化有五個必要的條件(Alfred 2005: 64)。第一,必須使用憲法的力量,台灣原住民建立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第二,殖民者政治與社會精英的分裂,這是台灣最顯著的例子。第三,原住民在目前本土化的趨勢裡,必須要有殖民的支持者,目前原住民有許多殖民的支持者。第四,國家對原住民壓制的能力必須被拒絕。台灣會碰到如此壓制的情境,是因為這是去殖民化的過程。第五,使用大眾媒體。Alfred也說,一個國際人士的策略是很有用的(Alfred 2005: 133)。台灣原住民尋求國際支持者是非常地成功,賽德克族必須善用這五個必要的條件,去達成去殖民化的目標。賽德克族正名也應該多多善用這所有的策略。

As a scholar of development studies, as a friend of Taiwan 原住民, and as a temporary member of Gluban, I hope that 赛德克族正名 is the first step toward sediq decolonization. I hope that it creates pride among the Teuda, Tkedaya and Truku of Nantou. I hope that it leads to a renaissa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I hope that it produces unity and the conditions for true autonomy. Decolonization has only just begun and there is still a lot of work to be accomplished. The best way to conclude is in Sediq language: Kmbiyax! 加油!
  當一位研究發展的學者成為台灣原住民的朋友和成為一個「仁愛鄉松林部落」(Gluban)的暫時成員時,我希望賽德克族正名是達到賽德克族去殖民化的第一步,並且希望創造出南投都達、德固達雅和太魯閣(德鹿固)之間的驕傲。我希望能引導出傳統文化的再生,並希望產出合一和真實自主性的條件。去殖民化只是一個開始,並且仍有許多事需要被實現。最好的方法是賽德克族語言的再生:加油(Kmbiyax)!

References

中文

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 1996. 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泰雅族. 台北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黃鈴華 (Iwan Nari). 2005. 臺灣原住民族運動的國會路線. 臺北: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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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守臣 (Masaw Mowna). 1998. 泰雅族的社会组织. 花莲:慈济医学院.

顏愛靜 & 楊國柱. 2004. 原住民族土地制度與經濟發展. 臺北: 稻鄉.

英文

Alfred, Taiaiake. 2005. Wasáse: Indigenous Pathways of Action and Freedom. Peterborough, Ontario, Canada: Broadview Press.

Bodley, John. 1999. Victims of Progress, 4th Edition. Mountain View, CA: Mayfield Publishing Company.

Harjo, Suzan Shown. 2005. “Just Good Sports: The Impact of ‘Native’ References in Sports on Native Youth and What Some Decolonizers Have Done About It.” Pp. 31-52 in W.A. Wilson and M.Y. Bird, For Indigenous Eyes Only: a Decolonization Handbook. Santa Fe: School of American Research.

Tuhiwai Smith, Linda. 1999. Decolonizing Methodologies: Research and Indigenous Peoples. London: Zed Books.
































Pnyahan Seejiq Truku

Pnatas Yudaw Pisaw10 idas 10 jiyax,
2007 hngkawas (83 hngkwasan)

Pnyahan seejiq Truku o saw nkari rudan ni pnnatas o nii spatas truma hini:

一. kari pnssuwil rudan

1. kari skYayut Teymu:

Wada niqan 1 rudan Truku skBayan Watan sun mniq alang Tpuqu bukuy Alang Paru ni payi na o Yayut Teymu sun. Rmngaw ka Bayaan nii, “Seuxal bi Yayut Teymu payi mu o pnaah alang bukuy Busig ksun ribaq Dgiyaq Klbiyun, miyah sjiqun alang nami Tpuqu truma bi Dgiyaq Klbiyun quri nklaan hidaw. Ida ku mniq daya siida han o wada rmngaw knan ka payi mu nii, ‘Ita seejiq o pneapa ta rucing ni mntaril ta dxgal Teywan hini ’ mnsa ” msa. ‘Rucing’ sun skYayut Teymu nii o ida bi ya asu snalu qhuni, yaasa sexual ka asu o ungat ka snalu xiluy ni tgaaw asu qhuni kana. (kari nangal hngkawas 19.82).

2. kari skSaydang Wasaw:

Kari Seydang o “Mniq breenux paru kska dxgal Teywan bukuy (台中平原) siida ka ita seejiq o mnkeekan ta seejiq Khabu(平埔族人) ni yaasa hbaraw ka dhiya, wada dha ini baka tmgjiyal ka ita da. Kiya do qduriq paah hiya ni mnkala Ayran, muda Suwil, Smlaan
lukus, --- Puqan rudux, --- Mujiyan, ---
Bhbuh, --- Dgiyaq Towngan, --- Sbahu, --- Habun, --- Bngu gsilung, ---
Meebung, --- Gayus beenux, --- Yayung Sabun, --- Pnawan, --- Pludux, --- Twanan ni nhdaan bi o Truwan. Mseupu kana do 17. Dxgal alang Truwan nii o tgruwan bi paah breenux ni nii lhbun bi Dgiyaq Klbiyun, msriqu bi yahan kmrmux pais. Yaasa quri truma o dowras yayung ni quri daya o dowras paru mqriqu tbuyan mtmay alang” msa.. (Kari nangal hngkawas 19,89).


二. Kari hangan pnyahan “Seejiq” ni “Truku”:

1. Paah alang Truwan musa tbarah Truku

Paah ida mniq alang Truwan nii ka seejiq o ungat ka kari dmuuy rmnaw msa ‘Truku’ ka siida han. ‘seejiq’ msa ka kari dnuuy dha. Kiya ni ‘Truku’ ksun ka elug kari o qulung niqan cicih msrbeenux ka baang dgiyaq ni mtduwa smlaan sapah nniqun seejiq o kika ‘Truku ksun’. Kiya ni quri daya alang Truwan o gaga niqan 3 ka msbreenux, Sadu sun babaw yayung ka 1, quri daya na ka tg2 do Busig ska sun ni gaga daya na hiya duri ka tg3 do Busig daya ksun. Tg2 ni tg3 nii o yasa msbreenux ni kika ‘Truku’ ksun tmngahan.
3 msbeenux nii o ungat ana 1 ka seejiq mniq hiya han. Kiya ni babaw wada bsiyaq ka seejiq nniqun dha alang Truwan hiya do yasa mrana mrana ka
seejiq ni ini dha tuku niqan ka alang hiya da. Rmngaw ka Waji Pawan 1 seejiq mniq hiya, “Paah ku qlqiun mniq ku alang Truwan hini ni mrana ka seejiq mnkiyux ini tuku niqan do mowsa ku tbarah quri Babaw Yayung ka yaku da” msa ni musa tbarah Sadu sun Babaw Yayung ka hiya da. [Kari Waji Pawan nii o gaga spatas (第一部蕃族調查報告書--紗績族報告書前篇 3- 4頁)]. Ida mrana ka seejiq hiya ni daan krayan uri do mssnegul musa tbarah Sadu ni quri Busig ska ni Busig daya ni bitaq driq Barayaw daya na hiya duri. Paah musa tbarah tg2 ni tg3 breenu (Truku) ksun ka dhiya do paah siida, niqan ka kari msa ‘Truku’ da. 1 kari ka msa ‘Truku Truwan’ ga, dseejiq nii mniq 3 alang nii o tnbarah paah alang Truwan msa ka elug kari niya. Kiya do 2 kari nii ka msa ‘Seejiq’ ni ‘Truku’ o ‘Seejiq’ ka pnllayan dha dmuuy rmngaw mniq alang Truwan hiya. Paah musa tbarah ‘Truku sun dxgal breenux daya alang Truwun ka dhiya do kika dmuuy hangan kari ‘Truku’ da.

三.Paah alang Truku musa tbarah isil

Babaw na mrana bi ka dseejq mniq alang Truku nii do ini dha tuku ka dxgal
qpahan ni dupan lnglingay na hiya da. Kiya do wada hbaraw balay ka tealax paah alang Truku (Busig) ni mnkala Dgiyaq Klbiyun miyah tbarah quri nklaan hidaw, mqqdgiyaq ni mksiyaw
Yayug Paru miying dxgal qpahan ni dupan. Duma o muda Dgiyaq Bnbung
ni mkYayung Mglu, kika dseejiq Truku
pnaah bukuy nii mniq nyusan Skangki
sayang.

四. Tkdaya ni Teuda ni Truku 3 qpuring hangan Truwan

3 qpuring seejiq nii ka Tkdaya ni Teuda ni Truku o niqan hangan dha Truwan kana. Truwan Tkdaya o mniq sipaw yayung alang Sakur (bukuy) niqan ulay hiya. Truwan Teuda o ida niqan uri msa ka patas Nihung [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的研究 82, 91頁]. “Mniq sipaw Yayung daya Truwan Tkdaya” msa ka Walis Nawi emtabug, Truwan Truku o ida alang Truwan sayang. Kiya ni Gaya ni hangan dseejiq 3 qpuring nii o mdka balay ni kari uri o aji lala ka ini pndka. Ida nkingal bi ka pusu rudan sbiyaw.

五. Pnkari hangan ‘seejiq’

1. Kari seejiq bukuy

Pklug paah 2 idas 19,71 hngkawas bitaq 4 idas ka mnusa ku psbiyax pnrhulang Kiristu elealang Tkdaya ni Teuda ni Truku Nsgan Jin-Ay Nyusan Nan-Tow bukuy siida o bhangan mu ka kari dha ga, ida msa, “kari ta ita seejiq” , gaya ta ita seejiq” , “lukus ta ita seejiq” msa ka kana kari dha. Ini balay rngaw
msa , “kari ta ita Tkdaya” , “gaya ta ita
Teuda” , “lukus ta ita Truku” ka kari dha. Ana sayang musa ku mtmay alang dha 3 qpuring klgan seejiq nii o ida saw nii


德路固人的淵源

田信德 10.10.07(83歲)


德路固人(即文獻之太魯閣人)的淵源,依族人口傳和文獻如下:

一、依祖先傳承的話語:

1. 依Yayut Teymu的話:

曾有一位德路固人的耆老名叫Bayan Watan,住在秀林村民有社區,位於新城村之後方。他的祖母是叫Yayut Teymu。這位Bayan說:『很早以前,我的祖母是從西部奇萊山北峰後端所謂的靜觀(Busig)部落嫁到我們東部奇萊山北峰下之德布閣(Tpuqu)部落,我還住在山上時我的祖母曾對我這樣說:「我們賽德克族人曾乘漂流木船上來到這台灣地方。」這裡Yayut所說的「漂流木」,也許是木製的船,因為古時的船沒有鐵製的,都是木製的。』(1982年錄的)




2. 依Saydang Wasaw的話:

Saydang的話是這樣說:「我們賽德克族人曾住在台灣西部的大平原中,曾與平埔族人爭戰,因他們人數多,把我們打敗了。因此族人從那裡逃離越過Ayran經過Suwil, Smlaan lukus, Puqan rudux, Mujiyan, Bhbuh, Dgiyaq Towngan, Sbahu, Habun, Bungu
gsilung, Meebung, Gayus beenux,
Yayung Sabun, Pnawan, Pludux, Twanan 最後到Truwan,總共十七個地方。「Truwan」這個部落區就是從平地往深山最裡面且在奇萊山北峰之下
方。敵人入侵很困難,因為南面有河
谷峭壁,北方是大峭壁,要進來侵入部落難。」(1989年錄的)







二、「賽德克」和「德路固」名稱的
來源

1. 從Truwan部落遷徙至Truku

族人當代一直居住在Truwan部落時從來沒有人使用說「Truku」這個字,他們都說「賽德克」。所謂「Truku」的意義是指凡在山的側面稍有些平原區可讓人蓋房子居住的地方就叫做「Truku」。Truwan部落的上方有三個平原台地,一個是在河階上的叫做「Sadu」,其上方第二平原叫「Busig ska」,再其上方第三個平原叫「Busig daya」。第二和第三個地區因都是平原台地就命名為「Truku」(德路固,即文獻上之太魯閣)。


這三個平原台地當時沒有一個人居住,但是經過長期時間後,居住在
Truwan部落的族人因人口逐漸增多而不夠居住。有一位居住在該地的Waji
Pawan說:「我從小孩住在Truwan部落裡,因人口增多擁擠而不夠住,我
要遷到河階上了。」於是他遷到河階上所謂之「Sadu」地方了。(*這Waji Pawan講的話摘自日治第一部蕃族調查報告書 ~ 沙績族報告書前篇3-4頁)在Truwan 部落裡人口一直增加又遭到飢荒後就陸續遷至「Sadu」、「Busig ska」、「Busig
daya」甚至又遷到上方的「Driq brayaw」
去了。自從他們遷到這第二和第三個平原台地以後就有「Truku」(德路固)的話語了。有一句所謂「Truku Truwan」,其意義是指這些住在三個台地族人是從「Truwan」部落遷來的意思。因此所謂的「賽德克」和「德路固」這兩個地方名詞,在Truwan部落裡先說用「賽德克」,而自從他們遷到「Truwan」部落上方所謂之「德路固」平台地區之後才有稱「Truku」(德路固)的話語名稱了。





三、從德路固部落遷往他處

當居住在德路固部落的人數增加很多後,這部落的田地及其四周的獵場就不夠了。因此就有很多人離開了德路固部落(靜觀)翻越奇萊山北峰來到東部,沿著山脈及立霧溪地帶尋找田園和獵區。有些人越過能高山經過木瓜溪,這些人就是從西部來而現在住在花蓮縣境的德路固人。






四、德固達雅群(Tkdaya)、都達(Toda
德路固群(Truku) 三群的德路彎
(Truwan)
賽德克族群的德固達雅群、都達群、德路固群等三個群都有他們自己的德路彎(Truwan)地名,德固達雅群的
德路彎位於德路彎溪的對岸,今春陽
村溫泉區一帶;都達群的德路彎區依日治文獻也有(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的研究82.91頁)。Walis Nawi牧師說:曾在德固達雅群德路彎溪上游的對岸;德路固的德路彎就是現在原來的德路彎地區。而這三群人們的名字和生活規範
完全一樣,語言差異也不多,早期就是同一個祖先。

五、 所謂「賽德克」的稱呼

1. 西部賽德克人的話

自1971年2月至四月,當我到西部南投縣仁愛鄉德固達雅、都達、德路固三群人之各個部落的基督教會做奮興佈道時,我聽到他們的話都說:「我們賽德克的話」、「我們賽德克的規範」、「我們賽德克的衣服」他們全都是這樣說。他們的話絕不會這說:「我們德固達雅的話」、「我們都達的規範」、「我們德路固的衣服」。一直到現在,當我到這三個族群人的部落時,他們全都是這麼說的。


kari dha kana.

2. Nkari rudan mu nanak;

Meudus ka tama mu ni bubu mu bilaq ku siida o ida ku wada embahang msa, “kari ta ita seejiq” , “gaya ta ita seejiq” , “sapah ta ita seejiq” msa. Wada ku ini qbahang ka msa, “kari ta Truku” , “uqun Truku” , “uwa Truku”.

3. Kari seejiq Truku nyusan Skangki

Kiya ka kiya ni saw ka qpuring seejiq kana Truku nii mniq Nyusan Skangki nklaan hidaw sayang o yasa pnaah Truku daya alang Truwan ni “kari ta ita Truku” , “gaya ta ita Truku” , “uqun Truku” msa rmngaw kana ka sayang. Ini rngaw msa “kari ta ita seejiq” , “gaya ta ita seejiq” , “uqun ta ita seejiq”, yasa wada bsiyaq balay ka hngkawas tnealax alang paah bukuy dhki.

六. Kari pnatas seejiq Nihung

Qtaan ka patas pnatas seejiq Nihung
o “Qpuring seejiq Tkdaya ni Teuda ni
Truku gaga mniq siyaw Yayung Suku,
Teuda ni Truku nyusan Tay-Cung ni
gaga mniq nyusan Singkangki o mkdka
bi ka kari dha ni gaya dha. Duri ni
rmngaw ka dseejiq, “Yami klgan seejiq
o aji nami ksun klgan Tayal, Seejiq
(Sediq) namika yami” msa ka kari dha.
Tayal sun ka elug kari dha o ida mdka
Seejiq ksun ka elug kari niya. Kiya ni



2. 我自己的父母所說的話

當我小時候,父母健在時,我常聽到他們這麼說:「我們賽德克的話
」、「我們賽德克的規範」、「我們賽德克的家庭」,我曾未聽過說:「德路固的話」、「德路固的食物」、「德路固的小姐」。

3. 花蓮縣境德路固人的話

然而所有現居在東部花蓮縣境的
德路固群人全都說:「我們德路固的
話」、「我們德路固的規範」、「我們德
路固的食物」,而不說:「我們賽德
克的話」、「我們賽德克的規範」、「我們賽德克的食物」。因為從西部部落
脫離了很久歲月的關係。




六、 日本人的文獻

看了日本人的文獻上寫著:『住在台中縣三群河流(濁水溪上游溪岸)和住在花蓮縣境的賽德克族群德固達雅群、都達群、德路固群等三個族群人的話語和生活規範都一樣。族人們又說:「我們的種族不是泰雅族,我們是賽德克族。」他們都是這麼說。他們所說之「泰雅」的意義,也就是所謂「人」的意思。因此在泰雅語和賽德克語裡,泰雅族人和賽德克族人的命名、泰雅族人和賽德克族人的生活

kari Tayal ni kari Seejiq, pntngahan
quri hangan seejiq Tayal ni hangan
Seejiq, gaya Tayal ni gaya seejiq uri o ida niqan ka mkdka niya uri” msa. [Kari nii o gaga spatas patas 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的研究 21. 22.77頁]

七. Hangan klgan Seejiq ni hangan
klgan Truku

Saw nii sayang, jima wada niqan ka hangan “klgan seejiq Truku” kska klgan seejiq tndxgal Teywan do qpuring Tkdaya ni qpuring Teuda o emphuya msa kiya dhug? Nii strung mqriqu balay prngagan ka ngalan klgan hangan da! Kiya ni kari rnngaw rudan paah
sexual ka ‘Seejiq’ ni ‘Truku’ 2 kari nii o ida ‘seejiq’ ka pnllayan dha dmuuy
rmngaw ni tnhici ka “Truku. Kiya do nasi “Klgan Seejiq” ksun o naa malu. Kiya ka kiya ni jima nii niqan ka hangan “Klgan Truku” do asi ka mnduwa empprngaw ni nasi smruwa ka dseejiq qpuring Tkdaya, qpuring Teuda o ida naa malu balay. Kiya ni ida aji empsruwa ka qpringan Tkdaya ni qpringan Teuda ni duma qpringan Truku uri.

規範也有相同的地方。』(這些話是記載於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的研究21.22.77頁)





七、 賽德克族(Seejiq)和太魯閣族
(Truku) 的名稱

如今太魯閣族已經成為台灣原住民族中的一族,那德固達雅群和都達群的人怎麼辦?這已遭受研討族名命名的困擾了!而從以前祖先們所講的「賽德克族(Seejiq)」和「太魯閣族(Truku即德路固)」這兩個字詞時, 首先是使用「賽德克族(Seejiq)」,而「德路固或太魯閣(Truku) 」是以後的才有的事,因此假如稱「賽德克族(Seejiq)」的話是最好不過。但是太魯閣族早已成立了一族就要好好地研討溝通,假如德固達雅群和都達群的人同意的話
也許會更好。但是德固達雅群、都達
群及部分德路固群的人也絕對不會同
意的。

正名觀點

花蓮賽德克族人Ku.hon-siban古宏西畔(漢名:田貴芳)

我是原住民賽德克人,在族人留下的土地上,與族人共同生活約半個世紀,對這裡的一切已有捨不得的感情。這裡的敦厚民情和諧快樂的氣氛,與蔥蔥蘢籠的好山好水,如同天上的彩虹,想捕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自警界退休後,規畫從事賽德克族人文化,企圖把賽德克族人歷經挫折砥礪,飽受苦難錘鍊之後,所保留下來的點點滴滴變成文字,讓它從祖先經我們一直流傳到子子孫孫。適台灣的社會,瀰漫著本土化,尋找願景的氛圍,而縱觀族人,卻又是一副茫然不知自己的模樣,叫人怵目驚心,於是、更增加了我的企圖心。惜族人有語言沒有文字,留在世間的東西那樣模糊,自已又孤陋寡聞,想整理賽德克群正名饗宴族人,也真是難題,欲捕捉它據為已有,那是夢想,但如果能把它變成美麗的圖案,饗宴人群,倒很有意義。所幸!老一輩的族人尚在,記憶猶存,堪供質疑問難者甚多!
從平生始祖從Toruwam到奇箂山翻越到陶樸閣社頭目UMIN.URAI(鳥明巫來)說:陶樸閭部落始祖[KARARAAI.TEHERU(卡勞.縮勒)BAYAN.WATANN(巴彥.瓦旦)]爺爺說:始祖KARARAAI.TEHE在此地部落到現在的我已是第五代,這是Sire.umin(瑟林烏明)口述憶紀(90歲200/9/5病逝)告訴本人,他言:我是Seeji人,不能忘根,太魯閣是不是族名,在德鹿谷釋為[綿綿山巒]之意。(註:參閱研海支廳開發的回顧太魯閣小史1991年山口政治、富永勝合編)再者筆者在2003年田野調查訪談Sire.umin所敘述與前者所述相吻合,歷史歸歷史,扭曲歷史,會傷害有血脈相連的族人之感情,族群分裂未來吾憂傷害感情。族名該是[Seejig]是時候了,己正名太魯閣族人多些[包容...。]鼓勵協助賽德克正名運動,因為未來自治區走的很艱難,兄弟終究是兄弟,血脈是代表族人薪火、土地。
花蓮賽德克族人Ku.hon-siban古宏西畔(漢名:田貴芳)
2007/10/5TEL03-8610546行動0937-977871
註明:卓溪鄉山里部落都達群擬在11月23.24日赴中橫竹村(200年前自仁愛鄉霧社附近越過中央尖山遷移處女地;竹村、梅圉尋根)。






拉拜.鐵木尋根在今日竹村
拉拜.鐵木尋根在今日竹村
1920竹村學校與當地都達群與日警合照竹村、梅圉尋根)。
。筆者赴日蒐集由父之老師相樂武彥提供相圖片
拉拜.鐵木尋根在今日梅園
拉拜.鐵木尋根在今日梅園部落
今日竹村部落學校,園內有櫻花、水密挑、高冷蔬菜等。傳統領域目前被太魯閣國家公園徵收中。
今日竹村學校,園內有櫻花、水密挑、高冷蔬菜等
2005年9月7月調查傳統領域時拍攝,背後就是合歡山嶺線為南投仁愛鄉界線








































正名運動的期許與看法
林芳榮

賽德克族正名運動已醞釀許久,近日有位熱心推動正名運動者傳來消息,說我們每個人要提出一些為正名運動的期許與看法:
本來正名運動最好的時期,應該在泰雅族之後,太魯閣族之前比較理想。當然我們現在推動正名運動也正是時候。我從文獻的記載中發現,我們德固達雅族群本是賽德克族中人口最多的一群,是太魯閣族群的好幾倍。但是不幸的是,族人先輩莫那魯道等人發動霧社事變,很多族人,因為參加霧社事變慘遭殺害,幾乎達到滅族的地步。所以到今天我族人的人口數變成在太魯閣族人之後,這是歷史上的悲劇。雖然我族曾遭受過滅族的命運,可是幸存留下來後代的我們,為了持續維護族群的命運,我們應當團結起來,不管是你生活在那裡,住在東、南、西、北地區,勇敢的來完成我族所未完成留給我們這一代的責任及使命。
賽德克族人雖然人口少,在地方上也是頗受尊重的一個族群,像西部仁愛鄉之從政者縣議員、鄉長、省議員、立法委員及國大代表等人幾乎都是我族群的人擔任。東部花蓮地區也是如此,基層代表會主席田三多,鄉長林芳榮,省議員陳學益、衛生所主任朝明里,還有許多國中小的校長、主任、教師、醫師、公務員等等,很多優秀的人才也都是我族的人。所以人口少並不代表没有人才。
賽德克族人曾多次與太魯閣族人一起爭取正名運動。本來賽德克族分有德固達雅群、太魯閣群、都達群三個族群原同屬一族,生活語言大同小異,居住的環境大都在同一個地方。所以本質上應該是没有你我之分,更没有分裂的本錢。所以我們期待在協調會上,賽德克族人的代表們極力想在同一名稱上,給一點時間,好好地互相研商正名工作。應讓三個族群人都能認同的名稱作為代表來稱呼族名,爭取大家共同理想的正名名稱。結果協商的過程中没有那麼順利。主因是太魯閣族人因為有民進黨人在選舉的選票考量,早已承諾給太魯閣人在爭取名稱上全力支持與答應成立。所以太魯閣族的代表們心裡早有暗算,在協商過程上因有民進黨在幕後撐腰,太魯閣族人的代表們變得很強悍,不給二個族群人協商的空間,不惜一切的後果,非常的強勢,結果是造成現在的這種局面 ~ 族群的分裂。
雖然如此,我族人有心為顧全大局,以及今後我同胞在爭取政治資源和利益上的考量,用心建議以和為貴。和就是力量的匯集,分裂了兩敗俱傷。因此要在台灣本島的版圖上想爭取政治資源,我們的票源分散又縮小,當選的基本票數都嚴重不足,在這樣的情況下怎能過關呢?
目前台灣原住民族的正名運動本是天經地義的事,為了建立子孫日後的尊嚴和平等權益。所以我們不惜一切可能,力求在正名運動上全力以赴,不達目的絕不放棄,要有力爭到底的決心。相信我們的努力是一定有成果的。在許多族群的事務上必有其貢獻和價值,並使族群的文化及歷史延續發展,有了我等的一步一腳印痕跡,所流的汗水不會白費。走完了一段艱辛的道路,光明照耀後代子孫,我族人的子孫們會在後代的幸福中必會懷念歌頌先人的偉大。



































一條通往Sediq Psbalay Mddahur(賽德克式和解祭)之路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班
Watan Nomin

一、Wa hmuya da Sediq Balay /賽德克族怎麼了
自日治時期理蕃當局的「有效管理」與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的「科學分類」,賽德克族的22個部落(註:Alang-Tgdaya:12、Alang-Toda:5、Alang-Truku:5)無一倖免,全數捲入了一場非人的境遇,不論是「Sediq ccbu Tanah Tunux」(攻日的人)或是「Sediq Dmayaw Tanah Tunux」(助日的人)都要在日人的「管理」下付出不同程度的「代價」、承擔不同程度的「歷史責任」。在賽德克社會文化因日人的管理而瀕臨崩解的狀況下,影響最大的莫過於以Waya/Gaya的社會價值觀自居的中心信仰體系,搖搖欲墜的進入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政權統治之中。

二、Telu mi Plmukan ka wada smliq Waya/Gaya ta/民國時期社會價值觀的崩解
民國治台初期百廢待舉,於是乎大興土木,表現在政策上似有帶領臺灣原住民族脫離日治時期普遍悲慘命運的願景,但是政策實際執行上卻是導致族群關係矛盾與衝突之濫觴。以賽德克族為例。
國民政府挾帶著固有的「反日情節」來到臺灣,在有心人士的鼓吹之下,原本單純因文化衝突等因素而爆發的「Pusu endan mqraqil dSediq/霧社事件」,一躍變成治臺後而建構出的「抗日史觀」,換句話說;原本存在於霧社事件的不同切入觀點,經過「抗日史觀」選擇性的建構過程而直接導致賽德克三群之間族群衝突的根源,影響層面眾多,然而最直接的影響則是阻礙建構賽德克「族」集體概念的歷程。

三、Manu dngusun dSediq ka Kiristokyo/基督宗教對賽德克族的意義
基督宗教(註:主要是以天主教、長老教會、真耶穌教為主,因其影響的層面較廣且容易觀察。)的傳入對於賽德克三群之族群關係來說有著劃時代的意義。在基督宗教進來以前,不同政權操弄的結果,顯而易見的是只是擴大三群之間的臍帶裂痕、扭曲三群之間的族群認同。然而,當賽德克人接觸了基督宗教信仰,從個人乃至於族群產生了不同程度的療傷作用,沐浴在信仰「愛與包容」的恩澤裡,賽德克人開始自發性的選擇饒恕歷史中的Pais、包容記憶中的Kaalang。各教派也藉由跨部落與跨語群的活動慢慢的修補三群之間不共載天仇的歷史恩怨。
但是基督宗教在部落所裡扮演的角色也有其侷限性,意即,教派與教派之間或許因為教義的不同等等,而產生在部落裡另一個我群、他群的認同指標,換言之,基督宗教對於跨部落、跨語群的族群關係的修補確實是起了劃時代的作用,但是,如果將視野拉到跨教派甚至是跨黨派的格局時,就必須再尋找一個擁有這樣性質的機制。

四、Alang、Kluwan dsediq、Sediq Balay/部落、族群、賽德克族
1997年南投區會由太魯閣中會獨立出來而稱之為「瑟基克區會」而後(2000年)更名為「賽德克族群區會」,這一連串的自我民族識別,除了跳脫學術界「客體/他稱」民族分類的架構,另一個重要的意義在於醞釀出賽德克族的正名運動。正名運動從部落菁英、專家學者、關心民族延續命脈的有識之士,由此展開。並於2007年1月12日假埔里鎮謝緯青年營地所盛大舉行的「賽德克族正名誓師大會」將之推向高峰,為此向社會大眾堅定的宣示「dSediq」(賽德克族)的決心。走過序亂的Alang、Sediq(Sediq/Seejiq/Seediq)日治時期時代,我們被壓迫、壓抑。當賽德克人跨入民國時代我們則是在壓抑的時代背景下選擇「自我隱藏」。直至「賽德克族正名誓師大會」這個跨越所有導致賽德克三群之間的族群藩籬(註:造成藩籬的可能因素,部落、語群、教派、黨派等等種種因素)宣示以來,我們要堅定的步入整合為「dSediq/賽德克族」這樣的民族自我認同的歷程。也唯有正名一途,才能化解賽德克三群歷史以來的仇恨,因為「賽德克族」概念的建構必須要在放下歷史恩怨的重要前提下才得以進一步實現。








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查行政院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院臺疆字第0九一00六一一二六號函核復行政院原住民族
委員會有關核定噶瑪蘭族為原住民族之一族時核示以:「請貴會針對原住民族之認定事宜,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儘速建立審查及認定之機制。」復查近來原住民族申請認定新民族之意願,甚為強烈,頻反映陳情,爰研擬「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修正草案,規範審查及認定原住民族之機制,茲就修正草案重點說明如下:
增列噶瑪蘭族。(第二條)
民族別名稱申請變更的要件及程序。(第三條)
新民族之申請,應檢附申請書,並明定發起人的資格及受理之機關。(第四條)
不予受理申請之情形及處理程序。(第五條)
原住民民族別認定審議委員會組織機制、民族之條件及審議期間。(第六條)
審核民族別之程序及得重新申請之情形。(第七條)























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本辦法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未修正。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族別,指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及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族別,指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及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噶瑪蘭族業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經行政院第二八一八次院會決議認定為原住民族之一族,並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函正式核定,爰修正第一項,增加噶瑪蘭族。

前條民族別名稱之變
更,得依該民族之意願,由地方政府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提出變更之申請。
前項申請,經本會調查徵詢後提報本會委員會議議決後報請行政院審核,行政院應將審核結果送達地方政府並通知本會。

一、本條增訂。
二、明定民族別名稱申請變更的要件及程序。
新民族之申請,應由
發起人檢具下列資料,
向本會申請為之:
一、申請書,並載明其申請之新民族。
二、發起人及申請民族成員名冊。
三、申請民族之相關資料。
前項發起人須為申請
民族或相關民族之原住民,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


一、本條增訂。
二、第二條規定「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民族。」其審查及認定之機制,確有建立之必要,並經行政院核示在案,爰增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審查及認定機制,以便遵循。
三、本條第一項明定新民族之申請,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發起人及申請民族成員名冊及相關之資料,向本會為之。
四、基於民族自決及尊重民族意願,發起人須為申請民族或相關民族之成員,且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申請註記民族別者須具原住民身分,是以,發起人須具原住民身分。
五、另在申請認定民族別之過程,發起人扮演舉足輕重之地位,為期審慎起見,明定發起人須年滿二十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
本會收受前條第一項
申請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提出不予受理之意見,報請行政院審核。行政院應將審核結果送達發起人並通知本會:
一、申請不符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經通知限期補正而逾期不為補正者。
二、發起人不符前條第二項之規定者。
三、不符第七條第二項得重新申請之要件,而重新申請者。

本條增訂。
二、民族別之申請,應先就申請之形式要件予以審查,未符合本條申請之形式要件規定者,除本條第一款須由本會通知當事人限期補正外,餘由本會提出不受理之意見送行政院審核。
本會應成立原住民民
族別認定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審議受理之申請案件。
前項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三人,均為無給職,由本會就專家學者、相關機關代表及原住民族代表遴聘之;其遴聘及審議規則,由本會定之。
審議委員會審議受理之申請案件,應考量民族的語言、人口分布、歷史、文化、申請民族與相關民族之意願及其他相關事項等條件。
前項申請案件處理期間為一年,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其延長時間不得逾一年,並應通知發起人。

本條增訂。
二、民族別之審議,擬由專家學者、相關機關代表及原住民族代表組成之原住民民族別認定審議委員會(簡稱審議委員會)審議,以資慎重。至審議委員會委員之遴聘及審議規則,另由本會定之。
三、盱衡民族的語言、人口分布、歷史、文化、申請民族與相關民族之意願等條件為認定一民族之實質要件,爰加以列舉明定,以利審議。至其他相關事項,係概括規定,以利個案審議時,其他合宜條件適時納入考量。
四、民族之核定所須資料,迭須本會委託相關學者提出研究報告,尚非短時間得予以辦理完成,是以,明文規定審議期間為一年,必要時,亦得予以延長一次,惟為維護人民之權益,其延長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並應通知發起人。
審議委員會之審議結
果,應提審議報告送本會委員會議議決後報請行政院審核。行政院應將審核結果送達發起人,並通知本會。
     新民族之申請,經行
政院審核不予通過者,如
有下列情形得重新提出申
請:
一、行政院審核不通過之事由消滅者。
二、發現新理由、證據或其他重大事項者。


本條增訂。
明定民族審議之程序,審議委員會之審議結果,經本會委員會議議決後,由本會報請行政院審核之,並由行政院將審核結果送達發起人,並通知本會。
為考量原住民民族別之安定,以及審查機制之公信力,申請之案件,經行政院審核不予通過者,須行政院原審核不通過之事由消滅或提出新理由、證據或者其他認為與民族之審核有關之重大事項,方得重新申請。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註記,指戶籍之登記。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註記,指戶籍之登記。
條次配合修正。
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九條  原住民應註記民族別,並以註記一個為限。
第四條  原住民應註記民族別,並以註記一個為限。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十條  原住民之民族別,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不得變更。
第五條  原住民之民族別,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不得變更。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十一條  父母均為原住民,且屬於相同民族別者,其子女之民族別從之。
父母均為原住民,且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子女從父或母之民族別。
父母僅一方為原住民,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民族別。
第六條  父母均為原住民,且屬於相同民族別者,其子女之民族別從之。
父母均為原住民,且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子女從父或母之民族別。
父母僅一方為原住民,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民族別。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十二條  因收養而取得原住民身分之養子女,其養父母屬於相同民族別者,從養父母之民族別;養父母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養子女從養父或養母之民族別。
第七條  因收養而取得原住民身分之養子女,其養父母屬於相同民族別者,從養父母之民族別;養父母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養子女從養父或養母之民族別。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十三條  原住民女子與原住民男子之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者,從母之民族別;經生父認領而父母屬於相同民族別者,其子女之民族別從之;經生父認領而父母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子女從父或母之民族別。
原住民女子與非原住民男子之非婚生子女,其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從母之民族別。
非原住民女子與原住民男子之非婚生子女,其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從父之民族別。
第八條  原住民女子與原住民男子之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者,從母之民族別;經生父認領而父母屬於相同民族別者,其子女之民族別從之;經生父認領而父母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子女從父或母之民族別。
原住民女子與非原住民男子之非婚生子女,其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從母之民族別。
非原住民女子與原住民男子之非婚生子女,其取得原住民身分者,從父之民族別。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十四條  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二條及前條第一項,原住民父母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子女之民族別,未成年時得由法定代理人協議或成年後得依個人意願取得或變更;其協議及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依前項規定變更民族別者,從其民族別之子女,應隨同變更。
行政院依第二條規定核定新民族別時,已註記民族別之成年人得依個人意願申請變更為該民族別,從其民族別之子女,應隨同變更。
前二項子女之隨同
變更,不計入第一項所定一次之限制。
第九條  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及前條第一項,原住民父母屬於不同民族別者,其子女之民族別,未成年時得由法定代理人協議或成年後得依個人意願取得或變更;其協議及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依前項規定變更民族別者,從其民族別之子女,應隨同變更。
行政院依第二條規定核定新民族別時,已註記民族別之成年人得依個人意願申請變更為該民族別,從其民族別之子女,應隨同變更。
前二項子女之隨同變更,不計入第一項所定一次之限制。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引用條項配合修正。
第十五條  民族別之註記或註銷,應依當事人之申請,並由戶政事務所受理;審查符合規定後,於戶籍資料及戶口名簿內註記或註銷其民族別。但依第四項規定註記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提出前項之申請時,如有具原住民身分而未註記民族別之未成年子女,應依本辦法之規定,申請註記其子女之民族別。
當事人應依第二條規定之民族別,提出註記之申請。
本會得視實際需要,
委託鄉(鎮、市、區)公
所訪查未註記民族別者
之民族別,戶政事務所應依訪查結果,註記當
事人之民族別。 
第十條  民族別之註記或註銷,應依當事人之申請,並由戶政事務所受理;審查符合規定後,於戶籍資料及戶口名簿內註記或註銷其民族別。但依第四項規定註記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提出前項之申請時,如有具原住民身分而未註記民族別之未成年子女,應依本辦法之規定,申請註記其子女之民族別。
當事人應依第二條規定之民族別,提出註記之申請。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委託鄉(鎮、市、區)公所訪查未註記民族別者之民族別,戶政事務所應依訪查結果,註記當事人之民族別。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簡稱為「本會」。
第十六條  因錯誤、遺漏或其他原因,誤登記或漏未登記民族別者,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應於知悉後,通知當事人為更正之登記,或由當事人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查明,並為更正之登記。
當事人認其民族別註記錯誤者,得檢具其本身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臺灣光復前之戶籍資料或其他公文書之證明資料,申請更正。

第十一條  因錯誤、遺漏或其他原因,誤登記或漏未登記民族別者,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應於知悉後,通知當事人為更正之登記,或由當事人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查明,並為更正之登記。
當事人認其民族別註記錯誤者,得檢具其本身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臺灣光復前之戶籍資料或其他公文書之證明資料,申請更正。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一、條次配合修正。
二、條文內容未修正。








Hangan Pprngawan “Phiyu Hangan Sediq Balay”
賽德克族正名學術研討會參加人員名單
項次
族名
漢名
單位/職稱
族別/語群
住址/電話/Email
1
Kuhon Siban
田貴芳
花蓮縣秀林鄉都魯彎觀光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2鄰28~1號03-8610546 0937-977871 03-8610923(F)
2

高毓真
花蓮縣秀林鄉民代表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民治路75-5號0935612765
3
旮日羿.吉宏
旮日羿.吉宏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國小教務主任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2鄰28~1號 03-8611431 03-8641033
4

林榮輝
花蓮縣議員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縣議會 03-876491
(H)03-876491
0937-979565
5

林芳荣
花蓮縣秀林鄉互儲社負責人/秀林鄉前鄉長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花蓮縣秀林鄉康樂村康樂1街141號03-8264542 0919-910062 (Fax)03-8266614
6
阿威.古宏
田少偉阿
狩獵音樂工作室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03-8611054 0987-1479056 (F)03-8610923
7
拉拜.鐵木
詹秋貴
都魯彎舞蹈團團長負責人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二鄰28~1號 (公)03-861054 (H)03-86105466
0919-910012
8
開欣
陳禧聲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二鄰28~1號 (公)03-8610546 (H)03-8610546
9

彼得洛.鳥嗄
葛都桑音樂工作室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佳民村4-3號
0982-226084
10
肯恩基武茂
田欽賢
肯恩基武茂工作室負責人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二鄰28~1號
0927-519021
11

黃德成
紅葉國小校長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村3鄰52-1號038872784
12
Sudu Tada
舒度大達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正名顧問
Sej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13
烏納鞥.旮紹
陳清秀
秀林鄉秀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前任三棧國小校長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秀林鄉秀林村6鄰民治57號
03-8612060
0960-707431
14

蔡俊雄
秀林鄉秀林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秀林鄉秀林村6鄰民治57號
03-8612060
0960-707431
15
umin.phiu
柯真光
崙山國小校長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13鄰22號
0933--486321
16

Lasiw.umin
勞翁.屋明
東華大學研究生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13鄰22號
0928-570263
17
Pasan.Ukan
宋登順
卓溪鄉代表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13鄰29號
0933998287
18
Takun.Tusan
詹志郎
社區多元就業管理員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12鄰2-9號
0933487118
19
Sukic.Awi
田西和
花蓮縣都達文化協會理事長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花蓮縣卓溪鄉崙山村2鄰17號
0933481822
20

Tokin Piho
朝金生
萬榮鄉明利村材長馬太鞍社區常務理事花蓮縣飛行傘協會總幹事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花蓮縣萬荣鄉明利村7鄰明利100號0935-068298
0919-913766
21
Lawsing Nokan
川春吉
笠山國小校長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0928-570270
22
巴萬.馬紹
Pawan Masao
楊正雄
萬榮國小主任教師
Seediq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萬榮鄉見晴村20號
0928-875648
03-8751449
23
賀敏.尤道
廖美粉
家庭主婦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花蓮縣萬荣鄉明利村7鄰明利100號
24
Bengai Bohin
鍾文荣
馬太鞍社區理事萬榮國中家長會長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花蓮縣萬荣鄉明利村明利12-1號
25
Siyac Nabu
高德明
牧師/顧問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26
Walis Perin
瓦歷斯貝林
顧問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27
Pihu Tado
郭秋金
宣道師/顧問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28
Ukan Watan
林德盛
長老/顧問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29
Teymu Siray
詹木貴
長老/顧問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30
Pasang Lumu
陳世光
前鄉長/總召集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31

張子 孝
鄉長


32
Umin Sapu
謝汪汕
秘書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33
Pawan Walis
巴萬哇利斯
傳道師/副總召集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34
Awi
潘明吉
代表會主席/副總召集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35

孫秋雄
校長/副總召集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0987-048276
36
Watan Diro
瓦旦吉洛
牧師/總幹事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0952-090249
watandiro@gmail.com
37
Pitay Watan
潘佩琪
代表會副主席/ 副總幹事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0910-474485
batty08172005@yahoo.com.tw
38
Lituk Teymu
詹素娥
教務主任/副總幹事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39

許忠台
退休教師/副總幹事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40
Kuras Tanah
古拉斯達納哈
前鄉長/執行幹事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41
Takun Walis
邱建堂
公所民政課長/總聯絡人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42
Pawan Tanah
沈明仁
教師/史料論述組長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43
Awi Tado
徐月風
牧師/史料論述組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44
Dakis Pawan
郭明正
退休教師/史料論述組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45
Watan Pawan
娃旦巴萬
傳道師/史料論述組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049-2919640
46
Watan Teymu
潘杰
教會長老/史料論述組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47
Awi Nokan
吳永昌
行政文書組長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48
Aking Nawi
黃美玉
退休教師/行政文書組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49
Yayuc Napay
雅幼滋娜白
京都大學博士班/行政文書組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yayucnapay@gmail.com
0911614405
50
Aking Buyung
林美花
長老/總務組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51
Rucu Kuras
路芝古拉斯
執事/幹部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52
Awe
杜彩霞
公所民政課/行政文書組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53
Heydiyo Lowking
黑笛友勞金
賽德克族群區會議長/牧師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54
Peto Nokan
魏錫欽
牧師/長老教會聯絡人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55
Walis Nokan
張秋雄
牧師/史料論述組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56
Walis Nawi
田天助
都達教會牧師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57
Awi Walus
余連來
莎都教會傳道師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58
Walis Tadaw
張哲夫
春陽村村長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59
Sring Piyang
徐明新
春陽部落議會主席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60
Losi Hasang
施俊傑
春陽國小家長會長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61
Umin Sapu
桂進德
發祥國小校長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62
Pering Pawan
錢忠義
部落耆老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63
Emi Hweymin
艾蜜惠民
中原教會牧師娘


64
Sapu Pawan
撒布巴萬
中原教會長老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65

程士毅
講師


66

童春發
牧師/東華大學民族學院院長


67

施政鋒
講師/教授


68

黃美英
暨南大學講師


69
Ciwas Pawan
吉娃詩叭萬/江秀英
教育博士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70
Watan Teymu
瓦力司得牧
賽德克族勇士/網路科技菁英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71
Watan Nomin
林文德
政大研究生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72

邱若龍
畫家/藝術大師

0921-608710
73
I wan Nawi
黃玲華
政大博士班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0921-608710
74
Bakan Neyung
賴美燕
春陽國小教導主任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0932-995040 ; 049-2803022
to1815@webmail.ntct.edu.tw;
bakan15@yahoo.com.tw
75
Tado Pihu
杜智敏
廬山國小教導主任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0931-633242
t00680@webmail.ntct.edu.tw
76
Kumu Rasang
余秀英
太平國小教導主任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2903967(H);2931385(o)
t05712@webmail.ntct.edu.tw
77
Uma Takun
周永函
清境國小教導主任
Sejiq Truku賽德克族德路固人
0921354607 ; 049-2802572
埔里鎮杷成里長春路16~8號
78
Kumu
黃婷瑩
春陽社區發展協會專案管理人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0982828574
春陽村源泉巷16號
79
Rabay Walis
潘婉蓉
靜宜大學學生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80
Awi Pawan
廖政念
輔仁大學學生
Sediq Toda賽德克族都達人

81

古川
東海大學教授
日本國

82

陳思懿
東海大學學生


83
Matan Icyang
深韶陽
東華大學研究生
Tayal泰雅族人

84


濟南大學學生


85


濟南大學學生


86
Syujun Qoluh
蔡麗香
家庭主婦
SeedigTgdaya賽德克族德固達雅人
花蓮縣萬榮鄉明利村8鄰102號
03-87515860919-912028






























出版單位: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出 版 者:張子孝 鄉長
地 址: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電 話:049-2802534


執行編輯:賽德克族正名運動促進會
總 編 輯:吳永昌
編 輯 群:瓦旦吉洛、Yayuc Napay、郭明正

出版日期:民國96年11月16日(初版)
























[1] 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2007 (http://daccessdds.un.org/doc/ UNDOC/GEN/N06/512/07/PDF/N0651207.pdf?OpenElement)。
[2] Cassidy (1990) 將原住民自治的事項分為原住民社區與其自治政府、治理的成分、以及政策環境三大層面,再細各自細分為5、5、4個項目。
[3] Self-government又有「自治政府」的意思,也就是self-rule government。不過,在加拿大,Indian government或aboriginal government往往被當作是「原住民自治」的同義詞。
[4] 當然,也有人認為原住民的自治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的新殖民,譬如Alfred(1999: xiii)。
[5] 西方國家認為有四種方式可以取得領土,也就是征服、割讓、併吞、以及無主地的墾殖 (Asch, 2000: 149);對於無主地說法的批判,見Asch (2000: 156-58)。
[6] 就理論而言,總共可以有36(3×2×3×2)種可能,不過,Boisvert (1985) 只討論了15種可行的模式。
[7] 有關於原住民自治區的財政安排,見Fiscal Realities(1998)、Hawkes與Moslove(1989)、以及Groves(1987)。
[8]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 泰雅族》,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原著(台北:中研院民族所,1996), 5.
[9] 參考廖守臣,“泰雅族東賽德克群的部落遷徙與分佈(上)”,《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集刊》,44期,70-73頁裏所標示的移民路線圖的說明。
[10] 也可參考同上書,68-74頁。
[11] 同上書,69頁。
[12] 同上書,66, 71頁。
[13] 同上書,68頁。
[14] 《蕃族調查報告書》沙績族後篇,佐山融吉著 (大正六年):余萬居譯。
[15] 原出自《台灣高砂族系統所屬之研究》第二冊資料篇,(台北:台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研究室印,1935), 3頁。取自廖守臣著,《泰雅族的文化:部落遷徙與擴展》,台灣土著民族研究專集一 (台北:世界新聞專科學校觀光宣導科,1984), 27.
[16] 請參考曾瑞琳,《賽德克族神話故事》(南投縣:南投天主教山地服務社,民國83) 裡的賽德克族母語文本:「Sediq muudus asika mdrumu mesa. Mhuqin ciida niqal ka Utux gaga hmetun. Netun rseno moda pqita baga netun su mdrumuc gaga baga su ka dara qmita dara baga su ka gaga hmetun hiya maha su na asi pntlidi hako Netun uka dara ka baga su uxe su na bale pntlidun hako. Netun mqedin mkela tminun miri qmita baga ka Utux gaga hmetun maha su na asi pdayi hako maha su rmdax hiya Netun su ini kela tminun miri uxe su na pdaun hako pttingun su na truma puqun su Utux karang」
[17] 中譯文取自Pihu Tado (郭秋金) 71歲,於1997年12月10日在Strengan(眉溪)部落受訪時所說:「Nasi ta mita Hako Utux de, asi ta ka ini tyuyi. Yasa musa mridin ka bawa su. Nasi miyah tqita ka Hako Utux, malu riyung taan ka Hako Utux! So sklwiyun taan ma, thiqan lulung ma bruwa tqita ita sedeq bobo dxeran. Bitaq miisu kana ka sediq mita saw Hako Utux. Yasa uka so ni knkela dha smmalu ka Hako Utux! Ga muudus ka heya ma, so knuwan meyah tqita ma ini klai. Mtena riyung ga so ptuura Utux Tmninun ga bukuy na hiya, ksungun sedeq. ...Nasi ta mhuqil biyo de, maha ta muuda ha(Hako Utux) kana ka ita, maha mtuhuy kana Utux ddrudan ta cbeyo ma, maha ta tqita Utux Tmninun ita. Gisu na taan kana ka ita sediq ni bobo dxeran, kana nuda ta. Kiya ka psgaya bale ka ddsediq cbeyo, ini so lqlaqi bgurah saya.」記錄於「Sediq母語研發工作室」討論集裡(尚未出版)。
[18]請參考巴萬˙韃那哈(沈明仁),《崇信祖靈的民族- 賽德克人》裡的賽德克族族語文本(筆者重新用羅馬拼音書寫):「manu ka ita nii mudus babaw dhgal, musa ta kana mhuqil mhici wah, ita ka snaw balay o ida ta ka musa mhuqil kndusan, ida ta ka musa sapah Utux. musa ta dhoq pusu hakaw Utux. qtai baga su msa rmngaw ka krarang, srsan na ka baga niya wah! ini pkangan ta dara baga niya... snaw su balay wah! usa da! Usa da! Brax balay! rmngaw ka krarang ni duri, mosa dhoq sapah Utux papak tuwiyaq. asi ka kuyuh balay mkla balay tminun sila tbilan. ida na klan tminun kana ta mbanah lukus, mhuqil kndsan da Utux niya snegun kndsan musa dhoq pusu hakaw Utux. qtai baga su msa ka krarang, srsan na ka baga niya. ini pkangal ka dara pntasan usa! Usa! kisa mrngaw ka krarang duri, kuyuh su balay isu hai! musa dhoq sapah Utux papak twiyaq, manu ka naqeh rsngaw quti . ini angal payis . manu naqeh ka kuyuh wah! ini kla tminun kndusan? ana tokan! ana wahu! ana brunguy... Ana manu...ungat lnglungan niya wah! ma mpuxut balay hu ida mhoqil mhici bukuy da. Utux niya u wada msngun bukuy! dhoq pusu hakaw Utux. qtai ta baga suha! musa mrngaw ka krarang ni usa! Usa! Brinah duri. wada rmaraw...muda ga balay...koloh kana ka tunux hiya da. uka kana ka qsahul lnglungal da. dahong kana ka hii na da qulung dhoq tama sappah....
[19] 有關這小米等的祭儀,也可參考台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原著《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一卷:泰雅族》,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編譯 (台北:中研院民族所,1996)。也可比較另一本《蕃族調查報告書:沙績族》的內容。
[20] 可參考阮昌瑞等合著,《文面‧馘首‧泰雅文化:泰雅族文面文化展專輯》(台北:國立台灣博物館,1999),164-165, 177, 203-204, 211, 和216-247裏所附的文面畫像。
[21] 張永利著,《賽德克語參考語法》,台灣南島語言,6 (台北:遠流,2000).
[22] 平地の、と名指すことによって〈山地対平地〉という対立構図を作り出し、“平捕族”の人たちの存在を無化することになることに対して筆者は無感覚ではないのですが、与えられた少ない時間の中で適切な対処が思いつかず、このように記しました。ことがらの複雑性を無視したり、矮小化する意図はありません。言葉の足りないところをご容赦ください。
[23] 私の勤務する部署は「日本語文学系」と名指され、そこでは学生たちが「日本」や「日本語」を勉強していますので、そこを例として考えてみます。
[24] Scott Simon ‘Sediq Name Rectification’ 賽德克族正名:國際的觀點

[25] 所稱平地一詞乃為<山地對平地>所產生之對立構圖,對無視“平埔族”之存在一事筆者並非無自覺,只是在所給予有限的時間內尚未想出適當的對應之道,故以此記之,並無無視或矮化其中複雜性之意圖,詞窮之處請惠予見諒。
[26] 我所服務的單位被稱為「日語文學系」,其學生主要學習「日本」及「日語」,故以其為例之。
[27] 南投縣仁愛鄉霧社的東南方,也就是花蓮縣秀林鄉南側中央山脈的巴沙灣山陵線上,海拔高度3100公尺。
[28] 參考「平靜國小賽德克族文化數位學習網」(http://163.22.102.131/xoops/modules/tinyd2/)
[29] 程士毅「仁愛鄉泰雅族群(泰雅、賽德克)歷史編年:(1717~)」未出版。
[30] 鄧相揚(下村作次郎、魚住悦子共訳)『抗日霧社事件の歴史——日本人の大量殺害はなぜ、おこったか』日本機関紙出版センター(2000)、p147。
[31] 同上程氏資料。
[32] 同上程氏資料。
[33] 同上程氏資料。
[34] 拙譯「…自秀姑欒溪峽谷真北處附近,經過木瓜、太魯閣等部落之右側達蘇澳地域,終於Tausai山岳部落」。
[35] 拙譯「…其中一部份不自稱Taiyal,而自稱Sedekka,其意義對該群之種族名,幾乎與自稱Taiyal者為同意。此系統者為南投方面之霧社蕃、Tauda蕃、Toroko蕃,花蓮方面之Taroko蕃、木瓜蕃、斗史蕃等六部族,非Taiyal的此群與Taiyal的多數他群,除了語言上有少數如方言般的差異,其體質與風俗習慣無顯著的差異,故應包括在同一系統。…採其種族同胞佔多數之Taiyal為名,即稱之Taiyal族」。
[36] 拙譯「所謂紗績族(Sazeku)乃棲息於橫跨南投及花蓮港兩廳,挾中央山脈,東為太平洋及花蓮港,通稱仲仙道;西為畢祿山、合歡山、櫻峰、守城大山、安東郡山;北為大濁水溪及南湖大山;南為花蓮港溪支流馬太鞍溪所包圍山地之蕃人總稱…」。
[37] 拙譯「依地勢自分為六支族,即霧社蕃、韜佗蕃、卓犖蕃、太魯閣蕃、韜賽蕃、木瓜蕃」。
[38] 拙譯「Sedakka族或有「Sadekka」「Sedakka」等發音上的差異,其為生息於自「Taiyal」族東方達東海岸、大濁水溪以南高山地方之一大族,有識之士將其與「Taiyal」視為同一系統,且其語言只不過有部份的變化,故多認為其為「Taiyal」族之支族。然而其與純粹之「Taiyal」族多少存有慣習社會組織等差異,未方便區別之,以一種族視之」。
[39] 應為花蓮地區的木瓜蕃。
[40] 拙譯「本族…近年一般稱之為Atayal、Tayal或是Taiyal,然而此名稱為西北部地方之自稱名,東南部地方,即霧社、太魯閣方面則不稱Atayal,而自稱Sedeq、Sedeq或Sejeq,皆為「人類」之意」。
[41] 羅馬拼音表記為Bgurah Pnsdhgan。
[42] 太魯閣中會成立之前隸屬於台中中會山地宣道部,後為太魯閣中會南投分會→南投區會→仁愛區會。
[43] On June 29, 2006,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voted to send the Draft Declaration to the General Assembly. Only Canada and Russia voted against the motion.
[44] The spelling of this name is different in the various local dialects. The Teudu use Sediq, the Tkedaya use Seediq, and the Truku use Sejiq. For convenience, I use Sediq here.